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中的探索[1](1 / 1)

一、自我

当开始在黑暗中谨慎地行动时,我必须在我的自我的“意识层面”(一个比喻)找一个出发点,因为我的意识是我的唯一探索手段。到现在为止,我已有了近82年的意识,我是地球这个覆盖着生物圈的行星上的一个居民。这颗行星在星光灿烂的物质宇宙中只是一粒极微小的尘埃。82年的时间相对于存在至今的生物圈中的人类意识、生物圈中的生命和生物圈自身的年代,是极其短暂的。我们不知道星光灿烂的宇宙存在了多少年代;当今的天文学家似乎对此持有互相矛盾的观点,但就我对这些不同观点的理解而言,没有一个天文学家认为物质是从非物质之物中产生的。当今没有一个物理学学派相信物质,或者假装成物质的电,是从虚无中创造的。

我的意识在空间/时间中所处的位置/日期——例如公元1891—1973年的生物界——当然不是我所意识到的现象的中心/“轴心期”。我不知道,在我的知识范围内,现象的这三种秩序是确有各自的中心/“轴心期”,还是有一个共同的中心/“轴心期”。无论如何,这些术语除了用于存在的物质秩序外,只是些比喻。我的意识的确有一个中心/“轴心期”这一事实并没有证明我是我的意识所领悟的现象的焦点和存在的理由,非但不是,而且,我的不可避免的自我中心倾向证明,我意识到的“我”,是微不足道的、短暂的。在观察和行动两方面我都颇为不利,我的局限性表明,我的观察可能大部分是错误的;我的行动大部分是无效的,或者是错误的,甚或是既无效又错误的。但是我是这样一种人,只要组成我肉体的物质是生命的一种媒介物,只要我的生命是意识的一种媒介物,我必定要观察,要行动。

我所意识到的现象包括作为生命标志的肉体感觉(例如微恙或健康的感觉);情感(例如爱与恨、兴奋与压抑、自信和焦虑);明显外在于我的物和人(例如包括生物圈外的物质宇宙的可见部分在内的无生命的物质;包括非人生物和人在内的生物圈的无生命和有生命的事物)。我知道自从1889年以来,我本人就是这些人中的一员。我也知道,对于不同的行动我有自由选择的可能;我知道善与恶的区别与对立;我知道我的某些选择的伦理本质(例如善恶的选择);我知道那些根据我自己和其他人的行为以及非人的自然的活动由我和其他人作出的伦理判断;我还知道促使我有意识地对我在道德领域的行动作出判断的良心。在某些情况下,我的良心谴责我的举止,而我无论愿意与否,都以悔恨和自责的感情做出反应;在其他的一些情况下,我的良心开释了我,那时,我便陷于道德上自满的危险。

我既是一个旁观者,又是一个参与者。在我的一生中,卢瑟福和他的后继者已经证明,若不分解原子,就不可能观察到原子的结构和波动。爱因斯坦已证明,观察是观察者和所观察对象之间发生的空间/时间的互相作用。

我是这个生物圈中的人类社会的参与者。人类社会是一张关系网,其中活着的、死去的、未出生的等等各种人结成了精神的、有机体的、物质的诸方面的关系。我是生物圈中生命的参与者,在这方面我是一种生物的一个样本。但我还是存在的精神秩序的参与者。我意识到精神的存在位于现象“背后”或“超越”了现象。我一生中至今有过两次精神危机,每一次我都似乎直接与这种精神存在遭遇。因而,我觉得我同时参与三种存在秩序,我是一个物质的肉体,我又是一个现在同有生命的人结合在一起的灵魂。

如果我是一名84岁的印度人,可能应早已抛弃了物质财产,拒绝了世俗的活动,也许还断绝了同他人的关系。我应将我的注意力和努力集中于同现象“背后”并“超越”现象的精神存在的关系上。但我出生在现代的西方社会,在这个年代,这个社会迫使它的参与者将他们的注意力和行动指向世俗生活的层面,我像许多西方的同辈人一样,“对俗世的思虑,对钱财的迷惑,把道挤住了”[2]。

从我能够记事起,就一直有一种渴望,我的渴望激励了我的许多行动,包括许多创造性活动。这个渴望的原因有两个。我渴望在我所处的社会里扮演一个优秀而有用的角色;其次,如果我没有为世俗活动完全缠住的话,我还唯恐自己在精神上**裸无遮盖地出现在精神的终极实在面前,直至现在,我只与它有过两次短暂的神交。我埋头工作,以躲避这些经历的再现,这同打开电视(我高度蔑视的一种逃避现实的形式)一样怯懦、一样无聊。在这儿,我承认“落在永生上帝的手里,真是可怕的”。这很奇怪,因为当我合乎理性地思考时,我是一个宗教的不可知论者。我不知道是不是存在一个永生的上帝,总的说来,如果“上帝”这个词含有人格一类的意义,我就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

