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解读五篇老舍小说(1 / 1)

文坛如江湖 傅光明 3721 字 2个月前

巴金在怀念老舍的一篇散文中说:“他虽然含恨死去,却留下许多美好的东西在人间,那就是他那些不朽的作品。我单单提两三个名字就够了:《月牙儿》、《骆驼祥子》和《茶馆》。”

《月牙儿》脱胎于老舍在1932年上海“一?二八”事变时商务印书馆大火中化为灰烬的长篇小说《大明湖》。那是其中“最有意思的一段”,但“它在《大明湖》里并不像《月牙儿》这样整齐,因为它是夹在别的一堆事情里,不许它独当一面。由现在看来,我愣愿要《月牙儿》而不要《大明湖》了。”可见老舍对《月牙儿》钟爱。

我一向觉得《月牙儿》和《我这一辈子》是老舍最好的两个中篇小说,且风格迥异。

我想,熟读《红楼梦》的老舍或许是有意将曹雪芹理念中天生“蜗居”在大观园里超现实的“女儿们”进入社会以后的命运悲剧,外化了一些在《月牙儿》里。简言之,曹雪芹笔下未出嫁的青春女儿最是“清爽可人”,须眉浊物则“臭气逼人”。女儿一旦进入男权的社会藩篱,纵使清爽得洁身自好,也难逃被侮辱与损害的厄运。像这样艺术地表现出的无法避免的悲剧宿命,才是人间真正的大悲剧。同时,艺术的悲剧审美价值,也是在这里才最能得到体现。

《月牙儿》即是如此,表面是写一对母女被社会逼良为娼的故事,但它锋刃的笔锋无疑是指向了社会这座“大监狱”。情节其实很简单,父亲去世后,母女俩相依为命。母亲为能养活女儿,用尽了包括改嫁在内一切抗争的办法,最后不得不靠卖身支撑生活。随着女儿长大和母亲日渐的人老色衰,如何摆脱饥饿的生命抉择无情地落到了女儿面前:是重叠母亲的“身影”,靠出卖青春的肉体过活,还是走一条纯真清爽的“女儿”之路?因为母亲“那个挣钱方法叫我哆嗦”,女儿不惜与她瞧不起的母亲分手,却不得不像当初母亲一样“漂流”在险恶的社会漩涡,受到的是各种碰壁和屈辱,被诱骗失身以后,还在挣扎,她不甘就让自己清爽的女儿身沦落为一个打情骂俏的女招待。但一切的努力都拗不过“肚子饿是最大的真理”,“若真挣不上饭吃,女人得承认自己是女人,得卖肉!”而且,她像当初母亲靠“卖肉”养活自己一样,也靠“卖肉”养起了母亲。

如果说母亲的“堕落”还算茫然的被动,女儿的“堕落”虽有太多的无奈,却也有几分清醒的主动,这就使作品的悲剧气氛更加浓重。每读到此处,我总觉得,深刻懂得古希腊悲剧美的老舍是艺术地将“俄狄浦斯”注定“杀父娶母”的情结溶解在了这里。换言之,这种命运的悲剧是无法摆脱的:“我的妈妈是我的影子,我至好不过将来变成她那样,卖了一辈子肉,剩下的只是一些白头发与抽皱的黑皮。这就是生命。”

然而,潜藏在她灵魂深处的“清爽”之气以及青春的生命之美并没有完全泯灭。表面看来,似乎她的“良心”、“自尊”和“道德”都让位给了用肉体换来的活命钱。那是因为“我爱活着,而不应当这样活着”。当她被“讲道德”的大官抓进“感化院”,接着又被投进监狱以后,她竟清醒地意识到“自从我一进来,我就不再想出去,在我的经验中,世界比这儿并强不了许多。”一个清爽女儿的生命抗争就这样被毁灭了,可她对于这个世界的不屑却分明产生出悲剧精神的诗意美,正像小说开头时那“带点寒气的一钩儿浅金”月牙儿,凄清、悲切、幽怨,如“一阵晚风吹破一朵欲睡的花。”

在小说中,“月牙儿”还有更深一层的意味,它是作品中唯一的抒情物化对象,是唯一可以和女儿进行精神沟通的伴侣,甚至可以说是互映的另一个自我,也是唯一使作品的节奏与结构达到“匀调之美”的旋律载体。老舍说过,“《月牙儿》是有以散文诗写小说的企图的。”那诗意就全在这残缺的发出微弱而幽微的光的月牙儿上蕴溢出来。女儿的命运遭际不就形同一弯可怜的高悬无依的月牙儿?一次次的抗争都在欲设的陷阱里灭顶,不正如同月牙儿被周遭的暗夜无声地吞噬?同时,堕落的肉体之下,不也还残存着月牙儿一缕莹白的“清爽”与高洁?

