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语言分析方法与科学解释模型的发展(1 / 1)

作为20世纪科学哲学核心主题之一的科学解释(Scientific Explana-tion),在过去半个多世纪中,一直是“演绎一规律”模型的历史,它支配着整个解释问题的发展,以致很难不把它置于中心位置上来探讨科学解释。一方面,在分析哲学和语言哲学大背景下展开的这种科学解释模型,改变了20世纪初期把解释视为形而上学和神学而不是科学领域的普遍态度,使科学解释在科学哲学的研究中突现出来,成为20世纪科学哲学的经典论题之一;另一方面,这种基于纯语形和语义学的模型,由于遇到了不可克服的逻辑困境而不得不寻求修正和改良,从而出现了一系列替代性解决方案。特别是,随着20世纪80年代语用学分析方法在科学哲学中的普遍展开和应用,科学解释开始在语用学维度中寻求固有难题的求解,并试图由此而构建新的科学解释语用模型。因此,立足于科学解释的这一历史演变,内在地揭示科学解释从科学逻辑向科学语用学转变的动因、特征和意义,对于消解科学解释传统难题,构筑面向21世纪的科学哲学方法论,充分发挥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解释功能,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认识论意义。

(一)亨普尔的科学解释经典模型

历史地讲,从亚里士多德开始,人类对于自然的认识便不只停留在仅仅懂得现象“是什么”,而且试图去探讨“为什么”,解释现象背后的原因。这一思想得到了穆勒(J.S.Mill)、波普尔等哲学家的赞同,尤其是休谟的因果陈述必须具备一个似律性陈述的论证,更开启了现代科学解释理论的雏形。①然而,真正使大多数人认识到解释是科学的一个主要目的,要归功于20世纪初逻辑经验主义运动,它将哲学的任务看作是构建对基本概念的阐释,哲学应通过使用其他概念代替模糊概念来获得进步,因此合理地处理解释概念和被解释概念间的普通性关联,就成为科学认识的本质目标之一。①为此,卡尔纳普给出了四条评判这种阐释的基本原则:相似性、精确性、有效性和简单性。②但这些评判原则在具体的科学解释操作中缺乏规范性,无法完成形式化的任务。

亨普尔通过D—N模型,在预设的规律中把事实纳入解释中,一个事实的解释由此就被还原为陈述之间的一种逻辑关系,只要满足了解释的相关性和可检验性要求,并且前提全部为真的话,便是一个真正的科学解释,而语用方面则不必考虑。这样,在承继逻辑经验主义语形和语义分析方法的基础上,亨普尔就为经验科学中的解释程序提供了一个系统的逻辑分析基础和统一的方法论基础,将解释还原为形式化的逻辑论证,使解释模型化,真正具备了科学的资格。可以说,这样一种科学解释的普遍观念,这种对自然现象科学解释的可能性意识,是20世纪哲学进步最为有意义的成就之一。

尽管D—N模型符合了我们关于解释的许多直觉,但在其中包含着亨普尔所不能克服的基本逻辑困难。D—N模型的核心观念是“解释要求科学规律”,事实只有被包摄于规律之下时才能得到解释。因此,自然规律应当成为分布于整个宇宙中的普遍定律,从而只有能够从基本规律中演绎出来的任何普遍陈述,才有资格作为被导出的定律。同时,形式化的D—N模型引入了标准的一阶逻辑演算,所有个体均被量化,普遍性通过量词来表征,故对特定事件的解释完全是在语义分析中给出的。这样一来,尽管科学解释有了规范化的基础,但是,当运用这一模型对科学事实进行解释时,出现了与D—N模型对在真的非偶然概括之下包摄的不可或缺性,以及解释和预测间的对称性主张,这两个基本要求相悖的反例。通常有三类“标准反例”:

第一类标准的反例是,即便当D—N模型的说明得到满足时,也并不是所有的包摄情况都能够提供解释,即D—N模型在范围上过于宽泛。这一情况有两个经典的例子来说明。按照D—N模型,钟摆的周期可以通过指出它的长度以及关系T=2Ⅱ得到解释。但如果这是一个解释图式的话,那么,我们解释钟摆的长度,就是通过指出相同的规律和钟摆的周期。类似地,通过指出旗杆的长度、太阳的角度以及简单的几何学定理,我们能够解释旗杆投射于地面的影子长度。但同样地,我们能够通过指出此影子的长度、太阳的角度以及相同的定理,来解释旗杆的长度。

