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出头的胡某,曾经在某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圳一家支行工作,有过多年一线信贷业务经验,给人以年轻有为的感觉。
看到深圳民间资本活跃、资金投资和金融创新环境宽松,2011年他辞去职务,在中环租了间高档办公室,另外聘请一位银行前同事,自己开了家专门从事“过桥”资金的公司。
胡某给人的印象很好,所以,业务对象除了他父母,主要就是邻居、亲戚朋友、银行同事以及这些同事过去的客户。当然,从事发后的情形来看,这就正好成了“杀熟”。
胡某当初在银行工作时就认识一位朋友张某,张某觉得他斯斯文文的,人也很孝顺,印象非常不错,所以投给了他几百万,连本带利滚动至700万元。胡某的一位老邻居冯女士,对他从小印象一直都很好。2014年8月她刚刚碰到胡某的母亲,聊天时得知胡某生意做得很不错,回家一个多星期后就接到胡某的投资邀约,便在9月把刚刚卖出一套房屋还剩下的200万元现金毫不犹豫地就汇给了他。而这也使得冯女士成了这场骗局的最后接盘者,不到一个月,平台就出事了。
虽然胡某平时给人的印象很不错,但这些受害人表示,之所以会把钱投给他,主要还是看重他承诺的回报率高。实际上,胡某所从事的“过桥资金”业务很简单,说穿了就是高息揽储。他对外承诺的回报是年化收益率96%(月息8分)、72%(月息6分),最低24%(月息2分)。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加上胡某过去在银行工作的光环,参与者纷纷追加投资;不但自己投,而且动员周围的朋友一起投,以便自己也能从中拿些提成。投入最多的一位杨某累计投入本金1亿多,加上两年多来的利滚利,本息高达4个亿。绝大多数参与者在胡某那里投了2年,2014年8月以前都能按时付息的,可是到了9月份就戛然而止了。
这些受害者都是胡某周围的人,包括父母、岳母、小舅子等亲人,以及12位银行人士、12位前银行同事、8名前银行同事的客户,还有邻居,合计差不多有50人,涉案资金近20亿元。
10月12日,胡某召集投资人到公司开会,明确表示自己已负债累累,至于钱去哪儿了他打死也不说。随后,在众人要求下他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他得巧卖乖地说,当初“主要是我向你们借款太容易了,也不要什么手续。打几个电话、发几条短信,几百万、几千万就到手了……”换句话说就是,“你们这些人也太好骗了”。[1]
顺便一提的是,所谓过桥资金,是一种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短期融资,目的是与长期资金相对接。这里的“过桥”是指处于一种“暂时”状态。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7月发布《贷款分类风险指引》后,到期的银行贷款一般就不能借新还旧了,而是要先收回贷款然后再给企业续贷,这样就使得不少企业在贷款到期之前,不得不要借助于过桥资金。尤其是企业公开上市前需要融资等,更是非要靠它来临时调头寸不可。这样一来,也就使得过桥资金规模迅速扩大、利率节节攀升,通常是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至15倍,少则30%,多则50%至100%。但显而易见,过桥资金要想“过”得去,后面的长期资金一定要能对接得上,否则必定要出问题。当然,如果这些资金根本就没有进入实体经济,那就更是典型的庞氏骗局了。
[1]肖君秀、蓝姝:《高利贷致命**,20亿庞氏骗局非常内情》,载《华夏时报》,201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