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有一次到花莲监狱布教,里面有两千多名年轻重刑犯,都是十年以上的重刑。我在讲演的时候,就跟他们说,假如你们都跟我出家,我带领你们为社会做好事功德,我们不但改变了社会,也改变了自己。
我也曾在土城监狱举办过短期出家,传授三皈五戒;好几年前,我到高雄女子监狱,和六百名年轻女性的受刑者讲话,得知她们大部分都是因为丈夫违反了“票据法”或吸毒,而她们做替罪羊代夫坐牢,我觉得妇女伟大的情操,男人真是要自愧不如。
贫僧也曾想设立监狱与社会之间的“中途之家”,因为受刑人释放了以后,社会不容易接受他们,他们也不容易适应社会。希望在刑期快满前数月,把他们交来给寺院,我们给他们心理上的辅导、关怀。再说,监狱里的管理大多“不可”,不准站、不准坐,不准这样,不准那样,我想,在合法的情况下,在寺院里允许他们这样、允许他们那样,让他们学习用积极、和善、慈悲心回到社会服务,找回自信心。我想,因为刑期快满了,他们应该也不至于会逃跑,免得重蹈刑罚。
但是,我这样的想法,并没有获得认可,“法务部”基于法令上的种种限制,尤其怕受刑人真的逃亡,没有人敢负责。原本我们预备提供两个寺院做这件事的,后来没有成功,我也深以为憾了。
不过,“法务部”也跟佛光山慈悲基金会配合,我们在台南明德监狱,认领了一个戒治班(戒毒村),由佛光山的法师在里面布教,我也因此和前后任的“法务部长”廖正豪、马英九等多次交流。
回忆起一路走来的弘讲因缘,也不是一开始就有这许多人聆听的。一九五三年,有一次贫僧在宜兰讲经,因为时值六月,天气炎热,时间到了,我站在讲台上,下面空无一人。因为我一生要求自己守时、守信,所以当我在台上站好了以后,也不管它台下没有人,就开讲了。在场外一二十位乘凉的民众,才陆续跑进来听讲。贫僧最初的弘讲,也曾有过这样的尴尬情况。
贫僧在台湾一个甲子以上的传教,让佛教从寺院走向社会,从殿堂走进学校,从山林走到都市,从小庙走进会堂,从台湾走向国际,这许多的一切,都蒙佛陀的加被、信徒的热诚。所以佛法弘扬要靠人,所谓“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希望我们的佛教人,大家共同努力,能把这许多佛光法语普遍于地球之上,这是贫僧最大的愿望了。
大师于佛光山佛陀纪念馆大觉堂宣讲佛法真义。20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