第二类标准的反例是,这一模式太狭窄,以至存在即便在包摄下,也并不能获得相应解释的情况。著名的反例是,当一个人拿书架上的字典时,他的膝盖跪在桌子的边上并由此打翻了墨水瓶,弄脏了地毯。这个过程就是对地毯如何被毁坏做出的完全解释。但此解释并未涉及规律。

第三类标准的反例是,有两种预测并不是解释,同时解释也不允许预测。前者之经典例子是气压计可以预测天气的特征,但并不解释它。后者之经典例子涉及依赖梅毒来解释梅毒性麻痹。梅毒是引起梅毒性麻痹的唯一原因。出现了梅毒性麻痹,可以直接通过梅毒来解释。但梅毒性麻痹伴随梅毒则很少。出现了梅毒,我们并不能预测梅毒性麻痹一定会产生。

这些反例显露了D—N模型存在的许多可争论的方面。其一,如何排除掉那些具有偶然性的普遍概括,成为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因为事实上,规律对于解释并不是必要的,形式化的要求只是针对科学理论。否则,所导致的结果只能是任何规律均能解释任何事实;其二,这种形式化不能够把解释项中出现的似规律前提中的不相关因素排除掉,使得解释项中的非相关项参与了解释。另外,解释性事实与被解释性事实间由于认识论要求的语义空缺,确实并不存在时序上的限制。只要D—N模型坚持外延逻辑的推导形式,这种纯粹语义分析所固有的局限就不可避免;其三,解释和预测的对称性问题。同一逻辑模式既运用于科学解释又运用于科学预测的情况并不普遍,在确定的约束条件下,预测作为从已知到未知的推论,与解释的意义阐释有着逻辑方法上的不对称性;其四,D—N模型的形式化特征,阻碍了概率概念的发展和对概率规律性的认识,从而在实际的操作中不可能找到真正形式化的模型解释。因为某些满足D—N模型的解释,事实上并非真正的规律性解释,它们并不具有逻辑关联上的必然性,而只具有某种概率性。

应当看到,亨普尔所建构的科学解释D—N模型,本质上是逻辑经验主义对科学认识的产物,带有深刻的逻辑经验主义思维痕迹。这一传统模式随着科学认识的深入,特别是逻辑经验主义的衰落和D—N模型所建基的形式化语言和语义分析等逻辑方法自身的种种困境,受到了愈来愈多的批判。自此,围绕D—N模型所进行的建构和修正、论争和演变,出现了许多替代性解决方案,充分展示了科学认识论发展的可能趋向和选择,表现了各种认识论流派的本质和特征,显露了科学理性进步的思维规范和形式。

(二)替代性解决方案

本质上讲,对D—N模型的修补和替代必须考虑到两个关键因素,其一是,在D—N模型中,真正的危险并不是对称性论题,而是给对称性论题做出一个直接解释后果的解释基本概念。因为亨普尔把解释视为依据解释来提供了一种期待中事态的事情,并且所期待的事态明确就是预测的功能。在此,提问者与问题中的事件处于一种适当的关系中。所以,一旦把对称性视为是在解释和潜在预测论证,以及预测论证和潜在解释之间所获得的话,对称性论题在解释中存在就不令人惊奇了;其二是,由于亨普尔主张,规律必须基于所有真正的解释,并且直接源自于作为解释项和被解释项间适当联结的推理模型使用,故一旦将推理视为核心的,就需要规律去澄明推理的适当亚集。所以,在此,D—N模型的另一个真正的危险并非是否存在没有规律的满意解释,而是在此情景之下这种联结的本质问题。由此,D—N模型就被视为提供了一种解释的概念和一种解释联结的说明。只有从这两个方面来进行D—N模型的修正和替代,才有可能真正超越D—N模型并使科学解释问题进一步发展。具体讲,沿着这个方向,有以下几种替代性解决方案:

