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仁宗宝元元年(1038年),十九岁的苏颂参加省试。试题是《斗为天之喉舌赋》主考官是宰相盛度,盛度对苏颂的学识十分赞赏,并将其试卷列为上等之作。可是,苏颂的闻字四声用错,被复核试卷的考官查出,苏颂故未被录取。事后,盛度对苏颂的父亲苏绅说:“贤郎已高中,而点检试卷者谓以声闻(去声)为闻(平声),为不合格,竟因一字之差未能中第,真乃憾事。”苏绅听后,唏嘘良久。可苏颂并未因此事而心灰意冷,他认为考官的做法是非常正确的,对待学术就必须要严格要求,即使是一字之差也要认真对待。
苏颂从失误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决心励志自强,以不断增长才干。从那以后,他便奋起学习音韵之学,由于他的孜孜不倦,在古代训诂学中竟然开创了许多新的见解,以致苏颂成为了宋代最博学的人之一。比如在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年),朝廷进行科举考试,有一个叫暨陶的人,因呼叫考生名字的考官对“暨”字的读音不准确,竟然没人答应。神宗环顾左右,只见群臣面面相觑,都不知所以然。无奈之下,神宗就询问当时也身为考官的苏颂,苏颂说“暨”字的读音错了,然后给出正确的读法,按苏颂的读音呼叫,暨陶果然出列。神宗很是赞叹,苏颂就顺便讲解了暨姓古代有何名人,生在何地,有何历史渊源等等,满朝无不叹服。
二十三岁那年,苏颂考中了进士,与后来在北宋政坛上叱咤风云的人物王安石是同榜进士。中进士后,苏颂便开始了他的仕途生涯。不久,他就被安排在安徽的宿州当“观察推官”,主管案件的审理工作。在苏颂二十七岁那年,父亲苏绅去世,享年四十八岁。父亲去世时,苏颂已经被调任为江宁县知县。为父亲守孝期满后,苏颂就在当时大文学家欧阳修手下为南京留守推官。由于他工作认真负责,深得欧阳修的器重和赏识。欧阳修曾和他父亲苏绅因政治见解不同,一度成为政敌,而苏颂却能审时度势,辨别是非,他没有因欧阳修是父亲的政敌而加以仇视,而是选择站在真理一边。由于表现突出,苏颂得到了欧阳修的高度赞扬。欧阳修曾这样夸赞苏颂:“凡经苏颂经办的事,是精确审慎的,我可以放心,不必再检查了。”苏颂也非常虚心地从欧阳修身上学到不少学识和做人理政的本领,并尊欧阳修为师。渐渐地,在欧阳修的熏陶下,以及他自身的正直品格,苏颂养成了谦恭谨慎、廉洁公正的做事风格。这为他后来在长年从政的生涯中,坚持秉正为官、作风稳健,而最终成为一代政绩卓著、德高望重、清廉自律的社稷重臣和谦谦君子而打了坚实的基础。
不久,苏颂被朝廷提升为淮南转运使。当时欧阳修已经被贬为亳州刺史,没想到竟然成了苏颂属下的官员。有一次,苏颂出巡,路过亳州,欧阳修照例率领大小官员,出城迎接上司,欧阳修见到苏颂,躬身便拜,说:“亳州刺史欧阳修,率属下官员,恭迎运使大人。”苏颂一见欧阳修,立即起身下轿,只见他端正衣冠、整理玉带,下跪叩头便拜州官,口中谦卑地说:“恩师在上,晚生苏颂拜见。”这时候,他随从的大小官员都觉得非常惊奇,虽不明就里也只得纷纷陪同下跪,欧阳修赶快向前扶起苏颂,说:“苏大人如此相待,下官怎当得起呀!”苏颂依然谦卑地说:“这是理所当然的,古语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苏颂能有今天,断不敢忘记恩师教诲深情,诸位大人请起,我们一同进城吧!”众官员和百姓们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不由得都为他位高不忘师的高尚品德所感动。在苏颂的内心里,他一生对欧阳修都是怀有深厚的钦敬之情的。欧阳修去世后,苏颂写给欧阳修的悼念诗词就是最好的例证:“早向春闱遇品题,继从留幕被恩知。何期瀔水缄书日,正是椒陵梦莫时。感旧绪言犹在耳,怆怀双泪漫交颐。谁将姓字题延道,共立门生故吏碑。”诗中表达了他对欧阳修的怀念之情。