我知道,我应当欢迎并寻求把精神的闲暇作为一种机会,这是人的存在理由。实际上,如果我自己在精神上没有负担,像我曾经说过的那样,我便得免于苦思冥想,就像我眼下写作本文时这样。

我知道,我是害怕同精神的终极实在进行交往的,因为前两次的交往要求我改变自己。而我必须作出一些改变将不是由我,而是由现象之“我”“背后”并“超越”于之上的实在决定的。

“我”化身为一个活的动物。我不时看到尸体,即人类灵魂的现已死去的肉体载体的物质组成。这个灵魂在死亡时消失,有时在物质生命死亡之前它已衰退,呈昏迷状态或年迈状态。我们知道尸体会发生什么变化,物质生命死亡后,它会被生物圈中无生命构成重新吸收。科学家已经确定,生物圈的极大部分是由以前的有机物质组成的。

在我死后,我的灵魂会发生什么变化?它会像我的生命一样销声匿迹吗?或者我们会被一种超人的精神存在再吸收吗?或者我的灵魂在我死后还继续存在,就像只要我活着或神志清醒就会有意识一样?据我看,合理的期望是,我的灵魂像我的尸体一样将会被再吸收。这个期望使我感到烦恼,因为它意味着,当我死后,我同我所热爱的人类的交往将要断绝,其实同精神实在本身的交往也将断绝。如果这种吸收是我的灵魂注定的命运看来它就等同于完全绝灭,因为它将要结束爱。我相信,爱是人类灵魂的存在理由(这是落入了不可证明的信仰行为)。

“我们来自于神,并复归于神。”穆罕默德相信,这是由天使长伽百列向他传达的由终极实在发出的神谕。但是,这句话的意义是含糊不清的。“归”可能指重新被实在所吸收,或者可能指继续亲密地与实在交往。穆罕默德当然是在这两种可能意义的第二种意义上理解这一神谕的,因为他认为精神的终极实在是一个人。一种人格神在这一方面是像人一样的一种存在。人格的本质是个体性,所以两个或更多的人能够互相交谈,但不能互相融合。如果有证据表明,穆罕默德接受的神谕提供了关于精神的终极实在性质的真正知识,那么我一定会感到欣慰,但是我不能落入另一个信仰行为中。我不知道终极实在的性质是人格的还是超人的,所以我不知道我死后,我的灵魂会发生什么变化。

这种无知不会使我恐惧死亡或对死亡感到愤慨。任何时候,我都会安然死去。而且在我死时,我将“像一个酒足饭饱的人离开宴席”那样离去。我希望,在生物圈中我的生命历程那笔业账(karma-account)最终将达到平衡,但我不知道我的这笔账的最后情况,而且如果其他人试图确定它,他们的结论也多半是推测。

“神岂不鉴察这事吗?因为他晓得人心里的隐秘。”[3]但是,终极实在是不是一个清楚这些秘密并且关心我的人,我的同胞不理解它们,我本人知道得也不比他们多多少,因为这些秘密潜藏于我心灵潜意识的深处。在我曾经提及的两次遭遇中,精神的终极实在的确是作为一个人出现在我面前的。第一次是像圣乔治一样的救助者;第二次是作为一位宽大仁慈的审判者。这些形象对我这一类作为基督徒被抚养大的某些人来说是相当自然的。我长大之后,就再也不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了,但我在基督教传统中浸泡过。这些现象使我相信,精神的存在是真实的,而且它总是“近在咫尺”(另一种比喻),但就我的基督教传统而论,我并没有在这些现象中发现表明这个精神存在具有人格的任何令人信服的证据。如果我能同这种存在交往,并能同它互相作用,这当然意味着精神的存在有人格的一面,尽管这一面对一个寻求交往的人来说是相当重要的,但它并不意味这是精神实在的本质。我并不知道实在的本质是什么。

二、存在

基督教徒继承了犹太人关于现象(别名即经验材料)的解释。根据这个解释,现象的总体,包括现实的若干不同秩序是由唯一的神创造的。

如果这个解释令人信服,那它就说明了实在、物质、生命、意识和意识存在的各个秩序之间的差异,使人具备了能提出目的、制订计划和贯彻执行的条件;说明了每一种秩序内部的差异,包括生物物种之间的差异。

在《创世记》中,神被想象为如同人建造房屋那样创造了宇宙,这个工作是逐段进行的,而不是同时完成的,工作一旦完成,它就结束了,除非造物主想要毁灭他自己的作品。

对非基督徒的心灵来说,这个关于现象的传统犹太教—基督教—穆斯林的解释不能令人信服,理由如下:

它是神人同形同性的解释。假设的造物主—神的工作方式是根据人类造房屋和制造其他器具的类比想象出来的。但是,人类只是我们正在寻求解释的现象总和中的一个项。包括人类在内的宇宙是由一个模拟人造物的神所创造,这看来是不可能的。

