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古派之辨“伪史”,王国维之证古史,蕴含着同一个目标,即实现史学的科学化,后者同样构成了傅斯年的学术理想。当然,较之疑古派与王国维,傅斯年对科学化的追求,表现得更为自觉;在史学科学化的道路上也相应地走得更远。
从历史和逻辑统一看,傅斯年的历史研究,以顾颉刚及王国维的工作为其出发点,而傅斯年对顾颉刚、王国维的工作也作了多方面的肯定。在谈到顾颉刚的古史考辨时,傅斯年一再强调其中包含着“科学家精神”,并认为层累地造成的古史观,“乃是一切经传子家的总锁钥,一部中国古代方术思想史的真线索,一个周汉思想的摄镜,一个古史学的新大成。”[33]而顾颉刚的史学观之所以具有价值,首先便在于它合乎科学的准则:
大凡科学上一个理论的价值,决于他所施作的度量深不深,所施作的范围广不广,此外恐更没有甚么有形的标准。你这个古史论(指顾颉刚的层累地造成的古史论——引者),是使我们对于周汉的物事一切改观的,是使汉学的问题件件在他支配之下的,我们可以到处找到他的施作的地域来。[34]
傅斯年在此对作为历史观的层累造成论,与一般意义上的科学做了理论上的沟通;这种沟通既以确认科学的普遍涵盖性为前提(凡科学理论都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又由此论证了顾颉刚史学理论的科学性。
同样,对王国维的史学研究,傅斯年也予以了极高的评价。在《史料学导论》中,傅斯年特别列举了王国维在卜辞研究方面的代表性著作,认为:“王静安君所作‘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两篇(观堂集林卷九),实在是近年汉学中最大的贡献之一。”关于王国维的这种史学贡献,傅斯年作了如下的具体概述:“王君拿直接的史料,用细密的综合,得了下列的几个大结果。一,证明《史记》袭《世本》说之不虚构;二,改正了《史记》中所有由于传写而生的小错误;三,于间接材料之矛盾中(《汉书》与《史记》),取决了是非。这是史学上再重要不过的事。”[35]简言之,王国维的贡献主要便表现在运用第一手的材料,考订一件件的事实;在傅斯年看来,这就是史学研究最主要的任务。
对顾颉刚、王国维史学研究的如上概括和评价,同时也蕴含了傅斯年本人对史学的理解。在论述历史学研究的旨趣时,傅斯年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命题,即“史学便是史料学”[36]。按傅斯年的看法,正是以史料学为内容,使近代的史学区别于传统的史学:
历史学不是著史:著史每多多少少带点古世中世的意味,且每取伦理家的手段,作文章家的本事。近代的历史学只是史料学,利用自然科学供给我们的一切工具,整理一切可逢着的史料,所以近代史学所达到的范域,自地质学以致目下新闻纸。[37]
这里所说的近代史学,也就是与近代科学发展逐渐趋同的历史学,而它之所以具有科学性,主要便在于其自觉地定位于史料学。所谓“历史学只是史料学”,强调的是史料在历史学中的至上性。
以史料为史学的唯一内容,意味着将历史的研究主要理解为史料的发掘和整理。在谈到史学研究的任务时,傅斯年作了如下论述:“能利用各地各时的直接材料,大如地方志书,小如私人的日记,远如石器时代的发掘,近如某个洋行的贸易册,去把史事无论巨者或细者,单者或综合者,条理出来,是科学的本事。科学研究中的题目是事实之汇集,因事实之研究而更产生别个题目。”[38]这里首先把史学的研究纳入科学之列,而其具体内容则不外乎材料的发掘、疏理。史学的研究当然离不开史料,理论的分析也应当以史料为根据,但把史学研究归结为史料的汇集,则是经验科学研究模式的普遍化。
作为史料的汇集,史学研究的方法,主要被理解为史料的比较。在论述史学方法时,傅斯年反复地强调了这一点:“假如有人问我们整理史料的方法,我们要回答说:第一是比较不同的史料,第二是比较不同的史料,第三还是比较不同的史料。”所谓比较不同的史料,也就是对不同的历史记载加以对照,以了解事实的真相:“历史的事件虽然一件事只有一次,但一个事件既不尽止有一个记载,所以这个事件在或种情形下,可以比较而得其近真;好几件的事情又每每有相关联的地方,更可以比较而得其头绪。”[39]这种史学方法与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颇有相通之处:二重证据所涉及的,同样是不同史料之间的比较参证。不过,傅斯年以更为强化的形式突出了史料比较在史学研究中的意义,并由此对史学与实证科学作了进一步的沟通。
从史学即史料学这一前提出发,傅斯年反对在史学研究中进行疏通和推论:
我们反对疏通,我们只是要把材料整理好,则事实自然显明了。一分材料出一分货,十分材料出十分货,没有材料便不出货。两件事实之间,隔着一大段,把他们联络起来的一切涉想,自然有些也是多多少少可以容许的,但推论是危险的事,以假设可能为当然是不诚信的事。所以我们存而不补,这是我们对于材料的态度;我们证而不疏,这是我们处置材料的手段。[40]