由于苏颂为人处事谨慎沉稳,深受朝廷信任、百姓爱戴,故仕途一路平稳直升。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苏颂出任婺州(现浙江金华)知州。熙宁六年(1073年),苏颂调任亳州(现安徽亳县)任知州。1075年出任应天府知府兼南京(现河南宁陵以东除永城外地区)留守司。熙宁十年(1077年),苏颂从地方回到京城,担任宋仁宗、宋英宗两朝正史一职,后来转为左谏议大夫。宋神宗元丰元年(1078年),苏颂暂时担任开封府知府。
他在出任江宁县知县前,江宁县每年交纳的税收或多或少,这主要是地方官从中偶有“截留”现象造成的,也有的百姓瞒报、漏报人丁和田产。苏颂到任后,对这一现象特别加以关注。他在平时工作中,详尽地了解老百姓的户籍、地产等状况,并一一详细记录在案。到了秋天,他首先把自己的属下教育好,严禁官员“黑手”现象的发生。然后,他亲自到收税现场监督工作。有一次,一个老百姓报出自家的收成后,苏颂突然插话说:“你家还有一个男丁和山南的田产,你怎么‘忘记’报了?”该百姓说:“我没有‘忘记’,而是我报的多,官家就收的多,往年都这样,所以我不敢报。”在场的官员一听,知道从前的所作所为在苏颂面前漏了馅,从此就再也不敢“伸黑手”了;一边的百姓听了,知道他们的情况都被官府所掌握,也不敢再做假了。
不久,苏颂又升迁为度支判官。一次,苏颂奉命送辽国使者返回,走到恩州(今河北清河)夜宿时,驿馆突然失火。这时州兵借口救火,实欲生事,危急中的苏颂非常镇定地毅然将他们拒之门外,指挥自己的部下迅速扑灭了大火。苏颂把情况报告到京师开封,这时宋神宗已继位,对这件事情宋神宗起初还不太相信,当苏颂出使回来后,将这件事入奏神宗,宋神宗这才相信,不久让苏颂任淮南转运使(负责淮南路的财赋,有督察地方官吏的权力)。
在淮南转运使任内,他见到因饥荒造成哀鸿遍野,饿殍遍地的惨景,于是立即上书,为百姓请求救济:“我听说近日百姓受灾,望朝廷能开仓赈灾,如果灾民越来越多,想必物价就会飞涨。万一将来秋天庄稼又是没有收成,那么对于百姓来说,就真的没有安身之所了。这样下去,总不是一个能解决问题的方法,我认为存恤百姓之法,莫若先平稳物价,若物价平稳,则和赈灾是一样的道理,百姓常食贱价之米,那么将来就不会造成流民之患的问题。”他不仅想到荒年中对灾民的赈济,而且还想到赈救后物价如何保持平稳,流民如何归业安居等等,可以说苏颂是一位深谋远虑的政治家。
由于政绩显著,苏颂很快就被分派在馆阁编校文书,成为“京官”,而且一干就是九年。苏颂一向廉洁奉公,对自己要求相当严格。在给皇家校理书籍的九年中,俸禄较低,自己和妻子儿女衣食不足,还要赡养祖母、母亲、姑姊妹与外族数十人,但他从无怨言,和这些亲人相处得都很好。
1061年,苏颂自己打报告,要求“外出”为官,并得到朝廷的批准,随后就被派到颍州出任知州。
知州是一州的长官,钱、粮、工、刑等重要职权都由知州掌管。苏颂在颍州一干就是三年。在这期间,宋仁宗驾崩。为了给仁宗修建陵墓,朝廷向全国发出急令,要求各州府按照朝廷出列的单子征集财物。一时间,征调物资十万火急,很多地方官员也乘机敲诈勒索,都想发一笔横财,以致百姓们一时怨声载道。见此情景,苏颂立即上书朝廷,说道:“仁宗皇帝的遗诏中,要求皇陵建设一律从简!现在,按照朝廷的指定征集物资,有的物资本地根本不出产,而朝廷却要强行征集,这不是强行给百姓增加困难,让百姓对朝廷心生不满吗?”
