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礼仪到国家(1 / 1)

宗族程式:16世纪的礼仪革命与帝制晚期中国的国家[1]

在过去一百年西方与中国的接触中,西方学者循着三个方向探讨中国社会的统一性。第一个方向是自晚清以降持续不衰的管治观点,认为社会秩序源于政府控制。第二个方向取控制理论而代之,认为考得功名的士绅阶层与朝廷联手,令社会符合国家的要求。近年来的第三个方向,认为“公民社会”崭露于16世纪,并在19世纪晚期上海的资本主义共同体中传播。[2]

这三个方向都有不足之处。控制理论否认社会自主性;假定一个“士绅”阶层周旋于政府与社会之间,夸大了以科举功名或土地所有权支撑的共同政治利益;至于转向公民社会,则未免偏向把世俗化视为社会组织的基础。本文认为中国社会的统一性源于共同的礼仪。“公民社会”这个反宗教的概念源自欧洲教会和国家针锋相对,无从解释这个现象。16世纪以来,中国经历了一场“礼仪革命”,在这个过程中,按社会地位(即所谓里甲)登记的户口,迅速让位给明朝法律认可的“祠堂”,即以祭祖活动地点为中心的组织。建立在祭祀礼仪上的社会,必定是宗教性的。明清时期的中国与欧洲不同,不受教会控制,所以,尽管“礼仪革命”涉及信仰更替,却与政教分离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