《月牙儿》是一篇精致的充满了悲剧美的诗意小说。

老舍有本事在他的小说里让性情最善良、地位又最低下的小人物遭受最悲惨的命运。《我这一辈子》全篇写的就是一个社会地位卑微的“臭脚巡”“一辈子”的生活悲剧。

简单说,所谓悲剧就是展现抗争命运而又抗不过命运的过程,在《我这一辈子》里,就是“年头儿的改变不是个人所能抵抗的,胳膊扭不过大腿去,跟年头儿叫死劲简直是自己找别扭。”换言之,也就是“生命简直就是自己和自己开玩笑。”

其实,“我”从一开始就想顺应着命运,以能使自己的生活好起来。他先是为自己在太平年月学了裱糊匠的手艺不愁饭吃而得意,后来又是那么庆幸自己及时地改做了巡警,因为“年头儿的改变教裱糊匠们的活路越来越窄”。但他的悲剧并不因他的这种“精明”而避免,相反,正是他的“精明与和气”给他带来了倒霉的“背运”:“俏式利落”的老婆跟着“傻大黑粗”的师哥跑了;学会了“汤事儿”,给人守宅门,提拔为“三等警”,尔后又当巡长,“对付”了20年,最后却让“惹祸”的胡子给弄丢了差事;盘算着含饴弄孙的福分时,儿子死了。人生五十,已走到绝路。他是真不能明白,“在我这一辈子里,我仿佛是走着下坡路,收不住脚。心里越盼着天下太平,身子越往下出溜。”到头来,“还得拿出全套的本事,去给小孩子找点粥吃。……豪横了一辈子,到死我还不能输这口气。”

小说以第一人称回忆的口吻写成,并偶尔在“过去”和“如今”的时空出现一次闪回,亲切感中透出的却是更多的仇怨,情节的转承起落全在不动声色的平铺直叙里完成。像《月牙儿》一样,表面不起任何波澜,潜流里却纠结着巨大的悲剧。

让“我”背运的“丢老婆”和“兵变”,只是“我”这一辈子经历的两件大事,而老舍的笔从写“我”15岁学徒开始,就时时若隐若现地指向了国民性的批判。这种批判也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对“人”的,一个是对“制”的。两者又是互动有牵连的。前者在“我”得出的人生经验里屡见不鲜,比如他常提醒自己“别再为良心而坏了事;良心在这年月并不值钱”;又比如“在这群‘不够本’的人们里活着,就是对付劲儿,别讲究什么‘真’事儿。” 还有像“总队长”不敢违抗冯大人的“条子”,“一个人的虚荣心每每比金钱还有力量。”等自我的感叹,都是随处可见的明证。

后者则最明显地表现在“我”对改制的看法上:“兵变”使大清国改为了民国,可大清的专制还有个“准谱儿”,到了“自由”的民国,“一个小官都比老年间的头品大员多享着点福。”;“兵变”中“我”所见的“辫子兵”就地正法一个孩子的罪恶行径以及军阀官僚的巧取豪夺;“在这么个以蛮横不讲理为荣,以破坏秩序为增光耀祖的社会里,巡警简直是多余。”

两个方面,两种角度散点聚焦式的批判都是异常深刻和尖锐的,而这一切全由“我这一辈子”的沧桑阅历里潜移默化地生发蔓延开来,显出了老舍艺术上的匠心独运。他在《我这样写〈小坡的生日〉》一文里曾说:“有人批评我,说我的文字缺乏书生气,太俗,太贫,近于车夫走卒的俗鄙;我一点不以此为耻!”《我这一辈子》纯然就是以一个老巡警口述自传的形式,将这样“俗鄙”的文学艺术呈现了出来,语言、语气、语调、语式,乃至其中包含的各种神情、姿态,都活脱脱一个老北京的巡警。这当然也是最老舍式的,近乎流水帐似的俗白叙述,使一个“小人物”五味俱全的命运切片,淋漓尽致地解剖在“大社会”的显微镜下,艺术上达到了一种大巧若拙的浑朴之境。

小说最后一段文字,可以把它看成既是对悲剧情节的升华,也是对悲剧艺术的点题。因为“我”的“笑”,是由一辈子的人生血泪得来;而悲剧又是一种含泪的笑的艺术。在“我”已经能够“摸到了死”的时候,却“还笑,笑我这一辈子的聪明本事,笑这出奇不公平的世界,希望等我笑到末一声,这世界就换个样儿吧!”

