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语义学和语用学的界面(1 / 1)

源自于解决语言意义问题的语义学和语用学,随着它们作为一种方法论策略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各个领域中的渗透和扩张,其界面问题显得愈益鲜明和重要。一方面,从语用学作为语义学的“废物篓”(Wastebasket)开始,在其基本要义上,两者之间的界域和范围一直处于争论中;另一方面,在从作为一种语言逻辑和概念分析的语言哲学朝向认知科学哲学(Philosophy as cognitive science)发展的“认知转向”(Cognitive turn)过程中①,语义学和语用学实际上代表了不同的认知过程和认知机制,从而体现为不同的认知形式。因此,如何从一个合理的思维角度处理两者的界面问题,事实上对于关涉语言哲学诸多问题的解决,是一个颇为重要的论题。本节拟立足于语义学和语用学之关系的起因、传统划界,从认知科学哲学的角度对两者界面做系统分析,这对于揭示哲学方法论在认知科学发展中的作用,探讨语言哲学和认知科学之间的内在关联,从而冲破计算机的思维瓶颈,真正实现自然语言的人工智能化和人脑的计算机思维模拟,均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传统的划界理论

基于对皮尔士语言符号意义理论的回应,莫里斯历史上第一次明确给出了语义学和语用学的各自研究界域,他指出“语用学是对符号和解释者间关系的研究”,而语义学则是“对符号和它所标示的对象间关系的研究”。②后来,莫里斯进一步对两者的范围做了轻微修改,认为“语用学研究符号之来源、使用和效果”,“语义学研究符号在全部表述方式中的意义”。①莫里斯给出的这种理论和纲领式的意义观念划分,在卡尔纳普那里获得了更具体和更广泛的支持,他指出:“如果研究中明确涉及讲话者,或语言的使用者,便是语用学的领域。如果撇开语言的使用者,只分析语词与指涉物,就是在语义学的领域中。”②特别重要的是他在“纯粹”语义学和语用学与“描述”语义学和语用学间做出区别,认为纯粹研究是逻辑学的一部分,与为特定科学目的而设定的语言之理性重建相关,描述研究则是语言学的一部分,与可用于更普遍目的的历史地检验的自然语言相关。自此,对语义学和语用学之界面的划分愈益受到了更多语言哲学家的关注,成为语言和哲学研究中的一种普遍态度。

从一般意义上讲,引入语义和语用区别的最主要原因,是为了提供一种新的解释框架,以便说明讲话者交流之失败,完全在于确定他言说句子的(约定的)语言意义方式的多样。从弗雷格将宣称句子的语义值论证为真值起,经过句子的语义值是从可能世界到真值的函数,自然语言的语义分析已经牢固地建立在真理观念上。然而,在任何情形下,讲话者所言说的意义并不能完全仅仅通过真理的获得来确定,总存在一些语词之字面以外的东西,如指示性、歧义性、模糊性和非真值内容,因此,总需要一些语用解释,即不只是通过约定的语言信息,而且需通过与超语言信息相结合。由此,“用对话推理而不是语义推衍或语法不良形式来对意义属性和语言表达式使用的句法分布进行解释总会受到语言学家们的欢迎,因它一方面可以避免冗长的分析,另一方面又可避免对无限制歧义性假设的分析”,从而有助于将言说之严格的语言事实从涉及语言使用者(讲话者和听者)的行为、意向和推理中分离出来。①这样,对语言符号意义的阐释就分裂为语义学和语用学两方面的研究。具体地讲,语言哲学的研究史上形成了以下几种语义学和语用学划界理论;②

1.形式的语义学和语用学

阐述语义学概念中,最极端的是形式逻辑的方式。在其中,语言由一系列形式完善的程式组成,并在语义值的基础上通过真理来进行评价,后者被指派给了初始值以及生成此程式时所使用的句法规则。用于人工逻辑语言的这种方法被同等地用于自然语言的语义学中,而没有引入诸如内容、内涵、意义、命题和思想之类的中介实体,或者甚至调节语言形式和外延间关系的逻辑语言的翻译。因此,自然语言语义学像逻辑语言语义学一样是语境不变的。正如塔尔斯基和蒙塔古分别认为的,“ExFx”为真,当且仅当事物之集合F是非空的,“某物是白的”为真,当且仅当白事物之集合是非空的。

