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世界是一部积累的历史,如果我们不把它简化成行动者之间瞬间机械平衡的不连续系列,如果我们不把行动者仅仅看成可以互换的粒子的话,那么,我们必须把资本的概念和伴随这一概念的积累物及其全部效应重新引入社会世界。资本是积累的劳动(以物化的形式或“具体化的”、“肉身化”的形式),当这种劳动在私人性,即排他的基础上被行动者或行动者小团体占有时,这种劳动就使得他们能够以具体化的或活的劳动的形式占有社会资源。资本是一种铭写在客体或主体结构中的力量,它也是一条强调社会世界的内在规律性的原则,正是这一点使得社会游戏(大部分社会游戏,包括经济游戏)超越了简单的碰运气的游戏,而碰运气的游戏每时每刻都会提供创造奇迹的可能性。轮盘赌,提供了在短时间内赢得很多钱的机会,因而也提供了短时间内改变人们社会地位的可能性。在轮盘赌中,前一轮赢得的赌注可能在每一次新的旋转中再次失去,轮盘赌描绘了一幅完美竞争或机会完全均等的幻想世界的精确图像,这是一个没有惯性的世界、一个没有积累的世界,既没有继承权也没有固定资产。在这个世界中,每一个时刻都是完全独立于前一个时刻的,每一个士兵背包中都装有一根元帅的权杖,每个人都可能立即中奖,因此,在每一个时刻任何人都可能成为任何东西。资本的情况则迥然不同,它需要花时间去积累,需要以客观化的形式或具体化的形式去积累,资本是以同一的形式或扩大的形式去获取生产利润的潜在能力,资本也是以这些形式去进行自身再生产的潜在能力,因此资本包含了一种坚持其自身存在的意向,它是一种被铭写在事物客观性之中的力量,所以,一切事物并不都具有同样的可能性或同样的不可能性。在特定的时刻,资本的不同类型和亚型的分布结构,在时间上体现了社会世界的内在结构,即铭写在这个世界的现实中的一整套强制性因素,这些强制性因素以一种持久的方式控制了它所产生的作用,并决定了实践成功的可能性。
事实上,除非人们引进资本的所有形式,而不只是思考被经济理论所承认的那一种形式,不然,是不可能解释社会世界的结构和作用的。经济理论已被塞进了有关实践的经济的定义中,实践的经济(economy of practice)是资本主义的历史性发明,它把交换世界简化为商业性的交换,而商业性的交换无论从客观上,还是从主观上都力图追求利润的最高值,即(经济性的)自身利益;正是通过这种简化,经济理论将交换的其他形式隐喻性地界定为非经济的(non-economic)交换,因而也就是超功利性的(disinterested)的交换。这种经济理论之所以要改变某些资本的性质,并把它们定义为超功利性的,是因为通过改变性质,绝大多数的物质类型的资本(从严格意义上说是经济的资本类型),都可以表现出文化资本或社会资本的非物质形式;同样,非物质形式的资本(如文化资本)也可以表现出物质的形式。利益,在严格意义上是经济理论的术语,利益的产生必定同时伴随着它的负面对应物——超功利性,没有超功利性也就不可能有利益。从事实践的阶级都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就是追求金钱利润的最大值,但是另一方面,如果它们的活动不带有文化或艺术实践及其产品的无目的性,它们也同样不能被界定为从事实践的阶级;资产阶级人类世界使用的是复式记录会计学,资产阶级人类世界如果不生产出纯粹的、完美的艺术领域和知识分子领域,不生产出为艺术而艺术的无偿活动和纯理论的话,资产阶级人类世界也就不成其为资产阶级人类世界了,也就不会有复式记录会计学了。换言之,建构有关商业关系的科学,事实上阻碍了我们建构实践经济的一般科学,这是因为有关商业关系的科学,把它所要分析的秩序的基础(私有财产、利润、雇佣劳动力,等等),看做是理所当然的存在,因而它甚至不是一门关于经济生产场的科学,其原因在于它规避了关于实践经济的一般科学的法则,这一科学的法则把商业交换看做是所有形式的交换中的一种特例。
很显然的是,被从“利己主义谋略的冰水”(和从科学)中营救出来的实践和资产,恰恰是统治阶级的实质性的垄断物。经济主义之所以能够把一切都简化为经济学,只是因为这门学科所依赖的那种简化,保护了一切需要保护的东西,并使它们免受亵渎。如果经济学只是研究那些以狭隘的经济利益为原则的实践,只是研究那些能被直接和立即转化成钱的商品(钱使商品能用数量来表示);那么,资产阶级的生产和交换世界反倒成了一个例外,这一世界,竟然可以把自身看成并且表现为一个超功利性的领域。正如众所周知的那样,无价之宝毕竟还是以价格来衡量的,而某些实践和某些物品之所以极难转换成钱,只是因为存在着这一事实,即生产这些实践或物品的那种意向拒绝这一转换,因为这一转换只不过是对经济的某种否定。一门关于实践经济的一般科学能再现实践的总体性,虽然这种实践的总体性客观上是经济的,但却不是、也不可能被社会性地公认为经济的,这种实践的总体性只有以掩护性的劳作为代价,或更精确地说,只能通过某种春秋笔法才能登台亮相。实践经济的一般科学必须努力掌握各种形式的资本和利润,必须努力证实某些法则,正是依靠这些法则,资本(或权力,这两者是同样的东西)的不同类型才能互相转化。