悲剧似乎在“笑”中结束了,实际上却是在“笑”中延续着。这是老舍刻意要留下的巨大的艺术想象空间。读过老舍短篇《微神》的第一段文字,你也许就会产生疑惑,如此幽丽、温婉、轻柔、曼妙,远离了“俗”、“白”的铺陈,如此亦真亦幻、如影如梦、诗情浓郁的蕴染,哪像是老舍的笔墨。他从来不正面写爱情,“题材上不敢摸这个禁果”,即便写也“差不多老是把恋爱作为副笔。”这使《微神》成为了老舍小说中唯一一篇以爱情为主题的“另类”精品。同时,也成了他最“心爱的一篇”小说。借用《微神》里的话,它是“自然而然地从心中滴下的诗的珠子”。

或许这不仅仅是因为里边承载着他初恋的感情,尽管“初恋是青春的第一朵花”,“初恋像幼年的宝贝永远是最甜蜜的。” 老舍的挚友罗常培在他早写于抗战时期的《我与老舍》一文里就“泄露”说,《微神》“就是他自己初恋的影儿。”——一段未能缔结姻缘的感情,“那位小姐的父亲当了和尚,累得女儿也做了带发修行的优波夷!”

但我想,老舍珍爱《微神》,除了里边有他真情诗意恋爱的折光,是至纯至爱刻骨铭心的一份情感蚀刻,更重要还在于它所蕴涵的艺术品质显示出来的悲剧审美力量,决定了它是一件放射出永恒魅力的文学珍宝,是一件有独特精美韵致的文学雕塑。世界文学名著中作家由自己的切身初恋而写成诗意伤感的长篇小说,给我留下深刻印记的是德国作家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和法国作家拉马丁的《格莱齐拉》,而老舍是把一场忧郁哀伤的初恋悲剧浓缩在了一个短篇。

情节由散文诗般奇幻诡谲洒满了梦影的三角的山坡开始,轻轻挑开温香甜蜜又带了一点幽怨的梦的幕帘,再由一所“静寂与整洁”的小房子引领出幻景下那只我认识的“锈着白花的小绿拖鞋”,便“拖”出一段如春雨秋霜般平凡的爱情故事。小说中,老舍分明是将“小绿拖鞋”作为了一个象征,它“拖”着初恋梦的颜色,也“拖”着那颜色消失之后残破的梦影。在梦开始的地方,她从帘下像燕儿似的飞出来,“脚下一双小绿拖鞋像两片嫩绿的叶儿。”而当梦最后在春天被装入了一口小小的薄棺材里,那绿的颜色已是那么的凄惨,我也只能是心中茫然,“想起那双小绿拖鞋,像两片树叶在永生的树上作着春梦。”

小说在情节的交代上其实很简单:两个十七岁的男女初尝温馨的恋爱,然后“我”便去了南洋,几年回来,她已作了暗娼。这中间,她与一青年有过短暂的结合,但因始终情寄南洋而分手;还把自己卖给过一个阔家公子,却用这肉体“挣来的茶饭营养着”深藏在心里的真爱。

初恋的情感产生出一种巨大的魔力。因为“是她打开了我的爱的园门”,纵使她当了暗娼,“我”依然“愿意娶她”。托朋友带话去,却“带回来她的几声狂笑”。当“我”终于借着“愚痴”的力量,第四次去找她时,她已因打胎而死。“一篮最鲜的玫瑰,瓣上带着我心上的泪,放在她灵前。”初恋结束了。但“我”由此开始了终生的虚空里,“她在我心中永远不死”。

