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大股东挑起监督经理的重任?(1 / 1)

对现代企业制度(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进行考察,智猪博弈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股份有限公司中大股东与小股东的行为差异。

在一个股份有限公司中,只有大股东才拥有任免经理的投票权。在一个股份公司里面,按理说应该是所有股东共同承担监督经理的责任,但是监督经理的工作需要花费很大精力和很多时间,也就是说其监督成本是很高的。而大小股东从监督中获得的收益又不一样。在监督成本都一样的情况下,大股东从监督中所获得的收益明显要高于小股东。

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就充当了智猪博弈中“大猪”的角色,他们积极努力地搜集信息、监督经理,因而拥有投票权;而小股东则扮演着“小猪”的角色,不会花那么大的精力去监督经理,因而没有投票权。

举例来说,甲向某股份公司投资了一个亿,是这家股份公司的大股东,乙买了这家公司100股股票,为这家公司的小股东。假定公司运营状况较好、盈利较多时的分红是运营状况不好时的几十倍。当然,不管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公司赢利之后,他们都会分得相应的红利,所以他们都希望公司运营得好,但是利益密切程度却相差甚远。

若公司运营得好,甲作为大股东,可分得一千万元的红利,而乙只持有公司的区区百股股票,只可以分到一万元的红利。增加一万元收入固然是好事,但如果这一万元需要乙花费远远超过一万元的代价去密切监督经理的工作才能获得,那么乙作为经济理性人,就没有多少动力去做这桩明摆着就是亏本的生意。

而大股东就不一样了,哪怕花费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代价雇人监督经理的工作,对他来说也是值得的:几万元、几十万元的监督成本可换来一千万元的红利收入,近百倍的差额收益可落入囊中,何乐而不为呢?

可见,在大小股东密切监督经理工作的博弈中,大股东充当了智猪博弈中“大猪”的角色,而小股东则站在了“小猪”的位置上。大股东因为利害攸关,必然会担当起搜集信息、监督经理的责任,而小股东按兵不动却可以坐享大股东密切监督经理工作而带来的收益。

许多人可能并未读过智猪博弈的故事,但是却在不自觉地像小猪一样“搭便车”。

在一些公共事业领域,有些大公司经常投资于公共设施建设。例如,美国的重要航道上有许多灯塔,这些灯塔大部分都是由大航运公司出钱建造的,这是因为大航运公司船舶多,航班紧凑,迫切需要设置灯塔,以使夜间航船能安全运行。而小航运公司在这方面的积极性就远没有大航运公司高,因为建造灯塔的投资对大航运公司来说是十分值得的,其设置灯塔所获得的效益大大超过了建造灯塔的花费,而小航运公司就可以“搭便车”受益。

一项大家都可享用的公共设施的建设,总是得益最多的一方最乐意力促其成,甚至独担其成本。这是很正常的现象,我们很难以公平作为出发点去指责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