资本依赖于它在其中起作用的场,并以多少是昂贵的转换为代价,这种转换是它在有关场中产生功效的先决条件,资本可以表现为三种基本的形态:(1)经济资本,这种资本可以立即并且直接转换成金钱,它是以财产权的形式被制度化的;(2)文化资本,这种资本在某些条件下能转换成经济资本,它是以教育资格的形式被制度化的;(3)社会资本,它是以社会义务(“联系”)组成的,这种资本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转换成经济资本,它是以某种高贵头衔的形式被制度化的。
一、文化资本
文化资本可以以三种形式存在:(1)具体的状态,以精神和身体的持久“性情”的形式;(2)客观的状态,以文化商品的形式(图片、书籍、词典、工具、机器等等),这些商品是理论留下的痕迹或理论的具体显现,或是对这些理论、问题的批判,等等;(3)体制的状态,以一种客观化的形式,这一形式必须被区别对待(就像我们在教育资格中观察到的那样),因为这种形式赋予文化资本一种完全是原始性的财产,而文化资本正是受到了这笔财产的庇护。
读者不应该受到这个有些武断的观点的误导,这种武断色彩也许是我追求公理性论断所带来的后果。文化资本的概念,最早是在研究过程中作为一种理论假定呈现在我面前的,这种假定能够通过联系学术上的成功,来解释出身于不同社会阶级的孩子取得不同的学术成就的原因,即出身于不同阶级和阶级小团体的孩子在学术市场中所能获得的特殊利润,是如何对应于阶级与阶级小团体之间的文化资本的分布状况的。这个理论起点既脱离了常识性观点中固有的假设,也脱离了人类资本理论中固有的假设,常识性观点通常把学术上的成功或失败看做是自然能力的结果;经济学家的可贵之处在于明确提出了教育投资与经济投资(及其演变)的利润率之间的关系问题,但他们衡量学术投资的产出时,却只考虑其金钱方面的投资与利润,或那些可以直接转换成钱的东西,诸如将教育所需的花费,等同于用在学习上的那段时间可能产生的经济价值;他们无法解释不同的行动者或不同的社会阶级,为什么分配在经济投资和文化投资上的比率会如此地差异悬殊,这是因为他们没有能力去系统地思考不同的利润的可能性的结构,这一结构是各种各样的市场提供给那些行动者或阶级的,这一结构的差异在于,财产的数量与构成情况的各不相同。更主要的是,因为经济学家没有把学术投资策略与整体教育策略联系起来,没有把学术投资策略与再生产策略的体系联系起来,因而他们必然会通过某种悖论,无可避免地遗漏最隐蔽的、最具社会决定性的教育投资,即家庭所输送的文化资本。他们对于学术能力与学术投资之间的关系所作的研究表明: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能力或才能本身就是时间上与文化资本上投资的产物。毫不奇怪的是,当他们努力判断学术投资的利润时,他们只能把教育开支为社会所带来的益处,当做一种整体的“社会回报率”,或“通过国民生产率的效应来衡量的教育性的社会收益”。这种对教育作用的典型的机能主义的定义,忽略了教育制度通过承认文化资本的世袭性传递而为社会结构的再生产所做的贡献。从最初的研究开始,对人类资本的定义,尽管有其人文主义内涵,却始终没有超越经济主义的范围,这一定义尤其忽略了:教育行为中产生的学术性收益,依赖于家庭预先投资的文化资本这一事实,况且,教育资格在经济和社会方面的收益也依赖于社会资本,而这种社会资本又是继承得来的,它又可以用来支持人们获得那种收益。
具体的状态:文化资本的大多数特征可以从下列事实推断出来,即文化资本在其基本的状态中是与身体相联系的,并预先假定了某种实体性、具体性。文化资本的积累是处于具体状态之中的,即采取了我们称之为文化、教育、修养的形式,它预先假定了一种具体化、实体化的过程。这一过程因为包含了劳动力的变化和同化,所以极费时间,而且必须由投资者亲历亲为,就像肌肉发达的体格或被太阳晒黑的皮肤,不能通过他人的锻炼来获得那样(因而,所有委托性的效应就都被排除在外了)。
