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社(1 / 1)

要了解发生过什么事情,必须从头开始。我们庆幸在一部族谱中获得大量资料,其中包括1527年司马相到夏县要求取回墓地权时的文件,以及他自己的行程记述。[6]

据他说,司马氏中人在元代受到贬抑。至明代,司马光列为儒家(文中用“道学”一词)大师,与孔子同受尊崇。在朝廷的此一决定之下,司马光后人得免徭役。这里,他指出夏县已找不到司马光的后人,因而浙江一脉便蒙豁免徭役之恩。到了第十一代,某个叫司马朱的奏请皇帝建立司马光庙。司马相说,直至此时才有一间庙宇作祭祀之用。司马朱的儿子司马恂考获功名,任官礼部,而他在前往山西潞州途中,拜谒了司马光墓。这就是浙江的后人对墓地兴趣之始,随后便是恂的侄儿垔前往,垔其时任职“行人”。[7]垔后来一直心系夏县,于是“命令”他的儿子采前往夏县,娶当地望族裴氏之女为妻,以便在当地应考科举,打理墓地。可是,如意算盘没有打响,采借口父亲已死,竟一去不返。司马相在数十年后,1526年(即他撰写他的文章的前一年)任职刑部期间,在前往北京途中到访了墓地。文章接下来说明他如何找到脏乱不堪的墓地。这也不难理解,那不但因为子孙并不住在附近打理墓地,更因为没有什么理由让一个外边住的人觉得有需要迁移到那里去。

司马相的文章毕竟使人注意到国家行为与该墓地的关系,并洞察出直至他到达之前夏县的情况。显而易见,在司马相到达之前,墓地已获得某种彰扬。事实上,司马光去世的时候,宋哲宗给他的墓赐予了一块石碑。然而,由于司马光涉入王安石变法的斗争之中,他在身后遭人上奏抨击。他的政敌奏请毁坟,但皇帝不同意,只是钦准把御赐石碑拿下。1148年,金代的王廷直上任夏县县令之时,发现石碑碎成了六块,其座下的石龟旁长出了一株杏树。王廷直希望把石碑复原,但由于部分碑文已经漫漶,他便须找一份原文补回,而他终于从司马光的两位后人那里找到了。问题在于与当地父老和佛寺僧侣商讨怎样重建,而出于方便的考虑,遂决定把石碑安立在佛寺旁。此外,一个僧侣在司马光墓前焚香起誓,由佛寺出资在该寺大殿后面建一座堂,里面立一尊司马光像。由此可见,尽管司马光的后人不难随时插手,但佛寺在司马光死后多年对墓地维修之事显然涉入甚深。[8]

祭祀既由僧侣照管,也由夏县县城学校附近的官员照管。现存的记录见于1307年,其时已是元代,县官在扩建县里的孔庙时,在学校里立了一尊司马光像,因为一名官员死后附祀在学校或社之内乃是古例。他特别从当地人那里搜购与司马光有关的碑文,然后将之装置在祠堂的墙上,那么,他说在学校里立司马光像,便大概是指在附近的一个偏厅。[9]1319年,河东御史也先不花来到夏县,往祠堂行礼,他批评不可能徒然“瞻仰”而不立像。此次事件的笔录者李稚宾在文章中解释为何需要立像:

祠堂之设,盖思其人而不得见,故立像以想其乎生岁时。

这种想法可能颇为普遍。夏县县令受到御史批评后,询问父老的意见,而他们都说尽管不敢向县令提出此议,但这正是他们心中所想。筹得费用后,事情就在一个月之内完成了:

庆成之日,人大和会远近闻者相率而来,观之莫不咨嗟叹息,如公(司马光)复生,以手加额,至于流涕,不减前日自洛赴汴之时也。

很难说元代官员对理学道统的坚持有多少是出于政治宣传的考虑。从洛阳到开封的这句记录,便是司马光入朝为相之时得到百姓拥戴的故实。即便如此,李稚宾的文章接着叙述了司马光光辉的一生中他认为重要的事情,而他所持的是“积德”的观念,到了明代司马光的后人返回夏县提出拿回墓地的时候,这个观念又重新冒出头来。他写道:

公之为人也,笃学力行,清修苦节,左规右矩,罔不如礼。故言而君信之,行而民悦之。不用则独善其身,用之则功利被于天下。儿童走卒无不知其姓名,敌国远方莫不畏其威德。此岂声音咲貌之所能得哉?其德积之也厚,故其及之也远尔。

