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股权众筹(1 / 1)

庞氏骗局 严行方 936 字 1个月前

所谓股权众筹,在我国的正式称谓是“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指企业通过互联网渠道进行融资,面向普通投资者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让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企业获得未来收益。而庞氏骗局所谓的股权众筹,则是借用这一名义来误导投资者,骗取钱财。

股权众筹是2009年在国外兴起的,2011年进入我国,2014年我国出现第一个有担保的股权众筹项目。2014年8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105号令),其中第12条明确规定,投资人投资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以下标准: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或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而这样一来,就把绝大多数普通公民挡在了门槛之外。而在此之前,股权众筹方式就已经被庞氏骗局所盯上,并故意混淆两者之间的区别,诱导参与者上当受骗。为了避开政策风险,这些做局者于是就在三四线城市发展,重点瞄准对该行也不甚了解、风险能力意识差的中老年群体。

作为普通投资者来说,有时确实很难搞清这是真正的股权众筹还是庞氏骗局,但有一点非常容易分清楚,那就是我国《证券法》第10条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就算是公开发行证券;而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经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务院授权部门核准,并且需要在交易所遵循一系列法规来进行。

从这一点看,如果该平台针对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或者针对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超过200人,却没有获得上述相关部门批准,就很容易成为非法集资或庞氏融资。在美国,虽然2012年4月颁布了《乔布斯法案》,对认定的新兴成长企业在私募、小额、众筹等方面实行注册豁免,但依然是限定以下条件的:发行人每年合计的众筹金额不超过100万美元;投资者年收入不足10万美元的累计投资最多2000美元或年收入5%中的高者,年收入超过10万美元的累计投资最多为10%;必须通过经纪人或资金门户进行众筹融资。

相比之下,我国的股权众筹相对混乱并潜伏着相当一部分庞氏骗局。例如:公募、私募界限不分,使得传统的线下筹资活动转至线上进行,即使单纯的线下私募也会转为网上私募;领投与融资人之间存在某种利益关系,从而使得跟投一头跟进便尝到发行人卷款潜逃或投资失败等苦果。

要知道,股票一级市场的门槛过去一般要100万元起投,散户是严禁入内的。在这里玩的都是有人脉、有背景的机构大佬,所以一上市就能几十倍、几百倍地获利。而现在,这些机构更青睐于把到手的原始股零售给个人,一转手就无风险地套利多少倍溢价,并且从此不担任何风险,这只能说明两点:一是市场上的钱现在不好找了,所以只能“薄利多销”;二是“人傻、钱多、速来!”一级市场上真正的投资者在退出。

常识告诉我们,人多的地方不要去。而现在股权众筹却成了游戏,一方面,谁都可以像买彩票那样掏出小钱来买上一股或几股;另一方面,谁都又可以利用股权众筹、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通过一层层传销来诈骗钱财。而一旦当你进入,要想退出就难了。正规的退出渠道只有上市、并购、大股东回购、股转债、破产清算等,后两者表示项目失败,几乎没什么意义;而前三者中至今还鲜有成功案例。正规的股权众筹还这么难,别说一开始就骗你没商量的那些做局了,你的资金几乎百分之百是有去无回。

例如,上海某互联网金融平台以“银行”自居,在网站、微信、名片上到处使用“天天银行”的名号误导公众。它们宣称2000元就能买上1股原始股,企业将来一上市这原始股就能升值30至200倍;还限定一张身份证最多只能投资5万元,但三四个月就能回本,短期内能获得100%至200%的回报,连本带利可获9.6万至15万元的收益(利率92%至200%),其中70%可以提取现金、30%要等这些“原始股上市”后才能提现,可是对如何才能确保这些承诺兑现却避而不谈。参与者结构呈金字塔型,根据“业绩”大小分别设置“常委”“主管”“专员”“经纪人”等层级,每月分别可得20万元、4万元、1万元、数千元“工资”;每个星期都把新增业绩的40%拿出来分红,比如本周该平台收入1000万元就会拿出400万元来分给大家。所有这些,都是典型的庞氏骗局特征。结果在不到1年时间里就吸引了15.9万人,资金3.53亿元。不用说,一旦该平台出现资金链断裂等情况,所有的这些所谓原始股都会一文不值。[1]

[1]吴泳:《“天天银行”的骗局:短期获取100%~200%利润?》,载《今日财富》,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