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逞口舌之快(1 / 1)

有一种人,反应快,口才好,心思敏捷,在生活或工作中和人有利益或意见的冲突时,往往能充分发挥辩才,把对方辩得脸红脖子粗,哑口无言。

长此以往,这种人就形成了一种习惯:不管自己有理无理,一要用到嘴巴,他绝不会认输,而且也不会输,因为他有本事抓住别人语言上的漏洞,也会转移战场,四处出击,让对方毫无招架之力;虽然对方有理,他无理,但对方就是拿他没办法。

在辩论会、谈判桌上,这种人也许是个可用之才,但在日常生活和工作场合中,这种人只有吃亏的份儿。因为日常生活和工作场合不是辩论场,也不是会议场和谈判桌,面对的可能是能力强但口才差,或是能力差口才也差的人。辩赢了前者,并不表示自己的观点就是对的;辩赢了后者,只凸显自己只是个好逞口舌之快的人罢了。

而一般常见的情形是,人们虽然不敢在言语上和这种人交锋,但对的事情大家心知肚明,反而会同情“辩”输的那个人,他的意见并不一定会得到支持,而且别人因为怕和他在言语上交锋,只好尽量回避他。如果得理还不饶人,把对方“赶尽杀绝",让对方没有台阶下,那么他已种下一颗仇恨的种子,这对他绝对不是好事。

要想有点成就,当然离不开好的口才,但运用不当也会坏事,因此若有好口才,建议可以:

(1)把口才用在正事上,而不是用来吵架解气。不过当有人攻击你时,你当然可以“自卫”。

(2)有好的口才,也必须要有相对的内涵,否则被别人嘲笑全身只有舌头最发达。

(3)要驳倒对方,主张自己的意见时,点到为止即可,切莫让对方"无地自容”。

(4)别人得罪自己时,虽理直气壮,但也没必要非把对方骂得狗血淋头。

(5)若自己的观点有错,要勇于承认,并接受对方的观点,切莫用辩论的技巧死命反击。因为黑就是黑,白就是白,硬辩只会让人看不起。

有好的口才,又能掌握好说话的火候,这样的人无疑会很有影响力。如果空有好口才而不知收敛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因为他把“逞口舌之快”当成一种“快乐”,这是这种人最大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