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顾名思义是政府对失业人员再就业推出的一项鼓励政策。具体地说是,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组织起来就业,由于难以获得银行贷款,所以可以通过政府设立的这项再就业担保基金的承诺担保,向银行申请专项再就业小额贷款。
也就是说,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是银行发给你的,再就业担保基金在这其中所起的只是担保作用。
根据2002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对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3年以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并且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的所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与此同时,各省、地级以上城市都要建立下岗失业人员贷款担保基金,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财政筹集,具体担保机构由当地政府确定。
换句话说就是,如果是由下岗失业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就可以向当地下岗失业人员贷款担保基金申请小额贷款。
贷款额度一般为每人2万元左右,总额一般不超过6万元(女性创业或规模较大的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可扩大到8万元);已经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并且已经全部归还贷款,创业比较成功,规模需要进一步扩大,并且能继续带动就业人数在5人以上的,申请第二次贷款时,额度可以放宽到30万元。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到期需要延长的,可以申请展期一次(展期一般不超过1年)。
贷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但如果本身属于利润不高的微利项目,其利息可以由中央财政全额贴息(展期贷款不贴息),不用小微企业自己负担。这样,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实际上享受到的是免息贷款。
那么,什么样的项目才算是微利项目呢?许多地方是这样规定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期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以外的项目,都属于微利项目,即这时候的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利息可以由政府承担。具体地是指: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从事商业、餐馆、修理等的个体经营项目,包括从事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餐馆、洗染缝纫、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各种各样的钟点工。
办理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有营业执照,固定经营场所,30%以上的自有资金;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具有还贷能力;有银行认可的资产做抵押,或者有单位和个人做担保;属于所在社区居委会常住户口。
如果你是属于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和再就业基地,需要申请这项贷款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一定数额的固定资产和自有流动资金;安置的下岗失业人员要占职工总数的50%以上;经营项目市场前景看好,具有较好的收益和还贷能力。
具体申办程序是:一是你持上述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二是社区(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三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如果确认你的贷款担保额度、期限、风险防范措施、财政贴息符合规定,则向你和银行经办机构出具担保承诺书;四是银行向你发放贷款。
如果你是以个人名义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按规定必须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人员担保,二是财产担保。
人员担保,一般要求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垄断企业、金融企业等在编在职人员以工资收入做担保;财产担保主要是用房屋、店面做抵押,或用定期储蓄存单等做质押担保。
通过反担保方式获取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只要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和期限内,同样可以享受财政贴息。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安排,2012年我国将进一步促进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力争2012年新增担保业务额1.5万亿元人民币,新增服务企业25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