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珠江三角洲建有祠堂的家族不多,其中包括了极少数的明朝新贵,例如东莞伯何真、东莞人黎光等。何真在洪武五年(1372)建立了珠江三角洲最早的祭祀多祖先而不是位于墓地的祠堂。他“率族人建祠置田以祀群祖”,又“以惠州城西私第为义祠,斥所置田百余顷为义田,俾宗子主祀”。[28]文献没有记载这个“义祠”的建筑模式,是否一座“家庙”,无从考究。但是明洪武七年(1374)赵宜讷为黎光的东莞潢涌黎氏祠堂写的碑记,则一开始就说清楚这个祠堂的法定地位:
祠堂之制,非古也。古者,大夫三庙,视诸□□□□□□;□□二庙,视大夫而降其一;官师一庙,视大夫□□□□□□焉者。后世诸侯无国,大夫无邑,其制未免有同□□□□□度。尊祖者,及亵而不严;事亲者,又厌而不尊,□□□□□□礼始尽矣。士庶人有所不得为者,以祠堂名之,以寓报本反始之诚,尊祖敬宗之意。此广东东莞黎氏宗祠之所以建也。[29]
黎氏在元代已经建有祠堂,但是黎氏祠堂不代表普遍的现象。相反的,这个碑记说明黎氏祠堂还不是“家庙”。
潢涌黎氏在宋元时期已经是个有儒学传统的家族,但是新贵之中包括不少元末得赐官阶的地方土豪,这些没有宋代儒学传统,接受明初里甲登记承担赋役的家庭,对宗族和谱系都很留意。这是当时法律上的要求。但同时,文化上的变动,也影响到他们祭祖模式上的变化。他们的宗族记录,包括不少和宋末至元末的历史拉上关系的入籍传说。例如,《新会蔡氏族谱》关于宗月祖的记载将明初编疍户入籍的政策投射到宋末故事中:
五世祖宗月,字光大……丙子,值宋迄录,乃弃官归。幼主自福建迁于新会之冈州,元伯颜、张弘范引兵追之。时宋饷屡绝,援兵不至。诏民间输粟起义勤王,公奋然输军饷一千余石。以公充本县水界提督,自歧亭管至官塘外海,起民兵入卫。又岁办疍银三百余两,以供军需,朝廷义之,特授总管,食邑一千户,敕令同守本县土,境至祥兴……公貌魁梧,自建一祠,肖其像居中,待后世子孙岁时奉祀不废。[30]
蔡氏家族在元末为逃避战乱离村,洪武二年(1369)才“携老扶幼,复归鹿洞”,之后,“除旧更新,增置田业,家道复振。”在黄萧养乱后,他们的户籍似乎也受到影响。所以该族关于明初及以前的记述,只能作为一种传说。唯关于守月公“自建一祠,肖其像居中”的记载,接近前代的做法,而不是明中期以后的宗族行为。
顺德逢简刘氏也记录了祠祭的历史。十二世孙克孝(明末清初人)的《重修祠堂记》曰:
我雄州公祈姓刘氏,系出陶唐,派自汉军。本宣皇帝之后,高皇帝三十八代孙也。当公之刺雄州也,正宋季多事之秋,知大势之不可为,遂飘然而去,家于南海之逢简焉。故逢以南,世为刘氏宗也,公之设也。后松溪公祠其堂曰影堂而光大之,用以妥神灵而永孝思,绵绵世世,赖以不朽。夫非尊祖敬宗之第一义哉。[31]
该文是作者在天启元年(1621)和其他二十几位族人重修祖祠时撰,“时堂壁重新,楼门继起”。但是这个祖祠的前身,其实是松溪公的影堂。影堂是只有独门之家庙式祠堂,容后再述。这里可以说明的是,明初逢简刘氏的鼻祖祠,和新会蔡氏一样,以画像作为祭祀对象,并非日后流行以神主代表祖先神灵的家庙。
丘浚为南海亭冈黄氏祠堂写的一篇记文,一方面说明朱熹提倡在祠堂祭祖以取代影堂祭祖的改变,另一方面解释了为什么这个制度在明前期渐渐普及。照丘浚的描述,这所黄氏祠堂“一堂三屋……堂之前有亭,翼以庖厨、斋沐之所。外为三门,缭以周垣,树以松柏”,就是一所如《明集礼》规定的家庙式的祠堂。这所建筑物建于天顺四年(1460),丘浚的文章写于成化五年(1469),可见这是一座比较早期建成的家庙。丘浚亦明白士大夫追求以朱熹提倡的办法来祭祖,以“闽、浙、江、广”为多,“中州人士盖鲜也”。黄氏于宋代亦有官衔,故以种种理由认为黄氏建祠合法。但是,最后他还是说清楚:
按礼,士有大夫田则祭,无田则荐,是有土者,乃得庙祀也。古者有田则有爵,今有爵者未必有田,而有田者往往多在编民。今世拨土于民,苟服章缝,习诗礼,是亦古之士也。[32]
在这里,问题不在于黄氏是否品官家族,而是丘浚接受了编入里甲并考取科举的家庭,等同于以前的士大夫。这亦意味着建祠的习俗已经渐渐普及,虽然在法律修改前,祠堂还没有真正平民化。
更清楚地显示嘉靖年间礼仪改革影响的例子,是《东莞张氏如见堂族谱》中永乐十四年(1416)、宣德五年(1430)和弘治四年(1491)三次修祠堂的记录。这三篇记录精彩之处,在于其反映出每次修祠时的建筑面貌,以下是这三篇文字的摘录:
古者,有田则祭,无田则荐,今岁时荐于寝,以未尝有田故也。于是首捐己资,倡族人置祭田若干亩,复创建祠堂于种庵公墓左,以奉先世神主。肇工于永乐十四年九月,讫工于是年十二月。祠之制,同室而异龛,一遵徽国朱文公家礼规制。(永乐丙申〔1416〕,《初建祠堂记》)
祠堂之设,古未有也。古者……庶人无庙,祭先于寝,其制秩然而不可紊。迨宋紫阳朱子以义起家礼,始有祠堂之制,后人仿而作之者甚众。东莞张氏,系出唐相文献公九龄弟九皋之后……宣德庚戌之冬,十世孙忠惠继承先志,复捐地数亩,取祀事余资,同叔世良鸠工聚财,广堂之制,作厅于前,创室于后,作庑于左右。门墙庖宇,罔不具备。不隘不奢,坚好完美。于是奉先有堂,宴会有所,上得以致其将事之敬,下得以笃其一族之情。昭穆以之而明,尊卑以之而序。其用心之仁而厚也,彰彰矣。(宣德庚戌〔1430〕,《增修祠堂记》)
永乐丙申岁,县尉九世孙前户部司务志逊与其从兄德玄、观善、侄亮宾等议,以人道莫大于报本,报本莫大于祭飨,首捐己资,倡族人置祭田若干亩,复建祠堂于种庵公墓左,用妥先世之灵。岁时率诸子孙举行祀事惟仅。祠之制,一依文公家礼,不侈不僭。十世孙忠诚等,相继屡加修饰。然子孙日益繁硕,顾惟旧祠狭隘,不足以容。忠诚等复相与谋,以祭田所入,自供祀事外,储其余,择十世孙舒潜掌之。潜即司务公之孙也。久而得钱若干贯,遂市材鸠工,增创前面一座。并以其仆者植之,欹者正之,撤朽易坚,葺敝为完。门堂寝壁,黝垩丹漆,举以法,焕然一新,大称后人报本之意。尤虑无以传示久远,乃以书,命其十二世孙,南宫国子监助教昕,请予记之。昕,曩者典教于莆,与予相知甚悉,义不可辞。惟先王之制,自天子至于官师皆有庙。秦坏先王典礼,务尊君卑臣,于是天子之外,无敢有立庙者。汉世,公卿多建祠堂于墓所。魏晋以降,渐复庙制。唐侍中王珪,以不立庙为执法所纠,自是贵势之家皆有庙。至五代**析,士民求生有所未遑,礼颓教坠,庙制复废。宋庆历初,诏文武官立庙时,士大夫溺于习俗,安于简陋,亦未见其有能立之者。朱子以庙非赐不得立,遂定为祠堂之制。于是人皆得建祠堂,以伸其报本之敬矣。然非孝子仁人之用心,亦岂能举行之耶。
这三段记录反映了在夏言上疏以前不同时期祠堂形式的演变。先是永乐年间在墓旁立祠,宣德年间于厅前创室,厅改作庑,弘治年间“完门堂寝壁”。三次大修后,墓旁的小祠便变成了一座宏伟的建筑物。东莞张氏似乎十分熟悉明朝的礼法,所以在文中处处十分注意为自己辩护。弘治时所撰一文尤其申明他们的做法是“不侈不僭”。他们也知道“朱子以庙非赐不得立,遂定为祠堂之制,于是人皆得建祠堂以伸其报本之敬矣”。他们为自己行为的合法性辩护的理据,就是他们祭祖用的建筑物,尽管有门楼、有厅堂、寝室,还只是祠堂而非家庙。
新会潮连卢氏的《旧祠堂记》,也有类似的记录:
余初祖宣教翁,宋末,自南雄迁居古冈华萼都三图四甲潮连乡芦鞭里。迄今十三四世矣。九世孙永雄,独慨然祖祭无所,愿立祠焉。和之者,七世孙荃也、九世孙永禄也、锦也。爰集众议,佥是之,永禄翁遂捐己输该蒸尝之资,率众购地于乡社之左。成化丁未腊月,四翁督工,建一正寝祠焉。为间者三,崇有一丈九尺,广与崇方则倍其数。爰及弘治甲寅,九世孙宗弘者、璧者,慨未如礼,又购地建三间焉。亦如之。外设中屏,东西两阶。至正德戊辰,十世孙协者,又凿山建一后寝焉。广方与正寝稍狭阶级之登正,崇与正寝八尺有奇。厨两间,东西余地若干。其董治之劳,辍家事,冒寒暑,日旦弗离,经昼忘疲,且费无靳色。若七翁者,不可谓不重本也。麟(本文作者——引者)幼学于给事中余石龙先生之门,议及初祖之祠,请撰一记。先生曰:庶人此举,僭也,弗许可。麟退而考诸群书,及司马影堂之说,与一峰罗氏,亦祖程氏以义起之云。盖与朱子疑褅之说,并行不悖。诚所谓报本反始之心,尊祖敬宗之意,实有家名分之守,而开业传世之本也。乃知不迁之祠,未为不韪也。[34]