然而,自然语言中充满了指示词,它们的指称没有语境知识就不能确定。为此,蒙塔古接受了巴-希勒尔对指示词的语用研究,提出语用学是指示性表达式的形式分析,或称为形式语用学,涉及对表达式之用法语境的本质指称,如在对特定语词赋予真值时应考虑到其言说时间和具体的个体讲话者等。因此,这种语用学仅仅是语义的真值定义延伸到包括指示性词语的形式语言,它是相对于纯粹语义学的纯粹语用学,仍然是对一种语境不变的澄明。对于一个所予语句,其真值评价可以穿越所有特殊语境,并不存在语用原则、对话准则或有关交流的任何假定。所有这些属于对话蕴含的东西,由于处于自然语言句子的真值条件方法之外而远离形式逻辑的研究。

2.内在论的语义学和语用学

不同于处理外在于心灵的程式并将该程式与真值评价相结合的形式逻辑方法,个体论、内在论的方式所关注的是讲话者的认知运算结构,即讲话者对语言所具有的前理论知识或个体的语言能力。这种内在论的语义学,产生自限定表象层次的运算原则和词的语音、语形和语义相互作用的系统中。作为一种从表象到表象的传递,语词的意义能够在接受者的认知系统中与其固有知识相互作用,而外在于头脑的世界并不会进入考虑之中。乔姆斯基强烈反对依赖于“词和外在事物间可断定关系”的形式语义学,因为对多数自然语言语词而言,其语义属性所提供的外在世界,更多涉及的是人类的利益和关心,语义学首要的应当是给予我们的包括信念、愿望和意向性等在内的命题态度等内容。

作为一种对语义学的真值条件的心理学化说明,内在论方法需要从人类的普遍知识和讲话者之当下观念所产生的信息中汲取知识。因此,它还需要作为“懂得一种语言”的精神状态之构成。为此,乔姆斯基在语法能力和语用能力间做出区别,前者涉及语言的运算方面,包括分析句子形式和意义的知识,后者是有关适当用法条件的知识,即如何使用语法和概念获得特定结果和目的的知识。这样,语义学和语用学的区别就是关于语言的两种不同类型知识间的区别:一方面是语词意义和逻辑形式结构的知识,另一方面是如何在交流中使用这些结构的知识。在这里,由于语用能力是由语境中基于特定语形或指涉的讲话者的选择原则和基于听者对它的理解原则所组成,故作为一种能力系统的语用学,不可避免地会转向通过行为来理解,从而,语义学和语用学的界面在内在论中,必然是与语言分析者和推理机制相关联。也就是说,使用构成语法能力的语言知识分析者,在知觉和概念资源的相关信息中,把逻辑形式或图式发送到理性约束的推理解释过程中。

3.哲学的语义学和语用学

语言哲学中区别语义学和语用学主要是方法论上的原因。弗雷格、罗素等自然语言语义学家把语义学视为对思想、命题、事实和世界结构进行探求时的一种手段。因此,命题或思想之间的区别就被认为是自然语言语句语义学的反映。按照罗素的观点,具有真实的作为主词的指涉表达式语句,表达了一个作为成分的包含了此个体所指涉的单称命题,具有摹状词或其他某种量词做主词的语句,则表达了一个全称命题,因此,理解一个句子,就涉及对此句子所表达命题的把握。

转向语言使用和交流源自于斯蒂文森,特别是唐纳兰(K.S.Donnellan)对罗素限定摹状词解释的反应。斯蒂文森坚决主张,是讲话者来指称,而不是语言的表达式,是讲话者表达命题,而不是句子。唐纳兰则区别了摹状词的指涉性用法和归属性用法,从而在语义学和语用学间做出区别。对于归属性用法,一个限定摹状词句子表达了一个全称命题,而在它的指涉性用法中,相同的限定摹状词句子则表达了一个单称命题。因此,每个摹状词均能在指涉性的和归属性的两种不同意义上来使用,但这并不是语义歧义,而是语用歧义。它不是语义歧义,因为它并不是在词汇或语形歧义性中,也不是在语言系统自身之中,而是在讲话者对摹状词的使用中产生。一旦指涉性和归属性的区别被视为一种语用的事情,那么在用这两种用法表达的不同命题中,它就显现为一种真值条件的歧义,从而就在语言表达式的语义学和包含用法、讲话者意向的被表达式命题的语用学之间做出了区别。由此,就没有一个作为句子类型的自然语言句子,会表达命题或具有确定的真值条件。并非不存在这样的命题类型,也不是指在知识的种类间没有区别,而是语言系统所提供的表达工具和它们所被用于去表达的东西之间是一种“一对多”的关系,在任何特定情景中,具体表达式的关系是由语用来进行确定的。

