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亚干燥地区的人再一次证明了这个论断:在一个天然屏障很少和生态环境同一的地区,语言和文化也会趋于同一。实际上,西南亚干燥地区的一切居民操的都是闪米特语,坚持的都是村民和游牧民相互依存的共生模式。西南亚生态环境横越了北非大部分地区,语言和文化共同性也横跨了北非。虽然这个地区的两种语言即希伯来语和阿拉伯语的历史意义,使西方学者把闪米特语当作一个独特的语系,可是现代科学研究表明,它只不过是一个更大语系的语支而已,这个语族的地区包括撒哈拉以北的整个非洲地区和亚洲西南部地区。大概没有别的例子更能说明一个独特的语族和一个独特的环境之间存在着如此密切的关系了。闪米特语尤其在非洲有这样广泛的分布,似乎是相当晚近的现象,部分与伊斯兰教的兴起有关。不过,非洲—亚洲语系的其他语支,肯定在非常悠久的时代就已经在非洲的干燥地区扎根了。
有些闪米特部落完全转向游牧生活的过程,无疑因单峰驼的驯化而有所加速。单峰驼对炎热沙漠条件的适应性,颇像双峰驼对寒冷沙漠条件的适应力。骆驼能在连山羊都无法存活的地域生存,尤其在阿拉伯半岛和稍后在非洲,它们的驯化为人类活动开辟了大片辽阔的沙漠地区,骆驼的口腔和消化道仿佛是镶了一层铜甲,它们能嚼烂并消化骆驼刺,这种植物在“柔嫩多汁”上堪与铁丝网媲美,驴子只能饿死的地方,单峰驼也能增加脂肪。驼峰提供储存脂肪的机制,所以它们在进食极少的情况也能行走几个星期。它们的几个胃提供了一个相似的储水机制。故此,骆驼是沙漠居民的无价之宝。不过,凡是见过骆驼的人都免不了感到惊诧,它竟然能被人驯化。对欧洲人而言,即使最温顺品种的骆驼都非常暴躁、倔强,并奇臭难闻。必须承认,阿拉伯人在这一点上与欧洲人的看法不一致。他们把骆驼当作美德的典范和可爱的体现。伊斯兰教之前的阿拉伯文学中,赞颂骆驼美德的诗文俯首即是。
农耕地区的缩减、骑骆驼的游牧生活的出现,产生了一种独特的生活模式,这一模式对当地条件的适合性几乎是到了理想的程度。城镇辅以相连的农业区,成为人口聚居的中心和制造业及商业的中心。许多城镇专注于特产以供外销。城镇之间的地区是游牧部落的地盘,他们代表着初始的农牧双重文化中的牧业生活。城镇生活模式是典型的西南亚模式,牧业生活模式却是独特的闪米特模式。游牧民的主要家畜是绵羊、山羊和骆驼。这三种动物都很能适应贫瘠的牧场。农业区之外的地区很少养牛,即使在农业区,牛的主要价值也仅限于耕地。唯一重要的驮运动物是骆驼。骆驼很少用于产奶,用于肉食就更不多见。
有名的阿拉伯马的用途只限于作战和游行。马从不用于驮运,连部落迁徙时也不用作坐骑。因为牧草通常短缺,马要用从农业区购买的粮食来饲养。常常是拴在主人的帐篷里喂养的。阿拉伯人用马有一个非同寻常的特点,就是喜欢把母马用作战马。纯种阿拉伯马只有两种步态:慢步和急驰。虽然游牧民精于马术,可是他们从未学会使用严格操练的骑兵,也没有学会骑在马上射箭的娴熟技能。他们的战马只用作长途奔袭时的运输工具,而不是用来构成骑兵作战的战斗队形。
如果考察游牧民的生活,他们对城镇人的完全依赖就显而易见了。他们的妇女用山羊毛编织粗糙的黑毡,黑毡用于制作帐篷。男子知道如何修补鞍子等装备。然而,游牧部落实际上毫无制造业。近代游牧民居所里的一切装备,都是通过贸易或掠夺获取的。亘古至今,似无变化。就连他们的标准食品即未经发酵的面包,也是用从农业区购进的小麦做的。这种面包只不过是很稀的面糊摊在滚热的石头或沙子上做成的。比较卫生的一种制作法已为许多美国人熟知,就是犹太人过逾越节所吃的薄饼的那种烤制方法。