这里所谓疏通和推论,主要是指理论的分析和阐释。相对于材料的考辨与整理,理论的分析总是涉及对材料的抽象和推论,并要求把握材料之间的逻辑关联。傅斯年主张对材料存而不补,固然表现了尊重事实的立场,但由此强调证而不疏,则多少将材料的整理与理论的分析视为两个不相容的序列。对理论疏通和推论的如上拒斥,无疑体现了史学科学化的意向,但其中渗入的科学观念,又明显带有实证论的印记。
史学的任务既然只是整理材料,而非理论的阐释,则衡量史学的进步,也主要以材料的积累和扩展为根据。傅斯年曾言简意赅地指出了这一点:“凡一种学问能扩张他研究的材料便进步,不能的便退步。”[41]与之相应,在史学研究中能否超越前人,主要便取决于是不是能发现新的材料:“我们要能得到前人所得不到的史料,然后可以超越前人。”[42]从某些方面看,史学研究的深化和拓展确实与新材料的发掘相联系,然而,史学研究的进步并非仅仅体现于新材料的发现,随着理论视野的扩展,社会文化背景的变迁,人们往往可以从已有的材料中读出新的内容、揭示新的意蕴。傅斯年将史料的发现和积累视为史学发展的唯一条件,似乎以经验主义的科学观限定了史学。
事实上,傅斯年确实将经验科学理解为一种理想的范式,在著名的《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一文中,傅斯年要求“把历史语言学建设得和生物学地质学等同样”,亦即将生物学、地质学这一类经验科学,视为历史学的样板,以之作为史学的努力目标。为了使史学达到科学之境,傅斯年甚而主张将经验科学的方法引入历史学:“地质,地理,考古,生物,气象,天文等学,无一不供给研究历史问题者之工具。”[43]以史学为史料学,实质上即表现了对经验科学的某种效法:通过材料的发掘与整理以把握具体事实之真,同时也就是傅斯年所理解的地质学、生物学等科学的研究方式。
以经验科学为样式,同样体现于对史料本身的理解。傅斯年将史料区分为直接史料与间接史料二类,凡未经中间人手修改省略、转写的,是直接史料;经过修改或省略、转写的,则是间接史料。傅斯年所说的直接史料,与王国维所谓地下材料有相通之处。不过,王国维所理解的地下材料,基本上是指刻有文字的甲骨、金文等,如前所述,它固然不同于纸上的文献,但仍是一种文字记载;相形之下,傅斯年赋予直接史料以更广的内涵。除了甲骨彝鼎等刻有文字的材料之外,在傅斯年那里,直接史料还包括考古实物,如陶器、铜器、房屋及前人所制造和使用的其他器物。按傅斯年的看法,“古代历史,多靠古物去研究,因为除古物外,没有其他的东西作为可靠的史料。”[44]作为实物,地下考古材料似乎更接近实证科学研究的对象;从地下的文字材料,到地下的考古实物,史学进一步在研究对象上向实证科学靠拢。
史学研究在广义上包括思想史的研究。与史学即史料学这一基本论点一致,傅斯年对思想史的内容首先做了语言材料上的理解。在他看来,“哲学乃语言之副产品”,他以西方思想史为例,对此做了具体论述:
思想既以文化提高了,而语言之原形犹在,语言又是和思想分不开的,于是乎繁丰的抽象思想,不知不觉的受他的语言之支配,而一经自己感觉到这一层,遂为若干特殊语言的形质作玄学的解释了。[45]
质言之,哲学不过是对语言作思辨解释的产物;思想史(哲学史)可以还原为语言的演化史。与之相应,思想史的研究,也可以归结为语言的分析,亦即把繁复的玄学表述,还原为简易的语言陈述。在谈到佛学典籍的解读时,傅斯年便明白地表述了这一观点:“今试读汉语翻译之佛典,自求会悟,有些语句简直莫名其妙,然而一旦做些梵文的工夫,便可以化艰深为平易,化牵强为自然,岂不是那样的思想很受那样的语言支配吗?”[46]依此,则思想史的难题,一旦运用语言的分析便可迎刃而解。这种看法或多或少以语言的分析取代了理论的阐释,它可以看作是强调史料整理而拒斥理论疏通这一史学观的逻辑引申。
傅斯年不仅在理论上提出了上述原则,而且力图将其贯彻于自身的研究过程。他曾撰《性命古训辩证》一书,对“性”“命”的范畴作了研究,而贯穿其中的一个基本论点,便是“以语言学的观点解释一个思想史的问题”[47]。从外观上看,这一研究与戴震的《孟子字义疏证》似乎颇有相通之处:两书均以思想史上的重要范畴为研究对象。然而,恰恰是对戴震,傅斯年在上述著作中一再提出批评,认为他“师心自用者多矣”。戴震是乾嘉考据学中的重镇,而考据学又以事实的辨析为主要内容,傅斯年本应引戴震为同道,何以反给予他如此苛评?问题的症结之一便在于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一书的多重性。如前所述,就其形式而言,戴震在该书中运用了类似几何学的推论系统,但全书的内容,又主要展开为一种理论的分析;正是后者,偏离了傅斯年“证而不疏”的原则,而所谓“师心自用”,也显然主要对戴震的哲学阐释而发。
傅斯年肯定语言分析在思想史研究中的意义,无疑有其见地。从思想史的研究看,语言分析对于准确地把握思想史上重要范畴的含义,并深入地理解思想史的演变,确乎不可或缺。然而,由此将思想史的研究仅仅归结语言分析,则又表现了一种实证论的立场,它在某些方面接近于20世纪逻辑经验主义对哲学的理解。而就中国近代史学思想的演进而言,把思想史演进还原为语言分析,又以认同实证论的方式,从一个更为内在的方面展示了科学化的追求。