力求收获的工作是针对自身(自我进步)的一种工作,这种努力预先就假定了必须要有个人性的投入,首先是时间的投资,其次还要有社会性建构的力比多(性欲)形式的投资,这种力比多形式的投资,意味着你在开展该项工作时,可能需要忍受某种匮乏,需要克制自己,需要某种牺牲。最后,衡量文化资本的最为精确的途径,就是将获取收益所需的时间的长度作为其衡量的标准,当然只要这个时间长度不被简化为受教育的时间长度,也未尝不可;这一时间长度也不能简化为早期家庭教育投资。根据文化资本离学术市场的要求的距离的远近,家庭往往会做出某些反应,一种是进行具有肯定性价值的早期家庭教育(节省时间,提前开始),一种是进行具有否定性价值的早期家庭教育(浪费时间,并且是双重地浪费时间,因为必须花更多的时间改正早期家庭教育所产生的效果)。
这种具体化的资本,是转化成为个人的组成部分的外部财富,是转换成习性的外部财富,它(不像钱、财产权、甚至贵族头衔)无法通过礼物或馈赠,购买或交换来即时性地传递。结果,如何运用和剥削文化资本,对那些经济或政治资本的拥有者来说,就成了一个特殊的问题,不管这些经济或政治资本拥有者,是私人赞助者,还是雇佣具有特别文化能力的执行者的企业(更不用说新的国家赞助者)。这种资本与个人的联系是如此紧密,人们如何能做到只进行资本交易,而完全撇开与之相关的个人,并因此丧失合法性的效应?这种合法性预先假定了对依赖性的掩饰。怎样才能把文化资本集中起来(就像有些事业所要求的那样),而又不集中这种资本的占有者?因为集中这种资本的占有者会带来各种不必要的后果。
文化资本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在不同的阶段中通过社会和社会中的阶级来获得,这种获取并没有经过精心的策划,因而文化资本是在无意识中被获得的。文化资本的获取总是被烙上最初条件的痕迹,在这种获取中遗留的、或多或少较为明显的痕迹(例如某一阶级或地区的发音特征),决定了某些文化资本区别于其他文化资本的价值。文化资本的积累不能超越个别行动者及其表现能力,它随其拥有者(生物的能力、记忆等)一起衰落和消亡。因为它与个人及其生物特性有着无数种方式的联系,并且从属于一种继承性的传递,这种传递总是被掩盖得面目全非,甚至被隐蔽得无影无踪,所以它公然反抗希腊法官在继承性财产与获得性财产之间所作的那种古老的、根深蒂固的区分。获得性财产是指那些由个人增加到世袭财产上的那些财产,因此,文化资本成功地把固有财产的显赫,与获取的功绩连接在一起了。因为文化资本的传递和获取的社会条件,比经济资本具有更多的伪装,因此文化资本预先就作为象征资本而起作用,即人们并不承认文化资本是一种资本,而只承认它是一种合法的能力,只认为它是一种能得到社会承认(也许是误认)的权威。例如,在婚姻市场和所有的市场中,经济资本在文化事业中并不被完全认同为一种伟大的艺术收藏,或伟大的文化基金会;而在社会福利方面,它也不会被完全认同为一种慷慨和馈赠。更主要的是,形成这一区分的特殊象征性逻辑,为大量占有文化资本的人额外地提供了对其物质利润和象征利润的庇护:任何特定的文化能力(例如,在文盲世界中能够阅读的能力),都会从它在文化资本的分布中所占据的地位,获得一种“物以稀为贵”的价值,并为其拥有者带来明显的利润。换言之,“物以稀为贵”的文化资本,在有阶级划分的社会中所保障的利润份额,在最终的分析中是建立在下列事实上的:所有的行动者都不具有足够的经济的和文化的手段,来资助其子女接受更多的教育,因为这种教育,超越了在特定时期内维持某种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须的最低教育程度。
因此,资本是积累了的劳动产品的一种体现手段,这种积累了的劳动则处于特定行动者所能支配的客观状态之中,资本的真正功效依赖于某种呈现手段的分布形式,即对积累的和客观存在的资源的呈现手段;行动者与客观存在的资本之间存在的呈现关系,以及由这一关系所产生的利润,都受到在行动者与资本的其他占有者之间的(客观的和/或主观的)竞争关系的调解,这种竞争是由于生产的商品的雷同而产生的,因此在这些商品中,“物以稀为贵”的特性(通过它的社会价值)就被产生了出来。场的结构,即资本的不平等分布,是资本之所以能产生特殊效果的根源,特殊效果指的是利润和权力的呈现,这种权力能制定出最有利于资本及其再生产的场发挥作用的法律。
然而,文化资本的象征性功效的最有力的原则,无疑存在于它的传递逻辑之中。一方面,呈现于客观化的状态中的文化资本,以及令这一客观化发生所需要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整个家庭所拥有的文化资本(通过一般化的箭头式的直线效应和不明确的传递形式);另一方面,文化资本的最初积累,以及各种有用的文化资本快速、容易地积累的先决条件,都是从一开始不延误、不浪费时间起步的,那些具有强大文化资本的家庭的后代更是占尽便利。在这种情况下,积累的时间覆盖了社会化的整个阶段,结果,文化资本的传递无疑成了资本的继承性传递的最佳的隐蔽方式,当直接的、看得见的传递形式容易受到更严格的审查和控制时,这一隐蔽的传递方式就在策略再生产的体系中获得了更大程度的重视。