游牧民族的社会组织和政治组织建立在部落的基础上,部落实行同族通婚,按父系续谱,占据特定的地盘。更大的社会组织是朝生暮死的。一旦占支配地位的部落失去控制,部落联盟就随之瓦解。部落里的全体成员均有亲戚关系。任何家庭要改属另一部落,是难以想象的。部落的控制权委予酋长。酋长的职位名义上由某一家族世袭。酋长的第一夫人所生的长子有优先继承权。然而,继承之事没有绝对的规则,因为在游牧条件下酋长的职位绝不是一个闲职,必须由最优秀的人来担任。酋长与部落成员的关系,以家长对家庭成员的关系为模式。他指挥部落的活动,负责执法维护公正。很难说在前伊斯兰教的时期里,形式法典在多大程度上为社会所公认。但是,人们指望酋长执法时断案精明,判明真犯,量刑恰当。近东民间传说中所罗门国王断案如神的故事,就符合游牧民和定居者的最佳模式。实际上,酋长受部落舆论的影响,他尽力靠说服而不是靠武力行使职权。然而,他的权力是独断的,理论上说是绝对的。毋庸赘言,这些模式对伊斯兰模式的政治演进产生了影响。
阿拉伯半岛的游牧民不仅实行族内婚,而且赞同某些近亲婚配模式。他们不仅允许而且优先选择堂兄妹开亲,这是全世界少数几个实行堂兄妹开亲的民族之一。这一模式被纳入伊斯兰习俗之中,至今在许多阿拉伯国家里保留了下来。游牧民的婚俗通常是单偶制,然而对于那些有财力的人来说,多偶制也是允许的。无疑,早期的希伯来人就有多偶制的婚俗。
一切闪米特文化的一个令人注目的方面,似乎是绝对要求新娘的童贞。迄今为止,展示处女象征在大多数伊斯兰国家仍然是婚礼中常规的部分。这一习俗反映的价值观念,无疑可以追溯到前伊斯兰时代。这一顽强的婚俗,仅仅是一种文化对性和性器官的执着追求的一个侧面,这种执着的追求反映在割礼术中。实际上,一切闪米特民族都共有这一习俗。与此对应的女性外阴割除术也非常普遍,在苏丹有些地方这一习俗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这里的人们把女性的所有外**全部割掉,外**的伤疤几乎完全封闭了阴门,使**不再可能。如此,新郎就可以保证新娘是处女;征得新娘同意后,让她再做一次手术,方能完成婚礼。
游牧生活的各种需求使妇女隐居闺房的生活成为不可能,少数最富有的家庭除外。不贞的女孩子或不忠的妻子及其恋人都要被处死。因为男子的不贞受到指责,所以他们进城玩时就尽量寻花问柳。进城的贝都因人[14]的性欲和浪迹水手的性欲一样广为人知。在伊斯兰教诞生之前的时代里,男子的这种需要由寺院中的神妓来解决,这是常见的制度。与此相关的一个结果是男子同性恋的盛行,直到今天,这一现象在伊斯兰国家里也普遍存在。搞同性恋的人,主要是未婚男子和少年。结婚以后,同性恋就让位于正常的异性婚恋关系了。
家庭控制是严格的父权制。父亲终生甚至死后对妻儿都有完全的控制权。父亲的祝福是重要资财,父亲的咒骂可以毁掉儿子的前程。请注意雅各和以扫[15]的故事。女儿出嫁前受父亲控制,出嫁后受丈夫管束。一般的父亲似乎以自己的严厉态度而不是以公正态度而感到自豪。儿子对父亲抱有恐惧和尊敬的态度。尤其在一夫多妻制的家庭里,最强有力的情感纽带是在母亲和儿子之间。母子关系中存在真挚的深情,母子双方友好携手策划密谋对付父亲,司空见惯。
整个情况就是如此,这就使个性发展中产生强大的、批判的超我意识成为意料之中的事情。希伯来人描绘全能的神,只有靠人的完全服从和奉献才能使神不震怒;无论神的行为举止多么不公正,人都必须完全服从与忠诚。这位全能之神的形象,是由闪米持家庭中普遍存在的情况直接衍生出来的。这种家庭生活还产生了另一种后果,就是被夸大了的超我意识,致使其行为的方方面面都存在繁复的禁忌系统。这样的系统记录在《摩西十诫》[16]中,这些戒律绝不是孤立的现象。所有的闪族部落都制定了类似的法典,只是其内容略有差别而已。这样的法典给遵守法典者以安全感。这种安全感与我们文化里的好孩子的安全感有类似之处,好孩子牢记父亲告诉他所不能做的一切,小心翼翼地不犯戒律。希伯来人的耶和华是闪族父亲的形象,是一家之长的权威被抽象和夸大的结果。父权制高压和性剥夺给闪族人的基本人格打上了印记。从摩西到弗洛伊德,闪米特人都很关注罪孽和性。