在这方面,类人的造物主—神还不恰当地被赋予超人的力量以及非人的行为。神被认为仅仅依赖于他自己的意志力而从虚无中创造了宇宙。一个人立志要达到他的目的,他是能够制造出全新的东西的,但他必须找到并且塑造和组合种种不可缺少的原材料,才能创造这些东西;而造物主—神却被认为不需要任何预先存在的原材料就创造了宇宙。人类创造者的原材料部分是无生命的物质(例如陶土),部分是他驯养的非人的动物(例如饲养的羊、马、狗等),部分是观念和词语(诗人的原材料);但至今还没有一个人创造出物质、生命、意识、选择的能力和意志这些人的创造活动所不可缺少的预先存在的资源。造物主—神不仅被赋予超人的能力,而且被认为是全能的。但如果他存在着并且是全能的,根据人类的道德标准他必定是个怪物(不论善与恶、正确与错误、美德与邪恶的区别和对立在终极实在的水平上是否有效,对这种区别和对立的认识毕竟是人类意识固有的内在模式)。在现象界的宇宙,生命既享受满足,又蒙受痛苦,人的意识则同时具有美德和邪恶。如果那位假设的造物主—神是全能的,他一定要对满足和美德、痛苦和邪恶负有全责。因为他在道德上是无所不包的,所以在道德上也就是善恶相济的;既是仁慈的,又是恶毒的;既是造物主,又是毁灭者。印度人在湿婆概念中正视并承认了全能的道德含义。类似湿婆的邪恶在《主祷文》最后一段祈祷词里被认为是造物主—神的创造。然而,犹太人的神被想象成善良的,至少被想象成无可指责的。同湿婆不同,耶和华不是一个自我一致的人物。全能(如果这个词并不是无意义的)同善良是矛盾的,这是就宇宙在我们人类经验中的样子而言的。

假设的神的创造活动是根据人类的创造活动想象出来的,因此用一劳永逸的创造活动的概念说明人类的创造活动是不合适的。人类除了用无机物创造了许多器具外,还通过对最适合人类饲养的物种进行重复和积累的选择来繁殖各种新的动植物。人类利用物种的自然变异,逐渐培育了新的驯养生物。人类这种通过选择而进行的创造并不能归于犹太教的造物主—神(据说耶和华已经选择一种“选民”以实现耶和华对整个人类的要求。但是“选民”是人,因此是富于意志力的,并不总是服从耶和华的意志)。

这些联合反对《创世记》中关于创造现象世界的说明的观点对非犹太教徒和非基督教徒来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他们不能相信这些传统的说明,但它们也不简单地拒绝它,结果使现象世界未得到解释。人类的心灵要求解释。但是科学能够发现比这种传统解释更令人信服的另一种解释吗?

非基督徒的科学家的两个目标之一,是为取消下述假说提供一种令人信服的综合说明:目的、设计和目的实现在形成作为人类经验材料的现象中是发挥作用的。

在这种传统的说明中,实在的几种秩序——即物质、生命和意识——的唯一联结是,它们都无一例外地是唯一的造物主的造物。当这一联结被解除后,这些秩序就分解了,而且至今,非基督徒的科学家还没能在它们中找到另一条纽带以便把它们重新联结起来。

如今,所谓无生命的物质产生生命的事例已经为科学研究证实是虚假的。已经发现的是,生命无一例外是由先前存在的生命产生的。至今,人类还没能在实验室里成功地将无生命物质转变成有生命物质。而且,如果最终可以达到这个目标,这必定是一个有生命的行为者操作的结果。尽管这时这个有生命的行为者只是一个制造者,而不是人类的鼻祖。生命早以分裂生殖和**这两种方式再生产自身。由人的行为制造生物只不过是生命再生产自身的第三种方式。

同样,至今还没有一个科学家观察到无意识生物变成有意识生物。我们从一些物证推论,人类是从某些还不具有意识的灵长类进化而来的。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些的物质证据推测到我们的祖先至少在500万年前就有了意识,但我们一点不知道他们在这个猜想的年代通过怎样的过程和根据什么样的原因终于获得意识或者具备意识的(也许还有比这些更适当的语词来说明这一阶段我们祖先所发生的变化)。我们不知道在作为人类祖先的灵长类中,意识的黎明是逐渐来临的,还是突然出现的。我们既不能在生命和非生命之间发现任何联系,也不能在意识和非意识之间发现任何桥梁。

信仰实在的单一性是信仰唯一造物主的结果,如果这个作为前件的信仰不再令人信服,也就不存在信仰维持整个现象界单一性的使人非信不可的理由。同样,对唯一的造物主的信仰的丧失,提出了关于实在不同秩序之间互相关系的问题。我们根本经验不到不为物质所伴随的生命。如果我们不再相信实在的不同秩序有一个共同的作者,一个造物主—神——至少在人的知觉和理解力所能达到的创造范围内——那么这些看来毫无共同性的不同秩序互相间的联系就会变得莫名其妙。非基督徒的科学家依然没有在实在的不同秩序之间找到另一条纽带来取代由信仰唯一造物主的传统提供的纽带。

