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同的对手,要使用不同的招法去应对,不能千篇一律。有些时候,在此人身上为猛招,在他人身上则为软招;反之,在此人身上为软招,在他人身上就变成了猛招。这就要做到:因人而异,因时而别,因地制宜。此为《孙子兵法》“火攻篇”之精髓。
【本篇导引】
本篇主要介绍了火攻的种类及实施条件和对战争的正确态度。
火攻的种类有:“火人”、“火积”、“火辎”、“火库”,“火队”五种。
火攻的实施条件:行火必有因,烟火必素具。发火有时,起火有日。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昼风久,夜风止。
对待战争的正确态度: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
本篇主题词:发火有时、非危不战
【智慧之源】
孙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积,三曰火辎,四曰火库,五曰火队。行火必有因,烟火必素具。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时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
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昼风久,夜风止。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以数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
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费留”。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经典诠释】
孙子说:火攻的形式共有五种,一是焚烧敌军人马,二是焚烧敌军粮草,三是焚烧敌军辎重,四是焚烧敌军仓库,五是焚烧敌军粮道。实施火攻必须具备条件,火攻器材必须平时即有准备。放火要看准天时,起火要选好日子。所谓天时,是指气候干燥;所谓日子,是指月亮行经“箕”、“壁”、“翼”、“轸”四个星宿位置的时候。凡是月亮经过这四个星宿的时候,就是起风的日子。
凡用火攻,必须根据五种火攻所引起的不同变化,灵活机动部署兵力策应。在敌营内部放火,就要及时派兵从外面策应。火已烧起而敌军依然保持镇静,就应慎重等待,不可立即发起进攻。等待火势旺盛后,再根据情况作出决定,可以进攻就进攻,不可进攻就停止。火可以从外面燃放,这时就不必等待内应,只要适时放火就行。从上风放火时,不可从下风进攻。白天风刮久了,夜晚风就容易停止。军队都必须掌握这五种火攻方法,灵活运用,等待放火的时日条件具备时再进行火攻。
用火来辅助军队进攻,效果殊为显著。用水来辅助军队进攻,攻势必能加强。水可以把敌军分割隔绝,但却不能焚毁敌人的军需物资。
凡打了胜仗,攻取了土地城邑,而不能及时论功行赏的,就必定会有祸患。这种情况叫做:“费留”。所以说,明智的国君要慎重地考虑这个问题,贤良的将帅要严肃地对待这个问题。没有好处不要行动,没有取胜的把握不要用兵,不到危急关头不要开战。国君不可因一时的愤怒而发动战争,将帅不可因一时的忿懑而出阵求战。符合国家利益才用兵,不符合国家利益就停止。愤怒还可以重新变为欢喜,忿懑也可以重新转为高兴。但是国家灭亡了就不能复存,人死了也不能再生。所以,对待战争,明智的国君应该慎重,贤良的将帅应该警惕,这是安定国家保全军队的根本道理。
【现代释用】
任何事物的产生、发展和灭亡都受客观条件的制约。大千世界,千变万化,各种事物赖以生存与消亡的条件也各不相同,人们要领会它,利用它,驾驭它,因势利导,才有可能成就自己的意志。这就是《孙子兵法》说的“行火必有因”。
作为领导者,在进行重大决策前必须认真分析种种客观条件,从中找出可行的方案,并总结出各种可利用条件,并认真筹备,一旦时机成熟,就果敢出手,必获全功。如果优柔寡断,势必丧失主动权,嗟叹不已。
火,是一种可怕的东西。传统意义上,火是指焚烧实物的东西。大火到来之际,可以焚烧掉一切可被烧掉之物。所以说,防火甚于防一切东西。
火并不是不可以控制的。或水泼,或沙盖,或采用其他方法均可控制它。
火还有另一种意义,那就是人心头之火。这种火,是更可怕的。心头有火,可以怒发冲冠,也可以流血五步。相对说来,这种火更难以控制。
作为领导者,注意传统的防火工作很重要,但注意防范心头之火更重要。
因为心头火起,就可能失去理智,任意而为,害人,害己,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