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澳大利亚导演巴兹·鲁曼仍沉浸在头一年《红磨坊》的巨大成功中。面对各种盛情之邀,他却选择了一个堪称奇特的项目:将《艺术家生涯》搬上百老汇的舞台。电影导演涉足歌剧并不稀罕,但把一部经典歌剧变成每周八场的音乐剧,一演数月数年,而且保留原来的意大利文,那就是新鲜的挑战了。
事出有因,鲁曼对《艺术家生涯》情有独钟,早在1990年,他就为澳大利亚歌剧院导过该剧。虽为区区六万澳元的小制作,但以饱满的**和新奇的创意赢得全球盛赞。我看过那个版本,男女主角很年轻,很漂亮,爱情二重唱设置在屋顶,背景有一个巨大的霓虹灯(故事搬到了1957年),一个法文大字“爱”(Amour),如红酒般醉人。后来,鲁曼导演的任何作品均会出现这个红色的“爱”,从莱昂纳多的《罗密欧和朱丽叶》到《红磨坊》均如此,成了他的图章,如同吴宇森的鸽子。从主题讲,《红磨坊》也可视为《艺术家生涯》的银幕延续和变奏。
如果说有一部经典歌剧能够跨界为外行所接受、所喜爱,那必定是《艺术家生涯》。不仅仅电影导演鲁曼,而且许多歌剧院都尝试过以音乐剧的方式来制作该剧,我在旧金山求学时,旧金山歌剧院在剧院翻修时期,便移师大众场地,高频率上演该剧。不用名角,但力求演员的相貌和形体靠近温饱无着落的艺术梦想家。
在唱片上,帕瓦罗蒂和多明戈均是一流的鲁道夫,弗蕾妮和卡芭叶也是令人难忘的咪咪。但在舞台上,这是最不需要名角的一出戏。一个称职的美声歌手,加上真挚的表演和切合人物的气质,照样可以感动全场。我印象中最感人的一次演出,唱男高音的演员在现实中刚失去了妻子(因病),跟戏中相仿,当他唱到全剧最后三声“咪咪”时,痛哭失声,声泪俱下,既是严重出戏,又是前所未有的入戏。观众为之动容。
音乐脍炙人口只是《艺术家生涯》广受欢迎的原因之一。跟多数欧洲歌剧相比,它非常细腻,但又一点不深奥,无须你拿下古典音乐的学位才能欣赏。这就是它不断被拿来吸引音乐剧甚至流行乐受众的缘由,这从演员的角度也能佐证,唱功深厚的流行歌手(如琳达·朗丝黛)都尝试过这出戏。
《艺术家生涯》主要描写两对青年男女以及他们的几个朋友,他们有宏大的理想,但生活在贫困中,跟多数北漂族命运相似。国家大剧院2009年5月1日至4日上演的版本,一大卖点就是试图将故事搬到北京的“798”,其实宋庄比现在的“798”更适合。这仅仅是噱头,却点破了该剧的普遍意义——故事不局限于19世纪的巴黎,它属于所有艺术家聚居的城市和年代,尤其是对尚未成功的艺术家而言。虽说原剧主要场景设在阁楼,这一点也不碍事,它等同于北京的地下室,散发着城乡结合部的活力和杂乱。当然,借用“798”似乎更对应巴黎的蒙马特高地,但我怀疑奋斗在《艺术家生涯》中的艺术家大概还没钱进驻如今的“798”,也许草创时期的“798”才是那样子。普契尼在写作该剧时,恐怕脑海里从未出现过北京的艺术家,即便有北京,那也是公主招亲、击鼓传花之类的传说,但毫不夸张地说,在我看来,该剧是描写北漂最到位的艺术作品之一。该剧的“本土化”(仅限于开场短片,并未贯穿全戏)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诠释经典的新思路(这在海外歌剧界极其常见),同时也暗示我们,古典歌剧其实并不遥远或高不可攀,它表现的情感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
该剧直译应该叫《波西米亚人》(La Boheme),有人从女主角的角度称之为《绣花女》或《咪咪》。译名虽纷杂,但人物定位用今天的术语应属于“波波族”或“蚁族”。他们的生活捉襟见肘,躲避房东像躲避瘟疫似的,但咖啡馆是一定要泡的,妞儿也一定要泡。老人们可能看他们不顺眼,但伟大的艺术家多出自这个群体,因此称作《艺术家生涯》非常靠谱儿。如果一座大都市只有杜拉拉,没有诗人、画家、音乐家、哲学家以及刺激他们灵感的恋人,那么,这座城市就无法画龙点睛。
在美国,《艺术家生涯》的受欢迎程度(以演出频率计)高居所有歌剧的第二位,仅次于普契尼的另一杰作《蝴蝶夫人》。它像流行歌曲那样贴心、那样直入心灵,跟绝大多数流行歌曲不同的是,它能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