可以看到,传统中关于语义学和语用学界面的各种理论尽管提供了对两者关系的基本认识,但由于各自背景的不同而显示出差异性和多样性,并因或者遗漏了某种东西,或者把界线画在错误的地方而显示出认识上的不足。在总结诸多划界理论的基础上,关联理论(Relevance the-ory)从新的思维视角为语义学和语用学的划界提供了一种可选择的模式。

(二)关联理论的新模式

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赖斯对语义学和语用学区别进行了概略式的描绘。他的对话准则系统和对推出言说的非对话或对话蕴含的理性内在过程的坚持,为从新的思维角度研究两者关系提供了基础。但是,“语义学”和“语用学”这种术语并未出现在他的工作中,他的基本区别是在“所说的”(What is said)和“所蕴含的”(What is implicated)之间。格赖斯把“所说的”意指为一个言说的真值条件内容,把“所蕴含的”意指为剩余的其他部分(即非真值条件的)。他对理性对话属性感兴趣的基本动机,是将“我们的语词所说的”从“我们在言说它们中所蕴含的”中分离出来。①然而,在此方面,他与罗素传统是一致的:他的一个句子或言说“所说的”的概念,只是句子和命题的一种替换表述,他置于对话蕴含中的用法,是在保护罗素限定摹状词的语义学而反对来自斯蒂文森和唐纳兰的挑战,即为了限定摹状词的所有出现而在所说的层次上,坚持罗素的量化解释。被肯定或否定的限定摹状词所具有的存在预设,由于依赖于某人信息的理性之出现的行为准则,而被解释为一种对话蕴含。但是,为了辨明“讲话者所说的”,一个人需要懂得表达式的指称物以及任何模糊语言形式的意指意义。一旦这两个超越约定的或解码的语言意义的要求由语境所确定的话,那么它们就明显地得到了满足,而不用涉及仅仅在对话蕴含的推衍中使用的对话准则。因此,“所说的”看来属于语言用法范围,属于言说或言语行为理论的概念,而不是属于句子语义学。格赖斯对两者之界面的认识具有模糊性,并因缺乏普遍的解释力而受到较大质疑。

