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语用学的构造(1 / 1)

在20世纪语言哲学和分析哲学的发展中,维特根斯坦的哲学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一方面,以《逻辑哲学论》为标志的前期思想促成了英国剑桥理想语言学派的诞生,开启了影响整个20世纪哲学发展方向的“语言学转向”,把笛卡尔“认识论转向”以来对主体的认识,从私人的“自我”扩展到公共的人类总体意义上的“形而上学的主体”,使对个人经验和思维的认识从认识论推进到语言论的层面上;另一方面,以《哲学研究》为标志的后期思想影响了英国牛津日常语言学派的产生,为哲学的“语用学转向”奠立了基础,使语言分析从语形和语义域面拓展到语用分析的维度上。本节之目的正是试图从“语言游戏”的语用学构造上,系统分析和把握维特根斯坦思想转变的动因、本质和意义。

(一)从科学逻辑到科学语用学

维特根斯坦的前期哲学是以“逻辑”为中心进行构架的。他在《逻辑哲学论》序言中明确指出,“这些哲学问题的提法,都是建立在误解我们语言的逻辑上的”①。因此,当无法用逻辑命题来表达时,就应当保持沉默,逻辑语言的界限,也就是思维和世界的界限,哲学的目的在于通过语言的逻辑分析来把握语言的本质,解决语言如何能够表达和描述世界这一认识论问题。历史地讲,贯穿于维特根斯坦整个前期哲学的这一核心观念有三个主要来源:

其一,弗雷格创立的现代逻辑直接影响了维特根斯坦用语言逻辑手段解决传统形而上学问题。在《算术的基础》中,弗雷格指出,传统的唯心主义对世界的描述是错误的,因为构成世界的成分除了物理对象和主体的观念外,还有逻辑和数学等,它们并不是思维的产物,而是思维的对象,它们研究客观实体的形式关系,逻辑应当是哲学的起点。这使维特根斯坦非常关注于数学和逻辑问题。

其二,德国物理学家亥姆霍兹(H.Helmholtz,1821—1894)的“图像论”和赫兹(R.Hertz)的力学批判思想,间接启迪了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图像论。亥姆霍兹通过对感觉符号的分析发现,符号系统不是任意的,它总是与外界相关联的。由此,他提出了观念世界与实在世界间对应关系的图像说,认为知识理论作为符号联结而成的系统,只能是外物间关系系统的图像,只有在图像和外物同类的基础上,才能说它是一种图像。赫兹则通过对经典力学的批判来澄清力学的逻辑,认为物理学的命题只是关于事物的符号联结而成的一个整体系统,它们构建了现实的图像和模型,从而刻画了科学理论与外在世界的一致性问题。亥姆霍兹和赫兹实际上为维特根斯坦提供了一种关于实在的思想图像,把一切本质的东西都归结为科学理论的逻辑结构。维特根斯坦把这些思想进一步拓展到语言与世界的关系上,把作为世界的本体论系统与作为命题形式的逻辑系统联结起来,构造出语言图像论思想。①

其三,康德的先验哲学为维特根斯坦指明了语言分析批判的方向。康德的先验论哲学,把哲学的任务规定为寻求各种可能经验的形式结构,其目的是为了使实在服从于思想的形式,以先验的形式去解释和认识实在。特别是康德在进行理性批判时,把人类理性能力统归于知性范畴,而这些范畴不仅是先天的,而且是纯粹直观的形式,“包括这些普遍的和必然的法则的科学(逻辑)简单地就是一种思想形式的科学。并且我们能够形成这门科学的可能性的概念,就像仅仅包含语言形式而没有其他东西的普遍语法一样,它属于语言的事情”②。为了探询经验可能性的结构或思想的形式,因而它将实际地成为一种语法的研究。也就是,我们通常按照范畴所提供的先天法则来建构对象并赋予其普遍必然性,就像语法在语言现象中的规则作用一样,经验是范畴这种先验语法对自然现象加以拼写的结果。可见,康德事实上把他的先验哲学塑造在其时代的普遍语法之上,语言的形式将理想地反映思想的形式,为语言的使用设定了界限,从而也就有了“自在之物”和“现象世界”的区别。这一先验论思想在维特根斯坦那里得到进一步的发挥,整个前期哲学所关心的正是语言描述如何可能的问题,因为思想的形式最终要依赖于语言的形式,而语言形式又是在描述实在时不可怀疑的和最为确定的前提,所以语言的逻辑形式就像“自在之物”一样,它是命题所不能表达的领域,是语言设定的先验形式,因而也是不可说的。①