半数以上的非基督徒的科学家还不满足于对除有目的的人的行动以外的其他所有现象作非目的论的解释。

非基督徒的天文学家和物理学家争论物质宇宙是否始终像现在这样是多样的;物质宇宙从一个单一的氢原子发展到现在宏大复杂的过程中是否在扩展。但他们还不能解释物质自身是怎么能够存在的。如果物质不是由造物主—神所产生的,那么经过时间空间中介的物质之流就只能被想象为从来没有开端,也将决不会有终点的东西。科学家可以把固体、**、气体的感觉材料分解成化学分子,把分子分解成原子,再将原子分裂为粒子。其中有些粒子虽然不同时却能够交替地以波的形式显示自身。他们可以使所有的物质现象还原为电,但电依然是一种物质现象,它不是一种生命形式或意识形式,也不是不同于意识、生命和物质并超出了人类经验范围的实在的其他某种未知的秩序。

科学家在对生命的研究中,已经成功地发现了关于目前多样化现象的使人心悦诚服的非目的论解释。根据农民能够创造新的家养动植物种这一思路,科学家表明,环境对一些特殊物种的非目的作用通过上一代基因遗传变异的“自然选择”,可能会产生一个完全新型的物种。

任何一套特殊的物种基因的配置、形式和结构的变异都是相当罕见的事件。而当变异确实发生时,它们可能不利于原来物种的生存,因为物种生存的原因大概是由于它已经适应当时的环境。然而,如果现在也许是一种危险的变异的载体确实继续生存下去了,那么这种变异就可能会成为对付将来环境变化危险的保障,从来没有一个物种在一成不变的环境中存在。当然,环境的再次变化可能对未发生变异的物种和已发生变异的物种同样都是致命的,但无论如何,变异将有双倍的机会使物种能够在环境发生变化时继续生存。这种机会极少,但变异的数量巨大。生命在生物圈内存在的极其漫长的时间已为无目的的“自然选择”行为提供了充分的余地和几乎平等的机会来分化所有的已知物种,无论是现存的还是化石的。

“自然选择”作用的发现证明,千差万别的物种是逐渐地通过大量漫长的无目的的分化创新而存在的(科学家以“进化”这一术语表示分化创新,尽管这是一个误称,因为“进化”这个词意指“展开”,而展开已经存在的某种东西同产生某种新东西并不是同一种过程)。全部物种可能都来自一个单细胞的共同祖先,就像全部星系也许都起源于一个单一的氢原子一样。虽然科学家的发现没有对物质的起源、生命的起源作出解释,但他们至少将物质和生命的历史追溯到了可能成立的原始形式。

然而,如果生命本身不存在和不能持续存在,由千变万化的现存的和现已灭绝的物种造成的分化创新就不可能发生。而且,当我们面临生命的这两个主要方面时,非目的论的解释就是不切实际的。当我们放弃关于造物主—神的存在和活动的不可信的假设时,生命的起源就难以说明了。只有将生命不再归于神而归于类人的目的性时,生命的持续存在才是可以说明的。

我们已经注意到,科学研究表明,物种特殊基因的变异是极为罕见的事件。这个研究成果意味着,正常的物种根据原物种再生产自身。在以人类意识获得知识和理解力的历史早期,人类就知道了生命的这一特征。但只是在最近的两三个世纪,科学研究才揭示了某种物质构成和组织的复杂性和效力,在这种物质中,生命按照原型正常地繁殖。

全部生命形式,从单细胞的有机体到以**繁殖的多细胞物种显示了一个似乎是生命本质的共同特征。这个特征只能以类人的目的这种术语来描述,这种术语在传统上是用来描述假设的造物主—神的活动的。生命被“规定”以某种物质形式来维持自身,这种物质构成的生物圈覆盖了这颗行星即地球。在“追求”这个“目的”的过程中,生命为“达到”它所迷恋的“目的”而设计并制作了一个高效的物质“机体”。在这个多细胞的、以**繁殖的物种中,这个“机体”采取了在带状的染色体上排列基因细胞的形式。通过**,物种雌性和雄性标本的遗传染色体就在被称作“有丝分裂”和“减数分裂”的连续不断的过程中互相作用。

在特定的精心繁殖过程中,“自然选择”的作用限于偶尔排除那些基因细胞没有经历任何“幸运”变异的物种标本并保存了某些发生过某种“幸运”变异的物种标本。但这无目的的“自然选择”显然是生命史中的不太重要的因素,更重要的因素是生命在其物质形式中维持自身的“规定”。

这里,我们发觉自身面临着为完成一种恒定的目的而经历的一次正常“成功”和一系列偶然“失败”。如果生命不具有目的,也并非偶然未达到其目的,无目的的“自然选择”就没有发挥作用的机会。在生命史中,无论从逻辑上还是从年代顺序上说,有目的事件都先于无目的事件而存在,目的不仅优先,而且也是二者中更为重要的。在物种的分化中发现“自然选择”的作用是一个出色的理性成就,但是它仅仅在较小的范围内不使用目的概念而对除有目的活动以外的人类经验材料作出了解释。