为此,在承继格赖斯语义学和语用学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斯帕伯和威尔逊另辟捷径,从人类认知角度研究人类的交流,认为人类的认知过程就是用最少的运行力来获得最大可能的认知效果,为此,个体所关注的应当是可用的关联信息,去交流就是去告知个体的意向,从而去交流就意含着交流的信息是关联的,交流信息因关联性而得到保证,这就是所谓的“关联原则”。①关联论解释所依赖的基本主张是,人类认知系统被定向于关联的最大化。在这里,关联指认知过程输入的属性,是认知效力和在获得这些效力中所耗费的运行力的功能。认知效力(或语境效力)包括此系统存在假设的增强,即通过给它们提供更多的证据,在新证据帮助下,消除了错误假设,并通过新信息与存在假设的相互作用而获得新假设。认知系统要求被定向为关联的最大化,这意味着,所涉及的各种亚系统,应当协力共同去通过最少的运行力而获得最大数量的认知效力。由此,关联论认为语义学和语用学之间的区别,实际上就是在理解言说中两种认知过程类型间的区别:解码(Decoding)和推理(Inference)。解码过程通过一个自主的语言系统、文法分析或语言概念模块来运行,在辩明一种作为语言的特殊声音刺激之后,这个系统就施行一系列决定性的语法运算和映射,从而导致一种语义表象输出或者此言说中句子或短语的逻辑形式,它是一种概念的结构性系列,既有逻辑的又有因果的属性。语用推理过程则将语言认识与其他可利用信息结合起来,以达到一个与讲话者的信息意向相关的证实性解释假说。解释的这种推理阶段由关联的交流原则所约束或引导,容许听话者去寻求一种能够成功地与他的认知系统相互影响,并且无须将他置入任何未证明的过程结果中的解释。具体地讲,关联论的语义学和语用学理论特点在于:首先,关联理论的语义学是由语言所编码的内容,意味着语言形式和它们编码信息间的一种关系,而不是形式和外在世界中实体之间的关系。格赖斯的形式的或约定的意义以及被表达的命题并不是纯粹语义的东西,而是语言解码意义和语用推理意义的混合体,不存在语言对象、句子与命题或命题类型间的对应性。因此,这种编码语义表象很难完全是命题的,它起作用仅仅是作为一种模块或假定图式,它必然地要求语用推理去将它发展为讲话者意图去表达的命题,这就是通常人们所认识的语义不确定性。这里的“语义”意味着在语言形式中编码的意义或信息,因为自然语言句子并不编码完全的命题,而仅仅编码(可评估真值)命题形式的建构,所以,语言代码(讲话者所使用的语言形式)并不能确定言说中精确地交流的命题内容(因此还有它的真值条件),在它们被判定是对一个事态的摹状为真或为假之前,它们要求一个完全的语用过程。因此,精确交流的命题的出现依赖于语用推理,这种依赖性不只是在决定所意指的指称物和模糊表达式中,而且是在提供尚未清楚表达的成分和调整被解码的概念内容之中。这样,语言系统产生的无限句子集合就可以分割为两个无限亚集,一个由不确定的非永恒句子组成,讲话者从中发现了交流他们思想的非常便利而又节省运行力的手段;另一个是由完全确定的(即被编码的命题)永恒句子的无限集合组成,当完全精确并且没有给解释策略留下空间时,它就能得到使用。很清楚,这里所分析的语义学和语用学区别中的语义学概念,并不与真值条件相等同。依照这种图景,一种真值条件语义学不能够直接给予自然语言句子,而应当将完全的命题思想作为它的适当范围。其次,关联理论的语用学是对涉及理解言说的认知心理过程的解释,它并非严格限制于语言过程,也不是限制于交流,而是应用于全部的人类认知或信息过程。在此种关联驱动的过程中,一种言说的语言编码成分,不应当普遍地提供以期获得尽可能高的精确度,而应当考虑接受者当下可接受的和容易得出的推理。如果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或者把它弄错了的讲话者,就会引起他的听者付出过多的不必要的运行力,并且冒着不被理解的危险。这种语用推理是接受者对实指刺激的一种自动反应,除了是我们以行为者的精神状态(信念、愿望、意向)来解释人类行为的通常习性之外,按它的顺序,它被定位于普遍寻求关联的信息过程的更大图景中。依此观点,语用推理是一种基本的认知过程,并且它作为一种实指刺激的代码(语言系统)的使用,也是一种很有用的附加物。代码所提供的形式应当成为永恒的或甚至完全命题的,不仅是一种不合理的期望,也是不可能期待的。在言说解释的关联论思考中,其目标就是去描述被表达的假定集合以及它们被获得的过程,在其中,语用过程居于逻辑形式和通过一个言说(的解释)而精确表达的命题之间。这一思想所蕴含的意义是,语用推理不仅建构、并且创造了逻辑形式,而且它们也可以导致逻辑形式中被解码的语言意义特征的某些成分的丧失。由此,解读心灵的能力就在解释实指行为中被使用,因为这种类型的行为可以为解释者带来关联的(即最小运行力的认知效力的)可观察层次的预设。由此,“关联的交流原则”所展示出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具有实指的每个行为交流它自己最佳关联的预设,该预设将至少具有足够的相关性,以保证可以引起收受人的注意。此外,同样相关的交流者能够并且愿意去为此而做出相应的行为。