能够立即被观察到的是:经济与文化资本之间的联系,是通过对获得资本所需的时间进行调解而建立起来的。家庭所占有的文化资本的差异,首先隐含在年龄的差异之中,即传递和积累的工作是在什么年龄开始的(即对生物方面存在的时间的充分运用,用最多的自由时间获取最大的文化资本);其次隐含在能力的差异之中,因为对资本的获取可能需要某种延长的过程,能力就是这一延长过程所需的、特别的文化上的要求。与这一点相关的还有,某个特定的个人是否能够延长其获取(资本的)过程的时间长度,取决于他的家庭能为他提供的自由时间的长度,自由时间指的是从经济的必需中摆脱出来的时间,这是最初积累的先决条件(时间可以被看成一个即将构成的障碍)。
客观化的状态:在客观化状态中文化资本会呈现出一些特征,这些特征只有放在与具体化形式的文化资本的关系之中才能被定义。在物质和媒体中被客观化的文化资本,诸如文学、绘画、纪念碑、工具等,在其物质性方面是可以传递的。例如绘画收藏可以同经济资本一样被一代代传递下去(其传递性有可能比经济资本更好,因为资本的传递更为隐蔽)。但是,可以传递的,只是合法的所有权,而不是或并不需要建构这一特殊显现的先决条件,即传递的并不是对一幅画的“消费”手段或者对一架机器的使用手段,在这一点上客观化的文化资本,与具体化的资本一样,都是从属于相同的传递法则的。
这样,文化商品既可以呈现出物质性的一面,又可以象征性地呈现出来,在物质方面,文化商品预先假定了经济资本,而在象征性方面,文化商品则预先假定了文化资本。因此,生产手段的占有者必须找到一种方式去显现具体化的资本,这种具体化的资本是该资本拥有者得到特别显现或服务的先决条件。为了占有机器,他只需要经济资本;但为了显现它们,并根据它们特别的目的使用它们(这种目的是由科学性或技术性的文化资本所界定的,这一资本已被结合进机器的内部),他必须亲自或由人代理接近具体化的文化资本。这无疑是导致干部(董事和工程师)身份不甚明确的基础所在。如果强调干部并不是(严格经济意义上的)他们正在使用的生产手段的占有者,如果强调他们只是通过文化资本获取利润(因为正是文化资本使得他们有可能出售自己的服务或产品),那么他们将被归类为被统治者的团体;如果强调他们从资本的特殊形式的使用中获得利润的话,那么他们将被归类为统治者的团体。这一切显示了当结合在生产手段中的文化资本增长时(掌握显现文化资本的手段所必须的具体化的阶段也随着它增长),文化资本拥有者的集体力量也倾向于增长[如果资本的统治类型(经济资本)的拥有者,无法使文化资本的拥有者相互展开竞争的话。应该说,文化资本的拥有者更倾向于通过某些条件来展开竞争,他们正是在这些条件中受到训练,接受挑选,文化资本的拥有者尤其倾向于通过学术逻辑来展开竞争]。
文化资本以其客观化的状态呈现出了一个自主连贯的世界所有的表象,这个领域虽然是历史行为的产物,但却有其自身的法则,这一法则超越了个人的意愿,这个世界不能简化为每个行动者,或行动者的集合体所显现的样子(即简化为体现在每个行动者或行动者的集合体之中的文化资本)。然而,不应该忘记的是,这一世界是作为象征性方面和物质方面活跃的、有效的资本而存在的,它处于行动者所能显现的范围之内。文化资本是作为斗争中的一种武器或某种利害关系而受到关注或被用来投资的,而这些斗争在文化产品场(艺术场、科学场等)和社会阶级场中一直绵延不绝。行动者正是在这些斗争中施展他们的力量,获取他们的利润,而行动者的力量的大小、获取利润的多少,是与他们所掌握的客观化的资本,以及具体化的资本的多少成正比的。
体制化状态:文化资本的客观化可以采取学术资格这一形式,这种方法抵消了文化资本从下列事实中所获得的特征,这个事实就是文化资本被具体化后具有了与资本的承担者相同的生物限制。客观化正是产生两种资本之间差异的东西,即在自学者的资本,与那种得到合法保障的、其资格获得学术上认可的文化资本之间产生的差异。自学者的资本随时会受到质疑,甚至掮客的文化资本也会随时受到质疑,因为掮客在高度社会交换的市场中,能够因价值波动而获取被错误定义的利润,而那种在学术上得到认可的文化资本,则在形式上独立于承担资本的个人。学术资格和文化能力的证书起了很大的作用,这种证书赋予其拥有者一种文化的、约定俗成的、经久不变的、有合法保障的价值。可以说正是社会炼金术生产了这种文化资本,这种文化资本相对于其承担者而言,甚至相对于该承担者在一定时间内有效占有的文化资本而言,具有一种相对的自主性。