这里说得很精彩。在正德三年(1508),私人建家庙还是非法的,但到撰写此文的嘉靖三十三年(1554)时,已经是合法的了。可见在珠江三角洲一带,民间对有关建祠堂家庙的法律规定是有相当清楚了解的。
同样反映了建祠性质上转变的,还有霍韬在他的《霍渭厓家训》对建祠表示的态度。霍韬的族谱并没有明确记载他建大宗祠的年份,只记录了“大宗祠原系‘**祠’,嘉靖初年奉勘合拆毁发卖时,文敏公(按:即霍韬)承买建祠。”拆毁“**祠”当是魏校任广东提学的时候,在嘉靖元年开始采取了一个行动。[35]同时,族谱又载与大宗祠不同的霍氏家庙建于嘉靖四年,奉祀始祖及二、三、四世祖。旁边的石头书院亦同年建。所以,大概嘉靖四年,霍韬已经有相当完整的建立家族计划,于家庙内奉祀始祖。《霍渭厓家训》中,有多处关于在祠堂举行祭祀的规定。[36]从其中《合爨男女异路图说》,把一座有大门、中堂、寝室的三进房子放到三列住宅中间,可以看到,在他的观念上,乡村是围绕祠堂建立的。这幅《合爨男女异路图说》可能是最早表达宗族同姓村落格局的文件。霍韬在致广东总督林富的一封书信中说:“生复扩充执事之教,聚吾同祖而下兄弟子孙百口共食,粗立纲纪,俾嗣有守焉,亦执事惠教之及也。聚居图一幅奉览,后有家规、学规、乡约,大率润泽前哲之成训者,俟梓完奉上,领终教之幸。”[37]可见霍韬建立祭祀祖先的家庙,与他当时在乡下实行的一系列措施一样,都是当时地方官员和本地士绅一起在乡村中推行教化,建立儒家礼仪秩序的重要环节。
《霍渭厓家训》《合爨男女异路图说》
广东南海石头乡霍氏宗祠(左边的建筑物就是上图中间的祠堂之位置)
明嘉靖以后建家庙式的祠堂的例子,数不胜数。在嘉靖初年石头乡霍韬的祠堂创建之后三十年,佛山一带以往没有祠堂的家族都纷纷建祠,例如:嘉靖十年(1531)顺德沙滘陈氏建大宗祠未成。[38]嘉靖十三年(1534)南海西樵方氏建方氏大夫祠,其规模,“前为卷蓬一座五间,大堂一座五间,额为惇叙堂,前为头门一间。”“冬日则祀始祖参知政事公于中堂,而以武节府君配飨焉。”武节大夫方道隆是本祠“永为不祧”之祖。[39]嘉靖二十年(1541)岭南冼氏顺德大罗房建罗江冼氏祠堂,理学家吕枬为之记叙。“祠在居第之东,其制,后构寝堂三间,中立四龛,奉安四代神主;前构正堂,为迁主而祭之所。中作卷蓬,以入前堂。东西各置锯柜,东藏遗裳书物,西则祭器受焉。堂前数武为重门,外为大门。环以崇垣三十丈有奇……大门前继建石坊一座,前匾曰……后匾曰……”[40]嘉靖三十一年(1552)佛山鹤园冼氏建大宗祠,门扁题“冼氏家庙”,湛若水书。建筑物规模包括“寝室、头门二座六间”。冼氏为“义举大宗祠田、立宗法以行家训事”,报广东承宣布政使分司,获得执照。[41]嘉靖三十八年(1559)南海弼唐乡庞氏建孝睦祠。取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广孝联一族之人,而共事于一庙之中”,很能够代表当时珠江三角洲建祠的观念。[42]大概这个时候,小榄何氏九郎房也修建祖庙。[43]
到明末清初,建祠活动在珠江三角洲的发展更加迅速,以至到康熙年间,屈大均说,岭南著姓大族,“大小宗祖祢皆有祠,代为堂构,以壮丽相高”。他说:
从这个时候开始,一直到清代,家庙模式的祠堂,成了珠江三角洲乡村社会的明显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