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跨越古典(1 / 1)

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一周后,我在凯悦饭店采访蕾妮·弗莱明,提到开幕式上唱主题歌的莎拉·布莱特曼,请教她对跨界歌手和跨界现象的看法。蕾妮熟谙外交辞令,她说,这些跨界歌手无需歌剧演员的正规训练,而“我们跟奥运更相似,因为奥运是极限运动,我们是极限歌唱”。她的语气很平缓,但言下之意很清晰:跨界歌手是哗众取宠,我们才是真材实料。

其实,布莱特曼学过声乐,她在《歌剧魅影》中唱到高音E,而她自称最高能唱到高音F。有趣的是,蕾妮·弗莱明在大学读书时,爱唱爵士。大约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她在一次采访中表达了自己的犹豫:我究竟应该像帕瓦罗蒂那样走进大众视野,还是像多明戈那样开拓歌剧净土?如果要当女高音中的帕瓦罗蒂,跨界是一条捷径——跟大牌流行歌星同开演唱会,一场可以卖数万张票,唱片发行量成倍增长。但跨界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带来不可否认的巨大新市场,同时逼迫你放弃歌剧上的新追求。

从目前的情况看,蕾妮似乎选择了多明戈的道路。2014年,蕾妮为美国收视率最高的超级碗橄榄球赛演唱了国歌,大约是她最高的曝光了。事实上,帕瓦罗蒂的道路不是想走就能走通的,一个顶级的美声歌唱家未必能成为一个称职的流行歌手,尽管唱美声的技巧要比唱流行难不知多少倍。三大男高音的演唱会上有多首脍炙人口的通俗歌曲,但三人凑一起,依然不如原唱的魅力,唱法国的《玫瑰人生》,谁能敌得过艾迪丝·皮雅芙呢?

从歌剧到音乐剧

文化是呈金字塔形的,越往高处走,面积越小。西洋歌剧是塔尖的艺术,但即便是西洋歌剧,威尔第、普契尼、莫扎特属于主流,蒙特威尔第、亨德尔、普塞尔就更尖端了。所谓跨界,可以是这个金字塔中任何两个类型的跨越。如果一个人既能唱广东粤剧,又能唱浙江越剧,那也是跨界——横向跨界(也许汪明荃能做到)。但多数情况下,跨界指一个小众的音乐类型扩大到更大众的音乐类型,比如你原先是唱重金属的,现在唱起流行,那就是从上往下跨。在西方音乐图表上,流行是最庞大的群体,好比飞机的巨型螺旋桨,其他类型都可以被它吸过去,融合出新的类型,这些类型最初往往是跨界歌手打拼出来的。

歌剧演员直接唱流行的并不多,多数是延伸到爵士乐或百老汇音乐剧。音乐剧的唱法很像是流行和古典的嫁接,既适合放得下身段的古典唱将,又能包容实力雄厚的流行明星。早在1949年,大都会歌剧院的著名男中音平扎(Ezio Pinza)便担纲罗杰斯和哈默斯坦的经典音乐剧《南太平洋》的男主角。彼得·霍夫曼(Peter Hofmann)曾是叱咤风云的瓦格纳男高音,因病淡出歌剧舞台后,唱过摇滚和音乐剧《歌剧魅影》。如果说以上两位是在歌剧事业下坡时才尝试跨界,那么,当红的布莱恩·特菲尔却以一种平常心来拥抱音乐剧:他于2001年委约了一部名叫《群星记忆》(Atgof o’r Ser)的威尔士音乐剧,由他自己主演;2007年,他唱过全本斯蒂芬·桑代姆的《理发师陶德》,是音乐会形式。话说回来,这跟一年唱400多场百老汇毕竟不同,《群星记忆》对于他大概属于普及民族音乐,《理发师陶德》本来就非常靠近歌剧。但不可否认,他是顶尖歌唱家中唱音乐剧发挥得最好的。我听过他的几张唱片,一张是唱罗杰斯和哈默斯坦的作品《美妙的东西》(Something Wonderful),一张是唱莱纳和罗伊(Lerner and Loewe)的作品《假如我离开你》(If Ever I Would Leave You),印象深刻,一句话:地道!这地道来之不易,他的唱片制作人透露,一开始他动辄就冒出歌剧腔,比如一见到“r”这个字母就卷舌,制作人为他一一校正。特菲尔是个悟性极高的艺术家,他很快意识到歌剧和音乐剧的差异,把那些经典的音乐剧唱段演绎得很有力度,但又不过火。听他跟弗莱明搭档那张音乐剧唱片《星空下》(Under the Stars),弗莱明明显是歌剧的唱法,特菲尔堪称成功跨界。第49届格莱美中,特菲尔以《朴素的礼物》(Simple Gifts)这张唱片,击败了宋祖英等其他入围者,夺得“最佳古典跨界专辑”的奖项。

