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资本主义制度下异化的多种表现(1 / 1)

马克思把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看成是两个最基本因素,认为可以借助于它来阐明国民经济学的一切范畴,“其中每一个范畴,例如商业、竞争、资本、货币,不过是这两个基本因素的特定的、展开了的表现而已”[29]。但从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之间的关系来说,异化劳动则是更根本的东西。马克思以异化劳动为中心,展开了对私有财产以及其他经济范畴的批判性探讨。

马克思在《手稿》中非常注意研究私有财产问题。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如前所述,在19世纪40年代,这是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当时的工人运动已经提出了这个问题,各种社会主义学说也直接或间接地涉及这个问题。早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在《共产主义和奥格斯堡〈总汇报〉》的论战文章中,根据英国和法国的工人运动的事实,提出了无产阶级要求占有中等阶级财产的合理性问题。后来在《论犹太人问题》中分析人类解放问题时,又涉及私有财产问题。但都没有提出私有财产的本质和起源问题。而马克思在从哲学转向政治经济学之后,在《手稿》中探讨了这个问题。

在马克思看来,整个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是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上,它们把私有制看作一个不需要论证的前提,作为既成事实,“国民经济学从私有财产的事实出发,但是,它没有给我们说明这个事实”[30]。可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承认劳动创造价值,从而把私有财产的本质转向主体自身。“由于私有财产体现为人本身,而人本身被认为是私有财产的本质,因而在人之外并且不依赖于人的财富,也就是只以外在方式来保存和保持的财富被扬弃了,换言之,财富的这种外在的、无思想的对象性就被扬弃了”,“以前是人之外的存在、人的实际外化的东西,现在仅仅变成了外化的行为,变成了外在化”[31]。因此按照劳动价值论的理论逻辑,私有财产不应该是永恒的,而是有起源的。为了摆脱这个困境,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把产品与商品混为一谈,把劳动的一般本质和它的特殊形式(雇佣劳动)混为一谈,从而掩盖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的异化性质,把私有制永恒化。

马克思把劳动和异化劳动区别开来,着重研究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的关系,力图揭示私有财产的起源。在马克思看来,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是相互作用、互为因果的关系。私有财产是异化劳动的产物,又是劳动借以外化的手段,是这一外化的实现。私有财产发展到最后的、最高的阶段,即资本主义私有制阶段,充分显露了这种相互作用的秘密。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发生异化的原因当然在于私有制,在于资本、地产、劳动三者的分离;反过来,私有制又是劳动的凝结物,它是异化劳动的积累。马克思当时还没有形成剩余价值的概念,也没有创立关于资本积累的学说,但他通过对人与人相异化的分析,已经看到工人的劳动和产品为资本家占有的事实,并且看到,工人在生产过程中,不仅生产出产品,生产出自己产品同自己的对立、自己的劳动同自己的对立,而且还生产出另一个人即资本家同自己产品的关系(占有产品)、同自己劳动的关系(占有劳动),以及资本家同工人的关系。换言之,资本主义生产不仅是物质资料的生产,而且是私有财产关系的再生产。所以马克思说:“通过异化的、外化的劳动,工人生产出一个跟劳动格格不入的、站在劳动之外的人同这个劳动的关系。工人同劳动的关系,生产出资本家(或者不管人们给雇主起个什么别的名字)同这个劳动的关系。从而,私有财产是外化劳动即工人同自然界和自身的外在关系的产物、结果和必然后果。”[32]

可是,力图揭示私有制起源的马克思,并不满足于这种相互作用,而是从相互并存走向因果性的探讨,因此在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究竟谁产生谁的问题上,马克思肯定是异化劳动产生私有财产,而不是相反。他说:“诚然,我们从国民经济学得到作为私有财产运动之结果的外化劳动(外化的生命)这一概念。但是对这一概念的分析表明,与其说私有财产表现为外化劳动的根据和原因,还不如说它是外化劳动的结果,正像神原先不是人类理性迷误的原因,而是人类理性迷误的结果一样。后来,这种关系就变成相互作用的关系。”[33]