正如梅洛庞蒂所说,活人通过哀悼的仪式确立了自身的死亡,这种社会炼金术也通过集体的魔力确立了资本的体制。人们只要想一想这场竞赛(具有竞争性的、吸收新成员方面的检查)就行了,这场竞争出自于行为之间的极小差异的连续统一体,这一统一体产生了明显的、绝对的、持久的差异,诸如那种区分最后一个成功的候选人与第一个不成功的候选人的差异,它在官方承认的、得到保障的能力与简单的文化资本之间确立了一种根本性差异,而那种简单的文化资本则不断地被人要求去证明自身的合法性。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体制性权力的行为魔力,看到显露自身的权力和捍卫信仰的权力,换言之,看到强迫别人接受“社会公认性”的权力。
任何一个特定的行动者都能占有从体制上予以承认的文化资本,正是学术资格使得资格拥有者之间的相互比较成为可能,甚至使得这些资格拥有者的相互替代也成为可能(用一个人在次序上替代另一个人)。更进一步的是,学术资格能够在文化资本和经济资本之间设定转换率,这是通过保证特定的学术资本的金钱价值来完成的。经济资本转换成文化资本后形成的这个产品,从文化资本的角度确立了特定的资格拥有者的价值,这种特定的资格是相对于其他的资格拥有者而言的,同样地,这一产品也确立了那种可以在劳动力市场用来交换的金钱价值(只有当学术投资所隐含的、最低限度的转换的可逆性得到客观的保证,学术投资才会富有意义)。因为学术资格所保证的物质利润和象征利润,也是建立在“物以稀为贵”的基础上的,当行动者(在时间和精力上)作投资时,他们所获得的利润也许会比预期的少(在学术资本与经济资本之间的转换率中,会存在着一种不可预料的变化)。把经济资本转换成文化资本的策略,是导致正规学校教育爆炸和资格膨胀的短期因素之一,它受控于利润可能性的结构性的变化,这些利润的可能性是由资本的不同类型提供的。
二、社会资本
社会资本是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的集合体,那些资源是同对某种持久性的网络的占有密不可分的,这一网络是大家共同熟悉的、得到公认的,而且是一种体制化关系的网络,或换句话说,这一网络是同某个团体的会员制相联系的,它从集体性拥有的资本的角度为每个会员提供支持,提供为他们赢得声望的“凭证”,而对于声望则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理解。这些关系也许只能存在于实际状态之中,只能存在于帮助维持这些关系的物质的和/或象征性的交换之中。这些资本也许会通过运用一个共同的名字(如家族的、班级的、部落的或学校的、党派的名字,等等)而在社会中得以体制化并得到保障,这些资本也可以通过一整套体制性的行为得到保障,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在交换中就或多或少地真正地被以决定的形式确定下来了,因而也就被维持和巩固下来了。这种确定和维持是建立在牢不可破的物质的和象征性的交换基础上的。
特定行动者占有的社会资本的数量,依赖于行动者可以有效加以运用的联系网络的规模的大小,依赖于和他有联系的每个人以自己的权力所占有的(经济的、文化的、象征的)资本数量的多少。这意味着,虽然社会资本相对而言不能简化成某个特定的行动者,或与之有联系的所有行动者所占有的经济的和文化的资本,但社会资本却从不完全独立于这些资本,因为交换将某些共识体制化了,而这些共识假定存在着对客观同质性的最低限度的再承认,还因为社会资本使得行动者以自己的权力所占有的资本产生了收益增值效应。
从团体的会员制中自然增长出来的利润,是使利润成为可能的凝聚力的基础。这并不是说,会员们有意识地追求这种凝聚力,那些精心挑选会员的俱乐部团体的情况亦如此,这些俱乐部被精心组织起来是为了集中社会资本,并因此从隐含在这一集中里的(增加投资所产生的)收益增值效应中获得全方位益处,并保卫会员的利润,既有物质利润,诸如从有用的关系中自然增长的各种各样类型的服务,又有象征利润,诸如从与珍贵的、有声望的团体的联合中所能获得的利润。
