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后期现代哲学,尤其是法国现象学—实存主义开始重视他人问题。从学术传承上说,法国哲学界之所以重视这个问题,是为了应对胡塞尔晚期面临的哲学困境,并对此做出法国式的反思与回应。在胡塞尔那里,他人问题属于认识论问题;在法国现象学—实存主义者萨特、梅洛-庞蒂和利科等人那里,他人问题则演变成为存在论—实存论问题;但现象学家列维纳斯却主张同时超越认识论和存在论。真正说来,我们可以把这三种情形都纳入存在问题的范畴之内:胡塞尔要问的是他人何在(在“我”的意识之中,还是在“我”的意识之外),萨特、梅洛-庞蒂和利科关注的是他人的在世存在(与“我”冲突,还是与“我”共在),而列维纳斯关心的则是他人的超越存在(具有相对他性,还是具有绝对他性)。列维纳斯的看法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属于一种后现代姿态,与结构—后结构主义有许多相通之处,而与现象学—实存主义的一般立场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不管上述三种情形中的哪一种,都可以从三个维度来看:“我”与他人相关,但他人不是世界中的客体,而是主体;作为主体,他人确定了新的意义层,或者说体现了主客关系的一些新类型;他人存在确定了与文化世界(工具、作品、传统)的关系。[1]
第八章 在世存在与他人的浮现(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