爵士蓝调的音色

三大男高音在音乐会上唱了不少还算通俗、但属于经典民歌范畴的歌曲,除了意大利民歌外,基本上谈不上正宗,最多只能算是友好之举,如卡雷拉斯所唱的《在那遥远的地方》。三位当中,多明戈录制过最多的跨界唱片,给我的感觉是重量级拳击手在业余组里摆弄挥舞,太居高临下,诚意不足。2008年11月1日我和中国男高音歌唱家范竞马在首都图书馆举办歌剧普及讲座,一位观众问他:你能用别的唱法唱歌吗?范竞马犹豫了一下:没问题呀,只要你掌握了歌唱技巧,唱什么都行。我想,那位观众想知道的是:你能否唱出阿宝的声音,甚至裘盛容、刘欢、周杰伦的声音?我在美国听到过一些喜剧演员能惟妙惟肖地模仿各种风格、各种名人的歌声,包括歌剧,但多半是片断,跟咱们相声中学唱的段子相似。歌唱家能否做到,我真的不知道,我知道唱流行的是唱不了歌剧的,但唱歌剧的是不屑于唱流行,还是不会唱,我不得而知。刘欢唱过《卡门》中的“花之歌”和《图兰朵》中的“今夜无人入睡”,比他更厉害的是曾经红得发紫的美国歌星迈克尔·波尔顿,他仿佛同志出柜,透露自己的“秘密情人”是歌剧,并录制了一张《我的隐秘**》(My Secret Passion)的咏叹调专辑。还是那些音符,但味道变了,歌剧的圆润没有了,多了几分沙哑的蓝调。这张唱片遭到行家的高射炮轰,但我觉得波尔顿挺真诚的,他没有一味模仿歌剧唱法,而是用他擅长的演绎法,因此,别具风味,堪称蓝调与咏叹调的混合。

有趣的是,这张1998年推出的唱片有一首二重唱,是普契尼《波西米亚人》第一幕的**,为他伴唱的女高音正是蕾妮·弗莱明,而蕾妮是正宗的歌剧唱法。如果蕾妮添加一点儿爵士味,那就真绝了,至少更有收藏价值。弗莱明唱莫扎特和理查·施特劳斯举世无双,她有爵士功底,在《心之魔》(Haunted Heart)这张专辑中,她降一个八度,并且采用了歌剧演唱中忌讳、但其他类型器重的表现手法,如气声等。这张唱片收录的歌曲很杂,而最正宗的爵士出现在她和多明戈联袂灌制的专辑《不幸的恋人》(Star—Crossed Lovers)中,共有三首艾灵顿公爵的作品。闭上眼睛,脑海里充满新奥尔良黑人酒吧的暗淡灯光和烟雾缭绕。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她唱爵士,一下从沙发上跳起来:这不是伪装的,是真的爵士。2010年,弗莱明录制了一张独立摇滚专辑,叫作《黑暗的希望》(Dark Hope),第一首是缪斯乐队(Muse)的Endlessly,非常地道的软摇滚,最后一首是莱昂纳德·科恩(Leonard Cohen)的《哈利路亚》(Hallelujah),因为我事先熟悉加拿大歌手凯西·达恩·兰(K.D.Lang)的版本,故感觉反差极大。总的来说,弗莱明的发声法很地道,没有一丝歌剧的痕迹,但她唱得太过小心翼翼,放不开,听不出任何发自内心的情感。如果她以唱《美声派》的投入来唱这些流行歌曲,效果一定好很多。

比弗莱明更彻底的跨界歌唱家是爱琳·法瑞尔(Eileen Farrell,1920—2002),当我最初听到《单相思》(Torch Songs)这张唱片时,简直惊呆了。如此低沉、委婉、哀怨的声音,可以媲美我最钟情的爵士歌唱家萨拉·冯恩(Sarah Vaughan),你根本听不出这是一个大号歌剧女高音的音色。爱琳·法瑞尔能唱瓦格纳,她的艺术生涯长达60年,但从未真正大红大紫,因为她从未唱过全本的瓦格纳,仅录制了少量曲子,更没有取得尼尔森的地位。据说某歌剧院或某唱片公司曾考虑请她主唱《尼伯龙根的指环》,但未能实施。她留下的《爱之死》和布伦希尔德自焚的唱段,堪称惊艳。尼尔森也唱过《窈窕淑女》的唱段,纯属玩票,而法瑞尔如果是黑人,因种族歧视不能顺利闯入歌剧界,她一定会成为举足轻重的爵士或蓝调歌手。纵观她留下的唱片,非歌剧的似乎更有价值,因为在这领域,她是独一无二的,当然她若有全本《指环》录音那就完美了。失恋的时候、孤单的时候、伤心的时候,放一放法瑞尔的低吟浅诉,不仅可以抒发感情,还可以让自己振作:暂且低回婉转,悲悲切切,明天依然可以高亢明亮,响彻云霄。

