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载宣扬“民胞物与”说和大君宗子说,其最终目的是要人乐天安命。朱熹是洞见了这一宗旨的。他说:“《西铭》首论天地万物与我同体之意,固极宏大,然其所论事天功夫,则自于时保之以下,方极亲切。”(着重号为引者所加)因为张载在此具体阐述了实行忠孝之道的“功夫”:做臣子,要像对待天地父母一样绝对服从君主的命令;做儿子,要像晋献公太子申生那样“无所逃而待烹”。总之,事亲事君,须做到忠、孝、恭、顺。从这种态度出发,对于富贵安乐,贫贱忧戚,都看做天地慈爱的体现,因而就乐天安命,活着,顺从地做事,死了,宁静地安息。这就维护了以宗法关系为基础的封建等级制度,朱熹对此是颇为赞赏的。张载的思想无非是要人们“能安分”[350],认识自己分当如此。朱熹指出:“世上有‘依本分’三字,只是不人肯行。”他看到了张载这一理论上的缺陷,于是提出了“理当如此”说。朱熹发挥说:“君子之事天也,以周公之富,而不至于骄;以颜子之贫,而不改其乐。”他还主张,敬天爱天,应如此敬亲爱亲,无所不至,无所不顺。能够这样做,就能成为孝子仁人,事亲不违其志,事天“不逆其理”。这就很自然地从“分”过渡到“理”。而照朱熹的看法,天地之间不过“理一而已”。理(太极)生万物,万物皆须服从“太极”这一最高的理——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封建道德。正因如此,朱熹对“于时保之”以下内容的诠释和发挥,是完全按照他的理学思想进行的。说到底,是要人们服从“三纲五常”这一“极好至善的道理”,恭天孝亲顺命,并且不要认为这是外力强加于己的,而是“理必当如此”[351]。这样,朱熹就用“理当如此”说改造了张载以分当如此为立论依据的乐天安命思想,从而增强了其哲理性。
综上可知,与《西铭》中的三层意思及其关系相对应,朱熹是以理一分殊说为其理论的张本,以宗法等级制为论述的核心,以理当如此说为其归属的。作为集理学之大成的朱熹,对《西铭》的民胞物与思想的利用和改造是巧妙而周密的。从形式来看,他未超出前代思想家的范围,是通过注疏来阐发自己的思想,寓创造于注疏之中,从思想脉络来看,他是用“理一分殊”说统贯全文,自始至终,不离封建伦理纲常,同时又将其分析系于理一分殊的网结之上。从手法来看,他是通过利用、比附、发挥和歪曲,用正统理学家的思想来规范“民胞物与”说。
朱熹对张载的“民胞物与”思想的利用和改造,有着政治和理论上的需要。张载提出“民胞物与”的思想,时当北宋中期,其时文化经济繁荣,社会处于相对稳定发展的阶段,“民胞物与”思想虽然有着忽视甚至掩盖社会矛盾的一面,但同时也具有视君如兄长和要求君主待民如兄弟的民本因素。而朱熹生当南宋,其时赵宋王朝已经形成积贫积弱的局面,社会各种矛盾异常尖锐,起义农民对“等贵贱,均贫富”的号召,不仅“人皆乐附而从之”,而且“以为天理当然”[352],这说明农民们已不甘心处于逆来顺受、安贫乐道的境况之中。朱熹有见于此,为了挽救处于风雨飘摇之中的赵宋王朝,便以儒家传统的政治伦理思想为支柱,用“理一分殊”的“等级差别”观反对农民的均平思想,鼓吹“三纲之要,五常之本”是人伦天理之至,“无所逃于天地之间”[353],为巩固封建统治秩序提供新的理论根据。因此,对张载民胞物与思想的利用和改造,就成了势所必然。他利用了张载的“气质之性的命题”,为封建统治阶级“存天理,灭人欲”找到了理论根据,从而为封建统治秩序的合理性和永恒性作了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