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蛮族文化(1 / 1)

在欧洲历史的基石周围,自始至终都流动着“向西进击”的狂潮,东方民族强行涌入欧洲的压力持续不断。亚洲大草原是源源不断培育骁勇民族的温床,野蛮部落后浪推前浪,从大草原汹涌而出。我们不知道这些民族迁徙的原因。大概,正如埃尔斯沃思·亨廷顿[13]在《亚洲的脉搏》中所提出的,其中的一些原因是,长期大量降水和干旱交替的气候迫使游牧民迁徙。充足的降雨使水草丰盛,人口增加,长期的干旱使多余的食物消耗殆尽。我们还知道,纪元前不久,蒙古民族开发了优异的军事装备和技术,结果把许多战斗力欠佳的部落逐出家园,使之向西迁徙。然而,我们不必去寻求什么独一无二的原因。对于游牧或半游牧的部落而言,迁徙是对任何压力的最简易的回答,也是对贪欲的最简易的应答。当草原民族发现,在边境之外更为开化的地区能够掳掠到很多东西时,无须本地遭灾,他们也会动身迁徙的。

在史前时期的大部分时间里,从东向西的移民似乎是以小群小股的方式进行的。迁徙的性质是逐步渗透,而不是大规模的征服。新到的移民分散到前已存在的人口之中,逐渐被融合同化了。自青铜时代起,直至罗马陷落之后匈奴人和阿瓦尔人[14]侵入欧洲为止,所有入侵蛮族的文化,似乎都是上文描述过的雅利安人那种类型的文化。狩猎和牧牛的贵族支配人口多得多的农业人口,这样的文化模式几乎是原封不动地从一个入侵部落传给了另一个入侵部落。征服者之间的差别,主要是文明程度的差别,差别的基础是他们与南部开化民族接触的程度;在日耳曼人的情况下,还要加上他们从北极圈的邻居那里借用来的一些东西。

记述蛮族的最早经典文献说明,地中海盆地以北的西欧地区存在着两个野蛮部族,即凯尔特人和日耳曼人。罗马文献里非常突出的高卢人是凯尔特人的一支,他们以现今法国的地域为中心。日耳曼人当时主要分布在莱茵河以东和以北的地区,其开化程度更低,因为他们离南方的文明中心相距更远。罗马时代的塔西佗[15]对日耳曼人的描述说明,日耳曼人是牧牛人。根据他的记述,和现代非洲的牧牛部落一样,日耳曼人以饲养牛的数量来估价他们的财富,极少注意牛的质量。他们只栽培粮食作物,每年在新的土地上种植。因为他们居住的地区森林茂密,所以上述事实大概意味着,他们的农业技术可能是砍树烧荒、刀耕火种。

对罗马人馈赠的金银器皿,日耳曼人赋予极少的价值。他们不擅于金属加工,连铁矿也供不应求。他们的武器是长而直的双刃剑、矛头短小的轻便长矛和盾牌。少数兵士戴头盔,头盔常用皮革做成。但是,护身甲并不多见。年轻人在庄严的成丁礼上被授予携带武器的权利。毫无疑问,这一仪式标志着他获得了完全的成年地位。如此的授权仪式使人想起中世纪乡绅晋升为骑士的仪式。在这样的晋升仪式上,乡绅首次被授予佩剑的权利。

发迹的唯一道路是战争,正如在缺乏贸易和制造业时发财的唯一道路是抢掠一样。战绩卓著的平民所享有的荣誉,几乎和酋长家族的男子享有的荣誉一样高。与此同时,高贵的血统被赋予很重要的地位,凡是没有高贵血统却觊觎酋长宝座的,都被认为是篡位者。塔西陀称,日耳曼人挑选酋长遵照世袭制,遴选将领的根据却是能力。

部落里的男子每月集会一次,时间定在新月或望月时,会议由祭司主持。这种议事会兼有立法和司法的职能。酋长执行议事会的训令,受议事会决议的束缚。法典区别侵害社区的行为和侵害个体的行为。前一种侵犯行为被视为犯罪行为,犯罪人的人身要受到惩罚,通常是处以死刑。后一种侵犯行为可以用赔偿损失来补过。杀人罪被视为第二等级的罪行,可以用向被害者的血亲偿还钱财的方式来抵罪。