这些思想正是维特根斯坦创作《逻辑哲学论》的思想来源,作为他早期最重要的著作,《逻辑哲学论》虽然只有两万余字,却是哲学史上最精练、最难懂的经典著作之一。在这本形式简单明了、语言晦涩难懂的书中,既有对现实、思维、语言、知识、科学和数学等难题的清晰明确的逻辑分析,又包含了关于世界、自我、伦理、宗教、人生和哲学的深奥神秘的警句箴言。其核心思想是全书最基本也最重要的七个命题:

命题1:世界是一切发生的事情。

命题2:所发生的一切,即事实,就是事态的存在。

命题3:事实的逻辑图像是思想。

命题4:思想是有意义的命题。

命题5:命题是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

命题6:真值函项的一般形式就是命题的普遍形式。

命题7:对凡是不可说的就保持沉默。

维特根斯坦在这七部分中所表述的思想可以合并为四方面的内容,它们是:

1.逻辑原子论

这主要体现在维特根斯坦对命题1和命题2的论证中。与传统的世界是由事物组成的思想不同,维特根斯坦认为世界是事实的总和,而不是事物的总和。事实与事物的区别就在于,事物在时空中的状态构成了各种不同的事实。作为维特根斯坦逻辑原子论基本概念的原子事实,就是指各种简单事物在不同时间和空间中的状态,或者是说这些状态的总和。由此,世界不是静止孤立的单个事物,而是每个事物都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的状态之中。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就是原子事实的存在,这些原子事实是彼此独立的,从任何一个原子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中,不能推出另一个原子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但它们并非物理意义上的原子,而是逻辑原子,即思维用以描述简单对象的逻辑原子。这里的简单对象在逻辑上是不可分的,也不可能由其他东西构成,它们在原子事实中的存在形成了原子事实的结构,成为原子事实的内容,而原子事实则是简单对象的存在形式。

维特根斯坦的这种把日常事实分析为原子事实,再把原子事实分析为简单对象或逻辑实体的方法,就是通常讲的逻辑原子论。它不同于古希腊哲学的原子论,它所强调的是逻辑思维的必然性和语言意义分析所提供的理由,而把经验感觉对象排除在外。它运用数理逻辑手段,把逻辑原子的结构用逻辑函项表示出来,从而将世界观和语言观联结起来,不仅提供了世界的逻辑结构,而且为进一步的语言逻辑分析提供了可能。尽管维特根斯坦从未为自己的思想加上“逻辑原子主义”的标签,而是由罗素首先提出,但他在《逻辑哲学论》中开门见山地提出的这一思想,使他成为名副其实的创始人。

2.语言图像论

维特根斯坦在命题3和命题4中阐述了他的这一思想。在他看来,人类用语言符号描述世界上的事实,类似于画家用线条、色彩、图案来描绘世界上的事物,用语言来思考和说话,就是用语言来摹写出事态的逻辑图像。图像是对简单对象的摹本,它描述着简单对象在逻辑空间中的结构和运动。图像与它所描述的对象之间的关系是由于它们共同具有的逻辑形式。逻辑形式不仅是原子事实的存在方式,而且构成了逻辑图像的本质。当我们用它对原子事实进行思考的时候,就形成了表达思想的命题,由此,维特根斯坦指出,命题是事实或事态的逻辑图像,一个命题就是一个图像,它反映事实的逻辑结构,它与事实的关系是投影与被投影的关系,即命题以词的连接、配置方式反映了事实之中事物的结合方式,命题与事实具有相互对应的组成结构以及相似的组成部分,命题作为逻辑图像投影着事实。这样,维特根斯坦就通过图像论而在语言和现实之间建立了某种一一对应的关系,即语言与世界在逻辑上具有同型的结构,通过考察语言就可以揭示出世界的逻辑结构和存在方式。这样,对命题的分析便显得极其重要了。