要而言之,傅斯年以史料学限定史学,悬置史料整理、语言分析之外的理论阐释,试图以此担保史学的科学化。从理论来源看,傅斯年对史学的这种理解无疑受到了近代西方某些史学流派的影响,这里首先应当一提的是德国的兰克学派。兰克学派的奠基者是兰克(L.V.Ranke),他强调史学研究中的客观性,认为史学的目的“只不过要如实直书”[48]。所谓如实直书,也就是通过广泛地收集和严密地整理材料,对历史事实作客观的叙述,避免一切虚构,这里已蕴含着一种科学化的要求。傅斯年曾留学德国,对兰克学派的史学思想也甚为推重;在其史学即史料学的论点中不难看到兰克学派的浸染。但这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作为中国近代史学衍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傅斯年的史学思想又是从顾颉刚到王国维这一思维路向的逻辑延续:顾颉刚的疑伪求真,王国维的古史实证,已从不同方面表现了实证化和科学化的追求,傅斯年则通过史学与史料关系的界定,在更普遍的意义上展示了上述演进方向。
史学中科学化的追求当然并不限于从顾颉刚到傅斯年的演进过程,在陈寅恪、陈垣等人的史学研究中,同样或多或少可以看到类似的趋向。它对于促进史学走向近代形态,应当说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以实证化和科学化为理想范式,在史学的一些具体领域,亦形成了一系列重要的学术成果。然而,一味地追求实证化和科学化,也往往容易使史学停留于浅表的层面,并难以全面地把握历史过程本身。后者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社会史及中国社会性质论战的某些派别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以参加论战的新生命派及托派而言,撇开其背后的政治背景,从研究方式上看,也不难注意到科学观念的影响。尽管他们的讨论已不限于史料的整理,而是试图提供一种历史的解释模式,但其中亦渗入某种科学化的思维趋向,新生命派及托派便一再标榜所谓科学的方法,并常常罗列各种并不全面的统计数据,试图通过仿效自然科学的量化方式,以取得某种科学的外观。陶希圣更明确地把“统计法”作为中国社会史研究的主要方法,并将其列入所谓科学的归纳法之中。[49]对科学的这种外在效法,使史学研究中的科学化多少流于庸俗化。
[1] 顾颉刚:《自序》,见《古史辨》第1册,95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2] 顾颉刚:《自序》,见《古史辨》第1册,42—43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3] 参见顾颉刚:《古史辨》第1册,60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4] 顾颉刚:《我是怎样编写〈古史辨〉?》,见《古史辨》第1册,11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5] 顾颉刚:《我是怎样编写〈古史辨〉?》,见《古史辨》第1册,9页。
[6] 顾颉刚:《我是怎样编写〈古史辨〉?》,见《古史辨》第1册,26页。
[7] 顾颉刚:《古史辨》第1册,35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8] 顾颉刚:《古史辨》第1册,32页。
[9] 顾颉刚:《古史辨》第1册,78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10] 顾颉刚:《古史辨》第1册,81页。
[11] 顾颉刚:《古史辨》第1册,29页。
[12] 参见顾颉刚:《古史辨》第1册,32—34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13] 参见顾颉刚:《古史辨》第1册,95页。
[14] 参见顾颉刚:《古史辨》第1册,95页。
[15] 参见顾颉刚:《古史辨》第1册,213页。
[16] 参见顾颉刚:《古史辨》第1册,60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17] 参见顾颉刚:《古史辨》第1册,193页。
[18] 参见顾颉刚:《古史辨》第1册,95页。
[19] 参见顾颉刚:《古史辨》第1册,80页。
[20] 胡适:《实验主义》,见《胡适文存》1集卷2,416页,上海,亚东图书馆,1931。