多样性的展现

专家喜欢专,对于声音的变色龙往往投以怀疑的眼光。歌剧明星唱点艺术歌曲没问题,但即便在歌剧领域,唱花腔的萨瑟兰录制《图兰朵》时,便让不少人大跌眼镜,萨瑟兰的版本如今被认为是《图兰朵》录音中不朽的版本之一。多明戈最初靠唱威尔第和普契尼著称,后来他进军法国剧目,接着是瓦格纳,最后连俄国歌剧都拿下了。记得他开始唱德国歌剧时,业内人士给予礼貌的微笑,总觉得这跟他当指挥一样,热情多于成熟。直到他把瓦格纳所有剧目都攻克下来,人们才平心静气下结论:其实多明戈的瓦格纳除了咬字有口音,基本属于一流,歌剧世界真有十项全能。弗莱明扩大剧目时,比如唱美声派、唱亨德尔,有评论家夸她模仿力强,然后再赞美两句她的莫扎特和理查·施特劳斯,言下之意是,唱有专攻,你就别到处圈地了。可以说,在一些人眼里,唱法的多样性(versatility)不是长处,而是艺术的缺陷。反之,一个歌剧明星不会唱百老汇(尽管多数都录过至少一张百老汇专辑),不会改变自己的音色,不会像流行歌星那样咬字,乃自然而然的事情,甚至是高雅的标志。

格莱美从1999年开始设立“古典跨界专辑”奖项,赢奖的几乎都是器乐。马友友荣获了三次,第一次是阿根廷作曲家阿斯托尔·皮亚佐拉(Astor Piazzolla)的探戈,第二次是极具美国西部风情的《阿帕拉契之旅》(Appalachian Journey),第三次是《巴西情迷》(Obrigado Brazil)。这大概是马友友跟其他大提琴高手(如罗斯特罗波维奇)的一处不同。但除了艺术家跨界,更有商业价值的是作品跨界,咏叹调还是那些咏叹调,但经过跨界歌手演绎,能够为更广泛的受众所接受和欢迎。

纯粹的古典跨界歌手人数并不多,但成功者的曝光率高于一般的古典歌唱家,因此,个人收入要比唱歌剧高得多。跨界歌手通常受过一些声乐训练,但跟歌剧演员相比,论演唱难度和持久性都远远不如。一般来说,他们是唱不了整部歌剧的,但通过麦克风、剪辑修理等现代录音技术,可以将自己的音色和演唱调整到最理想的状态,录制一首首像样的咏叹调。总体而言,他们的音色、乐感都是不错的,而且相貌也颇为养眼,绝对不会出现重型坦克的身材(即典型的瓦格纳女高音身材),但不用扩音唱一部歌剧基本超出其能力范围,唱了会尽显薄弱环节。跨界歌手一般挑选较通俗的咏叹调,在唱法与配器等方面进行通俗化处理,比如歌剧演员行当分明,但莎拉·布莱特曼则可以去唱本属男高音的“今夜无人入睡”。

几大跨界明星

莎拉·布莱特曼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位重要的跨界歌手,她最初以主演《歌剧魅影》走红,跟韦伯离婚后,开始以录音和演唱会为主业。她的嗓音清澈甜美,但演绎咏叹调时常有矫揉造作之嫌。我曾经看到国内的评论称之为“天籁”,但《纽约时报》则刻薄地评为“美丽而空洞”。其实,评论布莱特曼主要看你站在什么角度:从歌剧的角度,尽管她跟三大男高音唱二重唱,但估计没有跟他们合演歌剧的实力;从普罗大众的角度,她拉近了外行与歌剧的距离,让他们体会到歌剧的美妙。

安德烈·波切利灌制过九部完整的歌剧(至2012年底),分别是《波西米亚人》、《托斯卡》、《游吟诗人》、《维特》、《乡村骑士》、《丑角》、《卡门》、《安德烈·谢尼埃》和《罗密欧与朱丽叶》,他甚至在舞台上演唱过整部歌剧,但他本质上是一位跨界歌手。在我国他被捧上天,但只要仔细听他任何一段咏叹调(即便是一切调到最佳状态的唱片),不难判断,他的音色很美,但技巧没过关。有时,他会冒出一两句,完美得如同年轻时的帕瓦罗蒂,但更多的时候,他的高音无力、气息不足、吐字不清、风格模糊。如果没有那张刚毅英俊的脸庞,加上失明的不幸,很难相信他会有今日的地位。说来讽刺,但残疾对于他绝对是优势,因为残疾人身残志坚,是最常规的励志模式。当他扮演的少年维特出现在美国底特律的歌剧舞台上时(1999年),他唱得怎样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象征意义。说起残疾,托马斯·夸斯托夫(Thomas Quasthoff)亦身有残疾,且艺术成就更卓著,但他没有跨界,名声只限于古典圈子。我无意诋毁波切利,他若能把大批准乐迷带入歌剧殿堂,那是功德无量的事。但进入这座殿堂后,如果像从北门进故宫后只游览御花园,而不是顺势欣赏更大的辉煌,那真是买椟还珠。