李稚宾预期在司马光像竖立起来后,县里的人每年都来祭祀。他们仰则可以看见司马光的庄严容貌,俯则可以读到他治民之书。他们会感到他还活着,而且激励他们修己慎行。换言之,司马光的墓祭已经由宗族事务转变为政治社群的事。[10]1344年,国子监内建起一座崇祀儒家圣人的殿堂,司马光亦位列其中,把佛寺照管的宗族祭祀提升为国家崇拜的过程至此完成。[11]

另一份关于兴建学校的材料,是夏县知县姜洪在1490年写的。他说,在元代之时建了一间学校,并且任命了一位山长。明洪武初年又建了文会堂(未发现更多的材料),而到了他那个时候,已经倒掉,或已经被用作私人住宅。但他也指出,“旧祠”仍在县学的右方,后面有一所名为知足斋大概是书室的房子。学校左方还有一座供奉文昌帝的祠堂。[12]这样看来,由元至明初,学校一带出现了一个建筑群,其中包括一个书室、祭孔的祠堂(“学校”)、任命了山长的学校(类似其他文献中常见的“书院”),以及一间供奉文昌帝的庙宇。姜洪认为祭祀圣人没有问题,但不能祭祀文昌帝。(他写道:“文昌乃蜀之土神,于吾道乎何所补?”)与唐代狄仁杰毁“**祠”、韩愈排佛教一样,姜洪毁了文昌帝的像——尽管当地人告诉他文昌帝乃“掌管禄命,并主士人的荣枯得丧”。姜县令把“旧祠”改为学校,旁边除安放了司马光外,也安放了商代的巫咸父子和唐代的谏议大夫阳城。巫氏父子和阳城跟司马光一样,都是夏县人。巫咸墓在《夏县志》里有记载,而阳城在此之前则供奉在一当地庙宇中,[13]而由于他们都与异端的传统有关——巫咸可能是第一个被政权吸纳的巫,而阳城则因样子丑陋而须在庙宇重建时改容易貌——他们奉祀于社内很可能是地方妖魔转化为地方神祇的又一个例子。[14]新的堂称为萃贤堂。[15]

明代的司马相准确抓住了何以要追溯圣人世系的原因,而原由当然就是为了可以宽免徭役。有关的证据俱在,都见诸司马采上奏一事,据本文所引司马相的文章,司马采向皇帝上奏,是在他受父司马垔之命来到夏县的时候。这个奏疏乃是关于地权和祭祀的恢复,扼述于山西布政使司成化十三年(1477)正月二十四日的颁令中。奏疏重提了1436年宽免司马光后裔徭役的圣旨。山西布政使司奉旨行事,并吩咐夏县县令遵行。县令回报称收到县教谕和司马里里长的申诉,又说这两人在私下到访该地时发现文庙东面的司马光祠完好无缺。祠堂是三进建筑,里面有两块元代的石碑,司马光像望之令人肃然。祠堂每月举行祭礼。这番描述也确实适用于县城的祠堂。但是,他们也跑到了县城以西三十里的古墓去,那里还有松树和石像,但显然欠缺打理。此外,还有一堵断垣,附近的古寺有三间祠堂。这里已经给樵夫和牧人糟蹋得不堪入目。他们查问司马光各支脉的后人何在,但发现一个都没有住在那里。不过他们找到一个领学俸的学生,这个学生说他的父亲1391年出外到浙江山阴县做生意的时候遇到过几个司马光的后人,问他墓地和祠堂是否还在那里。他记不起他们的名字,但县学学生和他所属的里的父老却为他的这个汇报作保证。

山西布政使司尽忠职守,把这件事转给浙江,山阴县县令找到了司马采,并在衙门录下了他的证言。司马采的证言与数十年后司马相的文章并不完全相符。司马相以为司马采是司马垔之子司马轸之孙,其兄司马恂曾经到过夏县,但在司马采的证言中,并无提及有任何人曾经从浙江到夏县,而司马采则是司马轸之子、司马垔的兄弟的官职不是行人而是侍御。因此之故,也鉴于宋代的一道圣旨可以为证,山西布政使司命司马采在夏县司马里登记,而在他的姓名加入黄册之后,则知会山阴注销其名。[16]

