请假种种(1 / 1)

在家庭里,有事外出,总会告知家人“我要到哪里去”。在机关里服务,有事请假,也应说明假别、事由。

“请假”在任何机关团体里,是每个成员都应该遵守的规矩。记得有一次,一位特任官的“次长”不假南下,经过台中,“部长”一声令下:“此假不准”,“次长”即刻返回。

有的人不愿意请假,因为他觉得向人请假等于降低了自己的身份;有的人则是担心上级不准,因此留书就算。其实请假非表谁大谁小,乃尊重职务权责的意思。请假必须经过主管批准,才算合法。寺院里的住持外出,也要知会客堂。官无大小,应该要有去处,如过去儒家有谓“游必有方”,儿女外出,一定要向长辈告知去处,才是孝顺。

请假也是一种工作伦理,代表礼貌、秩序、规矩,如果不请假就外出,失踪了都没有人知道,因此请假对团体、个人来讲,都有好处。

兹将请假的种种,分述如下:

一、一般假别,大约可分为事假、公假、病假、丧假、婚假、产假等。

二、请假必经主管签字,才算完成手续。如果请假的时间很短,口头说明即可;超过几个小时以上,必须有请假单据。若依过去寺院丛林的规矩,欲请长假者,必须搭衣持具,到客堂向知客师或向当家、住持请假,方被认可。

三、请假单上要注明职务代理人,并详填请假事由,以及紧急连络电话。

四、有的人请假不能如愿,即表示请假不如法,例如请假条件不符,或是态度不友善。

五、请假期满,回单位上班时,必须向所属单位主管销假。如在丛林里,必须向知客师销假,甚至请知客师代为知会当家师,表示制度外,还有另一种人情关系。

谈到请假,我自己一生,没有一分钟不在大众的视线之内,我也没有一分钟为了私人的事情自己请假外出,我都是在团体里与众人同来同去,甚至经常为了密集的弘法行程,不得不被人“限时专送”,后来更成为“快递”,但是我一生乐此不疲,引以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