《微神》并非简单描写爱情的小说,它的深刻在于老舍不光写了青春的纯情,更写了青春的欲望。这一点以往强调得不够。那样一个青春四溢的少女的肉体,无论她是来自贵族之家,还是市民社会,能够单靠情思来忍受成熟了的欲望的吞噬吗?从这个角度说,老舍笔下的“她”还是现代文学史上为着爱而具有了反叛意味的新女性形象。她不再受旧的伦理道德的束缚,情感上可以灵有所归,但肉体上她是自由的。她为着满足父亲的烟瘾,为着自己的生活和生理欲望,“凡给我钱的便买去我点筋肉的笑。”她甚至对着镜子练习迷人的笑,因为她“到底是自由的”。即便是四次打胎,“创痛过去便又笑了。”

这笑里的泪是情感无所终的泪,更是欲望无所止的泪。正像小说里写的,她既要满足外在的物质欲望,“一向吃好的穿好的惯了”,完全“为我的服装香粉活着”,而不留一点积蓄;又要“为满足肉体,还得利用肉体,身体是现成的本钱。”“我消失在欲海里”。

情与欲或许是老舍要表达的一条伏线,真爱挡不住欲望,而欲望又无法满足真爱。有了情与欲的完满才会有爱情的完满。正像她,“肉体的获得不就是爱的满足,相似的容貌不能代替爱的真形。”而最后只剩下“尽着肉体的所能侍侯人们。”

《微神》是一首含蓄表达情感的悲歌,更是一出抒写青春欲望的悲剧。“她”不同于《月牙儿》里的女主角,是为生活所迫而“卖肉”。她活得有自己的情,有自己的欲。她敢为真情摆脱欲,又敢为欲而忘乎情。最后是被得不到的真情和摆脱不了的“欲海”所毁灭。老舍在表现她的情与欲上,不像丁玲写莎菲、贞贞那样的**气回肠,艺术处理上却更是娴熟圆润,一派大家气度。

而《柳家大院》全然是一篇完全近乎老舍味儿的短篇小说,语言是纯粹的京白,且俗、浅得凡识几个字的人就能看懂;写的又是老北京一所大杂院里穷人的事;人物也多,要捋清人与人之间或亲或近的关系,还真得费一番功夫。

老舍以他惯用的第一人称“我”的旁观侧述来展现故事——公公和小姑虐待死了小媳妇。柳家大院里呈现出来的人生况味,同时又是城市贫民社会人生的一个缩影。“以小观大”始终也是老舍最熟悉不过的艺术表现视角。《离婚》、《骆驼祥子》、《茶馆》都是这样。

作品由内外两条线构成,外线是壳,写小媳妇最终因不能忍受无休止的折磨,上吊自杀;内线是核,写穷人国民性的劣根和社会的不叫穷人活。两条线又是始终揪扯在一起写的,有交叉错落,有重叠暗合。有时内线即是外线,外线又也是内线。如写小媳妇的两句话,“凭什么好好的一个姑娘,养成像窝窝头呢?从小不得吃,不得喝,还能油光水滑吗?”前一个问句是外线,后一个问句就是内线。

另外,外线揭示的是现象,内线表露的是思想。比如,老王单靠给一洋人家剪草皮就硬充起了“文明”。二妞“由那个洋人供给着在一个学校念书,”就敢一万个看不起嫂子。穷,还要闹气,闹气还要学“文明”的派头。这派头的产生不就是愚昧的奴性哲学在作怪吗?老王“在洋人家里剪草皮的时候,洋人要是跟他过一句半句的话,他能把尾巴摆动三天三夜。”回到家,他又用“文明”对付起小媳妇,难怪老舍要不时借一句骂语释放出对这种畸形“文明”的敲打:“穷人要是狗着有钱的,往高处爬,比什么也坏。”;“‘文明’是孙子。”

简言之,《柳家大院》就是以一个小媳妇的死来诅咒市民阶级低贱、荒谬又可悲的“文明”,以及根深蒂固、冥顽不化的愚昧和麻木。像“他们以为她该挨揍。”“男的该打女的,公公该管教儿媳妇,小姑子该给嫂子气受。”“男人就是喜欢看别人揍媳妇——给自己的那个老婆一个榜样。”老舍想要表达的是,像这样在“该”怎么样和“喜欢”中约定俗成地延续下来的生命形态,才使国民的劣根性积重难返。

老舍在小说里还十分注意运用带有戏谑性的对比场景,以烘托和加强艺术的悲感氛围,并对主题思想起到某种升华作用。比如,老王在儿媳妇和洋人面前的两副嘴脸,一个是“文明”的暴君,一个是卑下的奴才。他为借钱不惜给洋人下跪,借了钱扭脸就打着洋招牌“唬住了”房东。而房东又到底是怕他这混洋事儿的,竟不敢因为小媳妇的上吊弄脏了房子而责怪他。又比如,小媳妇死前的受尽虐待和享有的死后哀荣也是有趣而深刻的对比。再有,娘家人被几十块钱就搪塞了一条人命。等等这些,全是白描几笔,即勾勒出一幅民俗民生的小画卷,国民性却尽显其中了。

