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阅读】 空壳公司也敢发行原始股(1 / 1)

庞氏骗局 严行方 503 字 1个月前

陈某在工商部门注册了一家“厦门奥星生物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开始时主要是零星销售一些化妆品和保健品。

后来,他遇到一位自称是香港冠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李某。李某说他能帮陈某把这家企业进行包装,然后赴美国上市;但上市公司对股东数量有一定要求,所以建议陈某对外转让“股权信托受益权”,这项业务可交给他的“冠隆公司”负责。

就这样,李某以“奥星生物”公司副总经理的身份开始负责“股权信托受益权”转让业务,并且建立了公司网站用于对外宣传;同时,陈某以50万元的代价,将公司注册资本从5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然后私刻公章、出具一系列虚假宣传资料,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财务报表、民事股权信托约定书等,把企业打扮得就像一家真的上市企业一样,极具欺骗和**性。

该网站上刊登了大量形象逼真的图片,如陈某与美国某投资集团公司副总裁在美国进行会晤的照片、国家领导人视察该公司的照片、国家领导人给该公司的题词照片、该公司赴美国上市签约仪式的照片等。

网站宣称,陈某拥有一家独资企业和四家控股子公司,是全国乃至全球唯一拥有“轻合金泡沫金属”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企业。近两年来的保健品产值超过8000万元,公司总资产2.52亿元、净资产1.83亿元;公司通过“股权信托受益权”转让方式获得的资金,将用于“轻合金泡沫金属”“种子浸泡液”两家高新技术企业,并且计划在两年内在美国上市,还载明了上市的具体计划。

就这样,这家没有厂房、没有产品、没有专利、没有科研团队,也没有下属企业,5年来的应纳税额均为零,所有员工只有5人(其中2人是临时工),就这样堂而皇之地“拉人头”公开叫卖“原始股”了。

当然,这些内幕外部参与者是很难了解到实情的。为了不被识破骗局,他们还故意把目标锁定为省外投资者,通过快递来邮寄“股权信托受益权证”;为了增强**力,他们硬性规定转让的股权价格为每股4.8元,门槛至少是每人购买1万股但最多不能超过10万股,承诺将来上市后的最低开盘价是4美元(意思是说,未来的股价至少是现在的五六倍)。

案发后经警方查明,在短短3个月时间里,陈某共吸引全国20个省份的52名参与者共计299.31万元的资金,这些钱全都转入个人持有的3张银行卡内,收款后便瓜分一空。[1]

[1]简俊东:《奥星生物科技骗局梦破海外上市》,载《21世纪经济报道》,2008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