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水之恩,当涌泉以报。一九四一年,栖霞山举办三坛大戒戒会。那时候我才十五岁,照理说三坛大戒要年满二十岁才能参加的,承蒙许多戒师特开方便法门,让我有因缘能够参与这一次盛事。
受戒期间,我的母亲特地从家乡赶了几十里的路,前来探望我。我趁着晚自习时间,到女众寮房与母亲相见。到了开大静的时间,母亲不忍我离去,泪流满面,我只好留下来安慰她。当纠察师前来巡寮时,比丘尼们想了一个办法,将我藏在母亲的被窝里过了一夜。
第二天清晨,正在庆幸昨晚没被发觉时,纠察师向女众开堂和尚月基法师报告:“昨晚今觉(我当时的法名)没有回寮睡觉。”我一听,惨了,不知会不会将我迁单处分?这时月基法师机智地回答:“他啊!他昨晚在我那里。”纠察师闻言,知趣而回,我当下真是感激万分,我也因此免于受罚。当时,我不过是一名默默无闻的小沙弥,对于他的通达人情机智解危真是由衷感激。
一九五四年,当我听说月基法师在香港无人接济时,我想尽方法,将他迎接来台湾。这年我参与筹建高雄佛教堂,落成后,也推举他为住持。乃至在他晚年多病时,我几次半夜三更送他就医,付费照顾,直至终老。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就是因为他当初的一句话带给我的感动,现在我只不过是将当年那份图报恩情的心思,铭记方寸,永远延续,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以报”罢了。讲清楚说明白|讲清楚说明白
唯有互相了解之后,才能互相谅解,达到共识。多年前我常到金门、马祖给军人讲演。我看到军营的墙壁上,写着“讲清楚,说明白”的标语,深觉意义实在太大了,我也一直牢记于心,常与徒众分享。
人和人之间的误会为什么不能解决?就是因为没有“讲清楚,说明白”。
无论工作同仁之间,还是同学之间,来自四面八方的人要在一个团体里共同生活,除了个性不同之外,必定还有意见不同、思想不同、兴趣不同、作风的不同,该如何超越彼此之间的不同,融洽相处呢?就必须凡事“讲清楚,说明白”。言语往来不好,袖里乾坤暗藏“玄机”,唯有互相了解之后,才能互相谅解,达到共识。
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各自的看法与观点,必须透过沟通的桥梁,交流彼此,而沟通最要紧的就是要“讲清楚,说明白”。父母对儿女的情感、教育,“讲清楚,说明白”;官长对部下的交待、沟通,“讲清楚,说明白”;甚至于朋友之间、夫妻之间、同事之间的往来互动,也要“讲清楚,说明白”。凡事“讲清楚,说明白”,则事半功倍,会得到更多的帮助,也避免无谓的误会与猜忌。
“讲清楚,说明白”的交流与沟通是上上之策,能落实在我们的生活中,必能成就一切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