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_第160章 乔装(1 / 1)

蛰伏两周,风声已过,该我出洞了。

为此,我还特意准备了一双白手套,买了一双马丁靴,也是看电影看多了的缘故——每到作案的时候,那些罪犯都会带着鸭舌帽,将自己的脸遮得得严严实实的,有的为了将案件完成地更加完美些,还会故意增高自己的身高,好让目击者错以为是大个子所为,这样也好洗脱嫌疑。

我拿着棍子去抽一个人,没必要做到那么细致入微,附近的环境我也熟悉,我也用不到再去花时间熟悉周围的环境。这两周的时间,我也是没有闲着的。

纵便孟城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和预感,想必,他也很难在我如此周密的布局下逃出去的。连着上周的周末,我都是在孟城的家,门口徘徊着的,为这个人,我可是付出了整整两周的时间,若是今天不能完成这次完美的作案,我就对这个叫孟城的、从京城来的小同学不再报复。

周末,我还打算去看看苏彤彤的亲戚走了没有,一想到还有一个大仇未报,我竟然放弃了我的性福生活,可以想见,我对孟城的恨意已经到了不得不发的地步。

他这个同学经过我两周时间的追踪,发现他还是很规律的——从家到学校,从学校到家。孟城没有什么朋友,他也是刚来,还来不得交朋友。

孟城的娱乐活动也简单,喜欢去桌球台,喜欢去打游戏,便再无其他了。他家里的环境的确是不错。

这座城市,他几乎是一个人,没有父母在这边照看他的生活,只有一个阿姨照看他的饮食和起居。京城来的就是不一样,还带着一个厨子。

是个有钱人家的孩子,但是,想必和王思聪比起来还是有不小的差距的。王思聪想必也不会去举报什么人,也就是喜欢在网上发疯。

为了完成这次完美的作案,我还特意请了假,晚自修我都没有去上。孟城很光荣,能让我花费这样的精力去弄他,他应该感到荣幸的。

有备自然无患,只要足够周密,就不会有什么破绽留下来。有时候看电影也是有好处的,至少能让自己知道怎样反侦察。

我先得给自己化妆,让自己看起来不像是之前的自己,身高没法子弥补了,穿什么鞋子也没用,胖瘦却是可以补救的——一时之间无法吃胖,但可以穿得很胖。我穿了好几件很大的衣服,里面还是绒衣。

这样,我几乎就成了一颗球一样的圆了。鸭舌帽和白手套是免不了的作案工具。

所有的这些,我不能在房间里换好了再出去,我必须是带着这些东西去到一个没人的地方换掉。如此招摇,想必都没到人家门口,我就被当做不法分子给逮捕起来了。

老早以前,我就喜欢收藏各种各样的旅行包,这时候正好配上用场——里面装上自己的一些工具,包括一根可以伸缩的铁棍,背着它,我像个旅行者一样便可以招摇过市了。

孟城的这所家的方位,距离学校大概有三公里远,不远不近的,很吃力,尤其是背着这么多东西。

对周边的监控探头,我也有自习地数过,

大概有十多个。要想绕过这么多探头,却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幸好我准备充足。

——不能抬头张望,不能过多地注意它们的存在,得像个没事人一样,或者像个疯子一样的走过去,然后,在角落里换掉身上的这身衣服,将换下来的衣服顺着墙扔到对面去,自己再爬过去。

对面的地形和环境我也早有排查,是一处没有人居住的院落,很适合我的临时歇脚。距离放学大概还有二十分钟,我只要守在这里,等着孟城送上门来就行了。

他想必也没有预感到今天晚会上将会是他的灾难日吧!

也怪我没有跟他说一声,这一点来说,我做的也很不地道。可要不是他不义在先,我也不会如此大费周章地筹划这样一场打狗的行动。

一切都是咎由自取,怨不得我下手太狠。

而且,我根本没想着让他在三个月可以下得来床,太让我生气了。长这么大,惹我生气的人很多,孟城却是第一个让我花了心思去整治的人!

