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即兴演讲,就要讲究一个“即”与“兴”。所谓“即”,也就是有不确定性、即时性与即事性之意;而“兴”则含有兴趣、兴致与助兴之意。
即兴演讲常常是“突然袭击”式的。比如你参加会议,本来没有安排自己演讲,临时出现需要你“讲几句”的情况。比如你参加某个酒会,由人提议或情势所迫,你“不得不”讲几句;或者你知道自己需要讲,但讲什么需要根据即时的情况而定,不能够事先作准备等情况。还有一种情况是,你没打算也并没有人邀请你演讲,但你被当时的环境所触动,主动要讲。总之,即兴演讲没有什么时间来让你准备,你必须即时开讲。讲什么呢?即事——也就是说,要抓住当下之事的话题即兴发挥讲几句。若你扯到老庄哲学、外国文学等,那可是跑题,所以你要就事论事。此外,即兴演讲一般要求一事一议,不可信口开河,也不允许信马由缰。
再谈即兴演讲之“兴”。别人有兴致才会邀请你演讲,或者你自己来了兴趣,有话在喉不吐不快。例如你参加下属的婚宴,司仪可能会请你说几句;例如你参加下属的演讲,被某个人的话所深深触动——这时,都是你即兴演讲的时机。否则,你没有必要为了显示自己的权威或什么,霸王硬上弓地说几句。
既然别人有兴致听你讲话,你还是得助兴。国人好谦虚,如果是应别人邀请即兴演讲,自己却礼貌性地推却,那未免不够通情达理。这种推却一般当然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作个谦虚的姿态之后,对方一般还是会“坚持”要你讲几句,这时你要是仍拒绝,则有败兴之嫌。出于礼仪,你确实不得不作个即兴讲话。这种讲话,固然有“应景”与“多此一举”的嫌疑,但为了不扫兴,只能恭敬不如从命。作为领导,人家邀请你即兴演讲,是尊重你;而你应约演讲,也是尊重对方的一种表现。
鲁迅先生曾说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户阔人家在孩子满月时举行庆宴,前来庆贺的人见到孩子,有的说孩子将来一定能当大官,有的说孩子将来一定能发大财,有的说孩子将来一定能成就大事业,等等。这时有一个人却说:这孩子将来会死的。前人都是随口奉承,没有根据;最后一人所言确有根据,符合客观规律。但从口语表达的效果看:对前者,主人眉开眼笑,连连道谢;对后者则怒气冲天,棍棒相加。孩子满月是喜事,主人这时当然愿听赞美之词,尽管是信口之言;而说孩子将来必死确是有据之言,却使主人反感,因为言语与场合和喜庆的气氛不相协调。由此可见,在庄严的场合演讲也要庄严,在轻松的场合演讲则要轻松,在热烈的场合演讲应要热烈,在清冷的场合演讲必定要清冷,在喜庆的场合演讲也要喜庆,在悲哀的场合演讲一定悲哀。
令听众扫兴的演讲,除了那种不切时、不应景的即兴演讲之外,那种滔滔不绝的长篇大论往往也是令人生厌的。即兴演讲讲究的是短小精悍、有感而发,长则十分八分钟,短则三两句话。艾森豪威尔在担任哥伦比亚大学校长时,经常应邀出席各种宴会。在一次宴会上,几位名人作了长篇演说,可是主持人最后还是请他也讲几句话。艾森豪威尔一看时间已经不多,站起来即兴发挥:“每一篇演讲不管它写成书面的还是其他形式,都应该有标点符号。今天晚上,我想说的就是标点符号中的句号。”大家立刻报以热烈的掌声。后来他对别人说,那是他最著名的演说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