就像《月牙儿》是脱胎于《大明湖》,《断魂枪》也是老舍由计划要写的10万字长篇《二拳师》,浓缩成了干净利落的5000字。

故事来源于老舍亲身接触过的事,他说:“过去我接触过很多拳师,也曾跟他们学过两手,材料很多。可是不能把这些都写上。我就捡最精彩的一段来写:有一个老先生枪法很好,最拿手的是‘断魂枪’,这是几辈祖传的。外地有个老人学的枪法不少,就不会他这一套,于是千里迢迢来求教枪法,可是他不教,说了很多好话,还有很多东西没说,让读者去想去。想什么呢?就让他们想想小说的‘底’——许多好技术,就因个人的保守,而失传了。”

他还在《〈大地龙蛇〉序》里探讨“东方文化”时说:“人存而文化亡,必系奴隶。……一个文化的生存,必赖它有自我的批判,时时矫正自己,充实自己;以老牌号自夸自傲,固执的拒绝更进一步,是自取灭亡。”

以上两段话可以理解为是《断魂枪》显现出的精神脉象,也就是小说的思想内核。老舍表面写的是枪,骨子里写的是文化。因此,“断魂”也有了两层含义,一是五虎断魂枪法的超绝精进,直夺魂魄;二是文化与时代的断裂。

小说的引子“生命是闹着玩,事事显出如此”,意思是说,任何一个生命个体都无法改变时代的更迭变迁所带来的命运安排。这已经又是一个悲剧的模子。沙子龙亦不例外,“今天”的“火车,快枪,通商与恐怖”,早把他江湖曾经的一切都变成了昨日梦,“他的世界已被狂风吹了走。”因为“这是走镳已没有饭吃,而国术还没被革命党与教育家提倡起来的时候。”

白天,他仿佛努力顺应着这种生不逢时的命运改变,把镳局改成客栈,“身上放了肉”,收了枪,养了鸽子。可到了晚上,他会关上门,禁不住独自“摸摸这凉、滑、硬而发颤的杆子,”在想象里回味起二十年没遇过敌手的那个“神枪沙”来。老舍最明白,“文化是三段,——过去,现在,将来。”我想,他是有意用小说里的三个人物来代表:固执保守着“不传,不传”的沙子龙,象征着“过去”自夸自傲的“老牌号”。他是属于过去的,是被历史淘汰了的;打把势卖艺摆弄花架子,靠花拳秀腿虚张声势的王三胜,代表着维持现状的“现在”;学了许多套路,已经身手不凡却还孜孜以求、千里寻师的孙老者,应该代表的是那时时“矫正”和“充实”自己的希望“未来”。因为在他的观念里,他是已经懂得,“拿过去的文化说吧,哪一项是自周秦迄今,始终未变,足为文化之源呢?哪一项是纯粹我们自己的,而未受外来的影响呢?”(《〈大地龙蛇〉序》)他是要博采众家之长,丰富自己的文化。“有文化的自由生存,才有历史的繁荣与延续。”这本来就是老舍的思想。

小说在艺术处理上颇为圆润老到,特别是最后的结尾,真是神来之笔,令人叫绝。五虎断魂枪究竟怎样高妙,老舍始终让它影影绰绰的神龙见首不见尾。当王三胜们的奚落使“神枪沙子龙”似乎被人们遗忘了,沙子龙选了个“夜静人稀”的时候,“一气把六十四枪刺下来”,望星空,遥想当年驰骋武林、野店荒林的威风,不能自拔。想起如今的世道,只有叹命运的无奈。他“用手指慢慢摸着冰凉的枪身,”微笑里甩出斩钉截铁的四个字“不传,不传”,全篇便戛然而止。

小说给读者留下的审美想象空间是巨大的,那一声似乎能撑破夜空的“不传”,里边铸满了多么深沉而凝重的历史沧桑。一阕“断魂”的残梦,就这样把“过去”的“文化”埋葬了。孤独而冷寂,悲壮而苍凉。一切又都是显得那么凄婉而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