最后,关联理论由此就垂直地定位于一种认知科学的构架中,这种构架采纳了一种心灵表象和计算的观点。按照此观点,语言意义提供给语用推理过程两种相当不同类型的输入编码类型:概念的和程序的。一方面,语言形式可以编码概念,概念作为经历推理运算的那些精神表象的构成物而起作用(即概念表象)。这样的话,在一个言说中所使用的语言表达式编码的概念,就构成了它的逻辑形式并且为解释的发展提供了概念的基础(精确地表达的完全命题假设)。另一方面,语言形式可以编码程序,程序并不是概念表象的构成物,而是作为对理解推理的某些方面的约束来起作用。进而,言说和其他种类的实指行为,通过把特殊类型的意向归属于它们的发动者而获得了解释,这里的交流意向是一种固有的更高阶的精神状态,是使得告知某人某事的意向更为明确的意向,通过收受人的认知系统与这种意向相一致的过程而自动地被实指刺激所激发,而不顾此刺激之产生者的实际意向。在整个从语义解码向语用推理的过程中,存在一种相当普遍的动机以推断出交流者的意向,以至它看来成了一种固有的澄明意向的反应。这样,由实指刺激所携带的关联预设,就产生了一种听话者在他们的解释中所使用的理解程序:他们依照最小运行力原则寻求满足他们关联期望的解释,并且当他们发现后就停止进行。

因此,语言表达式并不是关联论自身结构的最基本对象,而是思想(私人的、不可观察的)和实指行为(公众的、可观察的),后者被施行以交流思想。交流的意向可以通过大量的实指行为来修改。交流意向中的思想和在实指行为中被解码的信息之间的差异,通过解释者的语用推理力量而得到沟通。这种推理过程本质上以相同的方式起作用,而不论是否与被解码的信息相结合。显然,语言系统或其他代码的使用,为实指目的提供了具有更为合适信息的关联的制约的推理机制,并且为交流带来巨大的便利。这样一种相互制约和相互促动关系正是关联论语义学和语用学之关系的核心所在。

(三)语义学和语用学划界的意义

从传统语义学和语用学划界的理论中可以看出,它们实际上体现了不同的划界模式和对两者关系的不同看法,可概括为①:其一,抽象模式。它把语用学描述为比语义学更为基本的东西,通过从语言的使用者和使用的成分中来抽象出语义学,进而再从语义学中抽象出语形学,包括莫里斯、卡尔纳普等在内的语言哲学家均是以这种模式开始他们的划界理论。其二,附加模式。这种研究模式源于对自然语言的理论构建,因为把形式系统的模式用于自然语言时,对诸如信念、知识、义务等意义问题无法得到解决,需要发展语用系统来补充语义实体。这样,对于一个命题而言,作为一种语义实体,它就可被用于不同的目的,在一种情景的交流中可断定它为真,而在另一种中则为假。语用学研究的就是对语义实体的“操作”,是对语义学和语形学的一种理论附加。其三,相邻模式。这种模式预设了一个巨大的语言现象领域,在该领域中,存在两个各自独立的观点,即语义观点和语用观点,从各自的视角出发对语言现象研究,它们有时处于重叠状态。

而关联理论的研究模式则从新的视角上将语义学和语用学之划界的研究,定位并统一于人类的认知交流过程中,使语义学和语用学走出狭隘的语言学领域,从而为语言哲学走向广阔的认知科学哲学奠定了基础。具体讲,传统的与关联的语义学和语用学划界理论的哲学认知意义体现在:

首先,语义学和语用学的划界澄清了语言哲学研究中许多相关的论题。长期以来,对语义学和语用学的对象域的研究形成了各种对立的观念,并因此产生对两者各自研究界域的不同认识,它们是①:其一,语言的(约定)意义和用法。前者把语义学限制于语词的字面意义,具有形式的、不变的特征,后者则认为辨明语词之语义归属的唯一方式是给出它们是如何被使用的,因而只有语用学的研究才能真正澄清语词的意义,所以“语义学为语言提供了一种语句意义的完全解释,语用学则为语句如何在言说中被使用来传达语境中的信息提供了一种解释”,②从而,“语义学和语用学之间的区别就是约定地或字面地与语词,由此与整个句子相关涉的意义和通过更普遍原则,使用语境信息得出的进一步的意义之间的区别”。③其二,真值条件的意义和非真值条件的意义。这就是说,语义学研究命题,通过说明语言句子的真值条件来研究句子和表达它的命题的搭配规则,语用学则探究不能由直接指向句子表达的真值条件来说明的言说意义,所以,“语用学=意义一真值条件”,①它研究那些在语义学中所不能把握的各类层面的意义。其三,独立于语境和依赖于语境。语境在语义学和语用学的研究中具有重要的地位,通常被用于解释语用学如何补充语义学,语境填充了言说意义和语言意义之间的断裂,因此,语义学对语言意义的理解独立于语境,而“语用学则研究语言在语境中的使用,以及语言解释的各个依赖语境的方面。”②事实上,正是这些对立观念的澄明促进了语言哲学的进一步发展。

