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中,主要总结美国NSF以及欧盟FP7在教育信息化研究方面值得借鉴的经验,结合我国教育信息化研究的现状,从教育信息化组织机构、教育信息化研究计划体系、教育信息化研究计划内容、教育信息化研究经费、教育信息化研究项目支持服务五个方面提出对我国教育信息化研究的启示。
一、教育信息化组织机构多元
通过第一节的分析可以发现,美国和欧盟都有非常完善的教育信息化组织机构体系,这些组织机构不仅为教育信息化研究的开展提供了组织管理保障,而且聚集了顶尖的教育信息化研究力量以及大量的教育信息化研究资金,为教育信息化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我国专门致力于教育信息化研究的机构及组织太少,教育信息化研究力量非常单薄,研究团队主要集中在大学,很多高校都有教育技术学科和相关实验室,但整体研究水平偏低,并无真正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教育信息技术研发机构,并且机构之间相对独立,整体水平明显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
为了确保我国教育信息化研究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必须形成专门的教育信息化研究队伍,包括教育信息化研究管理机构及研究机构。因此,我国急需建立专门的教育信息化研究管理机构,并设立一批面向教育信息化的技术研发基地和战略研究基地,设置专门的教育信息化研究领域,并持续提供研究专项经费支持。
二、教育信息化研究项目来源广泛
2003年以来,美国NSF提出的与教育信息化相关的研究计划就有38项,获得这些研究计划资助的教育信息化相关研究项目就高达3 131项。在FP7中,教育信息化是其关注的重点领域之一,在投入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在最新一期ICT工作计划中(2011—2012),首次将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中的应用提升到研究主题的高度,设立了专门面向教育信息化的研究主题,同时还在“面向文化和多语言信息技术”研究主题中设立了面向教育信息化的应用研究项目。
从我国的科研体系来看,主要由几个部分组成:①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②“863”计划;③科技支撑计划;④“973”计划项目;⑤国际科技合作专项;⑥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⑦政策引导类计划及其他。表5-17描述了我国现有科研体系中的教育信息化相关项目。由此可见,目前我国还没有设立教育信息化重大研究计划体系,教育信息化的研究项目申请只能源自其他重大研究计划,而已有的科研体系中,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等专项科技计划中极少有教育信息化相关项目,重大项目支持严重不足。
表5-17 我国科研体系中的教育信息化相关项目
为了促进我国教育信息化研究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有必要建立教育信息化重大研究计划,为我国教育信息化的研究提供支撑。中国科学基金会作为支持各类科学研究的基金来源,也需要为教育信息化研究资助提供必不可少的份额;作为一个体系化的科研基金组织,有必要制定教育信息化领域科学研究计划,在组织、管理教育信息化领域研究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承担核心的角色,并与其他相关科研基金组织,包括科技部、教育部等紧密合作,合理分工。
三、教育信息化相关的研究内容齐全
通过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到国际教育信息化重大研究计划的研究主题十分丰富,不仅仅包含基础设施、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教师专业发展、学生能力提升、教育信息化管理等教育信息化关键研究领域,还特别重视跨领域的综合研究,例如,涵盖了学习科学、认知科学、组织管理、信息技术与文化、社会等各个研究领域。以FP7为例,教育技术不仅应用于提高学习和教学,也关注职后教育培训,以及欧洲社会的文化保存等方面,致力于以教育为杠杆将信息技术融入社会发展的整体环境中。
