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这房子你从哪儿弄来的?”
沈璐满眼好奇的盯着眼前的大房子,小的时候,她也曾经住过别墅,只可惜家道中落,要不是沈鹿的爸妈好心收养她,她现在或许还在外面流浪呢!
只是后来,沈鹿的父母离世,只剩下他们兄妹俩相依为命,这几年,两人都挤在一间小出租屋里。
要不是沈鹿平时放学了去打零工,两人恐怕连住的地方都没有。
学校虽然包食宿,但到了节假日,他们俩也得回自己的小屋。
为了省钱,他们一直都是住的短租房,几乎是居无定所。
如今看着眼前的大房子,沈璐有些不敢相信。
以沈鹿目前的工资,他就是没日没夜的上班,做一百年也买不起这么大的房子啊!
整个房子五室两厅,上下两层加起来就十间客房。
而且,里面装修什么的,都是按照最好的弄的,这么算下来,这套房子,少说也得几百万。
这可是零四年,有百万资产都被称作企业家了,敢投资买这种房子的,那在整个临海也算得上是首屈一指了!
“我要是告诉你,我榜上富婆了,你信嘛?”
沈鹿将手里的东西放下,他们两兄妹本来就没多少东西,几个箱子就装下了。
“我信!”
沈璐认真的点了点头,闻言,沈鹿扭头对着自己妹妹的小脑袋就是一下!
“你就这么看我?”
两人玩闹着,将房间收拾了一下。
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王硕早就已经给他准备好了,里面基本的家具电器都是一应俱全。
他们简单地弄了一下,便可以居住了。
今天是周六,学校放假了,沈璐现在是初三,原本是两个星期放一次假的,这次也是刚好赶上了。
过去几天,沈鹿都住在程橙家里,不过,他跟程橙的事情,并没有告诉沈璐,所以,他便将沈璐带到这里住了下来。
反正是王硕白送的房子,不住白不住!
次日一早,沈鹿安顿好自己妹妹,便早早地出了门。
昨天跟程橙爸爸谈好了之后,沈鹿便通知了王硕那边。
虽然程胜宏当时没有表态,但沈鹿知道,他心里已经决定了。
如今自然需要跟王硕商量一下!
他刚走出小区,便看见王硕的车停在小区门口。
这家伙现在也算是学乖了,知道过来接他。
上了车,王硕对沈鹿的态度可谓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过去,他因为程橙的关系,对沈鹿只是客气,心里其实还是挺不服气的。
毕竟,他一个大人,让沈鹿这个孩子拿捏,换成谁都会觉得膈应。
何况,他在临海市,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不过,自从昨晚沈鹿告诉他,开发城厢区的事情已经有眉目之后,他对沈鹿的想法便发生了转变。
沈鹿虽然是个孩子,但为了生意,王硕还是愿意放下身段的。
挣钱吗,不寒碜!
“沈兄弟,你昨天说的,市里投入资金扶持建设,不知道有没有具体的数目?”
王硕满脸堆笑地说着!
“你也知道,我毕竟实力有限,这个……”
王硕有些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以他目前的身家,确实不适合参与这次投资。
但他也知道,城厢区那边一旦开发,里头的利润完全足够支撑他成为临海首富!
他动心的同时,也没有彻底失去理智。
对于自己的情况,他还是比较清楚的,万一上头给的扶持不够,他想要揽下这笔投资,还是有些麻烦的。
到时候资金断裂,他可就不是破产这么简单的。
毕竟涉及到地方建设,弄不好他还得进去。
现在的他之所以敢赌,就是因为沈鹿这边有一手消息,毕竟程橙的关系在那儿!
“程叔叔那边还在开会讨论,具体的我也不清楚!”
“不过,为了稳妥起见,王叔叔还是需要做两手准备啊!”
沈鹿心中原本就不太信任王硕,这家伙虽然表面上和和气气的,但从他的眼里,就可以看出来,这家伙还是看不起沈鹿,毕竟怎么看,沈鹿都还只是一个高中生。
王硕作为临海市响当当的商人,心里的傲气也让他不会彻底放下身份!
沈鹿并没有打算将城厢区的建设全部交给王硕,或者说,他一开始就没打算让王硕拿到这个资源。
现在的他不过是利用王硕入局,而想要让这家伙彻底陷进去,必须得让他没有退路!
最好的办法,就是拉上一个另一个人,给他一点信心。
只要王硕相信他自己可以拿下这个项目,他才会全身心投入进去,届时,他再想要退出就难了。
而这个合作的人选,沈鹿并没有去考虑!
若是沈鹿自己提出来,王硕心中必然有疑心。
最好的办法,便是让他自己挑选合作人,这样他才能放心。
眼下听见沈鹿这么说,王硕也松了一口气。
自己一个人的话,他心里的确没底。
“我今天约你过来,也是为了这事儿!”
“咱们上次去的那个新世界,你知道吧?那儿的老板叫做唐龙,在云港那边做跨国贸易。”
“云港建立自由贸易港口之后,这家伙便接着这股东风发了,我这次便是想要跟他合作!”
“刚好,他也想要参与咱们临海的建设!”
“我都跟他约好了,咱们待会儿就在新世界见面!”
王硕说着,沈鹿低头轻笑,这家伙也是一早就在准备着了!
这样也好,还省了他的事儿。
不过,唐龙这个名字,听着有些耳熟啊!
很快,沈鹿二人便来到了新世界。
现在是上午,这边的人并不多。
王硕带着沈鹿很快来到一间包厢里面,跟上次相比,眼下这间包厢更加华丽。
毕竟唐龙是新世界的老板。
“唐老板,久等了,这位就是我跟您说的沈鹿小兄弟,沈兄弟跟程书记的千金是好朋友,这次的消息也是沈兄弟告诉我的!”
一进门,沈鹿便看见对面坐着一位中年男人,他身材魁梧,梳着黑色的背头,黑色的皮夹克里面套着一件淡绿色的T恤。
左手腕上带着一块金表闪闪发光,右手则捏着手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