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迪·霍金斯,何许人也?谁都不知道,因为他是个毫不起眼的老家伙。
从外表看,他显然没有引人注目的资本:丑陋的朝天鼻,卷曲的红头发,已经过时二十多年的牛仔夹克。可惜他穿着鞋,但倘若谁有幸看到他的脚,就会发现它们与他的鼻子简直是绝配,因为他的脚看起来就像天生短了几寸。没错,简直像是发育不全。
他的工作也不值一提。目前他在巨人超市的肉档上卖肉,不过那是他最近才开始干的差事。他的上一个工作是在加油站当加油工,而在那之前他是另一个加油站的加油工。他曾经以为自己可以在摇滚乐队里当个鼓手,但经过苦苦思索,他最终明白,与其在乐队里敲鼓,不如在自己家里敲鼓。
也许是他的态度问题?他相当温和,尽管他也有各种各样的习惯。而且他安静得要命,但在他自己看来,他是全天下最有意思的人,可在别人眼中,他简直就像还没装修的毛坯房一样单调、乏味、无聊。
如果他是个百吉饼,那肯定也是最扁最扁的一个。
可后来是什么让兰迪·霍金斯变得如此特别呢?特别到被人绑着手吊在鲜肉冷藏室里,和那些成扇的牛肉做伴?
两件事。
一是我们之前提到的他的习惯。
二是他所认识的人。
原来兰迪有吸食冰毒的恶习。大多数时候,他吸毒是为了熬夜看动画片或一些乱七八糟的电影。有人可能会反对说,兰迪之所以夜里不愿睡觉是因为他怕死,而睡觉对他来说就像到阴曹地府的门口去逛街。此外,他还认为睡觉是浪费生命,而浪费生命的结果就是更快地走向死亡。实际上,兰迪甚至不一定意识到自己的这种恐惧。再者说了,谁不怕死呢?
问题是兰迪的毒瘾,也许潜意识中他希望以此来延年益寿,可实际上却事与愿违,毒品只会更快地把他送上死路。你瞧,兰迪的供货人开始提价了,冰毒的开销一涨再涨。兰迪是个不喜欢惹麻烦的人,而他又绝对没有寻找别的供货人的头脑。
可假如一个新的供货人主动来找兰迪呢?
这样的事确实发生了。这个陌生的家伙找到兰迪,说他手里有货,而且价格非常便宜。这是个油嘴滑舌的家伙,脸上总是挂着一副难以捉摸的微笑。兰迪甚至觉得他的笑容太过刻意,他怀疑这家伙不仅贩毒,同时也吸毒。管他呢,兰迪喜欢便宜的东西。
于是,兰迪中断了和原供货人的交易,开始和这个新的毒贩子搞到了一起。
兰迪就是从这里开始惹上麻烦的,至少在那些抓他的人看来是如此。
鲜肉冷藏室的门发出巨大的嘎吱声,而后才徐徐打开。兰迪大惊失色,鼻孔上冒出一个圆圆的气泡,血色的气泡,他还差一点拉到裤子里。
那两个把他踹得半死的人——一个矮矮胖胖的女人(兰迪居然觉得她挺有味道)和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走了进来,不过现在他们还带来了第三个人。
那第三个人肩膀很宽,但却极瘦,瘦得活似一副套着白西装的骨头架子。而更怪的是,他头顶上一根毛都没有,看起来更像骨架了。光光的脑袋就像刚擦过鞋油的皮鞋,闪闪发亮。没有眉毛,也没有睫毛。他的每一寸皮肤——透着模糊的不健康的褐色,看起来就像炸鸡的颜色——十分光滑,仿佛涂了油一样亮晶晶的。
“兰迪·霍金斯。”男子说道。从他的口音判断他绝对不是本地人,而这里的“本地”指的是北美大陆。也许他是个德国人或波兰人,或者来自某个东欧国家。兰迪·霍金斯不知道“欧洲垃圾[欧洲垃圾(Eurotrash):欧洲派头,时尚富裕,自认为有品位、有文化,飞来飞去,不事生产的享乐主义者,被讥讽为“欧洲垃圾”。]”这个词,如果他知道,此时就一定会用上。
那人指着他问:“就是他?”
兰迪想说话,但却开不了口,因为他的嘴巴里含着自己的臭袜子,外面还贴了一张胶带。
哈里特点点头,“我已经确认过了。”
英格索尔仿佛欣赏一幅作品似的频频点头。他的手指像蜘蛛腿一样爬上了兰迪的下巴,越过已经干涸的血迹,来到肿得犹如花椰菜一样的耳朵上,然后经过额头上的一串数字。那可不是用钢笔写的数字,而是用刮胡刀片划出来的。
他提起兰迪的头,看到了他后脖颈上一片狼藉的皮肉。
“有意思。”瘦瘦的男子说道。他用指尖轻轻挠着已经结痂的地方,一下,两下,“新手段?”