然而,司马相指尽管司马采在夏县娶了亲,但他并没有留下来。这件事情发生于1477年,浙江的司马氏恐怕会由此警觉到他们的祖坟何在,但他们看来到山西去不紧要。1524年,河东巡盐侍御史朱实昌来到夏县,他付钱更换了御赐石碑,并且迫使县令拨地给县城的祠堂。[17]朱实昌所立的石碑至今仍在,屹立于墓地外一个添加的建筑之内。石碑高8.3米,宽1.75米,厚0.45米。墓地管理员说这是亚洲最大的石碑,我无法证实,但不太相信。著名理学家吕楠记述过这件事情,并指出在墓地上有两座祠堂,一个是司马光及其父亲的,另一个则是司马光儿子的。朱实昌认为以司马光的地位,两间祠堂未免有点寒酸,便命夏县县令另建一间三进祠堂,并把两间祠堂拆建而成两间“庑”。其结果很可能十分接近一间“家庙”。可是,朱实昌对佛寺的影响力很不满,倘若不是吕楠提出僧侣在司马氏后人南迁之后一直负起祭祀之责,佛寺已给朱实昌拆掉。于是,朱实昌便建了一堵墙,把佛寺和祠堂分隔开来,又在寺外修筑了一条路,开端之处有一道拱门,上题“仰德”二字。其中一间厢房是让文人学士休息的地方。大堂上则安放了司马光及其父、兄和侄孙的像。这令人想起司马灏文在18世纪30年代左右所见的情况。[18]

朱实昌在记述这件事的时候,也和吕楠一样提到同样的建筑,但他说在“仰德”门之前有另一道拱门,县令付钱建的,上题“司马故里”,而由于有了墙和拱门,“人不知有佛室矣”。排佛的立场确凿无疑,朱实昌说吕楠觉得难以表达对佛徒的排斥,但他却可以指出其所以然。

今余庆禅院乃得依其祠墓,县志谓公之初意,余则以为非信笔也。

不是佛徒,而是当地人,记得司马光的功业,向他烧香顶礼。据他所知,佛寺不过是托庇于朝廷恩赐给司马光的金牌。故而司马采到来之时,据朱御史所言,正是由于其故里已为佛寺所占,他便没有栖居之所。重心落在社群之上,把墓祭之责倒转过来了:宋代是由佛寺带头,明代则是社群居于主导地位。[19]

朱侍御推动的修缮工作几乎不能完成,另一件工作又在县城的祠堂开展。这项工作始于1527年,由另一位与解州盐政有关的巡盐御史初杲负责。至嘉靖年间,高级官员在前往解州盐田途中,过境夏县,并拜祭司马光,似乎已成为惯例。司马光是在与“大礼议”论争有关的奏疏中曾被多番引述的权威,而官员对他的那种拜祭可能是派系忠诚的一种表示,不过,话也得说回来,这个方面并不见于纪念文章之中,所以只属猜想。[20]无论重建的理由是什么,争议之处在于看见初杲祠堂破败,想把它搬走,于是在县城东北找到一个新址,建了一个大型建筑:大堂五进,正寝亦五进,两条通道通往中央大堂,每条通道均含两进,以及多进的厢房。吕楠也为此事写过纪念文章,他指出“视旧祠殆十倍焉”。这些都是初杲以县城的罚款支付的,为数达二百两。此外,他拨出90亩官地作以支付祭祀费用,“将俟他日司马氏后至而归之也”。有了土地,司马氏返回故里的可能性大大改变了。[21]

还有其他的重建,主要是县令王言大1561年搬迁并重建了县城的祠堂。现存的建筑在1555年受到地震破坏,另觅新址重建。新的建筑显然是县学的一个组成部分,除祠堂之外,还有36间讲堂和30间房间。王县令也重建了萃贤堂,他在自己的纪念文章中说,这个堂的木主须搬走,以便兴建新的建筑,但他没有说司马光之灵究竟是由一个牌位还是由一个人像来代表。这个建筑本身显然是一项大型工程,不过直至明代,夏县的里甲制仍可提供必要的力役,这一点相当重要:王县令要求该县36个里,各出10天力役。他又借此抽取豆行两成收入(每石三升),当作县学学生的学俸。这些以外,就是县令所发放的一笔充公自非法开采银矿而得的不明款项。他说,起初当地人有意见,但他以国治为由说服他们,而且说必须有某种手段激发县学学生的士气,他所指的无疑是崇奉司马光。县令也不是单独行事,在他上任夏县县令那一年,一位巡盐御史路过,当地人就要求过资助维修。[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