苏颂一边上书为百姓请命,一边采取变通的办法:凡是颍州本地有的物产,他就按照圣旨征收;如果本地没有的,他就以政府名义向别的地方采购。结果,不仅任务完成了,老百姓还不知不觉帮了忙,百姓知道以后,都感激苏颂爱民如子,对他更是百般爱戴。
当时各地又在争修寺院,皇帝也滥赐匾额,这极大地加重了百姓经济负担。苏颂又挺身而出为百姓请命,请求对违法而建的寺院尽行拆毁,并允许各地百姓前来购买。
元丰年间,实行改革官制,这项举措是神宗与王安石的改革措施之一。元丰四年,苏颂被皇帝召回吏部做改革官制的工作。他积极参加了官制改革,在革除宋代官、职和差遣的弊病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宋代的官职分官、职、差遣。官用于寄禄,相当于现在的行政级别,仅用于确定待遇,宋代官名和拥有实权大多数情况下是无关的,部分有实权的官又叫做职事官,用以区别寄禄官。职是指馆职(昭文馆、史馆、集贤院,秘阁等的职位),加上些虚衔如大学士,学士等,来表示高级文官的清贵地位。差遣才是真正的职权所在,一般都带有“判、权、知、直、监、提举、提点”等字,理论上算是临时性的职务。光有官名而没有差遣,就好比今天的处级科员一样,待遇上去了但毫无实权。只有差遣为实职,可行使权力。这样就造成了官称与实职不相符,机构混乱,冗员过多等弊病。
苏颂在这方面提过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他提出把发放青苗钱的提举常平司归各路转运使管辖,这样,不致政出两门,出现使州县长官无所适从的状况。为增强国防力量,苏颂支持王安石改革军制的新法,新法主要推行省兵法、将兵法、保甲法和保马法。省兵法,即简编并营,裁减老弱残兵。将兵法,即改变兵将分离的情况,使武将对所率部下有统御之权及指挥作战之权。
宋神宗熙宁年间,为了拉拢人才、聚集力量推动变法,王安石请求神宗破格提拔一位名字叫李定的地方官员来助他变法,神宗一口答应了,然后下旨命担任中书舍人的苏颂起草破格提拔任命书。苏颂接过圣旨一看,这种提拔显然不符合“破格”的条件,就把神宗的圣旨封好,并说明原因,原封不动地给退了回去。神宗见状,就把圣旨再次发到中书部门,命轮流值班的宋敏求起草。结果,宋敏求也觉得不符合“破格”规定,也将皇帝的圣旨封退了。经王安石的强烈要求,神宗第三次将圣旨发往中书部门,结果又被轮流值班的第三位中书舍人李大临封退。三名中书舍人一致表示:“宁可被撤职,也不做这种违反‘组织程序的事’!”
聪明的神宗感到这种办法可能行不通,就干脆直接召见苏颂,向他一再表明“破格”任用李定,“不是违背法令的事情”,指令苏颂“速速拟定草案”。但苏颂听后,无动于衷,就是不动笔。宋神宗见软的不行,就来硬的,说道:“这一份任命诏书,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制作出来,做为臣子如此拖延朝廷大事,按照法令,这难道不是有罪的吗?”苏颂却不卑不亢地说道:“坚持祖上的规制,这才是为臣的操守!”圣旨就这样无声无息地被第四次封退。尽管如此,宋神宗也并没有气馁——他想出一个办法,派宰相曾公亮去劝说苏颂,以赶快拟定任命书加快改革的进度,可是没想到,圣旨又照旧被苏颂给退了回来。这下,宋神宗可是忍无可忍了,他龙颜大怒,大声地斥责道:“轻侮诏命,翻复若此,国法岂容!”于是,就将苏颂、李大临、宋敏求等三人“中书舍人”的职务给一一撤消了。苏颂重新回归到工部任郎中。虽然被撤职,便苏颂一直觉得自己的做法是正确的,他几次拒绝草诏,也都有自己正当的理由:第一,破格提拔李定违背朝廷法令,而官吏的任命是必须依法而行的。第二,李定不够破格提拔的标准,此人为官很平庸,从来没有优良的政绩,朝廷绝对不能因为其偶有表奏称心,就破格提拔。第三,他认为完全可以先做一般性的提拔,放在皇帝身边考察一段时间,如果真有奇谋高才,再破格提拔,委以重任也不迟。苏颂的这些意见虽然不称皇帝的心思,但却是十分诚恳的,对国家法制的遵守与建设也是十分必要和有利的。