(1)亨普尔的修补方案

基于D—N模型所遭遇的种种反例,亨普尔重新考察了整个科学解释的主题,意识到并非所有合理的科学解释均可归结为D—N模型,还存在着某些概率的或统计的模型。为此,在1965年发表的《科学解释的若干方面》中,他对统计解释的逻辑特征进行了探究,提出了两种统计解释的模型:“演绎一统计”模型(Deductive—Statistical,以下简称D-S模型)和“归纳一统计”模型(Inductive—Statistical,以下简称I-S模型)。前者通过从其他统计律的推衍来给予统计概括以解释,而后者则通过在统计律的包摄下对特定事实进行解释。但它们都包含着统计律,解释项仅仅给予被解释项一个更高的概率,它并不是前提的逻辑后果。亨普尔认为I-S模型比D-S模型更重要,因此,他更多地关注于I-S模型。

可以看到,包括I-S和D-S模型的归纳解释,在许多方面都类似于D—N模型的演绎解释,即:(1)归纳解释和演绎解释都是规律解释,都要求普遍律;(2)解释项和被解释项之间是一种逻辑关系,尽管在演绎解释中后者是前者的一种逻辑后果,而在归纳解释中,则是一种归纳关系。但在任一模型中,只有逻辑方面才是相关的,语用特征同样都不会得到考虑;(3)解释和预测之间的对称性仍然被保持;(4)解释项必须为真。可见,I-S模型仍然没有摆脱D—N模型的影响。

当然,也应当看到,亨普尔将统计分析引入科学解释,由对普遍规则的说明转向了对特殊事实和个案的说明,指出概率解释只具有相对的意义,仅仅是在认识论意义上与我们的知识状态和对该过程的客观描述相关,从统计解释的规律性和相对性的结合上论证科学解释模型建构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从而事实上“已放弃了1948年论文中提出的仅仅根据语形学和语义学来提供科学解释说明的企图”,应当说,“这是向前的一大步,而不是后退”①

(2)统计相关模型

亨普尔的统计解释模型,特别是I-S模型中存在着严重的统计歧义性难题,即,将统计不相关的性质引进了解释项中的“指称类难题”(Reference Class Problem)。尽管亨普尔使用了最大特征要求(Require-ment of Maximal Specificity)来解决,但却产生了“真正的归纳解释证明不言而喻都是演绎的”这样的恶果。因此,“最大特征要求对于挽救I-S模型是不充分的”。①为此,萨尔蒙(W.C.Salmon)提出“统计相关模型”(The Statistical-Relevance Model,以下简称S-R模型)来解决统计歧义性难题。在他看来,“统计相关”较之“高概率”是科学解释中更关键的因素,I-S模型仅当对某一特定事实的解释是一种归纳论证,它赋予被解释事实以高归纳概率,而S-R模型则仅当对某一特定事实的解释是一个相关事实的集合,它在统计意义上与被解释事实相关,而无论其概率程度如何。所以,“统计的相关性在这里是必要的概念,它可望用统计上相关的而非统计上不相关的方式缩小指称类。当我们选择一个指称类用于指称某一特定的单一事例时,我们必须问是否存在统计上相关的方法去细分那个类”。②由此出发,萨尔蒙认为,不仅要在形式上确保指称类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具有同等概率,而且还要保证这种指称类的同一是在本体论意义上实在间的规律性联系,是在统计相关意义上的实在性的表征。

在某种程度上,S-R模型克服了I-S模型的一些困难,特别是在解决“指称类难题”时对实在性问题的涉及,促进了对理论实体的客观指称意义的相关性分析,为科学解释论题指出了本体论的发展方向。但S-R模型在对指称类选择上具有一定任意性,并不能保证完全排除掉统计不相关因素,而且,萨尔蒙自己也意识到,概率解释背后隐含着的因果性,对于指称类选择是关键性的,这也正是萨尔蒙后来转向赞同因果相关模型的原因之所在。由此,统计相关模型逐渐放弃了自己的科学解释自主形式,成为科学解释因果理论的辅助内容。