非基督徒科学家的发现断言,佛陀将生命等同于“贪”(grasping)(一个目的论的概念)。每个物种的每个标本都一直设法要使自己成为中心,成为存在的理由,成为万物的开发者。在追求自我永恒的过程中,无论是单细胞的生命有机物,还是多细胞的生命有机物的基因细胞,为了维持生存,都竭尽全力地从其环境中获取所需的一切。它们探求的领域并不局限于覆盖地球这颗行星的生物圈里面的东西。它们还吸收太阳和不断轰击生物圈的宇宙放射物。甚至最简单的单细胞生命有机体的活动领域也散布于整个宇宙。然而,对物质的科学分析将物质还原为电而不能以非物质的术语表述电;对生命的科学分析将生命还原为目的而不能以无目的术语或者以非生命的术语来表述目的,因为“生命”和“目的”是同一个现象的两个名称。

因此到目前为止,我们至多成功地填补了因拒绝一个造物主—神的存在和活动的传统假设而形成的一部分解释空虚。我们关于现象的说明还不能在不属于人类意识选择领域的所有那些现象中抛弃目的概念。我们只是以另一个动因,即生命取代了一个假设的有目的动因,即所谓全能的造物主—神。然而,生命不是假设的,它是一个经验事实。

我认为,关于生物圈内起先是无意识生命,而后是有意识生命出现的思路已由生物学家目前制造生命和意识的努力给出了提示。如果生物学家的这一事业获得成功,结果将不会是生命“来自”无意识的有生命物质。实际上,通过获得生命和意识的有目的努力,生命将被“置入”无生命的物质,意识将被“置入”有生命的物质。生物学家将成功地捕捉到一个扩展生命和意识王国的机会。人类科学和技术迄今所获得的进步将向他们提供这个机会。

生物学家目前的努力使我想到,在生物圈中,寻求生命和意识起源的目的论解释是富于启发的,也是正当的。也许生命抓住了一个机会,在为它提供了基本栖息地的生物圈中以初级的形式物化自己。一旦生命在生物圈中物化,它当然要同生物中的其他无生命物质构成互相作用,这种互相作用使生物圈适合“更高级”形式的生命栖息。意识也许最终抓住了一次机会,体现为灵长类,灵长类具有较大的构造复杂的大脑,并正在形成两个钳状之手的两足动物。当然,意识帮助并加速了灵长类的大脑、姿态和手的初期变化,在灵长类中,意识一直人化为人科,最后人化为人类,人化为这个生物圈中的所有居民。

我认为生命的“物化”和意识的“人化”比生命和意识的“进化”更令人信服地解释了它们曾发生的变化。如果“进化”这个词是指一种存在秩序自然地变为另一种存在秩序,那么,我不信生命是从无生命物质“进化”而来的,也不信意识是从非意识的生命“进化”而来的。我相信,生命和意识接连地“入侵”了生物圈。虽然我相信通过变异的“自然选择”,分化创新的无目的的过程的确说明了物种的起源,但我认为它不能说明生命和意识先后在生物圈内出现的现象。

在科学领域内,我是一个门外汉,我如履薄冰诚惶诚恐地表达了我的观点。我知道科学家也许会认为我说了一番傻话,尽管如此,我依然不揣冒昧地说了这些话。我之所以要冒此危险是因为存在问题关系到整个人类,而不仅仅关系到有科学才能的少数人。

三、恶

理解善恶的区别与对立是意识的成果之一。因此,人类在生物圈出现之前,不可能有任何有意识的和深思熟虑的善恶行为。我们尚不清楚意识和良心是不是出现或曾经出现在位于生物圈——这个生物圈现在已经覆盖了我们自己的行星——的狭窄自然界限之外的物质宇宙的其他地方。

人类会对自己过去和现在的行为、对别人过去和现在的行为作出道德判断。我们还将所居住区域的非人类方面区分为善的和恶的。与我们谴责人类的邪恶行为不同,我们并不把那些不是由人类行动引起的恶谴责为邪恶。

首先,此间讨论的恶是疾病、老朽和死亡。根据人类的判断,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这些都是可悲叹的不幸之事。我们现在知道许多种类的疾病是由细菌引起的,我们把所有食肉动物(例如鲨鱼和老虎)都看成是恶的,也把所有通过破坏性的无生命力量,如地震、火山爆发、洪水、干旱、风暴等对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非人的生命)以及人类的工作和财产造成的危害都看成是恶的。我们断定,生物圈和宇宙整体对任何生命形式都只是部分行善,部分行恶。

