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名(1 / 1)

《庄子·逍遥游》说:“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祭祀官不用替厨师煮饭,军中发号施令的不会是二等兵,公司总经理不需要操心清洁工作,校长不需烦恼学校的营缮工作。每个人管好自己分内的事,就是“正名责实”,就是名副其实。如何才是正名?

第一,行不正不可居其位

大抵上负责哪个职位,就应有符合该身份的能力及素养。为人师表者,在学识品德方面,就应做好榜样;司法警政人员,就应公正不阿;政府干部、人民代表,则应该以民意为先,为民谋福利。如果当警察却违法,当教师却**,当干部的却贪污,那么不仅名不副实,而且是不道德。

第二,职不称不可食其禄

古人批评占着职位,享受俸禄而不做事的人,叫作“尸位素餐”;被骂为“跟死人一样”,是很严重的指责。在分工日细的现代,“尸位素餐”的情形虽大为减少,却常有不称职的现象,例如靠关系占上缺却无能力,或是虽有能力却不尽力,或是取得的薪水高于付出的辛劳,凡此都可说是不称职。我们要常常反省:我担任的职务,有没有尽责?我领了薪水,有没有尽心?

第三,节不义不可正其名

有些人好大喜功、浮华夸世,欲求扬名立万。但是,如果他的气节不足让人尊敬,仁义不足让人称道,即使有了虚名,也是浪得。比如各级人民代表,顶着“代表民意”的头衔,本就应该以民意为己意,为民喉舌。若是身为人民代表,却径自做鱼肉乡民,索贿受赂的勾当,那就有违“人民代表”之名而斯文扫地了。

第四,事不成不可诿其责

有句俗话说“神仙打鼓有时错”,意思是说即使是神仙,也难免会有失误。一个人再精明,也无法保证所做的事情都成功。其实,偶有失败也无妨,“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只要能记取教训,也是一种收获。若是诿过,不但事情失败,连人格也是失败的。

《论语》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希望大家所作所为,都能名正言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