高卢人占据的地区位于日耳曼人居住区的南面和西面。亲属关系密切的凯尔特部族占据着不列颠和爱尔兰。高卢人与地中海地区的诸文明的接触已达数百年之久,时而与地中海地区进行贸易,时而又掳掠这些地区,并且吸收了大量地中海地区的文化。紧靠阿尔卑斯山的西部地区的遗址说明,到公元前5世纪时,高卢人在加工金银铜铁方面业已掌握非凡的技艺。金属制品上装饰着精湛华丽的涡卷形图案,装饰着彩色釉、珊瑚和宝石。这个遗址称之为拉坦诺文化[16]遗址。该文化生产的许多器物,堪与当时地中海盆地的任何器物相媲美。耐人寻味的是,即使被罗马人征服之后,高卢的工匠继续按照自己的风格生产金属制品,用以与罗马人进行贸易。

南方文化对高卢文化的影响主要是希腊人的影响。公元前400年时,今日的马赛地区有一块希腊人的聚居地,希腊商人深入到内地与高卢人进行贸易。到公元前3世纪时,一位名叫皮西亚斯[17]的希腊地理学家和探险家甚至沿着大西洋海滨乘船北上,直至抵达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他在此听说西北方向有一座海岛,这一座海岛也许就是冰岛。在希腊人自高卢引进的东西中,货币的使用尤其引人注目。高卢酋长铸造的金属货币上的图案,在希腊图案的基础上表现出一连串令人着迷的简化了的特征。

高卢人与伊特鲁里亚[18]人亦有接触。伊特鲁里亚人于公元前800年在亚得里亚海定居下来。早期高卢人广泛使用的轻便马车,很可能是根据伊特鲁里亚人的原型开发的。到恺撒执政的时代,这种马车在欧洲大陆上已不再使用。恺撒发现凯尔特族的不列颠人仍然在使用车轮轴上装有镰刀的战车。在爱尔兰,这种战车保留到更加晚近的年代。

古典时期的作家留下的对高卢人的描写,主要涉及他们的作战能力,以及他们给南方的邻居所造成的损害。他们接二连三地入侵意大利。恺撒“平息”高卢人时,使罗马人欣喜若狂的,与其说是领土的增加,毋宁说是根除了一个他们长期认为是随时存在的威胁。高卢人还入侵希腊和小亚细亚。帕加马[19]城著名的雕像,我们认为是表现垂死的角斗士,实际上它表现的是垂死的高卢人,这是为了纪念远征小亚细亚而塑造的雕像。

罗马人征服高卢人的结果,是当地文化的崩溃和幸存者的拉丁化。对不列颠的征服时间略晚,亦欠彻底。然而,即使在不列颠,罗马文化的表层也使征服之前的文化特征变得朦胧不清。凯尔特早期文化的最明晰的画图是由爱尔兰提供的。这里的凯尔特人,在罗马帝国时代始终成功地维护了自己的独立,直到克伦威尔时代才完全沦入外族人的控制之下。连爱尔兰人热情洋溢接受的基督教,也经过了凯尔特文化的修正。

爱尔兰的经济主要以饲养牛马猪等家畜为基础。牛不仅用于产奶,还要定期放血,牛血经过煮熟后用作食物。马用于产奶或产血。最初用马牵引战车,后来用马作为坐骑。骑兵在爱尔兰武装力量中的作用微乎其微,原因大概是他们从未得到树形马鞍。在14世纪时,英格兰当局制定法律,爱尔兰血统的英格兰人,若以“爱尔兰方式”不用鞍子骑马,就要被处以罚款。当时和后来一样,猪一直是小农的经济支柱。火腿和熏猪肉似乎是凯尔特人的发明。连罗马人都对高卢人腌制的火腿赞不绝口。

爱尔兰的社会组织,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大陆上的凯尔特人的生活。基本的社会单位是几个家庭组成的血亲大家族。家族共同拥有耕地,可是各个小家庭分别向贵族租赁牛。大多数家庭是一夫一妻制,但是允许男子纳妾。