3.真值函项论

在命题5和命题6中,维特根斯坦论述了《逻辑哲学论》中最重要、最富有创造性的观点之一的“命题是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理论。在维特根斯坦看来,由于命题是对应事实的图像,因而它必然在结构上与事实有着相同的对应关系,即事实有原子事实与复杂事实之分,命题也就有原子命题和复杂命题之别。他把这种对应原子事实的最小命题——原子命题称为基本命题。基本命题是独一无二的命题,没有其他任何命题可与之矛盾。在这里,维特根斯坦为了进一步揭示基本命题的特征,使用了“函项”概念。所谓函项就是指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某一变量的值由于另一个变量的值的变化而变化。例如数学等式y=f(x)中,y是x的函项,其中x是自变量,y的值根据x的值而变化。弗雷格和罗素首先把这种函项关系引入到逻辑中,并创立了以命题演算为基础的数理逻辑。因为在数理逻辑中,命题不是用于简单地描述对象如何,而是用于表达命题中所包含的函项之间的关系。所有的逻辑命题都应被看作是表达这种函项关系的表达式。维特根斯坦接受了他们的这一重要思想。在他看来,既然所有的命题都是关于事实的图像,是对事实中各种对象之间关系的描述,都表达对象之间的函项关系,那么必定存在作为自变量的命题,其他命题的值都是由这些命题的值确定的,它们就是所谓的“基本命题”。再者,由于所有的命题都是由基本命题构成的,所以所有的命题也就是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即每一个命题的真值是由命题中所包含的各个基本命题函项的真值所决定的。

维特根斯坦首次将真值函项用于表示一个作为其他命题真值函项的基本命题的真值条件,从而表明基本命题的真假与其他命题的真假之间的关系。同时,他还把这种真值函项关系用于说明日常语言中的命题,根据真值函项关系,把这些命题都还原为符合逻辑形式或逻辑句法的逻辑命题,而凡是不能实现这种还原的命题就被看作是无意义的命题予以抛弃。这就为他的划界之说埋下了伏笔。

4.划界之说

命题7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句话“对凡是不可说的就保持沉默”,但却是《逻辑哲学论》全书的主旨和核心内容,也是维特根斯坦前期思想的立脚点。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思考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解决逻辑问题,而是通过对语言的逻辑分析,来解决我们的语言如何能够表达和描述世界的问题。因为语言中存在着大量的问题,使得整个哲学都充满了这种由于语言形式上的误导而造成的混淆。为此,有必要首先澄清语言,即把有意义的命题和无意义的命题区别开。维特根斯坦对命题1至命题6的分析和阐释,都是在试图通过建立符合逻辑句法的语言来令人满意地描述和表达思想。但当这些工作完成之后,维特根斯坦却发现,既然世界是由事实构成的,我们只能通过命题的逻辑图像认识这个世界,那么表达基本命题的逻辑语言就构成了我们的世界概念,因而也就决定了我们的世界范围。但包括逻辑语言在内的任何语言都是有限度的,我们只能表达能够表达的东西,因此“我的语言界限意味着我的世界界限”。这样维特根斯坦就划分了可说与不可说的界限。在他看来,可说的都可以用逻辑表达出来,可以通过研究逻辑来弄清楚。传统形而上学的错误在于试图说出不可说的东西,因此,维特根斯坦认为,避免这种错误的方法也就是要对不可说的东西保持沉默。