我们在生物圈,包括生物圈内的人类部分所发现的善恶分别呈现为和谐和冲突的形式。我们感觉到的和谐是确实无疑的善,而冲突是明明白白的恶。例如,我们认为应列入善行的有: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合作;植物和动物交换各种气体的合作;采集花粉的蜜蜂和提供蜜的鲜花之间的合作;我们将所有的食肉性行为列入恶的范围,从人类的战争到细菌的破坏。

恶是如何发生的呢?如果我们相信,生命寄寓其中的生物圈不是为了达到藏匿生命这一明确目的的神所创造的,那么以生命力量伤害生命的恶就得到了说明。如果我们拒绝关于有一个全能的神圣造物主的假设,那么我们就将看到生命寓于物质这一壮举只是不完美地完成的。这也将说明争斗的发生。生存在生物圈中的各种生物的行为就像入侵中华帝国和罗马帝国的蛮族军事集团的行为一样,每一个军事集团都为自己的特殊利益而战,有些军事集团发现互相间的合作是有利的,而另一些军事集团则宁愿为瓜分战利品互相争斗。这似乎是对人际间及其生物圈中的其他动物和植物间既合作又争斗的原因所作的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

在这个生物圈中,生命找到了可以生存但相当荒凉的栖息地,生命的反应是贪婪。佛陀认为贪是痛苦的根本原因。所有的高级宗教都异口同声地要求断念,但是断念与曾是生命对荒凉的生物圈的最初反应的自负相比,乃是一种更伟大的壮举。

四、终极实在

如果终极实在的性质反映在人类经验事实中,它一定既包含善又包含恶。如果我们将终极实在视为无所不包和统一的,就能在既是造物者又是毁灭者的两面神般的全能神的形式中发现终极实在。这个神除了对其造物行善之外,还对他们作恶。

这一关于神的观念在印度和中美洲得到了特别强烈的表达。古代印度的这一表达是湿婆,但同一个终极实在的形象还潜藏在毗湿奴的一个化身黑天向阿阇那显现化身之神的神性实在时,这一景象极其可怕,以致使阿阇那惊恐万状。当大母神成为我们人类整个实在经验的象征之后,她甚至也变得邪恶了。印度的时母、小亚细亚的赛比列、希腊的赫卡忒牺牲了她们的丈夫和孩子,卡图鲁斯描写赛比列的牺牲者阿提斯苦境的诗篇乃以恳请女神不要中伤和伤害诗人本人而告终。

迄今为止,人类的绝大部分存在都完全受自然界的摆布。因此,关于统一、全能和无所不包的神的邪恶方面的观点是根据非人类的食肉动物和破坏性的无生命力量表达出来的。当毗湿奴拉下黑天的面具后,就用他的锋利的牙齿撕碎人和动物,然后将撕碎了的尸体吞进他的血盆大口。耶和华和宙斯都是雷神,波塞冬是大地震撼者,特拉洛克至少像他常常播云撒雨一样,也常常带来干旱,因为对于生活依赖于农作物收成的人类而言,干旱和洪涝较之甘霖更能明白地显示特拉洛克的力量。根据法利赛人和耶稣的观点,耶和华曾从愤怒的雷神变为活生生的父亲,然而尽管经历了这一变形,耶和华仍然是全能的。《主祷文》最后一节的祈祷文承认,耶和华不仅是天上的父,而且还是魔鬼。事实上,《主祷文》的结尾与卡图鲁斯的诗异曲同工。

在最近的7万/4万年中,在最近具有决定性的200年内,人类成功地改变了同生物圈的其他非人类部分原来的关系。耶和华和宙斯的霹雷已证明绝对比不上现代人从飞机上扔下的氢弹。如今,人类是主宰。但当今关于单一和全能神的形象仍然比黑天—毗湿奴向阿阇那显示的形象更可怕。在如今由人类统治的生物圈中,两面神的一面是甘地,另一面是希特勒,他们的100支快速运动部队中有99支是通过科学地运用人类技术来毁灭这个生物圈的。这一既是单一的、又是无所不包的最新的神的形象尚未为居支配地位的人类所见。但是居支配地位的人类的软弱无能的祖先倒见过这一形象。但这个形象有窃词之嫌,它断定终极实在不仅包括善与恶两个方面,而且是单一的。虽然终极实在的包容性是经验事实,但它的单一性却是未经证实的假设。还可以想象,实际上善与恶并不是完全结合成一体的,终极实在可能是一个舞台,在这个舞台上,善努力克服并消灭恶。如果确实如此,那么,冲突的双方都不可能是全能的。

埃及人和伊朗人将目前的现实想象为善神与恶神之战,即何鲁斯对塞特、阿胡拉·玛兹达对安赫腊·曼纽之间的战斗。他们还将终极实在想象为一种正义和幸福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善神获得胜利,恶神遭到失败。这一相同的景象在《主祷文》第一段中也有所表述,其差别只是在于,善神的最后胜利并没有被理解为必然的结局。“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这不是预言,而是祈求满足愿望。《主祷文》开篇的逻辑含义在基督教马西昂派的见解中得到了鲜明的表达。正如马西昂所见,善神并不等同于造物主,他也不是全能的。马西昂的善神是自愿进入世界的异邦者,他只是冒险拯救这个世界,对它的不完美并不负责。