以上几位是“50后”(布莱特曼生于20世纪60年),另外有两位“80后”跨界歌手在我国的知名度相对不高。1986年出生的夏洛特·切奇(Charlotte Church)因为11岁时通过电话给一个电视节目演唱了一首宗教歌曲,一举成名。至2007年,她已经卖出一千万张唱片。刚开始她以宗教歌曲及歌剧咏叹调为主,后来转向流行歌曲。乔许·葛洛班(Josh Groban)于1981年生于洛杉矶,17岁时被金牌唱片制作人大卫·福斯特发掘。他一方面唱古典,一方面唱摇滚。据行家说,他最高的音是高音B,最低唱到低音G。而切奇在她的电视节目中自称能唱四个半八度。这些说法或许不可信,古典跨界歌手多半音域宽广,则是不争的事实,大概是因为发声灵活、唱法多变,不似唱歌剧那么严谨。在国人眼里,最成功的“80后”跨界歌手估计是维塔斯,据说他的海豚音能击碎电灯泡,不知他若唱《军中女郎》里的九个高音C会是怎样?估计能用假声唱下来,动听与否就不得而知了。

完美的跨越

1995年11月15日,一部名叫《大师班》(Master Class)的独幕话剧在百老汇亮相,该剧的主角是卡拉斯,故事原型是卡拉斯退出舞台后在纽约举办的一次大师班,但细节是虚构的。基本上是单人独白,只出现了三四个学生充当配角,其中一个让卡拉斯眼睛一亮,其才华之横溢甚至让卡拉斯闪过一丝妒忌。扮演这名学生的演员,是1970年出生的奥黛拉·麦克唐纳(Audra McDonald),她在戏中有简短的唱段,也就是说,她必须唱得让卡拉斯这个角色心动。

麦克唐纳是我心目中最完美的跨界全才,这位从小被诊断有多动症的黑人歌手,中学里学的是表演,大学上的是朱丽亚的古典声乐,28岁时已经拿下三座托尼奖。她既唱歌剧,也唱音乐剧,无疑音乐剧的成就更高。跟爱琳·法瑞尔不同的是,她似乎是用同一种声音唱,但效果令人惊讶。她唱的无论是格什温、科特·魏尔还是弗朗西斯·普朗克,好像从不考虑技巧或风格,完全是用心在唱。据说有人在为她重新改编比才的《卡门》。跟弗莱明一样,麦克唐纳是那种能让作曲家心甘情愿为她量身定做的明星。对于她,剧目的分类似乎是多余的,普通歌手面临的剧目鸿沟对她似乎不存在,她眼前简直一马平川。可惜的是,像她这样今天唱歌剧院,明天唱百老汇,近年居然承接越来越多的电视剧配角。可见,在声乐界再有成就,从世俗的角度还不如一个二三流的影视明星,真是高雅文化的悲剧。

中文世界最优秀的跨界案例,就我视野所及,并非来自古典歌唱家,而是唱《橄榄树》出道的齐豫。她的《藏爱的女人》(Love of My Life)是她1993年赴莫斯科跟俄罗斯交响乐团一起录制的,歌曲主要来自古典音乐,包括器乐,如贝多芬的《悲怆奏鸣曲》、老柴的《天鹅湖》、圣—桑的《天鹅》、肖邦的练习曲。这张碟呈现的境界雅致脱俗,令人魂牵梦绕。能把古典音乐如此彻底化作自己的声音,除了史翠珊1976年的《古典芭芭拉》(Classical Barbra),实在屈指可数。

有人觉得音乐有三六九等之分,歌剧高于音乐剧,音乐剧高于流行歌,如此类推。但音乐的好坏其实跟等级无关,山歌小调有百听不厌的,歌剧也有唱得毫无味道的。古典歌手的跨界也许出于玩票,也许为了宣传,但客观上能起到普及歌剧和艺术歌曲的作用。毕竟,古典声乐的欣赏有较高的门槛,而跨界是一种很好的铺垫和阶梯。但对于歌手来说,唱得好不好并不是由所唱曲目决定的,而是演唱技巧、理解力和表现力的结晶。表面上,跨界不符合现代社会专业分工的原则;实质上,一切分割都是相对的,何况,真正跨界的人士一定掌握了触类旁通的诀窍,而不是把整齐划一的课堂知识当作金科玉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