从语言分析方法的角度看,早期维特根斯坦建立的这种以逻辑学为根基的哲学世界观,事实上采用的是语形分析和语义分析手段。一方面,他把逻辑语句和数学语句作为分析命题,它们本身与经验事实无关,而只是一种符号和符号之间的关系。但它们的意义在于构成了世界的脚手架,形成了先天的基本语句,显示了语言和世界的形式的逻辑性质。可以说,这种语形学基础上的纯粹逻辑形式,构成了维特根斯坦早期思想的基本出发点;另一方面,由于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事实的存在,并不在现实世界中,而是在逻辑的可能世界中,所以,如何把可能世界与现实世界联结起来,或者说,如何通过逻辑上可能的世界达到对现实世界的认识,就成为问题的关键。这也正是他的语言图像论的主要思想。在他看来,经验事实或原子事实之所以能够进入人的思想中,是因为思想创造了逻辑图像,逻辑图像是现实的模型,对事实进行描述,并通过命题的形式表达出来,图像本身无意义,但命题却有真假,它与现实的符合与否正是它的真假所在,如果在现实中有对应的实在存在,就是有意义的,否则就是无意义的,“可证实性”是意义的标准。可见,维特根斯坦在此正是运用语义分析的手段进入了思想的表达领域,将可能世界与现实世界联结在了一起。

但是这种基于语言逻辑的语形和语义分析所遭遇的困境,也正是导致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转向的根本动因。因为构成维特根斯坦“逻辑原子主义”核心的,就是命题与所描述的实在之间具有共同的逻辑形式这个观念,但这只是一种理想的状态,比如,如果语句都可以分析为彼此独立的基本命题的话,那么,两种颜色在视觉空间的同一点出现为何是逻辑上不可能的?“这是红的”与“这是绿的”两个语句并不是彼此独立的,当表达“这是红的”时,同时也就意味着“这不是绿的”或其他,这就与“原子命题独立性”的观念截然不同了。另外,事实上,对意义的哲学追求不仅仅限于科学语言的范围,尚有很多包括诸如命令、问题、规则、隐喻及美学判断等常常被忽略的话题,这些命题很难用逻辑形式表达出来。这都促使维特根斯坦放弃了他最初确信不疑的逻辑理论。由此,建基于逻辑基础上的一系列观念,诸如命题图像论、语言与实在的同构论等都随着逻辑形式神话的破灭而彻底失败了。维特根斯坦认识到,这种失败是一种哲学基本观念上的失败,即把哲学看作对命题形式的逻辑的、语形的和语义的分析,并认为这种分析能够揭示世界的逻辑结构,但事实上,它只是一种同义反复,并不能像物理分析或化学分析一样带来新的知识,而一旦把这种逻辑分析视为哲学的主要任务的话,所导致的致命后果就在于完全误解了日常语言的使用,用“分析”的比喻简化了原本复杂的语言使用的多样性。所以,哲学的任务应该是对日常语言的语法规则(如何使用的问题)进行研究,考察词和句子在不同语境中的用法,根据使用来确定它们的意义。同时,这也是由于语义分析基础上的意义证实论的不可能所导致的结论。因为既然命题的意义是无法完全证实的,我们就没有必要为证实它们的意义而费心,而应关心命题在日常语言中的不同的意义,正如他所言,“意义就在于使用”①。这一思想最终促成了维特根斯坦的“语用学转向”。

(二)语言游戏论

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的本质所在,就在于他完全改变了探讨语言本性和语言表象的方法论策略。传统分析哲学家普遍认为,研究语言是解决哲学问题的最好途径,因此为了获得关于语言本性的认识,首要的就是把意义概念放到首位,如果意义概念能得到澄清的话,那么许多与之密切相关的概念就能通过参阅它而得到解释。由此,从一开始,包括弗雷格、罗素、卡尔纳普,以及语言学家乔姆斯基等在探讨意义理论时就未加分析地预设了许多前提,诸如意义本质上在于把词和事物联系起来,句子的意义由它各组成部分的意义构成,或是它各部分的意义的函数,句子的本质作用是描述事态。这些理论或者采取的是意义规则的一种运算的和语形的形式,或者是一种自然语言的语义学形式。而这正是维特根斯坦后期语用方法策略试图摧毁的基本思维框架。因为这些意义理论将焦点集中于意义概念,而完全忽略了理解概念。事实上,任何澄清语言性质因而是澄清思维性质的努力,都必然与意义、意义的解释和理解这三个中心概念相关。语句或命题表达了对象,故它具有意义,而这种意义正是在对它的意义的解释中被说出的东西。同样地,它的意义也正是当我们理解它时我们所理解的东西。所以,意义是理解的相关物,理解一个表达式,就是知道它的意思是什么,这并不是一个心理状态或心理事件,或弗雷格意义上的存在一个对象或事态的图像和神秘地领悟一个抽象实体。它同样也不是一个心理过程或心理活动,像乔姆斯基那样从句子成分的已知意义及它们的联结方式中推演出句子的意义。

