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皇帝的非正式帝国:明代宗教与地方社会的整合[1]
本文旨在思考中国的地方宗教怎样受地方社会整合到国家的过程影响。有关南宋时期若干发展情况的文献,强烈表明地方宗教受到这个过程的影响,这些发展情况包括:朝廷接受了地方仪节,肯定了神明的灵验;获得朝廷认可的恰当礼仪取而代之;官员定期祭祀并将之载入清单(认可的神明名录);以至供奉那位神明的庙宇开枝散叶。[2]这个地方神明获认可的过程,加上劳格文(John Lagerwey)有关朝廷从信奉律己修身的茅山派转而信奉推己及人的龙虎山派的讨论,便可以勾勒出一个总体趋势——正如确实见于文献那样,即从宋以后中国王朝的“万神殿”给整理过了,因而到了19世纪给人的印象就是上界诸神乃朝廷官吏的倒影。[3]然而,倘要重提这种信仰传播中的道教角度,那就不得不把秘传的朝廷礼仪的普及化,整合进这个总体图像之中。施舟人(Kristofer Schipper)描述了台湾道士采用书面“上表科仪”以显示他们的道教地位,证明道教仪节与朝廷礼仪相关照的情况相当普遍。[4]因此,从现有文献所得出的这个关系范式,显示地方宗教与朝廷礼仪的整合是一个双重过程,分别在地方神龛和秘传的道教科仪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