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僧在台湾六十多年,我最感谢的是宫庙的一些负责人,让我在城隍庙、王爷庙的广场上弘法传教,大家也不以为忤。可见他们都是认同佛教,彼此一家亲。在北港妈祖宫前的宗圣台上,妈祖宫的主持人也多次邀请我在那里宣讲佛法,理事长郭庆文在四五十年前,要我为妈祖写一首歌。后来他虽然逝世了,我还是把《妈祖纪念歌》完成,以对朋友表示对承诺的负责,也告慰他的在天之灵。
此外,对于每一间妈祖庙的后殿都供奉观世音菩萨,我觉得那是信仰妈祖的信徒对观音菩萨的尊重,也表示妈祖对她过去信仰的观世音,没有忘本之义。
贫僧还在佛学院的时候,每次做早课念到“三世一切佛,阿弥陀第一”,就深不以为然。阿弥陀佛第一,难道是释迦牟尼佛第二,还有什么佛第三、第四吗?后来才知道,在阿弥陀佛的地方念佛堂,当然讲阿弥陀佛第一,在大雄宝殿里就是释迦牟尼佛第一。同样的,在教堂里,就是耶稣第一,在城隍庙里,就是城隍爷第一,所有我们信仰的对象,都应该尊重他第一。就例如,一盏灯光亮起来了,你再点一盏,也不相妨碍。所以,在经典里又说“佛佛道同,光光无碍”,我们信仰的对象,彼此间是没有争执的,我们信徒何必要自设立场相互对立呢?
五十年前,开始建佛光山,就有一些信徒抬着他们的神明,到佛光山大雄宝殿来拜佛,他们说,这是神明叫他们来拜的。有的白天来,有的半夜来,他们很在意这个时间。神明来大雄宝殿的时候,他们的神轿都会上下摇晃起舞。我记得那时候的香灯师依静法师来跟我投诉,说他们的样子实在难看,应该不要准许他们进入大雄宝殿。
贫僧就责怪他,人都可以拜佛,神明为什么不可以拜佛呢?神明拜佛就是抬轿的人起舞,这有什么奇怪?其实,人拜佛,有人拜佛的样子,神拜佛,也有神拜佛的样子,你何必要那么计较呢?所以,在佛光山我们代表佛教,也包容神明,成为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