相反,在维特根斯坦看来,一个人是否理解了一个表达式,他理解到了什么,这可以从他使用它的方式中看出,也可以从他对他人的用法的反应方式中看出。他的用法正确不正确,他的反应适当不适当,这就构成了他理解了或没有理解这一表达式的基础。同时,理解通过对一个表达式意义的正确解释而表现出来,一个人在一个表达式上所理解的东西,恰恰是他在解释这个表达式时所解释的东西。一个表达式的意义就是,当我们理解这个表达式时我们所理解到的东西。理解与解释的能力内在地联结在一起。一种意义的解释为正确地使用一个表达式提供了一个标准。意义解释的这种规范角色取决于我们赋予这个表达式的用法。解释在实践中的规范角色,在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中占有核心的地位。①

维特根斯坦实际上颠倒了传统上让意义与理解相适应的方向,对解释在说明语言性质和语言功能方面进行了彻底的重新定位。这种使用语用分析来理解语言使用多样性的策略方法,主要的表现形式就是“语言游戏说”的提出。语言游戏说既是维特根斯坦后期思想的核心内容,又是他后期哲学观的基础。具体地讲,语言游戏说的基本内容有:

首先,语言游戏是直接针对逻辑原子论思想提出的,是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另一种治疗哲学病的途径。理想的形式语言的计划希望用逻辑来纯化自然语言,去除其多义性和不定性,使之成为描述世界的精确图像,但这样一来,最致命的缺点就在于招致两个误解:语言的功能是否仅仅是描述世界?有无可能设计出一种能替代日常语言的精确的语言系统?②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语言的功能并不仅仅在于指称和描述事物,它还可以有发布命令、提出问题等非陈述性用法。尽管日常语言确实具有模糊性和歧义性,但我们总是在特定的情景中来使用语言的,一旦进入了具体的语境,语言的意义也就可以确定了。所以,语言的各种用法已经融入了具体的生活形式中,成了人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就像游戏一样,只有在具体进行中,它才有存在的意义,语词也是只有在使用中才能具有意义。这正如维特根斯坦自己所讲的,“我也将把由语言和行动(指与语言交织在一起的那些行动)所组成的整体叫作‘语言游戏’”,在此,使用“语言游戏”这个词的主要目的在于指出“语言的述说乃是一种活动,或是一种生活形式的一个部分。”①这样,哲学的目的就不是去建构语言与世界的逻辑形式了,而是要向人们展示如何正确地玩各种语言游戏。

其次,语言游戏具有整体的“家族相似性”。语言游戏主张理解一个语句必须置于语言活动的整体语用中,因而将语言分析为彼此独立的基本命题和真值函项,肯定是不合适的。也就是说,它不能用“逻辑形式”来涵盖,不能用语言本质上的共同性来统一。但由于各种语言游戏都是语言的使用、活动,因而又像真实的游戏一样,具有许多相似的特性。维特根斯坦指出:“我想不出比‘家族相似性’更好的表达式来刻画这种相似关系:因为一个家族的成员之间的各种各样的相似之处:体形、相貌、眼睛的颜色、步姿、性情等,也以同样方式互相重叠和交叉。——所以我要说:‘游戏’形成一个家族”,“我们看到,被我们称之为‘语句’‘语言’的东西并没有我所想象的那种形式上的统一性,而是一个由多少相互关联的结构所组成的家族。”②具体地讲,这些特性主要有③:①自主性。语言游戏是一种自主的活动,只有使用语言的恰当与否的问题,而不涉及语言活动之外的意义对象,使用语言的活动就构成了游戏本身;②无须证明。语言是不需要用其他的目的或标准加以证明的,语言规则并不来自外在的实在世界,而是任意的,其目的只是为了语言本身;③非推论性。语言源于使用的目的,是生活的一部分,只是在语言的训练中才会具有语言的能力,所以语言不可能是推论的结果;④无须反思。语言游戏无须反思,因为对他人讲话的理解并不是通过由这些话所带来的内在过程进行的,语言游戏本身就是一种行为活动;⑤多样性。语言游戏是由多种成分构成的复杂形式;⑥遵守规则。语言游戏的中心是,它们拥有规则,没有规则的话,语言符号就失去了意义,不同的规则还会使它们具有不同的意义;⑦变易性。语言规则像其他游戏一样是易变的,没有必要坚持现有的规则;⑧无本质。无数的语言使用构成的语言游戏没有共同的本质,而只有家族的相似性。

