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小人(1 / 1)

医世无忧 了了一生 1281 字 8个月前

林晓强不是个随便的人,但他随便起来跟本不是人,憧憬到今夜将会有的美好景致,他竟有点腻歪的说:“随便你好了,其实只要是和你一起,做什么我都觉的有趣的!”

沈晴雪心中一跳,皮肤上立即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心说难怪自己会中招,原来这个男人真的不简单,每句话都是比老和尚的禅机还要深奥,让不同的人听到了有不同的想法!

林晓强自从穿越以后,很少像今天这么奢侈,他这个人的生活,其实很简单。

《大乘义章》曾说过:“于外五欲染爱名贪”。解释起来就是,众生在世间,以眼、耳、鼻、舌、身五体与外界相接触,产生色、声、香、味、触五觉,这些感觉能引起人的利欲之心,叫做五欲,对五欲执著并产生染爱之心,就会成为贪。

林晓强不是佛家弟子,却也并不贪吃,他吃饭就是为了活着,以前在二赖的工地上干活,顿顿大白菜就刷锅水,他都能吃得习惯,没饭吃的时候,饿上几天也能忍着,他穿越的这两年来,可以说是过着近乎苦行僧一样的生活,他觉得只有那样,他才会心中安乐,很少有人了解他想什么,也更不知道他的痛苦,可是他并不在乎,他最近有了些许的改变,虽然在别人眼中,已经算是大起大落,可是他所做的一切,不过随性而为罢了。

林晓强不贪吃,沈晴雪对于吃的却很挑剔,她显然并不知道佛家的贪嗔痴三毒,就算知道,她也不会理会,她有大好的人生要去享受,要去挥霍,就算她知道佛家三毒,也会认为,佛家的贪嗔痴三毒并非毒药,而是三种良药才对。

“林晓强,你喜欢吃粤菜吗?”沈晴雪问。

“只要是菜,我确都喜欢。”林晓强点点头,当然他这个菜里包括了家菜与野菜!

“我常去一家,粤菜,味道不错,我带你去。以后还有很多的机会,我可以带你把这里。所有的美食都吃上一遍。”

林晓强不置可否的耸耸肩,只要不用他付钱,他一点所谓都没有。

“品酒我肯定不如你,做菜我也不会,但是论品菜,我不见得比你差,你要知道粤菜广采博收,追求生猛,只有你想不到的吃法,没有他们做不到的菜肴。”沈晴雪迈步进了一家装修讲究,看起来宰人不偿命的餐馆,没有找单间,只是选个靠窗的位置,价格不是她考虑的范围,她讲究的是情调。

看着昂贵的菜谱,林晓强再次觉得那句话是对的,谈钱不伤感情,谈感情才最伤钱,他真想对沈晴雪说,**就是你们吃出来的。果子狸好像也快要被你们灭绝了。只不过话到嘴边,却只是说:“我有饭吃就行!”

“我不信。”沈晴雪摇摇头,眼中满是期待,“林晓强,我不知道你到底有一个怎么神秘的过去,可是我知道你的将来肯定很辉煌,我不信一个喝酒,演唱都是完美的男人,会对于吃一点不讲究?”

“那就来个麻婆豆腐吧。”林晓强只好赶鸭子上架。

服务小姐诧异不解还有些轻蔑的目光,仿佛盯着一只从动物园里跑到大酒楼来要香蕉吃的猴子,沈晴雪只好消防队一样救火:“咳,他是在开玩笑的,林晓强,你不点,我可不客气了,来,给我一分猛龙过江,红焖狮子头,冬瓜盅,再来一份脆皮烧鹅吧。”

林晓强听到猛龙过江的时候,皱了下眉头,叹服沈晴雪果然生猛,这种菜一般都是男人喜欢点地,没有想到她竟然也要肆无忌惮,结果他的表情又引来沈晴雪的一句话,让他恶寒得不轻:“我只吃冬瓜盅,那个猛龙过江是为你点的。”

“我们两个人,吃不了那么多吧?”林晓强只能苦笑,他当然知道猛龙过江包含的什么,确切的来说,这猛龙过江就是一个杂鞭荟萃,猪,狗,牛,羊.....这里很多当地的土财主都喜欢吃,听说吃了可以比较生猛,林晓强搞不明白,沈晴雪为他点这个菜,是希望原本就生猛的他变得更生猛呢还是暗示今晚要生猛一些?

沈晴雪只是笑,等到服务生小姐走了之后,这才问道:“林晓强,你不会没有吃过粤菜吧?粤菜的口味求鲜、嫩、爽、滑、淡、脆、香的,你说的麻婆豆腐,一般只在川菜里面才有。”

林晓强愣了一下,这间是正宗的粤菜酒楼吗?怎么看不出来呢?半晌才笑道:“我们是吃饭,又不是比学问来的,我承认,你比我会吃,这总行了吧?”

因为会吃,所以当初你才会那么肥啊!这句话,林晓强烂在肚子里了。

沈晴雪见他并不接抛,只是一笑,“看来我真的太生猛,没能让像在苏晶儿柳心雨纪晨馨面前一样,炫耀的出下锋头!”

需要这样吗?在你面前我好像出过不少锋头了吧?林晓强有些汗颜,用上来的冬瓜盅堵上了嘴,二人才吃了几口,一个人已经凑了过来,“沈小姐,又在这里碰到你,看来你很喜欢这家餐馆地口味啊,那书上怎么说来着,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啊!这位是?”

林晓强的眼角余光看到,那人长的人模狗样地,确切的来说是很帅,其实一般的男人都比林晓强帅气得很多,只不过这人看起来却是蟋蟀的蟀,有种油滑,世故,又带眼识人的意思!

林晓强虽然有些奇怪沈晴雪怎么会有这种小朋友,却仍是礼貌的点点头,继续吃自己的饭!

沈晴雪却是蹙下眉:“这间酒楼好像不是你开的吧,我在这里吃饭,还要经过你批准吗?”

“当然不是,”那人笑了下,有些不怀好意的望着林晓强:“这位先生贵姓?”

林晓强看了他一眼,好像在汤里面看到了一颗老鼠屎的模样,感觉有些恶心,顿时胃口全无了!

沈晴雪却已经抢先说道:“他叫林晓强,我的男朋友。”

林晓强想反应有点晚了,那人脸色刷地一下变得很难看:“沈小姐以前不是没有男朋友吗?”

“是啊!我以前是没男朋友,可以前你也不是像密蜂一样围着我的呀!”沈晴雪的脸色也不好看,以前的她,男人唯恐避之不及,而她从京城回来后,身边就突然出现了无数死缠烂打的狂蜂浪蝶!

那人脸色一窒,转念又强笑着道:“哦,原来是沈小姐的男朋友?这真的是稀罕事,不介意我坐下来一块聊吧?

林晓强没兴趣管这种牛粪追鲜花,还是狗追肉包子的纠缠,只是低头欣赏着那并没有什么看头的普通红酒。

“我很介意。”沈晴雪重重的放下了筷子,反应很大的说:“罗超海,你有完没完?我是在和男朋友吃饭,不希望别人打扰!”

“哦?我还以为以沈小姐的眼光,一定会找位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男仕做男朋友,没想到......啧啧!”那人鼻子里面都是冷气的望着林晓强叹息!

又是一个西门独,林晓强感觉郁闷,像高智深那种让人一见如故的男人都死剩下一个了吗?不过算了,他觉得没必要和这种人多作计较,世上那么多狗不理的人,个个都去计较那不是跟自己较劲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