马克思给自己提出了一个自己当时无法解答的难题。如果异化劳动先于私有财产并产生私有财产,那么劳动在最初为什么会发生异化呢?思想敏锐、穷根究底的马克思当然不会回避这个问题,并且明确地提出这个问题:“我们已经承认劳动的异化、外化这个事实,并对这一事实进行了分析。现在要问,人怎么使他的劳动外化、异化?这种异化又怎么以人类发展的本质为根据呢?”马克思没有具体回答这个问题。按照马克思当时的经济学水平,也不可能科学地、详细地解开这个谜。但他为解决这个问题指出了一个总的方向:“我们把私有财产的起源问题变为异化劳动同人类发展的关系问题,也就为解决这一任务得到了许多东西。”[34]

人们不难发现,当马克思从相互作用中考察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关系时,陷于循环论证,异化劳动产生私有财产,私有财产产生异化劳动;而当马克思摆脱这种循环论证,力求探讨私有财产的起源时,认为私有财产的根源在于异化劳动时,又没有完全摆脱人的自我异化的总框子。在马克思看来,那种认为私有财产是在人之外的东西,而只有在谈到劳动时才是直接谈到人本身的看法是不对的。实际上这两者都是谈到人自身。私有财产是异化劳动的产物,而异化劳动又是人的本质异化的表现,所以从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来看,实际上就是人的自我异化,“物质的、直接感性的私有财产,是异化了的、人的生命的物质的、感性的表现”[35]。这样,马克思按照自己的思维进程,合乎逻辑地把私有财产的起源问题,转变为异化劳动和人的发展的关系问题,只要从人的发展过程中弄清人的劳动何以发生异化,也就能弄清私有财产为什么会产生,因为私有财产无非是异化劳动的凝结物。

很显然,这种回答,比起马克思后来直接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从分工和交换的发展来论证私有财产的起源,当然是不成熟的。但是马克思从异化劳动中来探讨私有财产的起源,包含许多合理的因素:

第一,私有制不是永恒的,而是有起源的。这就提出了英国古典经济学派讳莫如深的问题,并为以后着手解决这个问题扫除了一个重大障碍。

第二,私有财产不是与人无关的物,而是劳动的产物。所谓异化劳动产生私有制的论点,清洗掉它的思辨成分,包含着必须从劳动中探求它的起源的思想。

第三,异化劳动产生的根源,不在人之外,而在人类发展本身之中,应该从人的发展过程中探求异化劳动的原因。

如果摒弃以人的本质为中介,摆脱“人的自我异化——异化劳动——私有财产”这个框架,直接考察异化劳动的物质根源,考察劳动的发展水平和私有财产产生的关系,确实会为“解决这一任务得到了许多东西”。

马克思在《手稿》中对异化的分析不限于异化劳动,而是以它为中心,展开了对资本主义制度下若干经济范畴的分析。

马克思通过对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的研究,揭示了资本主义工资的性质,批判希望通过提高工资来根本改善工人阶级状况的观点,批判蒲鲁东把工资平等看成革命目标的观点。

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工资和私有财产是同一的”,是“劳动异化的必然后果”。资本主义的工资就意味着劳动的异化:第一,工人自己创造的产品自己不能占有,而是从劳动产品中拿出一部分来还给工人,这就叫工资。因此这种工资,就意味着无偿地占有工人的一部分产品。第二,在工资中,劳动本身不表现为目的本身,而是表现为工资的奴仆。也就是说,劳动的目的在于挣工资,而不是人的生命活动的内在需要。根据对工资性质的分析,马克思认为,强制提高工资,无非是给奴隶以较多的报酬,而不能使工人获得人的身份和尊严。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资水平的高低并不能改变劳动的雇佣性质,正如古代奴隶市场的奴隶,无论价格高低始终是奴隶一样。因此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能根据工资水平的高低来判断劳动的性质。仅仅着眼于提高工资,不能解决工人的根本问题,不能使他们成为“人”。至于蒲鲁东设想的工资平等,大家领取同样的工资,无非是把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和自己劳动的关系,变成一切人同劳动的关系,所有的人成为领取同等工资的人,而社会被理解为抽象的资本家。这样,蒲鲁东的工资平等设想,是试图在经济异化范围内克服经济异化,这是空想。