第三,语言游戏就是人类的生活形式。维特根斯坦使用语言游戏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表明,语言并无神秘可言,它不过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只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而已。语言使用的多样性构成了人类生活的多样性。在这里,生活形式包括人类的期望、意向、意义、理解和感觉等,它们都是由于人们共同生活和使用语言才成为可能,特别是语言本身就是一种生活形式,“想象一种语言就意味着想象一种生活形式”①,作为人类活动的语言游戏,构成了人类的生活形式,同时,生活形式也限制了语言游戏的社会特征。因为生活形式是特定时代、特定文化的人们所共有的行为方式,是语言共同体所不得不接受的已被给定的东西,这使得语言游戏只能是社会的、公众的和非私人的行为。可见,这里维特根斯坦使用“语言游戏”是要指出,人类的基本的和首要的活动就是语言活动,通过语言游戏,不仅可以揭示出语言使用的基本特征,而且可以进一步深入于社会生活形式中,将语言的使用置于整体的社会语境中。

维特根斯坦把语言视为一种游戏,这就从根本上排除了从语言与实在的对应中寻求意义的观念,使对语言的分析从语形和语义的层面转向于语用层面,并不存在语言之外的意义实体,语言的意义就在于它的使用,语言只有在使用中才有价值。

尽管维特根斯坦本人并没有完全看到自己的哲学转向对后来哲学发展路向的巨大意义,而只是看作一种自身哲学反思发展的必然,但应当看到,维特根斯坦从以“逻辑”为核心的语言分析方法,转向以“语境”分析为核心的语用学,其意义不仅仅在于影响了日常语言学派的诞生,更重要的是,这表明了一种哲学和语言观念上的根本变革。由此开始,语言不再是抽象的准数学运算概念,而是一种社会实践,它由松散结合的语言游戏聚集而成,语言游戏的全体构成了一种生活方式。所以哲学也就不是用自然科学的方式构造体系的问题,哲学的目的在于为知性的各种疾病进行治疗。维特根斯坦的这种“语用学转向”的本质正在于,把语言、知识和科学置于人类生活实践的语境中来理解和认识,从而在根本上改变了哲学发展的方向。这一“语用学转向”潮流的肇始者正是维特根斯坦。

