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第七十三章先说出喜欢的人是输家
从天台下来,我第一个要找的人就是李梅了.但我现在有点恨王雨了,都是他风净尘的手才会流血的,都怪他这条裙子才坏掉了,这可是风净尘买的,完了,我看我真的沦陷了,竟然又关心起风净尘的手了,而且没说这裙子是十万的,而说了是风净尘买的,汗了。
“李梅,告诉你个好消息哦。”我坏笑着看着正在郁闷中的李梅。
“什么好捎息?”样吧,还无精打采,我说完下一句李梅绝对就能乐了。
“王雨,喜欢你!”我坏笑的看着李梅。
果然不出所料,我刚说完这句话后她利马精神百倍,哈哈爱情的力量真伟大,他能使得一个低落的人恢复精神,也能使得一个精神饱满的人低落,而我和风净尘之间呢?呵,似乎风净尘总是低落的吧,因为我……
“你怎么知道的?"
“嘿,你别管了,我告诉你我有自信王雨他百分之八十喜欢你,所以做女人要主动,你在去表白一定能成功。”
做女人要主动,呵,这话我说的容易,但是叫我做起来就难了,我现在无法确定我是否喜欢风净尘,但是我能确定一点,我才不会向他表白呢.记得曾经有个姐姐跟我说过,两个人的爱恋,先说出喜欢对方的人,就是输家.先说出喜欢的人注定一辈子都要被他表白的对象迁着鼻子走,但是,我知道做李梅的性格是一个不怕被男人迁着鼻子走的人,而且以王雨的性格也不会迁着李梅,因为他们两个人都很简单。可是我却是一个完全怕被男人迁着走的人,因为我不是一个温柔的女孩,也不是一个小鸟依人的女孩。
我对李梅说完没多久,李梅真的去和王雨表白了,而他们之间现今也成了一对情侣了,呵呵,阳光男孩配温柔女孩真的是很速配,但是如果冰冷男人配泼辣女孩呢?我不敢想象,话说,我现在怎么有点事就想到风净尘呢,郁闷。
放学后,我和风净尘回了我的家,依着约定他要在我家住三天,如果昨天晚上算一天的话,那么今天则是第二天,如呆不算的,那么今天则是第一天。(你希望算不算呢?如果你希望算的话,我就写今天是第二天,如果不喜欢我就写今天是第一天。)作者?是你写还是我写?你听我的啊,那行,今天是第一天。(样吧。)
今天做饭的是笨蛋风净尘,我又可以享受了他的美餐了,不过我也找到了一个兼职的工作,我役告诉风净尘,因为那个工作是半夜12点到凌晨6点的工作,大家别误会啊,不是坏工作,是一家24小时营业的超市收银员的工作,呵呵。看来我一会去完了云晨睿的家后,我就必须半夜跳窗户去上班了。虽然风净尘说什么叫我愿意上班就上班,我要说我工作是半夜12点到6点,他能叫我去才怪啊?说不定还会骂我,55555555555,我干嘛老在意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