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对“道可道,非常道”这句话情有独钟,这本身无可厚非,但由此而引发出来的很多问题,甚至悖论,却往往被人忽略,所以我觉得有必要在全文的结尾处对这句话稍作一点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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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世界上最美的女人,海伦的美丽是无法言说的,而荷马在史诗里这样描写海伦之美:在特洛伊战争结束之后,希腊的长老们商议着如何处置海伦,是把她送回她丈夫那里,还是把她作为战犯处死。正在争议不决的时候,海伦被带了进来,刹那间,从没有见过海伦的长老们全都惊呆了,他们说为了这么美丽的女人,再打十年仗也值。
荷马以他高超的文学技巧成功处理了这个不可言说的言说,那么,荷马对海伦之美做出了正确的描写吗?但是,如果这个描写是正确的,我们可以根据这个描写来为海伦塑一个惟妙惟肖的雕像吗?
2
对于不可言说者的言说,不一定等于错误的言说。
在基督教的世界里,上帝是不可言说的,人类的理性、概念、逻辑等都无法穷尽上帝,所以文艺复兴时期的德国神学家库萨的尼古拉集“否定神学”之大成,论证“上帝超越了任何概念”。但这绝不意味着《圣经》是错的,也不意味着《圣经》对于基督徒的生活缺乏实际指导性,更不意味着《圣经》是不讲逻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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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道,非常道”并不意味着“道”不可说,一说便错。“错”与“不完备”常常被人混淆。
所谓“不可说,一说便错”是禅宗的思维,而不是《老子》的。这种想法如果用在“道可道,非常道”上,本身就会构成一个悖论:如果你认定“道”是“不可说,一说便错”,并且《老子》全文都在论道,那只能证明《老子》全文都是错的,更加令人为难的是,就连“道可道,非常道”这句话本身也是错的。《胜天王般若经》说:“一切诸法皆不可说,其不可说亦不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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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道可道,非常道”意味着“道”是语言无法描述的,更是逻辑无法论证的,那么“道可道,非常道”这句话,本身在逻辑的正确性上还有没有立足之地呢?
更何况从语法上看,“道可道,非常道”,这是一个“如果……那么……”的标准的逻辑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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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列御寇》:“庄子曰:‘知道易,勿言难。’”
“道”并不难懂,也并不难讲,难的是知道了而不讲。《庄子·列御寇》认为,知道了而不讲,这是合乎自然的;知道了而讲出来,这是合乎人为的。古时候的至人,合乎的是自然而不是人为。
我们且不必追问为什么知道了而不讲是很难的,这里最令人困惑的其实只是“知道易,勿言难”这六个字。
熊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