(三)遵守规则与反对私人语言

维特根斯坦建立在“语言游戏”基础上的语用学的构造,把意义解释为不是一种理论建构,而是表达式的用法规则,所以,“语用学所谓的‘意义’,就是语言使用的界限。有无意义的问题,在语用学中就转换成为语言使用得当或不得当的问题,而不再是真假与否的问题”①。既然把语言视为一种游戏,它就必定会遵循一定的规则,否则游戏将无法进行。可见,意义和规则间有特定的联系,语词有意义,就是说它有使用词的规则,语言游戏必须“遵守规则”(follow-rule)。但问题是,语言游戏如何来遵守规则、这种规则应当是一种什么样的规则?因为语言游戏通常是在我们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进行,而我们又只能在预先遵守规则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语言游戏。这样一来,规则的遵守和真实的语言游戏之间就出现了一种惡性循环:做游戏需要规则的指导,否则无法进行,但规则又只能在游戏的过程中才能显示出来。正如维特根斯坦所言,“没有什么行为方式能够由一条规则来决定,因为每一种行为方式都可以被搞得符合于规则。答案是,如果一切事物都能被搞得符合于规则,那么一切事物也就都能被搞得与规则相冲突。因而在这里既没有什么符合也没有冲突”②,对于这一悖论,维特根斯坦认为,我们实际上既不是先掌握了规则再去进行语言游戏,也不是在进行了语言游戏之后才懂得规则,而是,只有在语言游戏之中才能感受到规则的存在并遵守规则,因为规则不是预先学得的,只有在游戏中才能显示出来的。比如,在下棋游戏中,“毫无疑问我现在想要下棋,但下棋之为棋类游戏则有赖于它的全部规则(等等)。那么,在我确已下棋之前,我是不知道我要进行什么样的游戏呢,还是所有的规则都已包含在我的意向活动之中了呢?是不是经验告诉了我这种游戏是这样一种意向活动的通常结果?所以,我是不是不可能肯定我意欲去做的是什么事?如果这是没有意思的话——在意向活动和所意向的事物之间存在着的是什么样的超强联系?——‘让我们下盘棋’这个表达的意思和棋类游戏的所有规则之间的联系是在哪里实现的?——在游戏的规则表中,在教人下棋的活动中,在日复一日的下棋的实践中”①。

维特根斯坦在这里以下棋为例类比语言游戏与遵守规则的关系,目的在于使人们认识到,语言游戏的意义是在规则节制下语词的使用。以往的错误就在于往往把规则等同于语言的句法分析,似乎掌握了语言的句法规则也就懂得了该种语言。但这种语法规则是以逻辑和实在的对应为前提的,是一种真值逻辑,追求的是形式的普遍的联系并用真假来判定,因而与任何特定的语言游戏存在的语境无关,而语言游戏所欲遵守的是一种“语用规则”,它奠立于包括讲话者和听者在内的语言游戏参与者的生活实践和形式中,追求的是实质上的有效性,只有相对于特定的语境,从而特定的语言游戏参与者才谈得上遵守规则的问题,所以是主体间约定俗成的结果。事实上,是什么东西表达了一条规则以及它所表达的规则是什么,这取决于对它的用法而不是取决于它的形式。一个特定的句子表达了一条规则,这是由该句子在我们交往中的用法所扮演的角色决定的。因此,我们赋予一个规则的表达方法并不是规则本身内在地具有的。正是在指导、辩护和解释中使用一条规则的实践,才使规则和它的使用之间的鸿沟消除。①具体地讲,维特根斯坦的这种“语用规则”可表述为:其一,一种语言游戏必定是有规则的,但这些规则并不决定语言在具体的语境中的使用,而是,随着语言游戏的进行,这些规则可以进行调整甚至修改,因此,这些语言规则之间彼此独立。任何一个规则都不能使其他规则成为必然;其二,给出语用规则也就构成了对意义的解释,即“语言的意义在于它的使用”,因而语言规则独立于实在,实在的无论经验的还是先在性质以及逻辑规律,都不能规定语言规则,即实在的结构不能规定命题的真假,实在所具有的确定的逻辑结构只是我们设想它所具有的,因为我们的表象形式、语言习惯所具有的形式是我们赋予它们的;其三,对规则的遵守完全是一种实践的活动,因为规则并非具有超自然力的神秘实体,即使不懂得一种规则,也可以进行这种语言游戏,完全可以在进行语言游戏中去理解规则。

贯穿于维特根斯坦后期工作中的这种关于“语言游戏遵守规则”的观念,把规则和语言看成一种规范性的实践,并进而衍生到维特根斯坦哲学的各个方面,特别是反对“私人语言”(private language)的存在,更是直接从语言游戏必须在具体语境中遵守规则、而且不可能私自地遵守规则这一思想推断出来的。正如维特根斯坦讲到的,遵守规则不可能是一个人的“私自”行为,“我们所说的‘遵守一条规则’是仅仅一个人在他的一生中只能做一次的事情吗?……仅仅一个人只单独一次遵守规则是不可能的。同样,仅仅一个报道只单独一次被报告,仅仅一个命令只单独一次被下达,或被理解也是不可能的。——遵守规则,作报告,下命令,下棋都是习惯(习俗,制度)”①。可以看出,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私人语言并不是通常理解的独白、暗语等,因为这些事实上仍然是一种定位于实践中的真正语言,可以转换和翻译为整个语言共同体的语言。他所谓的私人语言,是指那种只有讲话者本人所能理解的语言,是一种建立在私人感觉之上从而不可为别人所理解的语言。