“新工具而已,”哈里特解释说,“我睡了一觉,洗了个澡,然后从厨房里随便挑了几样东西就过来了。那是干酪擦弄的,我还用压蒜器弄断了他三根手指呢。”
“刑讯与烹饪完美结合,真是别出心裁。”
“过奖了,谢谢。”
英格索尔打量了一番弗兰克,“你都干了些什么呢?”
“我炸了些甜甜圈。”
英格索尔的脸上露出既厌恶又不屑的表情。“那是当然,我干吗要问呢?”弗兰克对他的这种表情显然并不陌生。
“他已经答应招了,”哈里特说,“我觉得你一定想亲耳听到。”
“没错,我不能继续坐视不理了,这件事拖的时间已经够长了。”
英格索尔从兜里掏出一个小袋子,在兰迪的双脚旁跪了下来。他把脸贴在挂在右侧的一扇牛肉上,用额头感受着它的冰凉。随后他打开袋子,捏住袋底,把里面的东西一股脑地倒在了地板上。
袋子里装的全是细碎的骨头,大部分还没有弹珠大,有些看起来像长长的牙齿。这些都是手骨:腕骨如车道上的沙砾,掌骨如林肯积木,指骨如狗零食或雨伞的伞头。一个个清洗得干干净净,在地上铺了白生生的一片。
英格索尔并没有碰那些骨头,只是用手指在上面来回游走,就像在捣着文字读一本小孩子的书,或者《圣经》。他肯定地连连点着头,口中喃喃细语。在旁人看来这是颇为神秘的举动,但于他而言,这比天上的云彩还要明明白白。
“很好。”他满意地说道。随后他便收起那些骨头,重新装回到小袋子里,并在袋子上亲了一口,那深情的模样仿佛他亲的是他妈妈的脸。
之后他站起身,看着兰迪血红的双眼。
“好好的,你怎么就不从我们这里买货了呢?”英格索尔说道。他舔着嘴唇,失望地连连摇头,“真遗憾。我一向认为,我们的货质量上乘,价格公道。不过,你还有机会活命。只要你悄悄地把你新供货人的资料全都告诉我。如果我满意了,如果你说的正好是我想知道的,那我就饶你一命,只留下你的一只手。你听明白了吗?”
嘴里咬着已经被血浸透的袜子,兰迪呜咽着,拼命点了点头。
英格索尔满意地微微一笑,雅致地伸出拇指和食指——仿佛生怕弄脏了手——将袜子从兰迪的口中拔了出来,接着便把耳朵凑了上去。
“说吧。”英格索尔说。一心想活命的兰迪来了个竹筒倒豆子,全招了。
在鲜肉冷藏室外,英格索尔擦了擦手。
哈里特递给他的那条白毛巾,瞬间变成了红色。
他把一个塑料袋递给哈里特,里面装的是两只齐腕割下的手。
“拿去煮了,”英格索尔说,“一直煮到肉从骨头上分离,就像炖小牛肘那样。等骨头上没肉了就拿出来用漂白剂洗干净,再用烟熏一熏,然后给我。我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可以放在我的收藏袋里。”
哈里特点头答应,并接过了塑料袋。弗兰克则一脸苦相,仿佛刚刚喝了一口胆汁。
“你。”英格索尔用一根手指戳着弗兰克的胸口。他的手指纤细、修长,像昆虫的腿,但弗兰克仍然觉得只要英格索尔稍一用力,这根手指就能戳断他的胸骨,戳进他的心脏,“去把尸体处理掉。”
弗兰克使劲吞下一口口水或者呕吐物之类的玩意儿,顺从地点了点头。
“现在我们知道阿什利·盖恩斯的下落了。”英格索尔说。
但目前盖恩斯对他来说已经是次要的了。那个姑娘,她才是他的目标。他伸手到白西装的口袋里,轻柔地抚摸着米莉安日记本上的装订线。
他有一些问题非常迫切地想要问一问这个姑娘。
插曲
采访
米莉安沉默了许久才再度开口。保罗安静地等着,几番欲言又止,心中涌起淡淡的哀愁,仿佛他的任何一个动作都有可能击碎这一切,有可能扯断那条唯一系着悬在米莉安头上那把剑的细绳。
“后来我怀孕了。”她终于说道。
保罗眨了眨眼睛,“跟谁?”