正因为马克思把工资看成是异化劳动的表现,所以他主张消灭工资。他说:“工资是异化劳动的直接结果,而异化劳动是私有财产的直接原因。因此,随着一方衰亡,另一方也必然衰亡。”[36]1844年的马克思,还没有形成按劳分配的思想,也没有形成关于共产主义发展两阶段的思想,对于消灭私有制以后个人消费品分配采取何种形式的问题,并没有提出来。马克思关于工资是异化劳动结果的论断是针对资本主义的。不能认为社会主义社会采取工资制度,就表明劳动力仍然是商品,劳动仍然是异化劳动。作为按劳分配形式的社会主义工资,同资本主义的工资性质是根本不同的。

马克思也借助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来揭示资本的本质。按照斯密的说法,资本就是积累的劳动。按照马克思关于异化劳动的理论,资本并不是资本家个人劳动的积累,而是异化劳动的积累。也就是说,资本家不可能依靠自己的劳动,而是依靠剥削别人的劳动才成为资本家。资本是异化劳动的凝结。

资本家为什么有权占有别人的劳动和产品呢?这种权力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的呢?按照萨伊的观点,根据成文法,继承权的问题是法律问题。但继承权只能规定财产由谁继承的问题,而不能赋予资本对别人劳动产品的私有权。对工人劳动和产品的支配权是资本的特性。资本家拥有这种权力并不是由于他的个人的或人的特性,而只是由于他是资本的所有者。资本家的权力,就是他的资本的权力,是他拥有的资本所具有的不可抗拒的购买权力。因此资本对于工人来说是一种异己力量,资本家利用资本来行使他对劳动的支配权;而且资本的权力不仅支配劳动者,也“支配着资本家本身”。因此在资本的统治下,人是消费和生产的机器。人是微不足道的,而产品则是一切。

马克思在论述地租问题时,也讲到异化问题。马克思认为,封建的土地占有已经包含有土地作为某种异己力量对人们的统治。一方面,农奴是土地的附属物,终身被束缚在土地上;另一方面,长子继承权享有者,也属于土地。形式上看,是长子继承了土地,实际上是土地继承了长子。这样,农奴和长子都是土地的附属物,都属于土地。私有财产的统治,从历史上看,是从土地开始的。土地占有是私有财产的基础。土地作为一种异己力量对人的统治,实际上是私有财产的统治。

但是在封建领主制下,地产的统治并不直接表现为单纯的资本的统治。当土地完全卷入私有财产的运动而成为商品,封建领主的土地所有制转变为资本主义所有制时,异化得到进一步发展。一方面,地产以资本的形式对工人阶级进行统治,农业工人不是依附于土地,而是从属于资本;另一方面,它也对土地所有者进行统治。因为地产一旦卷入竞争,它像任何其他商品一样受竞争规律支配。它时而增加,时而减少,不断由一个人手中转入另一人手中。这样,土地所有者必然随着资本的运动而升降浮沉。所以马克思说,随着地产变成商品,“中世纪的俗语‘没有无主的土地’被现代俗语‘金钱没有主人’所代替。后一俗语清楚地表明了死的物质对人的完全统治”[37]。