具体地讲,这种私人语言的特征有:其一,私人语言的内容是只有讲话者自己知道的东西,因而它是仅仅为讲话者所使用的语言,即语言中的语词和符号只有讲话者自己能够理解,与之相关,私人语言是只有讲话者自己懂而其他人都不懂的语言,讲话者使用这种语言的目的,是为了表达自己当下的私人感觉,该感觉只有他本人能够理解。这样一来,每个个体都会有自己的心理感受和感觉经验,由于彼此无法进入对方的心灵之中,因此根本没有判别私人感觉对错的标准,或者说,无法判断私人语言使用的正确或错误。事实上,这种私人感觉不仅无意义,而且对于语言游戏也是无足轻重的。因为在语言游戏中,人们关心的是具体言说的使用和在游戏中的作用,而不是所谈论的内容本身,所以私人感觉是不可靠和无意义的。

其二,私人语言无法交流。一般地讲,语言存在的必要条件是能够交流和理解,私人语言并不具有这样的功能。因为它表达的是个体直接当下的感觉,也就是,指称的是私人的对象,但任何人都不会知道他人的私人对象是什么,因此也就无法用一个公共的标准来判定私人对象是否相同。从而,这就导致既不了解该语言的内容,更不能了解讲话者的私人感觉和私人对象,所以,从严格的意义上讲,私人语言并不是一种真正的语言。

维特根斯坦否定私人语言存在可能性的著名论述意在表明,不存在诸如对语言和符号的个人理解这样的事情。所谓私人的理解即是没有公共标准和检验的理解。但是,自洛克以来,“近代的语言观念,乃至整个哲学观念恰恰是奠立在‘私人语言’的观念基础上的”①。洛克的观念论力主在进行认识时,先考察人类自身的认识能力,进而得出结论认为,观念只能是私人的,即我们只能具有私人感觉,而不可能形成公共的经验,因为主观的、心理的和私人的语言较之客观的、物理的和公共的语言能更好地被认识。这导致近代哲学一方面走向怀疑论的泥潭,对人类认识外部世界的能力产生了怀疑;另一方面,由于主张人类关于经验世界的一切知识,都建立在对主观感觉确定不疑的知识上面,所以,人类关于经验实在的一切知识,就因为有关于事物如何主观地向我们显示的知识而具有了合理性,从而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认识论的唯我论,把一切知识都视为是在主体自我意识中的私人感觉的构造。维特根斯坦的私人语言的观点,正是要反对这种传统的哲学观念,因为人类的语言就是一种生活方式,只有语言使用者才可能有自我意识,无论是思想的交流,还是对人类所特有的感情、倾向和抱负的表达,都完全有赖于首先精通公共的自然的语言,从而依赖于与公共语言的连接。

由此,维特根斯坦通过“语言游戏”的语用学构造整个地扭转了哲学发展的方向,并改变了长期以来形成的根深蒂固的关于哲学和语言的观念,“哲学不应以任何方式干涉语言的实际使用;它最终只能是对语言的实际使用进行描述。因为,它也不可能给语言的实际使用提供任何基础。它没有改变任何东西”①。哲学只是一种阐释性的活动,它的目的就是搞清楚日常语言在具体语境中的用法,因为正是语言的语法产生了哲学困惑,它把我们引入了歧途,而忽视了不同的语法形式被赋予的不同用法。所以,源自于对语言的误解或误用的哲学问题,不可能通过描述语言的逻辑或语法而得到解决。只有正确描述语法和语言用法的确切特征,才是达到哲学的明晰的最好途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语用学更像是一本语言语法的哲学手册,它决不会去干涉现存的具体的语言语法,而是,它在具体的语言语境中指导语法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