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政治是儒家的一贯理想。在先秦孔孟儒家的心目中,王道是先王所推行的正道。《尚书·洪范》曰:“无偏无党,王道****;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具体说来,这个王道便是以仁义治天下,以君子长者之心待天下。它与法家所主张的用暴力取天下、治天下的“霸道”相对应。
董仲舒继承了孔孟儒家的王道理想,并通过切实的政治努力,使它由空想变成了现实,从而在理论构建的高度上,使儒家王道理论成为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的主要成分。大致说来,董仲舒的王道政治论,主要是法天而治的“更化”说与尊王贱霸的仁政观。
董仲舒所力主的这个“更化”论,说到底,是要求用王道取代霸道。“更化”,即改制。就思想体制而言,是改变法家的强权政治和黄老道家的无为方针。法家所主张的严刑峻法,以强权治国,已为秦王朝的灭亡而显示出其守成作用的不足。黄老道家主张的因任自然,无为而治,虽曾为汉初经济的恢复发展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文景时期以来的地方侯王的分庭抗礼,地方官吏与富商大贾的相互勾结,与民争利,与中央政府争利,特别是景帝时的吴楚七国之乱,显示出黄老道家思想在社会功用方面的放任有余而集中调控不足。因此,现实的社会状况急需改变旧制,形成一整套既能够兼综法家与黄老道家思想之长,而又能避其之短的新的统治思想。这个思路的必然结果,便是董仲舒在第三次对策中提出并为汉武帝采纳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即把儒家思想作为官方的正宗统治思想。
根据亡秦的教训和汉兴以来的治国经验,董仲舒主张首先“更化”经济政策,提出了几条措施:(1)“限民名田。以赡不足,塞兼并之路”;(2)“盐铁皆归于民”;(3)“去奴婢,除专杀之威”;(4)“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289]。这些措施的提出,对于限制豪强对土地的兼并,适当还利于民,发展社会生产力,有着积极的意义。
与此同时,董仲舒特别注重新的社会制度和道德规范的构建。他提出并积极参与了古代文官制度的创建,使儒家“学而优则仕”的理想成为现实;他以“三纲五常”为枢纽,从理论高度阐释并奠定了封建道德的基本原则。
此外,他极力主张“改正朔,易服色”,实行教化政策,要求重德轻刑、兴学养士、重义轻利、统一思想。这一切,他都将其纳入天人感应的思想框架之内,归入圣人“法天而治”的“更化”政治的范畴。
可见,董仲舒这个“法天而治”的更化说,继承并发展了先秦儒家的“损益”观,以“新王必改制”为思想前提,以创制建国、万世一统为终极目的,为在同一王朝之内实行改革扫除了思想障碍,较好地实现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理论和政治实践的转换。可以说,董仲舒的这个更化理论,是在封建专制统治的条件下,不经过外部冲突的方式,而实现社会变革的一种可行方式。亦正因为如此,新王改制,顺天应人之类的呼喊,在历史上不绝于耳。这种区别于西方中世纪的独特的历史现象,是与董仲舒的法天而治的更化理论的影响分不开的。当然,他的这种理论,具有明显的欺骗性和荒诞性(比如天人感应、改正朔、易服色),但在他所处的那个专制王权高于一切的时代,这也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
在力主更化亡秦暴政的同时,董仲舒继承了孟子尊王贱霸的统治思想,大力倡导王道,主张推行仁政。不过,他并没有给“仁”以明确的理论界定,而主要是从不同的侧面作了阐述。
从总体上看,董仲舒的德政思想有强烈的针对性。他反复劝导统治者,要求“王者爱及四夷”[290],认为能够做到“泛爱群生,不以喜怒赏罚”[291],便是仁。这是对先秦儒家爱民思想的继承。在这个思想基调下,董仲舒集中论述了他的德治主张。可以说,他的仁政思想,主要表现为德治主张。
此外,在《天道无二》《阳尊阴卑》《阴阳位》《阴阳义》等篇中,他多次阐发了这些观点,十分明确地表述了他提倡德治,反对专任暴力的政治主张。
要指出的是,董仲舒以王道政治为标榜的仁德思想,并非孟子仁政思想的简单沿袭。他在极力鼓吹王道的同时,并不反对更不放弃霸道。相反,与孟子将王道霸道截然相分的思维路向不同,他将二者统一于“仁”的旗帜下。他说:“霸、王之道,皆本于仁。”[292]实际上,他所主张的德主刑辅的统治策略,本身便是王霸并举的具体表现。在这方面,他更多的是继承了荀子“隆礼重法”的思想。可以说,董仲舒尊王贱霸的仁政观,不仅是对孟荀社会政治思想的继承,更是一种创造性地发展,它糅合了二者,使分途发展的孟荀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结为一体。
董仲舒这个尊王贱霸的仁政观,在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对于匡正统治策略方面的失误,拨乱反正,稳定社会,曾经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正如鲁迅先生所说:“在中国,其实是彻底的未曾有过王道。”“在中国的王道,看去虽然好像是和霸道对立的东西,其实却是兄弟,这之前和之后,一定要有霸道跑来的。人民之所以讴歌,就为了希望霸道的减轻,或者不更加重的缘故。”[293]鲁迅先生所揭示的这种情况,在中国封建专制社会步入中期以后,表现得更为淋漓尽致。这点,是我们在评价董仲舒思想的历史作用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