推动这个“异邦之神”去从事对他来说可能具有悲剧结局的事业的动因是什么呢?“神即爱”的直觉对此作了回答。这个神当然是生物圈中的异邦者。但它并不是唯一的异邦者。我们曾猜测,生命和意识各自都捕捉到了一个侵入生物圈的机会,生命利用了生物圈的构成,意识利用了人类的构成。其他的“入侵者”比如爱能不能也发现并利用一个机会?生命通过以分裂繁殖到以生育繁殖来保存自身的发展给了爱一个这样的机会。在父母之间和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中,爱在意识“入侵”之前就找到了一个入口。爱早已撒播于一些前人类生物的有性物种之中,撒播于鸟类和非人动物之中。

根据我们对生物圈中人类之爱和非人生物之爱的体验,爱从来不会必定胜利。因为爱不是全能的,所以没有强加于人的力量。但是,当爱遭到暴力反对时,它不会屈服,它不惜牺牲自己,尽管做出了自我牺牲,但爱以赢得人心而击败了暴力。

对基督徒来说,自我牺牲之爱的榜样就是耶稣。对大乘佛教徒来说,自我牺牲之爱的榜样是菩萨。

我相信,耶稣的确是一个真正存在过、而后又死去的人,但在有关他生平资料的唯一来源基督教《圣经》中,他却被表现为一个超人。据说他没有人父,像谷物精灵和葡萄精灵一样死后又复活,并且肉体升入天国。在圣保罗的一生中,耶稣之死一直在现已成为惯例的仪式中得到颂扬。如果我们试图使耶稣的真实历史与他死后的神话相分离,那就不能肯定他的真实历史是被正确地构造起来的。

《福音书》中的证据说明,耶稣是个正统的犹太人,耶稣相信耶和华既是善良的又是全能的。他不相信他自己是神,但却相信耶和华立他为嗣。我们不知道在哪一种意义上,耶稣以为自己是耶和华的养子,但很明显,他相信他受命宣告耶和华的国即将出现,当耶稣到达耶路撒冷时,他认为自己应像弥赛亚(即像耶和华将要在地上建立的天国的人主)一样受到欢迎。耶稣没有想到,也未打算为建立耶和华的国而战。他像法利赛人,而不像狂热的教徒,他是不好战的。他原先也许期望耶和华将会以奇迹般地发挥全能的方式在地上建立他的国。然而,当他发现他将被逮捕并可能被处死时,感到惶恐不安,正如他所见,耶和华给他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命运。他应当屈服吗?或者他应当像以前自称的弥赛亚那样抗争吗?耶稣决定屈服,并被钉在十字架上。在十字架上,耶稣谴责耶和华抛弃了他。因为他误以为耶和华是全能的,所以才这样谴责他。

耶稣一生的转折点是他决定不反抗。我们可以推测,他的动机同犹太高等法院要求罗马总督将耶稣处死的动机相同。如果耶稣反抗,犹太人就会起义来支持他,即使这种不太可能发生的起义胜利了,也会有许多起义者在与罗马军队的战斗中丧生。“一个人为众人而死”毋宁更好。

根据这一对耶稣生平的解释,他的信仰——传统的犹太信仰——为他的经历所反驳,但作为他个人选择的行动将使他丧失生命的失败转变成死后的胜利。他屈服的决定受到了爱的鼓舞。他选择了十字架而没有成为使他的同胞蒙受灾难的原因。这一决定的直接结果是粉碎了他的皈依者们对尘世的希望,这种死后的影响深得人心并以不可战胜的信心鼓舞了他们。

关于耶稣生平、殉难和死后胜利的这种解释可能将要遭到许多人的诘难,他们像我一样坚信耶稣只是一个人,《福音书》中叙述的超自然事件是非历史的。根据我的解释,耶稣是在受难节而不是在复活节赢得胜利的。我认为耶稣为了甘受痛苦的决定唤起了人们对他死后的忠诚。其他的解释者也许可能断定,因为有了关于耶稣超自然力量的传说,尤其是耶稣复活的故事,才使耶稣赢得了后人的崇仰。

然而,存在着一些毋庸置疑的事例,它们表明,是一个不以“皆大欢喜”为结局的关于自我牺牲与爱的故事唤起了忠诚。一个历史事例是两位俄罗斯皇室圣徒鲍里斯和格勒勃的殉难,他们宁愿被处死而不愿为王位的权力而战。另两个神话事例是女神伊希斯和得墨忒耳的悲哀。这两个神话确实都是“皆大欢喜”的,但每一个事例的结局前都经受了令人烦恼的严峻考验。伊希斯爱她的丈夫俄赛里斯、得墨忒耳爱她的女儿珀耳塞福涅,这使两位女神感到极为痛苦和悲伤,而正是这一点,感动了她们的崇拜者以自愿忍受痛苦来证明真诚的爱有着不可抵抗的力量,我相信这就是有关耶稣的传说的魅力所在。