互联网络的存在并不是一种自然的既定性,甚至不是一种社会的既定性,这些既定性是由亲属关系的家谱体系的定义来体现的,亲属关系是社会结构的特征。互联网络是针对体制所作的无休止的努力的产物,制度性的仪式标志着这种努力最根本性的时刻,为了生产和再生产那种能保证物质利润或象征利润的持久的、有用的关系,那种努力总是必需的。换言之,关系网络是投资策略的产物,这些策略可以是个人的,也可以是集体的,它们有意识或无意识地针对某些社会关系的确立或再生产,而这些关系则是在短时间内或很长一段时间内直接用得着的社会关系,即把那些偶然的关系,诸如邻居关系、工作场所的关系,甚至亲属关系,转变成既必需又有选择性的关系,转变成从主观上感到有必要长久维持其存在(如感激的心情、尊敬、友谊等等)的关系,转变成在体制上得到保障的(权利)关系。这是通过献祭的炼金术、象征性的建构来完成的,这一象征性的建构,是由社会体制(作为亲属的体制,如兄弟、姐妹、表兄弟等等或作为骑士、继承人、前辈的体制等等)产生的,它在(礼物、言辞、女人等等的)交换中、并通过这样的交换得到无止境的再生产,这种交换是象征性体制所鼓励的,而且象征性体制也预先规定并生产了彼此的了解和承认。交换改变了那些已被交换成承认符号的事情,并通过彼此的承认以及它所隐含的对团体成员的承认,对团体进行再生产。同样地,交换也重新肯定了团体的局限性,即局限性使得对建构性的交换的超越(贸易、共栖现象或婚姻)无法进行。团体的每个成员就这样被建构成了团体局限性的管理人:因为对入会标准的界定,在每一次有新成员入会时总会成为一个问题,团体的每个成员可以通过某些不适当的结合形式,改变合法交换的局限性,并进而改变团体。在大多数社会中,婚姻的准备和结束都应该是整个群体的事情,而不只是直接相关的行动者的事情,这是很合乎逻辑的。当新成员被引进一个家庭、氏族或俱乐部时,团体的整个定义(其界线、身份)就会出现问题,而必须被重新定义、修改、变通。在现代社会中,家庭对交换的确立似乎丧失了垄断权,而那种交换则可以形成持久的关系,不管这种关系是得到社会认可的(像婚姻),还是没有得到认可。不过,家庭也许还能继续控制这些交换而同时又不逾越自由放任的逻辑,那种控制是通过旨在保护合法**换,排除不合法交换的所有机制来进行的,如通过创造机会(如集会、巡游、打猎、晚会、招待会等等),提供场所(优美的街区、学生经过挑选的私立学校、俱乐部,等等),或提供活动(如引人入胜的运动、客厅游戏、文化庆典,等等),这些机制以一种看似偶然的方式,将尽可能同质的个人集结到了一起,以保证团体的存在和延续。
社会资本的再生产预先假定了对社交活动的不间断的努力,假定了交换的连续系列,在那些交换中认同感被无休止地肯定和再肯定。这个工作,包含了时间和精力的花费,并直接或间接地花费了经济资本,它并不是有利可图的,这让人有点难以想象,除非人们在其中投资了一种特别的能力(家谱关系的知识、对真正联系的了解以及运用这些联系的技巧,等等)和一种后天获得的性情,而收益就是获得并维护这种能力,这些东西本身就是这个资本的组成部分。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积累和维护社会资本的这一劳动的有利性,会与资本的大小成比例增长。因为从一种关系中自然增长出来的社会资本,在程度上要远远超过作为资本对象的个人所拥有的资本(主要是社会资本,也有文化资本,甚至还有经济资本),一个继承性的社会资本的占有者,通过由一个伟大名字构成的象征手段,有能力把所有的关系转变成持久的联系。他们因其社会资本而被人追捧,并因为出名而值得结交(“我跟他很熟”);他们不必“认识”所有的“熟人”,认识他们的人比他们认识的人多得多;因而他们开展的社交活动是高度能产性的。
每个团体都有或多或少制度化的代理形式,这些代理形式使总体的社会资本得以集中,它是团体(如家族、民族,还有协会、党派)存在的基础,代理权可以掌握在个别行动者或行动者小团体的手中,他们被任命为全权大使,代表团体,以团体的名义讲话和行事,他们在集体拥有的资本的帮助下,行使着与行动者个人贡献大不相称的权力。这样,就体制化的最基本的程度而言,家族的头领、家长、长子、资格最老的成员,就不言而喻地被认作在所有官方场合有权代表家族团体发言的唯一人选。然而,当最弱的成员的荣誉受到威胁时,扩散性的代理关系也会要求头领站出来维护集体荣誉。这种体制化的代理方式保证了社会资本的集中,而且还具有限制个人失误后果的效应,这种效应是通过明确地界定责任,通过委任一致认可的发言人,通过驱逐或开除引起尴尬的个人,来保护整个团体免受耻辱。
为争夺合法代表所属团体的垄断权而进行的内部竞争,并不会威胁到保存和积累作为团体基础的资本,团体的成员必须控制接近那种垄断权力的条件,这种权力通常会宣称自己是团体的一名成员,尤其是把自己标榜为整个团体的代理人(代表、全权大使、发言人,等等),并因此调配和使用整个团体的社会资本。贵族头衔是体制化的社会资本的典型形式,这种社会资本以一种持久的方式,保证了社会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代理关系的反论之一是,受委托的行动者可以对团体行使该团体赋予他的集中的权力(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反对团体,也许在有限的一些例子中情况的确如此,在那种例子里,受委托的行动者创造了团体,团体也创造了他,但该团体只有通过他才存在)。代理和代表(在戏剧和法律两层意义上)的机制作为集中社会资本的条件之一(在其他理由中,因为它使无数的、各色各样的、分散的行动者表现得像一个人那样,并克服了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还隐含了代理人对所结集的资本的盗用或错误占用的种子(当团体很大,其成员很弱时,这种情形尤为明显)。