[21] 顾颉刚:《古史辨》第3册,9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22] 顾颉刚:《古史辨》第3册,1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23] 顾颉刚:《古史辨》第1册,101—102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24] 顾颉刚:《自序》,见《古史辨》第1册,50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25] 顾颉刚:《自序》,见《古史辨》第1册,23页。
[26] 顾颉刚:《自序》,见《古史辨》第1册,61—63页。
[27] 王国维:《古史新证·总论》。《古史新证》是1925年王国维在清华学校国学研究院时编撰的讲义,其中第一章(即总论)、第二章曾刊载于1926年出版的《古史辨》第一册。
[28] 王国维:《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国新发见之学问》,见《王国维遗书》第5册,65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29] 陈寅恪:《王静庵先生遗书·序》,见《王国维遗书》第1册,1页,上海,上海古籍书店,1983。
[30] 王国维:《齐鲁封泥集存序》,见《王国维遗书》第3册,19页,上海,上海古籍书店,1983。
[31] 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见《王国维遗书》第2册,1—2页,上海,上海古籍书店,1983。
[32] 就具体的结论而言,王国维在此文中提出的一些看法亦有可议之处,已有论者提出了这一点,此非本文的主题,这里不作详辨。
[33] 傅斯年:《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见《傅斯年选集》,146—147页,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
[34] 傅斯年:《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见《傅斯年选集》,149页,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
[35] 傅斯年:《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见《傅斯年选集》,195—196页。
[36] 傅斯年:《史学方法导论》,见《傅斯年选集》,193页,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
[37] 傅斯年:《史学方法导论》,见《傅斯年选集》,174页。
[38] 傅斯年:《史学方法导论》,见《傅斯年选集》,176页。
[39] 傅斯年:《史学方法导论》,见《傅斯年选集》,192—193页,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
[40] 傅斯年:《史学方法导论》,见《傅斯年选集》,180—181页。
[41] 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见《傅斯年选集》,177页,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
[42] 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见《傅斯年选集》,195页。
[43] 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见《傅斯年选集》,178页。
[44] 傅斯年:《考古学的新方法》,见《傅斯年选集》,184页,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
[45] 傅斯年:《战国子家叙论》,见《史料论略及其他》,97页,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
[46] 傅斯年:《傅斯年选集》,72页,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
[47] 傅斯年:《傅斯年选集》,71页,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
[48] [德]兰克:《兰克〈教皇史〉选》,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49] 参见陶希圣:《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绪论》,5页,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