(3)因果相关模型

克服D—N模型困境比较流行的方式是诉诸因果性的思考。尽管亨普尔注意到了解释和因果间的关联,但出于对休谟式因果观念的担心,他主张我们对因果关系的理解,是基于我们在似律规则之下去包摄现象的能力,因而解释概念先于因果概念:C引起了E这一主张,总是源自于E的存在将适当地通过一个满足了覆盖率的论证所解释,并且对C的描述出现于此前提中。可见亨普尔不可能诉诸因果相关性来重新思考解释。为此,萨尔蒙、费茨尔(J.Fetzer)等把因果关系引入解释中,提出了“因果相关模型”(The Causal-Relevance Model,以下简称C-R模型)。这种模型主张,“解释知识就是关于因果机制的知识”,“解释知识就是把模型向度注入描述和预测知识。它是关于什么是必然的和什么是可能的知识。”①可见,C-R模型认为解释并非是论证,而是指出和辨别现象出现的原因,因此并非E,解释E?,则E?就引起了E?,而是解释值的获得是通过展示所被解释的如何适合于世界的因果构造。正像萨尔蒙所讲,尽管此解释仍涉及包摄,但这里的“包摄”是一种物理关系而不是逻辑关系,即因果是世界间事件的一种关系,而解释是这些事件的特征间的一种关系,为了保证消除解释歧义性,必须放弃推理而诉诸因果作用,在实在的层次上为解释相关性提供本体论的根据,①只有将因果性和实在性结合起来,才能真正避免纯形式的逻辑主义。

C-R模型较D—N模型而言更符合于科学和日常生活中的解释实践,但它所遇到的困难也是明显的。非常显著的一点是,它使用的是一个成问题的“因果”概念。自休谟起,把因果视为一种心理习惯的观念,使人们对使用“因果”概念具有恐惧感,而且,因果律发生作用尚受各种条件制约。因此,要发展一种适当的C-R模型,就需要寻求一种非休谟式的因果关系,其难度大大制约了C-R模型的发展。

(4)一致性和统一性解释

在对D—N模型的替代研究中,尚有另外一种解释类型,这就是非因果解释,包括一致性解释(Explanation by identification)和统一性(U-nification)解释形式。由于对变化的解释和对属性的解释并不同,而因果模型只适合于前者而不是后者,因此,对于那些预先认为是可能相关但事实上同一的两个现象,无法用因果律做出解释。正像阿洛森(J.Aronson)指出的“有一系列现象,其存在和属性都是偶然的相关,即对任何一个而言,都有可能在没有其他的情况下而存在并具有它所具有的属性。进而,我们用系统的各种特征阐明这些现象,在此,该系统的对象遵守特定的规律,即事件和属性的特定结合必须是在与这些规律相一致的方式中存在。”①可见,一致性解释的关键点在于消除偶然性出现的同时,将逻辑必然性转化为一种自然律的必然性。其基本解释程序是,假设B的属性p是偶然的,但A与B同一,那么 A将也具有属性p且p是偶然的,但B和A具有相同的属性p这一点却不是偶然的。由此,一致性解释就消除了出现于关系后项中的偶然性成分,这样,对于两个偶然事件为何总是具有相同属性的解释就是,它们事实上并不是两个事件,而是同一个事件。

统一性解释的提出源于费德曼(M.Friedman)认识到,“科学解释的本质是……通过还原那些我们不得不作为最终的或所予的东西而接受的大量独立现象,来增加我们对世界的理解。”②解释的各个模型事实上就是诉诸更多可理解的规则和更高层次的规律,来提供比被解释项更大的解释力,因此,解释的最终目的就是获得对世界的理解,理解是一种关涉全局的事情,随着我们减少说明世界现象所需要的理论或规律的数目,即随着统一性的增强,我们对世界的理解将会进一步增强。可见,统一性解释本质上并不是解释概念本身,而是成功解释的条件,需要结合其他形式的解释来完成对世界的理解。

(三)科学解释的语用学转向

针对D—N模型而提出的各种替代性解决方案所遇到的种种困境表明,其一,由于驱动科学解释兴趣的多样性,并不存在对D—N模型的一种成功的、广泛的和直接的替代物。解释模型是多元的,科学家作为变化着的共同体成员,总是借助于不同解释模型的解释力来判断和评价各种理论和假说,那种试图获得单一模型的追求最终证明是徒劳的;其二,一种客观而不依赖于解释实际被给予的特定情景的解释是不可能的,任何成功的解释必须处理两个相当不同的语境,一个是静态的,一个是动态的。传统的解释理论大都建立在前者之上,它们被设定为去解释一个“已完成的”科学知识体如何能被置入于解释的使用中。但是,真正已完成的科学几乎没有,并且远离按预想的方式所发展的解释。真正的解释存在于动态语境中,在其中,问题被提出,并且在理论的建构中给予回答。