还是一个仅有一面之缘,在这之前都没有见过,连听都没有听过的人。这小子得罪人的功夫比我强了太多,见第一面都能将我给得罪死了,也是他的能力。

在行动之前,这件事情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倒不是我不相信其他人的嘴巴和人品,实在是,因我而起,就因我而终好了。

没必要再牵扯到什么人。我也难以保证,这件事情究竟会不会像我设想的一样顺利和完美,要是一个不好,我搞砸了,连累了别人可不是我的意愿。

我也不想拉什么垫背。所以,这件事情,只有我知道,也将成为我永远不会向别人道及的秘密。

少一个人知道,便多一份安全。我不会要了孟城的命,却会要他三个月下不来床。我估计时间也快差不多了,便从潜伏中醒了过来。

大路上听得见很多同学的声音。这条路,是孟城回家的必经之路,守在这里,他总要过来。

如果,孟城今晚没来,也没有经过这条路,那么,明晚,我将继续今晚未完成的行动,只不过需要换一套方案。

一套方案,只能用一次,哪怕失败,也绝不能用第二次。这也是电影里学到的。

日本电影教会了我们怎样去**,香港电影却教会了我们怎样去作案。这样看来,日本电影对我们的教育意义和对整个社会贡献是无比巨大的。

在性启蒙课程没有完全落实到每一座学校之前,日本电影就是我们最好的性教育电影。香港电影就不大有这样的功能了,它的出现只会让整个社会的犯罪率提高,并且不容易侦破。

我听见了孟城的声音,他在和同行的同学道别。再有五分钟,我想,我筹谋已久的这次作案便会大功告成。

只需要五分钟!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就用它来复仇。这处地方是监控死角,我刚才的出现也没有落入监控里面,我对今晚的行动志在必行。

黑色的大衣,黑色的帽子,黑色的马丁靴,黑色的自己,黑

色的心,再在这样黑色的夜里,将迎来我此生的第一次作案。

就着夜色的掩护,我顺着墙角,堵在了孟城必经的路上。那小子想必可能还没有意识到,只要他再往前走不到五百米,他三个月都不用走路了。

我的准备已经十分充足,只等着这条狗钻进我设好的圈套了。孟城没有獠牙,我也不是刽子手,我只是将自己心中的愤怒化成有形的东西宣泄出来。这就好比放屁一样,肚子胀,但是又感觉不到它的里面是什么,放个屁排出来就好了。

人到死时,仍然能这样悠闲,孟城对危险的感知能力有些差。想必这小子也是娇生惯养惯了,根本不会想到有什么人来黑他。

无时不刻都保持一种警惕,这是非洲丛林的生存法则。放到我们这样的一个社会,他也是可以成立的,只是我们安逸地时间久了,就忘掉了什么是危险。

也容易自己将自己麻痹掉。醉生梦死便是这么来的。

还有两百米。我突然觉得很残忍,我甚至有些于心不忍了——我跟孟城本无什么过大的恩怨,只是因为一个女孩引起的吃醋罢了,我以这种方式报复他,未免有些小气了。

但箭到弦上,已经不得不发了,这就好比憋的时间长了不免要遗精一样。再说,我们的先祖早有给我提醒——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不让孟城长一点记性,他是不会知道我们郊区人民也是不好惹的。终于,孟城吹着口哨过来了。

我竟然有些犹豫和迟钝了,但我终归是冲了出来。乱拳打不死老师傅,但是弄死孟城还是不成问题的,我想,我也没有打错人,这个被我已经抡了一棍子的畜生发出来的叫喊声,就是孟城的声音。

这样一边倒,而且还很残忍的屠虐,大概维持了不到一分钟便偃旗息鼓了。孟城的大腿我没有敲断,因为太结实了,他的肋骨和脑袋,是我重点敲打的对象和目标。

即便没有脑震荡,也该去缝几针的。得罪我没有什么好下场,我的仁慈和放纵绝对换不到他的理解,还不如以最直接的方式解决。

与我设想的出入不大,只是多等了几分钟而已。从原路返回,那将是一件十分愚蠢的事情,我不精明,也不会太愚蠢。

我还有撤退方案——顺着墙角摸到院子后面,便是一座公共卫生间,很少有人去的公共卫生间,我在那里的草丛里面早就准备了需要换掉的衣服。

至于扔到那家院子里背包和换下来的衣服,我早扔到了一口枯井里,很深。而现在换下来的这身衣服,我必须拿回去去,因为没地方扔了。

小小的一个孟城,竟然让我损失这么大——损失了两个背包,损失了一套衣服,还让我在这里等了这么长时间。当我再去回学校的时候,我仍旧背着两个背包,而且一模一样,里面装着的,还是原先的那些作案工具。

今晚已经来不及销毁,明天扔到回收站去,并且由自己点火焚烧。

如此周密的作案,料想福尔摩斯在世,也很难找出破绽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