我国教育信息化研究以开发工具研究、集成环境研究、关键技术攻关等项目居多,理论与方法研究、培训与综合服务、应用研究等相关项目非常少,项目相互衔接不紧密,在教育信息化领域的布局缺乏规划,不能实现全领域、全产业链完整覆盖。此外,我国教育信息化研究对信息技术与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生命科学等各学科的融合交叉强调不多,导致一方面信息技术本身得到较快发展,但在教育领域的应用却明显滞后,广大师生并未分享到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交叉学科发展缓慢,产业创新能力较弱,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的“革命性影响”远未得到充分体现。
国外重大研究计划在研究性质及研究维度方面的比例及内容分布,对我国重大研究计划的布局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譬如:在研究性质布局上,保留一定的基础理论研究,以技术与应用研究为主体,关注实践创新研究,开展少量但体量较大的综合性研究;在研究维度布局上,减少基础及系统方面的重复建设,加强优质资源的聚合建设与大范围共享,关注人员能力与素养的提升,开展前沿与跨领域研究等。此外,在有可能对未来的学与教产生重要影响的研究领域中,需要特别关注并资助有关学习科学与脑科学以及人工智能的研究,将脑科学与人工智能方面的研究成果引入到教育技术领域的学习科学方向,重塑学习的机理、再造学习的过程,从根本上推动教与学的理论及应用研究。
四、与教育信息化相关的研究经费投入强度大
在第一节,我们分析了美国NSF和FP7在教育信息化相关研究上的资金投入,可以发现美国NSF在教育信息化研究计划上投入近1.2亿美元,而FP7在教育信息技术研究上的投入则超过了6.5亿欧元。由此可见,美国NSF和欧盟委员会对教育信息化的研究投入资金非常庞大,而且对于资金的分配,不仅全面涉及各个研究领域,而且对于一些核心的研究计划及项目予以特别关注,并投入了更多的资金支持。
目前我国还没有教育信息化研究领域的专项投入,只能从其他领域经费中勉力争取。科研经费投入机制尚不明确,不能与支撑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相适应。《教育信息化规划》虽然对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问题进行了专门阐述,但这些经费投入机制多数还停留在规划层面,尚未落到实处。
从表5-7的分析中,可以清楚看到我国现有的科研体系对教育信息化研究项目的投入总额不足1.2亿元,与美国NSF和FP7对教育信息化的资金投入额相差甚远。教育信息化领域的研究、发展急需持续的资金支持,我们认为有必要设立教育信息化重大研究专项,构建完整的教育信息化研究体系,规范教育信息化各项工作的系统开展,发掘急需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攻克,促进教育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在对重大研究专项资金的分配上,不仅要在技术与应用研究上投入大量资金,还要为那些不会立竿见影、但是会对学与教的理论与实践将会产生深远影响的基础理论的研究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五、教育信息化研究的支持服务体系完善
通过对美国NSF项目管理机制的分析,可以发现美国NSF为研究人员开展研究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与支持。首先,在项目申请前期,美国NSF为每一个研究计划都提供了申报指南,让研究人员全面了解关于研究计划的详细信息,包括研究计划的目标、主要内容、范畴、资金资助额度、资助名额、申报条件、申报联系人等。在项目申请过程中,美国NSF开辟网络讨论区,为研究人员在线讲解研究计划的申报技巧。此外,值得特别一提的是,美国NSF提供过去曾成功申请的研究项目的申报书原文,并允许研究人员下载并参考。
我国教育信息化研究支持服务存在着一个较大的问题是,研究人员缺乏一个详尽的申报指南,该指南可以告知他们如何能够成功申请到研究项目,此外,更重要的是,研究人员通常无法获得往届申报成功的项目申报书,所以他们对于项目申报书的写作规范及技巧并不了解,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成功申报。
因此,我们建议,我国教育信息化研究基金组织应该为教育信息化研究人员提供非常详尽的支持服务,让教育信息化研究人员能够充分了解和学习教育信息化研究项目的申报流程、规则和技巧,同时要为研究人员提供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例如,提供教育信息化研究计划相关的优秀申报书给申报人员学习。此外,可以为教育信息化重大研究计划开辟专门的网络研讨区,其中不仅需要包含对研究项目申报细节的讨论,还要为研究人员提供开放、灵活的环境,开展对教育信息化研究内容深入、广泛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