根据我们对爱、生命和意识的体验,这三种实在形式都体现为存在于生物圈之中的物质躯体,但我认为,生命和意识是生物圈的“入侵者”,马西昂则将耶稣理解成作为现象宇宙中的“异邦者”的神的使者。“入侵”这个词有空间的内涵,但我在这一语境中当然是比喻。我想表示,虽然生命、爱和意识的体现在人类理解力中是这三种实在存在的仅有方式,但在生物圈,它们却不是仅有的方式。我相信这些东西也是超越的和永恒的实在,这本身也是一个信仰行为。因此,令我颇为惊奇的是,我发现我并不在怀疑论者的阵营里。

同时,我知道我不是任何传统宗教和哲学的正统皈依者。也许,我差不多是一名贵格会教徒或一名道教徒,但我可能不为那些最不教条的传统信仰的皈依者所承认。我身在囚室之中。这是一个孤独的处所;但我仍然幽居其间。因为我没法安分守己地呆在别处。

我相信圣灵的实在性,但不相信圣灵的全能。我相信琐罗亚斯德教的精神实在观点与道教哲学家的道(“道路”)的概念是相同的。我相信圣灵和道是爱的同义语。我相信爱是超越的存在,而且如果生物圈和人类居住者灭绝了,爱仍然存在并起作用。

我明白,这个生物圈是不完美的。生命将痛苦引入其中,意识则将罪恶引入其中。我不清楚在时间/空间的流逝中,生物圈和其他现象是不是有一个开端,或者这个现象宇宙是不是一直存在。如果它有开端,它一定有一个“最初的推动者”或“创造者”,但这不必是一个超人的全能的人,“他”或“它”也不必是邪恶的。据我认为,在生物圈的历史上,每一阶段都存在一些无能为力的确切无疑的证据,但在人类出现之前却不存在邪恶的证据。因此,我不相信一个与善神、与爱斗争的邪恶的造物主—神的实在性。爱不会也不可能大动干戈。爱的运作方式是一种静止的运动,是一种被动的主动。这种运动和主动不是地震、霹雷或闪电,而是“悄声细语”,爱力图“使尘世去”爱自身来拯救这个痛苦和有罪的尘世。

《道德经》的作者说:

道,衣养万物而不为主。

这位中国哲学家像福音传教士圣约翰一样,认为精神也是一位造物主。

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

生而不有。

但是,《道德经》的作者继续说:

道常无名。

万物将自宾。

第四《福音书》的作者是这样谈论道的:

他在世上,世界也是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

直到这一点,道教和基督教的作者互相间是一致的,但基督徒却不具有道教徒确信的精神功成不居的信仰。根据基督教作者的观点,道是“自己来的,他自己倒不认识自己。然而有许多人都认识他,他赐予他们做神的儿女的能力”。

据我看,第四《福音书》所描述的人类经验发现比《道德经》所描述的更准确。许多人,也许绝大多数人还未企求过圣灵。但至少有少数人接受过这位来访者。每个人都曾遇到过作为一种生命事实的爱。爱明显地寄寓在这个世界中,使我们有理由希望爱的王国得到扩展。爱还鼓励我们每一个人设法通过全心全意的爱,通过以爱鼓舞对他人的行动来扩大爱的领域。

祈祷是人类的一种动力,也许这是人所需要的一种动力。但向谁“祈祷”和“祈祷”什么存在着区别。一个人只能向他相信有能力施展自己意志的神“祈祷”(如果这神愿意施展自己意志的话)。因此,我不能“向”爱祈祷,但我能“为”爱祈祷,祈祷爱的王国得到扩展。我能够为自己和我的同胞祈祷,我们能够以我们自己的行动帮助扩展爱的王国。

我相信爱是最高的精神实在,但终极实在超出了被限制在时间空间流逝中的普通的人类经验的范围。可我甚至有过三次神秘的体验。在第一次中,我区分自身和时间空间其他部分的正常意识刹那间终止了。我意识到时间空间在我身内流过,也知道自己仅仅是这股时间空间之流中的一个未分化的部分。我在其他地方曾提及我的后两次神秘体验。在这两次体验中,我发觉自己面对着爱,这不是有具体形态的爱,而是既超越又贴近的爱,因为它蕴含着这种超越的存在总是贴近的,尽管绝大多数人没有意识到。

我正在黑暗中探索,我的人类的爱和理解的能力是微不足道的。但我希望,只要我还有意识,我就将继续去爱,继续去理解。

(晏可佳 张龙华 译)

[1] 选自汤因比:《一个历史学家的宗教观》,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

[2] 《马太福音》第13章第22节。——译注

[3] 《诗篇》第44篇第21句。——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