马克思在分析私有财产关系时也着力揭示其中存在的异化现象。

马克思分析了两种资本:一种是资本家的资本,一种是工人的资本。一无所有的工人怎么会有资本呢?工人的资本就是他的人自身。因此工人的资本,就它的主观形态来说是工人本身,就它的客观形态来说是劳动。但是工人的资本和资本家的资本不同,它是一种活的因而是贫困的资本。只要他一瞬间不劳动,失业,劳动对他来说就不成其为资本,他便失去了自己的利息——工资。因此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人不是作为人,而是作为工人而存在。作为工人,他只具有对他是异己的资本所需要的那些人的特性,即通过劳动来维持自己肉体的生存。因此工人一旦没有工作,不劳动,就不成为工人。而工人不成为工人,他就失去了生存权,他就会贫困、饿死、被人埋葬。所以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眼里,工人不是人,而是机器,工资就是保持车轮运转而加的润滑油,是机器的维修费和保养费,而工人的死亡、更替,如同设备的更新。

马克思还分析了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生产的异化性质。它不是把人作为人,而是“当做商品、当做商品人、当做具有商品的规定的人生产出来”。这种商品人,虽然具有自我意识和自我活动,但不是人,而是商品,是“精神上和肉体上非人化的存在物”[38]。

马克思深入私有财产的本质,揭示出资本和劳动的对立是私有财产的最根本关系。从劳动者来说,他进行的生产活动,是一种对自身,对人和自然界,对自由自觉的活动来说完全是异己的活动。在这种生产中,人是“作为单纯的劳动人”。他们通过劳动不是创造自身,而是“每天都可能由他的充实的无沦为绝对的无,沦为他的社会的因而也是现实的非存在”[39]。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制像魔鬼一样,它是要用人血来祭祀的。工人是生产者,是与资本和地产相分离的劳动者,所以是“无”。但当他刚刚投入生产时,还是精神和肉体饱满的“充实的无”,而在劳动中,他受到摧残和损害,不断沦为“绝对的无”,沦为“非存在”,像我们在《啊!野麦岭》中看到的那些年轻的缫丝女工一样。事情确实像马克思摘录的毕莱《论贫困》中所说:“大工业城市如果不是时时刻刻都有健康人,新鲜的血液不断从邻近农村流入,那就会在短期内失去自己的劳动人口。”

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社会的需要、生产和分工中也看到了异化。

人的需要当然有自然基础。但需要的内容和水平并不取决于人的自然本性和欲望,而是取决于生产。人的需要表现为社会需要。生产和再生产不仅生产出满足需要的产品,也不断生产出对产品的新的需要,而需要反过来又推动生产。

社会主义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不同的。马克思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人的需要是丰富的、多方面的,而生产的目的是逐步满足人的丰富的需要,因此某种新的生产方式和新的生产对象,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新的证明和人的本质的新的充实”。

而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条件下,正好相反。资本主义生产的直接目的不是满足需要,而是追逐利润。“每个人都千方百计在别人身上唤起某种新的需要,以便迫使他作出新的牺牲,使他处于一种新的依赖地位,诱使他追求新的享受方式,从而陷入经济上的破产。”正因为这样,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产品越多,意味着与人相对立、压制人的物的力量越大:“随着对象的数量的增长,压制人的异己本质的王国也在扩展,而每一个新产品都是产生相互欺骗和相互掠夺的新的潜在力量。”[40]一种新产品的出现,是资本家压倒竞争者,争夺市场,获取利润的手段。

需要的异化,表现为私有制不能把粗陋的需要变成人的需要,而是幻想、奇想、怪想,是单纯的享乐,使人“成为非人的、过分精致的、非自然的和臆想出来的欲望”的奴隶。正像宦官对于君主曲意奉承,并力图用卑鄙的手段来刺激君主的、麻痹了的享乐能力一样,工业宦官即资本家也是一样。他们把需要作为把苍蝇诱向粘竿的弱点,以便诱取“黄金鸟”,即掏空消费者的口袋。所以马克思说:“工业的宦官投合消费者的最下流的意念,充当他和他的需要之间的牵线人,激起他的病态的欲望,窥伺他的每一个弱点,然后要求对这种殷勤的服务付报酬。”[41]

