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里丹效应:谨防在选择中迷失自我(1 / 1)

墨菲定律 赵 洁 804 字 18天前

丹麦哲学家布里丹讲过这样一则寓言:有头小驴,在干枯的荒原上好不容易找到了两堆草,由于拿不准先吃哪一堆好,结果在无限的选择和徘徊中饿死了。后来人们就把决策

过程中类似这种犹豫不定、迟疑不决的现象称之为“布里丹效应”。

那头布里丹之驴的不幸就在于它无法在两大捆同样的干草之间进行理性的抉择。简而言之,这头驴是非常“无头脑的”,因而无法采取行动。人在某些时候并不比驴聪明。

很多年轻人都因为面临多种选择却又难于选择而心烦意乱。一位毕业不久的大专生,分配在一家好单位,他觉得自己的文凭太低,想去考研,又怕读完研究生之后再也找不到这样的好工作。

一位28岁的女孩,恋爱已经5年,她想结婚可男友至今还没有住房,她想分手却又舍不得这份经受了时间考验的感情。

有同事给34岁的明浩介绍了一位女朋友。经过接触,明浩发现了她的聪明和善良,可心里又总觉得她长相不好看,所以进退两难……

一个人拥有较优越的现实条件,就意味着他面临更为广阔的选择空间,而可供选择的目标越多,那么在他作出决策之前,其内心的矛盾冲突也就越多。

再比如择业,只有小学文化并且没有什么专业技术的人可选择的机会不多,因而只要找到一份工作,他就会很乐意地去做;而受过高等教育的工程技术人员可以从事的职业很多(包括简单的体力劳动),每一份工作都能满足他的某些需求,究竟去干什么工作,他的心里不可能没有困惑。

无论何种冲突,其实质都是要在几种可供选择的方案中作出唯一的选择。在选择之前,我们的大脑一直会对方案进行反复的比较鉴定,这种高负荷的工作总是伴随着紧张、焦虑、烦躁、不安等负面情绪,特别是当我们面临人生的重大选择时,这样的情绪会更强烈、更深刻、更持久。每个人都无法长期忍受这种状态,因此总是希望尽早作出选择。一旦作出了选择,这种烦躁不安的情绪也就随之结束。

选择意味着放弃那些不合理的方案,同时,选择还意味着必须接受这一选择将要带来的一切结果,这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对自己的选择负责”。那些长时间处于冲突状态以至出现心理障碍的人,往往具有这样的个性特征:过度完美化。

过度追求完美,就不愿放弃那些相对不重要的目标,因而迟迟不能作出选择,并进而错失时机。而那些依赖性较强的人,因为不敢承担责任,害怕面对可能到来的不良后果,所以不能独立地做出选择,最终因长时间承受负面情绪的压力而加重自卑感。

以下是几点关于选择的原则性建议:

(1)放弃幻想,从现实入手。完美化的幻想会让人产生不切实际的愿望:“如果……”“要是……”为了等待这些虚幻的假设,我们就会长时间地陷入内心冲突之中,并因此失去原有的自信。其实,我们面前的目标,现在都不可能是“最好的”,都需要我们作出努力之后才有可能变成“最好的”。所以,面对现实,付诸行动才是最重要的。

(2)推迟决策,从小处着手。有些心理冲突是因为过早地要作出“最终决定”,可自己掌握的信息不多,一时难于作出选择。比如24岁的他,与对方接触不久,就希望得出明确的结论:要不要跟她谈朋友?由于了解不多,此时作出的选择难免不成熟。倘若进一步了解,就可以对她有新的认识——也许不再觉得她“不好看”,也许不再觉得她“聪明和善良”——那时候再做选择就不会困难。

(3)切断退路,让自己别无选择。带来心理冲突的每一个目标(包括双趋冲突中的目标)对于我们都各有利弊,因此,任何选择都有其合理的一面,我们往往无法精确衡量得失之间的大与小。与其花太多的精力去作细致的比较,不如随机选取其一,专心致志地为之努力,这往往会使我们获得更丰厚的回报。

有人曾经打过一个比喻:“把一对夫妇安置到人迹稀罕的大森林里去生活,想必他们不会有离婚的念头,因为别无选择,他们将致力于巩固彼此的关系。”事实上,无论在人生的哪一个领域,别无选择都会是最好的选择——它能使我们集中个人有限的精力,去走好自己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