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军形篇——不打无把握之仗(1 / 1)

破译孙子兵法 孙颢 1066 字 5天前

不打无把握之仗,是一切成大事者共同信守的原则。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这就需要你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察清周围局势变化,拿出最有效的方法。聪明人与糊涂人之别往往就在于聪明人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从不被灰尘遮挡住。此为《孙子兵法》“军形篇”之精髓。

【本篇导引】

本篇主要讲述了“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的作战原则及用兵的基本原则。

为了实现“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应当“能自保而全胜”,即“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要“能为胜败之政”,即“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

用兵的基本原则有五条:“度”、“量”、“数”、“称”、“胜”。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数,数生称,称生胜。

本篇主题词:先为不可胜、自保而全胜、修道而保法

【智慧之源】

孙子曰: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之可胜。故曰:胜可知而不可为。

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守则不足,攻则有余,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故能自保而全胜也。

见胜不过众人之所知,非善之善者也;战胜而天下曰善,非善之善者也。故举秋毫不为多力,见日月不为明目,闻雷霆不为聪耳。古之所谓善战者,胜于易胜者也。故善战者之胜也,无智名,无勇功。故其战胜不忒。不忒者,其所措必胜,胜已败者也。故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是故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政。

兵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数,四曰称,五曰胜。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数,数生称,称生胜。故胜兵若以镒称铢,败兵若以铢称镒。胜者之战民也,若决积水于千仞之溪者,形也。

【经典诠释】

孙子说:从前善于用兵打仗的人,先要做到不会被敌方战胜,然后捕捉时机战胜敌人。不会被敌人战胜的主动权操在自己手中,能否战胜敌人则取决于敌人是否有隙可乘。所以,善于打仗的人,能创造不被敌人战胜的条件,但却不可能做到使敌人一定被我战胜。所以说,胜利可以预知,但是不可强求。

想要不被敌人战胜,在于防守严密;想要战胜敌人,在于进攻得当。实行防御,是由于兵力不足;实施进攻,是因为兵力有余。善于防守的人,隐蔽自己的兵力如同深藏于地下;善于进攻的人,展开自己的兵力就像自九霄而降(令敌人猝不及防)。所以,既能够保全自己,而又能夺取胜利。

预见胜利不超越一般人的见识,这算不得高明中最高明的。通过激战而取胜,即使是普天下人都说好,也不算是高明中的最高明的。这就像能举起秋毫称不上力大,能看见日月算不得眼明,能听到雷霆算不上耳聪一样。古时候所说的善于打仗的人,总是战胜那些容易战胜的敌人。因此善于打仗的人打了胜仗,既不显露出智慧的名声,也不表现为勇武的战功。他们取得胜利,是不会有差错的。其所以不会有差错,是由于他们的作战措施建立在必胜基础上,能战胜那些已经处于失败地位的敌人。善于打仗的人,总是确保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同时不放过任何击败敌人的机会。所以,胜利的军队总是先创造获胜的条件,而后才寻求同敌决战;而失败的军队,却总是先同敌人交战,而后企求侥幸取胜。善于指导战争的人,必须修明政治,确保法制,从而能掌握战争胜负的决定权。

兵法的基本原则有五条:一是“度”,二是“量”,三是“数”,四是“称”,五是“胜”。敌我所处地域的不同,产生双方土地幅员大小不同的“度”;敌我地幅大小——“度”的不同,产生了双方物质资源丰瘠不同的“量”;敌我物质资源丰瘠——“量”的不同,产生了双方军事实力强弱不同的“称”;敌我军事实力强弱——“称”的不同,最终决定了战争的胜负成败。胜利的军队较之于失败的军队,有如以“镒”比“铢”那样,占有绝对的优势。而失败的军队较之胜利的军队,就好像用“铢”比“镒”那样,处于绝对的劣势。胜利者指挥军队与敌作战,就像在万丈悬崖决开山涧的积水,所向披靡,这就是“形”——军事实力。

【现代释用】

在企业和商业经营管理中,必须强化内部管理,从各方面修明自身,建立完善的可以制胜的内部机制,也就是建立不被战胜之道。任何一个经营实体,都由人、财、物、信息四大要素构成经营活动的重要内容,而经营者经过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五种管理职能对经营活动进行管理。这就是“修道保法”,它是经营成败的关键。所以,《孙子兵法》说,“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政”。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领导者权力越来越大。如果领导者“有道”而贤能,将有利于生产经营,促进生产发展;如果领导者“无道”,将严重影响正常的运作,阻碍生产发展。

对私营业主来说,如果经济上富裕,精神上贫穷,各种不良习气,必会滋长,黄、赌、毒、迷信等势力必将抬头,并会愈演愈烈。所以“修道保法”至关重要。

一位领导者,如果能扬长避短,趋利避害,就能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这也就是《孙子兵法》所说的“修道”。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政。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领导者的权力越来越大。如果领导者“有道”,必将利国、利厂、利职工;否则,必将害国、害厂、害职工。所以,领导者是否“修道而保法”,对于整个社会来说,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