在资本主义社会,除了富人的需要外,还有穷人的需要。需要的异化在于它一方面生产出富人的稀奇古怪的需要和满足需要的资料的精致化,另一方面又生产出穷人牲畜般的野蛮化、粗糙化、简单化的需要。出不起昂贵的房租,只有住地下室,人又退回到洞穴中。光线、空气,甚至连动物的最简单的爱清洁的习性,都不再成为人的需要了。马克思在叙述工人的贫困生活时愤怒地指出:“人不仅失去了人的需要,甚至失去了动物的需要。”“他的任何一种感觉不仅不再以人的方式存在,而且不再以非人的方式因而甚至不再以动物的方式存在。”[42]工人贫乏的需要,连动物都不如。

马克思极其深刻地看到,富人的需要和穷人的需要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正是需要和满足需要的资料的增长,同时造成需要的丧失和满足需要的资料的丧失。而作为资本家科学自白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把这种需要中的异化看成正常的,并极力为它辩护。它把工人的需要归结为维持最必需的、最可怜的肉体生活,并把这样的生活“宣布为人的生活和人的存在”,而且把尽可能贫困的生活当作计算标准,实际上是“把工人变成没有感觉和没有需要的存在物”。

需要中的异化现象,实际上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不同生活方式。有产者的生活方式,他们的衣、食、住、行,他们的各种享受,无论就质和量来说,都是工人无法相比的。马克思通过对富人需要和穷人需要的鲜明对比,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下资产者和无产者的两极分化。当然,和一百多年以前相比,当代西方工人的生活状况,同资本主义工业发展初期不完全一样,因为整个社会生活水平发生了变化。但是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西方工人的需要和对需要的满足同资产者趋于一致。贫困的起点线可以变化,但失业和贫困现象是资本主义制度不可消灭的伴侣。马克思对需要中异化现象分析的积极意义正在于此。

马克思对货币的分析也是颇具特色的。关于货币作为异化的表现,我们结合《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已经分析过,在这里我们要指出的是,从人的本质的异化角度来分析货币,必然会陷入对货币的道德评价。把世界颠倒、道德沦丧、人与人的关系淹没在利己主义冰水之中的原因归之于货币,并归之于人的本质的异化,不能认为是科学的分析。只要有商品,就必然有货币。金、银的特殊地位,不是人的本质的异化,也不取决于人的主观意志,而是由商品内部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决定的。货币的出现是商品生产矛盾的必然结果,是一种进步。它打破了以物易物的交换在空间、时间和个人需要方面的限制,促进了商品流通,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但它并没有解决商品生产矛盾,反而加深了矛盾。所谓货币的罪恶,并不是来源于货币本身,而是根源于私有制。因此,所有制不同,货币的作用和性质是不一样的。

对待货币有两种不同的态度:一种是站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立场上,企图限制商品生产,排斥货币,把货币看作万恶之源,以为只要取消了货币,人民就可以返璞归真,民风淳厚,解决一切社会弊病。中国封建社会某些朝代提倡的重农抑商政策就反映了这种观点。有的甚至主张取消货币,认为“民心动摇,弃本逐末,耕者不能半,奸邪不禁,原起于钱”。魏晋的名士们鄙视货币,口不言钱,称之为阿堵物,以示清高。

马克思当然不同,他是从社会主义立场上抨击资本主义的弊病。但由于当时用异化作为根本的理论和方法,因而对货币的作用不能达到高度的科学分析。容易只看到它的消极方面,陷入道德的评价。

在《手稿》中,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下无产阶级的处境和地位的分析,对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对抗矛盾的分析,对资本主义制度下某些经济现象的分析达到了新的高度。但要真正科学地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不能单纯针对它的恶果,而必须探究它的原因。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突破人的本质异化和复归的圈子,过渡到创立唯物主义历史观。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27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5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55—56页。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34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56、105页。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9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6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6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1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9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96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90、45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9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92—93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9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9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9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98页。

[1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9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96—9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95页。

[2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9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98页。

[2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4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65、121页。

[2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0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0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03页。

[2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0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8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12、113页。

[3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0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00页。

[3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0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21页。

[3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0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8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0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06页。

[4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3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3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