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四不可(1 / 1)

人人心中都要有一把尺,以衡量事物的权宜轻重。明朝哲人吕坤说:“处人不可任己意,要悉人以情。处事不可任己见,要悉事之理。”意喻凡事有所为,有所不为,行动前要善观时势,多以他人利益作优先考虑。做事如果没有习惯先深思熟虑,一意孤行,不但害己也是害他。以下提出做人处世四不可:

第一,不可任耳目之娱

五彩缤纷的花花世界,令人眼花缭乱,声色犬马固然热闹精彩,一旦深陷就难以出离。老子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因此面对耳目之娱,更应该要有警觉提防的自持。

第二,不可说虚妄之言

虚妄之言很容易发生在售票口,例如为人父母者,为了省下门票钱,把就读小学的小孩说成是幼儿园;明明是大学生,却要买学童票;甚至为了老人票的年龄权限,可以和售票员大吵一番。目的只是为了一些蝇头小利,却把做人最基本的“诚实信用”踩在脚下,让膝下儿女看在眼底,如此身教,实在划不来。

第三,不可揭他人之短

清代文人阎循观云:“知人有三:知人之短,知人之长,知人短中之长,知人长中之短。”知人长处,可作为自己的榜样;知人短处,可作为自己的借镜。人无法完美无缺,即便是一个恶贯满盈的人,我们都要想办法找出他的优点,并加以宣扬。宣扬人家的短处,逼人于穷途末路,非但无丝毫利于己,更显出自己的器量狭小,何苦来哉?

第四,不可炫自己之长

人人都是第一,因人人皆有自己独特的长处与特质,无法与他人比较,他人也无法替代。有句话说:“当得意时,须寻一条退路,然后不死于安乐;当失意时,须寻一条出路,然后可以生于忧患。”人一生的遭遇有起有落,当失意时,要相信有时来运转的一天;当得意时,也莫须太过炫耀自满,才能真正得到他人心服口服的赞叹。

对人,常说“可”,为人留下后路,为自己结下善缘;对己,常说“不可”,一则防非止恶,再则韬光养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