这就是北宋历史上著名的“三舍人事件”。
苏颂被撤职不久,又被重新起用。熙宁六年(1073年),他被派到安徽亳州任知州——这是他一生中第三次来安徽任地方官。
在安徽,有个大户人家的女子因犯法而被判处杖刑,但她却生了病,不能受刑。十天之后仍然没有痊愈,当时的簿邓元孚就对苏颂说:“您这样高明,不能被一个小女子欺骗,告诉医官依法检察,不就行了吗?”苏颂听了,对邓元孚说:“任何事情都有公道,如果告诉医官,医官自然会根据官府的意思行事,那在言语的轻重上,也自然是来自官府一贯的作风,如果这个女子因为我们去强行检察而导致病情加重或致死,我们这样做难道会心安理得吗?”后来那个女子病死了,苏颂的话果然是有道理的,邓元孚对此事非常惭愧,更加佩服苏颂的胸襟。
不久,苏颂又被加官为集贤院学士,当时身为副宰相的吕惠卿深受宋神宗信任,吕惠卿对别人说:“苏颂是我的同乡,比我早登进士,如果来见见我,他就可以执掌政事了。”苏颂听说这话以后,只是笑了笑,并没有去巴结他。这时恰遇到三次赦免,与苏颂一同罢去中书舍人的李大临又官复原职,苏颂被任命秘书监一职。不久杭州地区发生了灾荒,宋神宗认为苏颂仁厚,就派苏颂去杭州。苏颂来到杭州后,有一天,衙门外一百多人向他哭诉,原来他们是因为欠了官债被关押起来的。苏颂听后,思索片刻,说:“我把你们都放了,让你们回家去经营,条件是除衣食之外的余钱都交来偿债,给你们一个月的时间,这样可以了吧?”然后就吩咐放了这些人,果然,不到一个月,他们都按期偿付了欠债。
在苏颂担任地方官阶段,他总是关心民生,体恤百姓,尽其所能地“惠爱于民”,以致神宗皇帝对他赞赏有加:“苏颂仁厚,必能抚安民众。”
苏颂以民为本的思想及关爱百姓的情怀,还反映在了他创作的不少诗歌之中。如他因暴雨肆虐、农田受灾而哀愁,他写道:滂沱连月雨,愁叹斯民病。已紊四时和,更伤群物性。垄麦将萎摧,况值风威劲。我愿天地心,慎举阴阳柄。庶令疵沴消,永保寒暑正。无复三月中,惨惨行冬令。在《次韵王伯益同年留别诗》中,他对百姓的挚爱之情更是溢于言表:直向岁寒期茂悦,肯同时俗论甘辛。优游且做江南令,惠爱于民此最亲。
实际上,苏颂在处理宋朝政府事务时,总是显示出他作为一个科学家严谨治学的行事风格。比如他在任江苏江宁知县期间,他清查富户漏税的行为,不仅核实了每家每户的庄稼产量,而且还把每家每户都一一编成户籍,并按册进行收税,这样既增加了国库收入,又减轻了穷人的负担;在他被调任颖州任知州,朝廷开始大幅度地修建皇陵,并从各州县调拨大批物资时,各州县官员们想到的只能是不断给百姓增加捐税,这也就给那些腐败的官员们创造了从中大捞一把的机会。可是,苏颂不但没有侵扰颖州百姓,还从州库中拨出官款来救济百姓;担任南京留守时,他也秉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做事风格,他十分注重当地的水利设施建设,在对开封府界诸县镇视察后不久,马上奏请疏通自盟、白沟、圭河、刀河等四条河流,以防水灾;在沧州时,疏通沟河、支家河等工程,解除了黄河泛滥给百姓带来的灾难;在杭州知州任内,将凤凰山的泉水引入市区,这恐怕是当地最早饮用的“自来水”了;在淮南转运使任内,盐价上涨,又赶上一场饥荒,苏颂不仅降低盐价,还上书为百姓请求救济。