没有人口集中的村落。不过,几家有亲属关系的人通常毗邻而居,共同耕种共有的土地。政治单位叫“图阿什”(tuath),有时被人称为家族。

位居“图阿什”之首的是一位国王。国王每一代人更换一次,从一个家族中产生,这个家族的成员全都是王族成员。许多爱尔兰“王国”比新英格兰的一个小镇大不了多少。这两个事实加在一起就可以解释“爱尔兰太子”何以会频繁出现在爱尔兰和欧洲大陆的传奇故事中。国王之下是贵族,贵族之下是“受尊敬的人”。所谓“受尊敬的人”是自由民,他们有权养牛,有权参与耕种土地。最后是农奴。在社会阶梯的底层是奴隶,他们可以被人任意买卖。女奴与牛一样被用作计算价值的单位。贵族和“受尊敬的人”又细分为若干小的等级,划分的根据是财富和血统。

与上述世俗组织并列的,是一个有学问者的等级系统,包括吟游诗人、祭司和精通法律的人,他们使爱尔兰文化一体。尽管存在着表面上的割裂,尽管存在着常衡不断的王国间的相互袭击,然而每一个个体、每一个社会单位在一个单一的、无所不包的系统中,都自有其固定的位置。无论走到哪里,每个人都维持着自己的等级。在法律事务中,每个人的等级都是由他的“荣誉价值”表明的。私人财产受损或人身受到伤害时,索赔的数量由“荣誉价值”来决定,罚款的金额也由个人的荣誉价值来决定。

在这种荣誉价值体制下,级阶和财富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家庭地位升降的根据是它保有的家产情况。所以,如果一个“受尊敬者”的家庭积累的财富相当于贵族的财富,而且能在三代人的时间里维持住这么多财富,它就被认为是一个贵族家庭。反之,如果一个家庭在三代人的时间里保不住贵族的经济地位,它就会降到“受尊敬者”的等级。这种三代人的准则被用于血亲制时,就成了有史以来最完美的保持动态的制度。如果一个家族的族长未能连续三代人保住王位,它就被降为贵族,就会丧失将来再统治王国的权利。国王的所有儿孙都是王族血统,但只有其中一人能继承王位,只有他能把王位传给自己的后代,所以,随时随地都有许多儿孙觊觎着王位,故同胞兄弟相煎火并是继承御座的最常见的道路。爱尔兰皈依基督教之后,这一情况有所缓解,国王可以指定继承人,他与继任者共同治理国家;然而,声称受到蔑视的觊觎者刺杀国王发动入侵的事变,仍然是司空见惯的现象。

凯尔特文化的同一性,由庙会和部落议事会来维持,尤其靠专业的吟游诗人、祭司和司法官来维持。他们受到一切凯尔特人的敬重。在爱尔兰,吟游诗人可以坐在国王的左侧,司法官和他对面,坐在王后的右侧。根据反浪费的法律规定,吟游诗人的服装可以有五种颜色,而国王的御衣也不过七种颜色而已。有名的吟游诗人在宫廷间巡回吟唱。由于他们控制着舆论宣传,所以他们从事的工作与现代的专栏作家不无相同之处。如果国王款待不周,就会受到诗人的讥讽。国王之所以怕讥讽,是害怕嘲笑之上笼罩着的可怕的魔力。诗歌和诗人都具有雄浑强大的力量。御用诗人在交战时随侍左右,以他嘲讽的吟唱贡献他具有魔力的神效,同时也是为了观察国王的英武战功,以便用诗歌使国王扬名显身。

有关爱尔兰凯尔特人的文献记录都是从一个时期流传下来的。此时离欧洲大陆上的凯尔特人给地中海地区的邻居造成恐怖的时期已经相距甚远。爱尔兰的社会制度比恺撒时期高卢人的社会制度更为繁复,这一点颇有可能。然而,下述一切特征似乎在高卢人的社会中已经存在:部分的王位世袭制;部分“图阿什”(tuath)似的地方政治组织;地方酋长从属于一位至高无上的酋长;自由民分为祭师、贵族和平民三个阶层,三个阶层再分等级;人们向酋长租赁牛,而不是租赁土地的采邑;有专业司法官,法制齐备;大量的文学材料靠口头传承;尊敬有学问的人,且有一丝过分。

人们不得不做出这样的结论:除了文字材料的缺乏和城市的稀少之外,高卢人在文化上并不亚于共和时期[20]的罗马人。被罗马人征服之后,究竟有多少高卢文化保留下来,这个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在罗马帝国灭亡[21]之后西欧出现的新社会中,日耳曼成分和拉丁成分占据主导地位。然而,凯尔特人的社会制度在罗马人征服之后的很长时期里,必定在农村保存下来了,这个制度使人们对封建制度做好了精神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