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委托贷款名义上称为贷款,实际上属于民间借贷,是一种合法的、创新的民间融资渠道。所以,这里放在“债券融资”一章中叙述。
所谓个人委托贷款,就是民间借贷双方通过银行中介来确立借贷关系。说得更通俗一点就是,出借人虽然愿意把钱借给你,可是你和你的企业名不见经传,甚至还处于创建过程中,信誉和效益什么的一切无从谈起,直接把钱交给你觉得风险太大,所以先把钱交给银行,委托银行贷款给你;银行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要求,把贷款发放给你,并且代表委托人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贷款。
容易看出,与普通的民间借贷相比,个人委托贷款实质上就是多了一个银行的中介(俗称“过桥”),通过银行这块金字招牌来促成民间借贷的顺利进行。
个人委托贷款在国外是一种很成熟的金融业务。我国是2002年民生银行最早开始推行这项业务的,很快就在宁波、上海、南京等地受到小微企业的热烈欢迎,可谓三方获益:
对于出借资金的委托人来说,要想确切了解借款对象的信誉、偿债能力并不现实,而现在通过银行中介,由银行出面为自己进行这方面的审核、把关,就要简单、放心得多了。并且,委托人寻找投资对象有的能找到,有的不容易找,而现在通过银行提供的信息来联系贷款对象,轻而易举地就化解了这个难题,大大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对于银行来说,通过这种方式吸引资金投放给小微企业,既能满足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又能开辟自身业务增长点。因为对于银行来说,这项业务并不属于授信业务,而是属于收费性质的中间业务,不用垫付资金,不用承担任何贷款风险,却可以收到一定的服务费,又何乐不为呢?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最高兴的还是小微企业。从贷款利率看,委托贷款利率的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贷款基准利率,上下虽有浮动,但幅度很小(相当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0.9倍至1.7倍),这就确保了融资成本要比民间借贷融资低得多。并且从贷款期限看,最低为3个月,最高可达3年。从理论上说,民间个人资本规模是异常庞大的,这就意味着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无比宽广。
目前,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已经得到基本普及,开办这项业务的商业银行只需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是不需要审批的。具体名单有:民生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江苏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重庆银行等。
那么,小微企业又怎么来申请个人委托贷款呢?其基本程序是:首先是你要找到合适的委托人,也就是可以借钱给你的单位或个人(也有的银行不需要你自己找委托人,而是可以由银行为你物色委托人,那么这个过程就可以省去了)。如果这时候对方愿意直接借钱给你,这就构成了民间借贷;如果对方觉得直接借给你不太放心,或者手续不规范,希望能通过银行进行中转,那就可以要求委托人向银行提出个人委托贷款申请。
你在申请时需要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资金来源证明、贷款对象是谁;同样地,你也要向银行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证明和借款用途证明。不用说,借款用途要正当合法,并且不能流入股市。这样,委托贷款关系就建立起来了。
从投资风险看,个人委托贷款的风险比民间借贷要低,但要高于银行贷款。根据现行规定,如果是贷款人或委托人自己达成贷款协议的,这时候银行只起中介作用,所以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反,如果贷款人或委托人是委托银行牵线达成贷款协议的,则需要由银行负责监督贷款人按时还款和追索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