在处理民族关系方面,苏颂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在苏颂参与的五次外交事务中,或官大或官小,但他从不因职务的差别、地位的尊卑而影响他行事的风格,他总是能够遇事镇静、随机应变、举止得体、分寸有度,对于每次出使他都不辱使命。苏颂一生,两次使辽,每次出使辽国往返时间多达四个多月;三次任接待辽使的伴使,苏颂首次使辽,是在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八月丁卯,以三司度支判官身份,与张宗益等一同出使辽国的,时年48岁,途中他写下前《使辽诗》三十首,主要记述他的所见所闻及抒发对老友的怀念之情。苏颂第二次使辽,为十年后宋神宗熙宁十年(1077年)八月,他以龙图阁直学士、给事中(秘书监兼集贤院学士)身份,作为大辽国的生辰国信使,和英州刺史姚麟等出使辽国,参加辽道宗的生辰庆典。往返途中写下后《使辽诗》二十八首。由于时过十年,旧地重游,感慨万千,不仅记述了辽国隆重的接待,而且用大量篇幅描绘了在和睦友好相处下,辽国人民悠闲、安逸的生活,歌颂和平睦邻政策的可贵与正确。
在出使辽国期间,他还不失时机地搜集整理了关于辽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实力、军事设施、山川地理、风土民情、外交礼仪的资料,并根据宋辽两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与辽朝和睦修好的政策,由此坚定了宋朝对辽推行友好政策的信心,换来了数十年的宋辽和平时期。
回国后,苏颂根据自己对辽国政治、军事、社会等方面的认识,为朝廷的外交决策建言献策。对此,《宋史·苏颂传》有所记载,当皇帝神宗问及辽国的“山川、人情风俗”时,苏颂认为:“彼讲和日久,颇窃中国典章礼义,以维持其政,上下相安,未有离贰之意”,意思是说辽国和中国讲和已经很久了,他们不仅懂得中国的典章礼仪,而且还对礼仪大力推行,目的是为了维持他们的政权,以求得上下相安,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看出辽国和我们中国离心离德的意思。他认为只有宋、辽两国继续和平相处下去,才能社会稳定,国泰民安。并根据宋、辽两国的实际,提出与辽朝和睦修好的外交政策,深得皇帝的赏识与赞同,坚定了宋朝对辽推行友好政策的信心。
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年),国子博士陈世儒被从京都开封派往安徽太湖任知县,但很快就被召回京城,连妻带妾及佣人,一家共19人被杀头,7人被判处死缓,原因是谋害亲生母亲张氏,其手段残忍,先施毒药,后用铁钉钉在脑门上;而谋害张氏的直接原因可能是陈世儒妻子李氏对一群佣人说的:“世儒如果哪一天回来持丧,定会重赏你们的。”子女谋杀长辈,在宋朝被视为“大恶不赦”的罪行,按照法律规定,将被处枭首示众(“弃市”)。陈世儒夫妇的“谋杀生母”案件,很快被移送到开封府知府苏颂的案牍上。
宋神宗认为陈世儒与妻子李氏可能合谋杀母,指示一定要查清楚,苏颂则大胆谏言,告诫宋神宗不应该以权干预司法,弄得宋神宗一时语塞。苏颂审理这一案件后,认为陈世儒的妻子李氏、女佣高氏谋杀张氏的事实存在,但陈世儒“不知情”;在那个年代,虽然妻子犯罪丈夫有责,但“法不至死”。说来蹊跷——正当此时,有人告了苏颂一状,说他此前在处理一起僧人犯法案件时,量刑过轻,有“故纵”的嫌疑。一名纪检大臣将此事告到皇帝那儿。经查证,僧人犯罪确有其事,但量刑过轻也是事实,这样,就把苏颂贬到濠州(安徽凤阳)当知府,由京官降为地方官,远离了陈世儒这起案件。这之后,陈世儒的案件被移往大理寺,案情也越来越复杂了。
随着事态的不断扩大,陈世儒案竟然变成了一桩政治案件,涉及面之广,牵涉人之多,令人咋舌,就连陈世儒案最早的主审法官,坚持陈世儒无罪的苏颂也未能幸免。