“本。”
“本?”他看上去很是不解。
“对,本!那个和我发生过关系的本。那个开枪自杀的本。不好意思,难道我刚刚的故事是跟别人说的吗?我承认,我讲故事的水平的确很烂。”
“不,对不起,我只是在想,他死了,怎么还会——”
米莉安哼了一声。此刻她已经有七八分醉了。“这很奇怪吗?拜托,难道你以为他变成僵尸从坟墓里爬出来给自己留了个种?我们只是发生过一次关系,但就是那一次让我怀了孕。保罗,这就是生命的轮回。”
“哦,明白了。抱歉。”
“用不着抱歉,这没什么。那天晚上我被警察送回了家,我妈妈已经知道了发生的事,因此随后几周,即便在本自杀之后,我一直都被禁足在自己的房间里读《圣经》。我很意外她没有用胶带把我的手绑起来。但她找到了我全部的漫画书,我把它们和我的CD都藏在了一块松动的地板下面。她把那些东西全都收走了。我敢说,如果她能用订书机把我的下体给订住,那么以上帝的名义,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那么做。”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自己怀孕的?”
她眯起眼睛想了一下,“开始孕期反应之后,在我们偷尝禁果之后不到两个月?大概就那个时候吧。有一天早上我醒来之后,先把前一天夜里吃的东西吐了个一干二净,早餐我吃了点吐司,随后也吐了出来。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因为我一直都在担心会出现那样的结果。我妈妈特别相信因果报应那一套,她总说一个人的任何罪孽都会得到报应。邪恶的种子总会结出有毒的果实。嘿,你吃得太多了,那就犯了贪吃的罪,结果便是得胃癌或肠癌。你喜欢睡那些绝望的主妇?啊哦,看来你离梅毒不远了。祝你好运!”
“这是种很奇怪的因果观。”
“这话可不能对她说,不然她会拿刀抹脖子的。”米莉安用手指在脖间比画了一下,“咔!异教徒必须得死。”
“得知你怀孕之后她是什么反应?”
“我一直尽力隐瞒,只告诉她说我吃胖了。可那个谎话越往后就越难圆,因为我吃的连一个人的饭量都不够,更不用说肚子里还有个孩子了。我的肚子日渐隆起,可身体的其他部位却保持原样,结果到后来我看着就像电视上那些营养不良的非洲小孩儿。”
“所以她就发现了。”
“她发现了。”
“然后呢?她把你赶出去了?从你的描述看,她似乎不像个慈母。”
米莉安深吸了一口气。“不,结果正好相反。她变了,伙计。虽然她并没有变成一个平易近人、慈眉善目的好母亲,但她真的变了。她变得比过去更知道保护我了,她不再动不动就指责我或者骂我。她会经常到我的房间嘘寒问暖,看我是否有什么需要。天啊,她甚至还给我做了我最喜欢的好吃的。那太奇怪了。我猜她大概是想,既然木已成舟,那就接受现实吧。反正闺女大了不由娘,那么多年来她一直想方设法管着我,不让我犯错误,可到头来我该犯的错误照犯不误。况且,也许她真的很想要个外孙了。有时候我心里也会怀疑:也许我就是这么来的,一次意外的怀孕?也许那就是她成为如今这个样子的原因?当然,事实到底是什么,恐怕我永远都无法知道。”
“但是……”保罗说,“你并没有把孩子生下来。”
“谁说的,我生下来了。他一直在你椅子后面藏着呢。”
保罗居然真的回头看了一眼。
“你太好骗了,保罗。”她摇着头说,“我当然没有生下那个孩子。”
“为什么呢?出了什么事?孩子是怎么没——”哔——哔——哔。保罗的表叫了起来。他抬起手腕,米莉安看到他戴的是一块老式的带计算器的电子表。
“现在很少有人戴这种表了。”她说。
“我戴它可能就是想体现一种反潮流的意思吧,”保罗解释说,“不过它确实很实用。戴着这么牛的一块计算器电子表,谁还需要拿掌中宝[掌中宝:也叫手掌领航员,是美国制造的一种大众化的手提式计算机。]啊?况且它很便宜,才五块钱。”
“省钱又实用,牛逼。真有你的。闹钟是干什么的?约了妹子?”
“嗯。”他仿佛陷入了沉思,随即又摇摇头说,“呃,不。是有个约会,但约的不是妹子。我得去我妈妈那儿吃晚饭,再跟她解释一遍,为什么我要选择去一个离我爸爸那儿更近的大学,我都解释上千遍了,尽管那学校离我爸爸那里也没有近到哪儿去,才近了十英里左右。”
“听起来蛮有意思。”米莉安说。
“有意思才怪。要不我们明天继续?”
“明天,”她骗他说,“同一时间,同一频道。”
保罗按停了录音机并装进口袋。他挥挥手,然后又笨拙地和米莉安握了握手,之后才转身离去,留下米莉安一个人在仓库里。
她稍稍等待了片刻,不长,大概半分钟。
然后便跟着他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