在此方面,范·弗拉森解释的语用分析代表了对解释最复杂和完全的语用处理。他认识到,哲学家们根据抽象于语境和用法来说明其逻辑结构,从而寻求给出科学解释的形式分析,至少导致三方面的错误观点:①用理论或假说、现象或事实间的类似于描述的简单关联,替代实际上存在于解释中理论、事实和语境间的动态关联,导致理论和事实间的单一联系无法适用更多的案例;②用理论的真理性来评判其解释力,从而在逻辑上不能把解释力与相关真理性或可接受性相分离。事实上,尽管解释力是理论选择的一个趋向,但理论的可接受性并不与其解释力等价;③把解释视为科学探索的最终目的,而忽视了解释的成功仅是适当信息描述的成功,科学研究的价值在于其自身在经验意义上是适当的和強理论性的。由此,范·弗拉森指出:“科学解释不是(纯粹的)科学,而是科学的应用。它是滿足我们特定愿望的一种科学使用;这种愿望在特定的相互关联中不尽相同,但它们总是描述信息的愿望。”①从这一基本信念出发,范·弗拉森在构造经验主义的立场上,吸收了形式语用学,特别是疑问逻辑的研究成果,通过语用分析给出了自己对传统科学解释难题的求解途径。具体讲,范·弗拉森解释的语用论模型的特点在于:

首先,范·弗拉森认为,一种解释就是对“为什么问题”(Why-ques-tion)的回答。对“为什么问题”的每一个回答都构成一个命题,并且每一给定命题均可由许多不同的疑问语句来表达。同样,一个特定的语句在不同的场合言说,又可表达不同的命题。在这里,问题的本质,以及什么构成一个对它的合理回答,很大程度上由语用的考虑确定,即相关语境决定了所要提出的问题及对它的解释。可见,“为什么问题”本身是一种由疑问句所表达的特定抽象体。比如,当问“为什么这个导体弯曲了?”(Q)时,该疑问句表明这个导体弯曲了并需要寻求其原因。它包含了一个特定的主题(P),即由导体弯曲这个命题所组成。但是,此命题并没有穷尽问题的所有内容,它至少可用另两种不同的方式来表达:(Q?)为什么是这个导体而不是那个导体被弯曲?(Q?)这个导体为什么被弯曲了而不是没有弯曲?可见,“为什么问题”具有一种“对照类”(Contrast-class),它由用于对问题主题做出选择的命题集所组成。此外,“为什么问题”还包括确定解释相关性关系(R)的理由,问题的变化倚赖于所寻求的理由类型,并且它所确定的这种相关性关系进而就成为被表达命题的适当部分。总之,在特定语境中表达的“为什么问题”是由三方面的因素构成的,用符号表示为:Q=(Pk,X,R),即“一种‘为什么问题’Q是一个有序的三元组,这里的Pk是问题的主题,X是由包括了主题的集合{P,…Pk,…}所组成的对照类,R是相关性关系”①。这样,传统科学解释模型局限于理论的语义学特性,并束缚于理论与事实的双边关系,就被理论、事实和语境三者间的多边关系所替代。

其次,范·弗拉森考察了对“为什么问题”的回答。他认为,一个命题可算作是对所予问题的回答,仅当能通过语境相关的关联关系确定,可表述为“A是对的一个回答,仅当A相对于具有R”。由此,A就是一个与Q相关的命题。一旦A的相关性被建立,那么,在已接受的背景理论和事实信息实体K(在此,K的内容是语境的一种函数,特定的问题由此语境而产生)的基础上,它的解释值就可由以下三个标准来评价:第一,A为真的可能性;第二,A支持主题Pk的程度超过对照类中其他成员支持的程度;第三,在与其他回答的关联中来比较A的成功。在此,范·弗拉森结合了萨尔蒙的统计相关因素,用语境来规范那些相关事实中具有解释相关性的不对称关系,同时确定某些理论或信念来决定哪些因素可能,从而用概率来解释科学,即A支持Pk的程度超过X的其他成员的程度,依赖于A是如何从其他成员中来分配概率函数并朝向于Pk的。这就是说,在A增加(减少)P;的概率时,如果它的后概率(P,A&.Kα)相关于A,则此概率比它的先在概率(P,Kg)更大(更少)。因此,A是对所提问题的更好回答就在于,它在支持Pk方面要比其他竞争性回答更可能和更为有效。