其次,语义学和语用学的划界提供了不同的哲学分析方法,展示了丰富的认知方式。作为20世纪哲学方法论的显著特征之一,语义学以言说对象为取向,形成本体论——语义分析,语用学以语言使用者为取向,形成认识论——语用分析。但这些分析方法长期以来一直处于一种割据状态,以至在处理意义和真理问题上形成了对立的理论。通过对两者各自对象域的界定,特别是关联理论的策略,无疑为语义和语用分析方法的整合提供了一条可选择的思路。通过语义的编码分析,得以进入到语用的层面上。语用的处理作为对真值条件语义学的一种拓展或补充,完全保留了对句子意义的形式语义学解释这一基本假设,并将它扩展到包括了非断定的语言表达式,使非交流地使用的句子可以完全用形式语义学的工具来分析。作为寻求关联和解读心灵的认知过程,主体对于真假的信仰选择、价值倾向和命题态度,在语义和语用分析的基础上,不仅是内在地具有实在的特性,而且现实地存在意向特性与相关行为之间的因果关联。它一方面有着语义的性质,规定着用于表征符号、语词和命题中所蕴含对象的指向;另一方面它仍然是语用的,只有在当下的、符号使用和语词指称的情景下,才具有完全的现实意义。所以在特定的语境关联中,语义和语用的统一内在地决定了认知的整体性和系统性,规定了真理的建构性和趋向性。

最后,语义学和语用学的划界促进了语言哲学向认知科学哲学的转向,提供了计算机模拟人脑理论的哲学基础。历史地讲,语言哲学对语言的处理有四种不同的方式①:其一,作为交流的语言,即语言的代码概念,语言被理解为由言说所组成。其二,作为逻辑的语言,即语言的逻辑概念,语言被理解为一种进入彼此逻辑关系中的命题类型。其三,作为语言学的语言,即语言的语法概念,语言被理解为按照语言的特定规则而被说出或写下的句子类型。其四,作为实在的语言,即语言的自然概念,语言被理解为物理实在的一部分。通过语义学和语用学对语言的这四种不同研究方式的界定,使语言哲学认识到,只有转向认知科学哲学,才能将语言的、逻辑的、交流和自然的模式有效地结合起来。在这样一种语义和语用相统一的认知模型中,一方面,语义学通过语言表达式的语法规则提供了语言的编码——解码装置,将物理实在与语言代码有机结合起来;另一方面,语用学则诉诸具体的言说和行为语境,通过主体的意向性,在交流中将思想转化为语言的推理过程,从而形成了对世界的认识和对知识的传达。它们构成了解释人类行为和意义的认知系统。特别是,将这种认知模式扩展到对其他种群的行为解释以及特定的人造机(人工智能机和计算机)模型的建构上时,其优势体现的就更为明显。因为从根本上讲,意义理论对计算模型的建构是基本的,计算机语言具有语义仅仅在于它们的使用者的意向,而使用者的心理状态恰是主体神经系统的功能状态,这些功能状态既具有实在的因果力,是人脑的物质属性,又表现为表征状态而拥有了语义力。正是功能状态的因果力和语义力的心理统一,构成了心理状态的结构变换和对信息内容的加工处理,从而引发了人类的科学行为。通过对语义和语用的认知机制的考察,揭示了存在于各种心理状态之间的因果联系与命题对象之间所具有的语义联系之间的统一性,使任何逻辑理性的演算均可由在句法上被构建的符号表征的简单操作而确定。这样,计算机便成为可与人脑相比拟的“实在环境”,计算的过程就类似于特定的“语用推理过程”。事实上,由于使用者赋予计算机操作意向的存在,任何绝对中性的无意向东西都被消解了,语用认识论使表面上完全形式化了的计算程序实际体现出的是人类心理意向的深层展示,使人性化智能机的出现成为可能,并且计算机越更新换代,越显示出对人脑更为逼真的模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