这种盗用潜伏在下列事实中,即团体作为一个整体可以由一个子团体来代表(就“代表”这个词的各种意义而言),这个子团体是被清楚地界定的,所有人对此都一目了然,这一界定为所有人所知,并得到所有人的承认。所有贵族,那些“著名的人”(他们的范例是贵族),他们可能代表整个团体发言,代表整个团体,以整个团体的名义行使权力。贵族是人格化的团体,他承受了团体的名字,而该团体的名字则是他赋予的(把贵族同他的团体相连的那种转喻,在莎士比亚称克丽奥佩屈拉为“埃及”、法国皇帝为“法国”时,就可以看得很清楚了,同样拉辛称皮洛士[2]为“伊庇鲁斯”时,使用的也是这样的转喻),正是通过他,通过他的姓氏及其所宣称的差异性,他团体中的成员、臣子以及土地和城堡方为人所知并得到承认。同样地,诸如“个人崇拜”,或把党派、工会、运动认同为它们的领袖等现象,也是潜伏在表象的逻辑之中的。被假定能代表团体的发言人,因为他的显赫,他的“出众”,他的“曝光率”而建构了权力的主要部分(如果不是这种权力的本质),这种权力因为完全设置在了解和承认的逻辑的内部,所以它在本质上是一种象征性权力。代表、标记、象征,可能创造了团体的整个现实,而这种团体只是在表象中并且通过表象才接受有效的社会存在。
三、转换
资本的不同类型可以从经济资本中获得,但只有以极大的变革的努力为代价才能获得,这种变革的努力在生产权力类型方面是必需的;而这些权力类型在场内是有效的。例如,经济资本不需要通过第二手的花费就可以直接获得某些商品和服务;而其他一些商品和服务只有通过关系(或社会义务)所产生的社会资本才能获得,这些关系无法在适当的时刻即时行动,除非它们被确立并被维持了很长时间,就像这些关系只是为了其自身的缘故而存在着,因而超越了实用的阶段,这也许是以对社交活动的投资为代价的,这种社交活动的投资必定是长期的,因为只有经过时间上的推延,纯粹的、简单的负债,才会转变为对非特殊债务的承认,这种非特殊债务也可以被称为感激。与经济交换的经济透明度相对的是,社会交换的根本性意义的含混,在经济交换中等价物是在同一时间易手的,而社会交换则预先假定了误认的存在,也就是假定了信任的形式和欺诈的形式(在自我欺骗意义上)的存在,社会交换的根本性意义的含混,预先假定了一种更为微妙的时间经济。
因此,必须假定经济资本是所有其他资本类型的根源,同时那些改变了的、经过伪装的经济资本的形式,向来不能完全简化为经济资本的定义,这些资本产生了属于它们的最特别的效果,但这些资本(对其占有者)掩盖了这个事实,即经济资本是它们的根源,换言之,(只是在最后的分析中)是它们所产生的效果的根源。要理解资本起作用的真正逻辑,理解资本从一种类型到另一种类型的转换,理解控制资本的保存法则,必须抛弃两种对立、却又同样偏颇的观点:一方面,是经济主义的观点,它在最终的分析中总能将每一种资本类型都简化为经济资本,它忽略了使资本的其他类型产生特殊功效的东西;另一方面,是符号学主义的观点(现在由结构主义、象征性的交互作用主义、民族方法学来表现),它将社会交换简化为交往现象,它忽略了一个严酷的事实,即一切事物都可能被普遍地简化为经济学。
根据与保存能源原则等同的原则,某个区域的利润必定是由另一区域的消耗来支付的(因此像浪费这样的概念在实践经济的一般科学中是毫无意义的)。对普遍的等价物,以及对所有等价现象的衡量,无非是通过(最广义的)劳动时间来完成的;如果在每一种情况中,都能同时思考以资本形式积累的劳动时间,和把资本从一种类型转换成另一种类型所需的劳动时间;那么,就能在所有的转换中证实社会能源的确得到了保存。例如,我们已经看到,将经济资本转变为社会资本,其实就已经假定了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劳动,即很明显的是无偿花费的时间、注意力、关心和关注,我们在使礼物人格化的努力中也能看到类似情况,这种劳动对交换中的纯粹金钱的输入具有转化的效应,同样地,它也改变了交换的意义。