最后,由此,范·弗拉森给出了他的“回答问题的解释模型”,该模型包括三个方面:①解释模型要求有需要解决或回答的问题,即“为什么问题”;②科学解释是对问题的回答;③科学解释需要在问题的回答中做出更恰当选择,即科学模型总是具有一个伴生的评价系统。可见,一种合理的解释仅仅就是一种合理的回答,在其中,一个很可能为真的相关命题强烈地支持此问题的主题超过它的对照集的其他成员,并且不为其他成员的出现所遮蔽。

可以看到,这种基于语用分析的模型的核心是语境,因为它内在地包含了三个语境相关的成分,即①被一个赋予疑问句表达的特定的“为什么问题”;②在对答案的评价中所使用的背景知识K;③包含在问题中用以确定解释相关性本质的关联关系。正如范·弗拉森指出的,“欲成为解释首先应是相关的,因为一个解释就是一种回答。既然解释就是回答,那么它就是相对于问题来被评价,即对一种信息的要求。但应明确的是,这里借助于‘为何是情况P’而所要求的信息从语境到语境地不同”①。因此,“为何是情况P”的意义是它被言说时的语境函数,可见,并无单一的解释关联关系,而是,关联是基于人的愿望和兴趣,并因而不可避免地从一种语境到另一种语境的变化。

本质上讲,范·弗拉森的语用论科学解释模型与他对“什么算是一种‘科学的’解释”的认识密切相关,即把一种解释限制为是科学的仅仅需要依赖于科学理论。他指出,“称一种解释为科学的,并不是要对它的形式或所引证的信息说什么,而仅仅是,此解释利用科学来获得这种信息,并且,更为重要的是,评价一种解释如何的标准就是在它被应用时使用了科学理论”①。应当看到,范·弗拉森的这样一种依赖于科学理论的解释观并不是充分的,它允许解释的关联关系过于宽泛地运行并依附于个人的兴趣,从而导致用某种私人解释的普遍理论来代替科学解释,特别是,他未能将作为行为的解释和解释的给予区别开来,因为解释的正确性依赖于科学事实而非此事件是否被某个体的意向所把握。因此,范·弗拉森实际上并未涉及科学解释的本质,他的语用分析仅仅停留于“解释的给予”这个次要论题上,事实上,我们不仅应当描述被解释者所处的语境方面,而且还要提供什么是适当的解释。

但是,无论如何,范·弗拉森的语用论科学解释模型根据做出解释的解释者来阐明事实,要求按照适当语境的指导来在听者中产生理解解释者的意向以及解释行为的核心性。可以说,它是一种反逻辑主义的思维,即反对解释是独立于充满了语境的语言单元,以及所有好的科学解释能满足逻辑条件的单一集合,而认为解释依赖于主体,由于解释语境的差异,不同解释主体形成不同的提问方式,因而形成特定的回答方式,特定的解释形式。①这促使人们普遍地认识到,一个所予事件不只存在一种正确解释,科学解释中存在着语用域,它的功能就是从一系列客观的正确的解释中挑出一个特定解释。这种语用学的分析转换了人们的思维视角,超越了逻辑经验主义“所有解释都是唯一地运用语形和语义分析”的教条,使科学解释范式发生了从静态科学逻辑向动态科学语用学的转变,它所显示出的哲学意义不仅体现在科学解释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变化上,而且表明对科学理论的认识已不仅仅是科学解释的问题,更应结合人文解释,从科学共同体的意向、心理、行为等各个方面认识,在科学语用学基础上所建构的解释才能对科学理论的本质做出真正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