苏颂当时被关在御史台监狱。其间,神宗皇帝召见他,语重心长地说:“陈世儒夫妇谋杀生母,属于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大恶’,应当严处”。苏颂回答道:“案件现在已经被移交到御史台,臣对此固然不敢说从宽处理的话,但也绝不敢说可能导致案件从重处理的意见。”面对皇帝,苏颂照旧阐明其实事求是的态度。
大理寺官员提审苏颂,说:“你还是早早地说出来吧,免得多受困扰。”苏颂正色说道:“该说的,我都说了;要我说本来没有的事,不是诬陷吗?诬陷别人,我是死也不会干的;诬陷自己,那倒没什么妨碍。”后来经大理寺查明,在审理陈世儒案件时,苏颂并没有受到任何干扰。可事已至此,苏颂依然莫名其妙地被关押着。此时,苏颂自叹:“失势我如鱼在网”,并写了十首诗,其中有这样的诗句:“虚构为实尽枝辟,直道公心自不欺……况是圣神方烛理,深冤终有辨明时。”他认定陈世儒案中是有“冤情”的,并坚信这一冤情迟早能得到“辨明”。苏颂感慨地说道:“我将这些事写成诗,并不指望后人把它当诗歌看,而仅仅是希望传给子孙,让他们略知仕宦之途的艰辛。”
苏颂为了维护正义,主持公道,保护百姓利益,他不怕丢官,不怕杀头。苏颂因陈世儒一案下狱,与当时因诗词受到牵连的苏东坡关在一起,仅一墙之隔。铁窗生涯使他体验了封建法制的逼供与严苛,这对苏颂的法律思想有极深刻的影响。后来苏颂在他的文集中,留下了《论胡澎释名》《同两制论祖无择对狱》《奏乞春夏不断大辟》等二十多篇专论法律的文献和两组身陷囹圄的咏法诗,在这些奏议与诗歌中,他充分地阐述了自己对法律的看法和对宋代法滥吏苛的不满。他提出的“简化条文,使民易知”,“省刑减杀,劝教为先”,“因时而施宜,视俗而兴化”等有关法律的主张,虽然是为了巩固宋王朝的统治,但在客观上更加有利于民众,也更加有利于生产发展,是值后人借鉴并进行深入研究的。
1092年,苏颂因政绩突出,被拜为右宰相,这也是他一生政治生涯的顶峰。苏颂做了宰相之后,他的原则是按照国家的典章制度办事,让百官都要守法遵职。根据官员们的能力大小授以相应的职务,杜绝侥幸升官的源头,防止边疆上的一些重臣邀功生事。朝廷上如果有处理不妥当的事情,他就会力争纠正过来。
1093年,苏颂因为替一位敢向皇帝进谏的官员说话,而被其他官员作为攻击对象,苏颂就向宋哲宗上章辞相,后来被降为观文殿大学士闲职。
1095年,宋哲宗又要调苏颂去河南,此时,苏颂已经是75岁的高龄。苏颂因身体的原因上书辞官了。朝廷就让他以太一宫使的闲职留居在京口(今江苏镇江)。
1097年,苏颂再次要求辞官还乡,被准以从二品的待遇退休。
苏颂从1042年中进士起,到1097年告老还乡,度过了五十多年的官场生涯。在这五十多年中,北宋皇朝经历了多次的党争。
第一次是1069年,宋神宗在位的时候,任用王安石为相,主持变法。第二次是1085年,宋神宗死后,宋哲宗继位,年仅十岁。因皇帝幼小,朝中大事实际上由神宗母高氏(即宣仁皇后)临朝听政。这个时期,把变法时期的重要人物全被罢免,新法全部废除。第三次是宣仁皇后去世,由哲宗亲政,哲宗任用变法派的一批重要成员,准备继承宋神宗时期执行的新法。但事实上,变法派与反变法派的斗争,越来越多地陷入了个人恩怨的斗争中。
苏颂在这样一个政局并不稳定的历史时期中,始终未参与这种党争。作为一个实干家,他也未曾对新旧两党的政治主张发表过战略性的意见。
1101年,苏颂在润州(今江苏镇江)去世。宋徽宗下诏停止上朝两天。苏颂死后,很多人来他家吊唁,当人们看到他家中设施的朴素,无不心生敬佩。
苏颂的一生,不仅政治清廉,爱民如子,道德高尚,志存高远,而且具有创新开拓精神,敢为天下先。他为官五十载,以政治家立身,位居人臣之极——丞相;他恪守法规,不奸不贪,两袖清风,堪称官宦的楷模。就连强调个人道德品行近乎苛刻的南宋著名理学家、思想家、哲学家朱熹,也对他盛赞、仰慕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