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的困难解决了,寺庙合法的问题又来了。佛光山寺庙登记证,因为地方政府负责人对我的误会,我花了十年时间,始终申请不到。我心里想,你是民选的主管,总有下台的时候,我做和尚是一生的,可以慢慢地等待。一直到十年后,在一九七七年,我终于拿到寺庙登记证,才获得“内政部”允许我们传授三坛大戒,那一次戒会,还被台湾佛教界称为模范戒期。
这十年的岁月,在我也不算什么,因为我知道时间上对我有利。后来,万寿园要申请执照,也是千难万难。好在,我在宜兰认识了一位陈洦汾先生,他是台湾“省议会”的省议员,并且还是党团书记,为了协助我们取得执照,他就坐镇在省政府民政厅等待,要求办事人员公平对待,最后依法发给我们万寿园的执照。
过去我在宜兰,佛光山在南部高雄,四五十年前,因为高速公路还没有建设,经常来往都要耗费一天的时间。尤其我们佛教徒吃素,途中没有地方吃饭,常常要在中途站,借一家小面店解决用餐问题。因此想到,我们应该要有一个分别院,给南来北往的人士、信众有个地方吃饭。
有了这个决议,徒众就从山线的员林开始,到海线的大甲,沿途步行,问是否左近有土地要卖。最后,在彰化大竹围福山里,有一块垃圾场,价格便宜,我们就把它先承购下来,地上的垃圾我们再慢慢清理。我们想,等福山寺建好,南北往来、吃饭住宿就没有困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