从一种狭隘的经济观点来看,这种努力注定要被看做是纯粹的浪费,但从社会交换的逻辑角度看,这是一种坚实的投资,这种投资的利润在将来最终会以金钱或其他形式表现出来。同样地,对文化资本最好的衡量途径,不容置疑的是花在获取这种资本方面的时间的多少,这是因为把经济资本转变为文化资本,预先就假定了时间上的花费,而这种花费只有通过对经济资本的占有才会成为可能。更精确地说,这是因为在家庭内部有效地传递的文化资本,不仅取决于花费时间积累的、家庭小团体所占有的文化资本的数量,而且也取决于(通过经济资本,这种资本使文化资本能购买其他人的时间)能够用到文化资本上的可用时间(尤其以母亲的自由时间为表现形式),正是这两者保证了这种资本的传递。通过延长受教育时间,和推迟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时间,的确能带来某些收益,但是这种投资只有在很久以后才能得到回报。
资本的不同类型的可转换性,是构成某些策略的基础,这些策略的目的在于通过转换来保证资本的再生产(和在社会空间占据的地位的再生产)。这些转换从转换工作的角度,和(在社会权力关系的特定状态下)转换自身固有的损失的角度来看,是代价最小的。资本的不同类型可以根据它们的再生产性加以区别,或更确切地说,可以根据它们如何轻易地被传递来加以区分,即带着或多或少的损失和或多或少的隐蔽性来加以区分;损失率与隐蔽的程度成反比状变化。一切帮助掩盖经济因素的东西,都倾向于增大损失的风险(尤其是存在于两代人之间的转让)。这样,资本的不同类型的这种(明显的)不可比较性,就把高度的不确定性引进到资本的不同类型的拥有者之间的所有交易中。同样地,公开宣称的对预测与抵押的拒绝,赋予了交换这样一种特性,即使得交换倾向于以一种义务资本的形式生产社会资本,这些义务从多少和长远的角度来看,是用得着的(如礼物的交换、服务的交换、互访,等等),那种对预测与抵押的拒绝,必然会承担忘恩负义的风险,它否定了对无保证债务的承认,尽管这种债务是那些交换旨在生产的。同样地,文化资本传递的高度隐蔽性(在其固有的损失风险之外)也有其弊端,因为体制化形式的学术资格,既不能像贵族头衔那样传给后代,又不能像股票、证券那样任意转让。更精确地说,扩散性的文化资本,在家庭内部代代相传的文化资本,躲避了观察与控制(因此教育制度似乎只能将荣耀嘉奖在自然品质的头上),只有当文化资本被教育制度认可时,即被转换成一种资格的资本时,文化资本(至少在劳动力市场)才能不断增长而发挥出全部功效。应该说,文化资本从属于比经济资本更具有掩盖性,但也更具风险性的传递。当教育资格被以一种官方特殊的方式进行投资时,它就会成为合法地接近数量不断增长的地位的条件,尤其是会成为接近统治地位的条件,教育制度越来越倾向于剥夺家庭团体对权力和特权继承的垄断。家庭团体从不同性别和排行的孩子中选择合法继承人的权力和特权,也越来越受教育制度的威胁。经济资本本身也提出了不同的传代问题,这种传代取决于它所采用的形式。
因此,有关占有的武断性的问题,在传代过程中表现得最尖锐(尤其是在继承的时候,对所有的权力来说,这都是一个关键时刻),每一种生产策略同时又是一种合法性的策略,它既是排他性占有的策略,又是再生产的策略。颠覆性的批判通过永存性原则,暴露了传代权利的武断性,和这些权力的传递的武断性(诸如启蒙哲学在自然的名义下,为反对出生的武断性所作的批判),这一批判的目的是为了削弱统治阶级。这种破坏性的批判已被结合进了体制化的机制(例如,继承法则),那些体制化的机制的目的在于控制官员,控制权力及特权的直接传递。资本的拥有者更感兴趣的是,采用那些传递性伪装得更好的再生产策略,这是通过利用资本类型的可转换性而得以实现的,但资本拥有者因而也付出了资本可能遭受更大损失的代价。因此,资本的官方传递越是受到阻碍,以文化资本为形式的资本秘密流通的效果,在社会结构的再生产中就越具有决定性。作为能够掩盖自己作用的一种再生产工具,教育制度的范围将进一步得到扩大,而伴随这种扩大的将是社会资格方面的市场的统一,正是这种社会资格赋予了人们占据显赫地位的权力。
(包亚明 译)
[1] 选自包亚明主编:《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布尔迪厄访谈录》,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2] 皮洛士(Pyrrhus,公元前319—前272)是古希腊伊庇鲁斯国王,曾率兵至意大利与罗马人交战,在赫拉克莱亚和奥斯库鲁姆付出惨重代价,打败罗马军队,由此即以“皮洛士式的胜利”一语借喻惨重的代价。——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