亚洲闪族人的地理位置对文化进步尤其有利。他们始终不断地与世界最悠久的两大文明中心保持着密切的接触,这两大文明中心是两河流域和埃及。到公元前2300年,他们征服了两河流域,吸收了此地的文化。他们有热衷经商的天性,这使他们与许多民族发生了接触,使他们对文化差异有切肤之感。新的器具用品和新的艺术风格,凡有益者,无不悦纳。与此同时,各种闪族文化又表现出一种基本的连续性,也许任何其他民族文化的连续性都无法与之匹敌。无论借用什么,闪族人都用自己的价值和兴趣对之进行重新阐释,他们的价值观念和兴趣绝少变化地保留下来了。
闪米特人对文明的最重要贡献,一方面是数学和天文学,另一方面是宗教。奇怪的是,我们的机械宇宙观念和完全服从独一无二、威力无比的神的观念都要归因于他们。第一个观念是从两河流域的祭司长时期观察旋转的天象中演变出来的。第二种观念是从对部落神的狂热忠诚中衍生出来的,这种忠诚如此强烈,以至于一切其他存在物和力量对崇拜者来说都不复存在。闪族人追求的总是绝对的东西。不幸的是,他们的文化继承人竟然找到了两位绝对的神,而且这两位神又是截然相反的两个极端[17]。我们所有的一切一神教信仰都可以回溯到闪族人那里。所有的一神教信仰都面对着一个难解之谜:在一个自然法则支配的宇宙中存在着一个全能的神。
[1] 戈登·柴尔德(Gordon Childe,1892—1957年),澳大利亚历史学家、公认的史前考古权威,提出“新石器革命”和“城市革命”概念,著有《历史的重建》《历史发生了什么?》《人类创造了自身》《考古学导论》《欧洲文明的曙光》等。
[2] 维京人(Viking),即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人,善航海。
[3] 维内蒂人(Veneti),古凯尔特民族,居住在今布列塔尼半岛,恺撒于公元前56年击败他们由200多条战船组成的舰队。
[4] 比斯开湾(Biscay),介于法国西海岸和西班牙北海岸之间。
[5] 宽口陶器人(Beaker Folk),大约6000年前新石器时代晚期至青铜器时期,好战,到处找铜,促进了青铜器的发展。
[6] 哈尔施塔特文化(Hallstatt culture),奧地利考古遗存,用以指中欧和西欧青铜时代晚期和铁器时代早期文化,1846—1899年发掘,1997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7] 伊顿公学(Eton College),培养英国上层政治人物的贵族学校。
[8] 勃艮第显要的杂种(Grand Bastard of Burgundy ),指法兰西国王和勃艮第公爵,见莎士比亚的戏剧《李尔王》。
[9] 威尔士亲王(Prince of Wales),英国王储的称号。
[10] 伊凡雷帝(Ivan the Terrible,1530—1580年),俄国大公,首任沙皇。
[11] 叶卡捷琳娜二世(Catherine Ⅱ,1729—1796年),亦称叶卡捷琳娜大帝,俄国女皇,急剧扩张,使俄国成为“欧洲宪兵”。
[12] 1771年(乾隆三十六年),蒙古土尔扈特部摆脱沙俄压迫,冲破围追堵截,历尽千辛万苦,胜利返回祖国。
[13] 丘比特(Cupid),罗马神话中的爱神,其形象为背生双翼,手持弓箭的美童。
[14] 贝都因人(Bedouin),沙漠地带游牧的阿拉伯人。
[15] 雅各和以扫,典出《圣经·旧约》,二人为孪生兄弟。以扫为长子,雅各以红豆汤换取哥哥的长子权;为了得到双目失明的父亲以撒的祝福,披上羊皮冒充哥哥以扫(以扫生下来时即浑身披毛)。
[16] 《摩西十诫》(Ten Commandments),人类历史上第二部成文法,载入《圣经》,传由上帝授予摩西,刻于石碑上。
[17] 指伊斯兰教的真主和犹太—基督徒信仰的上帝;创建这两种一神教的阿拉伯人和以色列人都是闪米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