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国经济网记者问
【焦点追问】
习近平总书记7月中旬在吉林省考察调研期间对国企改革进行深刻论述,提出“三个有利于”标准。
1.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调研时强调搞好经济、搞好企业、搞好国有企业,把实体经济抓上去,是否意味着下一步重点转向实体经济?
2.关于国企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怎么理解?
3.“三个有利于”中要求“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具体指什么?
4.“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把“做大”放到了“做强”和“做优”的前面,这其中的含义是什么?
5.对于2015年下半年国企改革的走势怎么看?
【直面解读】
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是国有企业改革关键时期释放出的新信号,可以预料,在资本市场相对稳定后,我国将不失时机地揭开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大幕,下半年顶层设计出台后,国企改革也将由“设计图”转入“施工图”。
加快推进国企改革意在激活实体经济
当全社会目光还停留在资本市场的时候,总书记传递出一个重要信号,那就是要发展实体经济,这是一个重要的趋势转变。我们目光不能总是停留在股市上,资本市场的发展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经过前一阶段的波动后资本市场已经稳定,迫切需要走向实体经济、走向国企改革。发展资本市场的落脚点是实体经济,检验资本市场的成败也在于实体经济,这是我们称为转折点的主要依据。下一步激活实体经济成为后期稳增长的关键所在,而作为实体经济的排头兵,无论从产业安全还是经济发展来看,国有企业在其中都承担着最为重要的角色。
从大背景上看,习近平总书记这次调研和讲话具有转折意义。从资本市场来看,2014年7月以来,全社会掀起炒股热,资本市场流动性显著增强,出现“脱实入虚”的情况。从这次股市动**中,可以看出两个问题:一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仍然不完善,二是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相脱离,成为实体经济的“反向晴雨表”,在此基础上以虚拟经济拉动实体经济发展的效用受到限制。今年5月到7月间股市再次出现巨大震**,使得7月初财政部、证监会、央行、国资委、银监会等几大部委和100多家央企联合行动,才平息了这次股市风波。
发展实体经济,国企需要资本市场的有力支持,今后资本市场的任务仍然很重,国企的发展对于资本市场完善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通过在竞争性国有资本中引入民间资本,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发展方向,有利于其提升经济效益。另一方面,通过产权、股权改革,在民间资本进入分得国企股份后,可以依靠资本市场拓宽中小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的融资渠道,从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同时,各类企业的发展又进一步丰富所有制,促进国民增收和扩大内需,企业和国民的信贷可获得性强,融资需求提升,增强金融加速器效应,以形成投资、生产、消费三者间的良性循环,从而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这方面工作则刚开头,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三个有利于”标准是国企改革之“魂”
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讲话中对国企改革提出“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为国企改革立“魂”。三个有利于标准既是国企改革的指导思想,也是目的,为深化国企改革提供目标指向、实践依据和检验标准,意义重大。
首先,国企改革的第一个标准是国有企业的保值增值。这是一个价值力标准,也是生产力标准,是三个标准中首要的、基本的标准。国企是以管资本为主,而衡量其价值的标准便是资本的增加与减少,保值增值是一个基本要求。因为国企改革就是要改掉亏损,通过转方式、调结构等多项改革措施使国企盈利。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是共产党的执政基础,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经济源泉,所以国企增值是基本的也是最为重要的标准。
其次,国企改革的第二个标准是加强国企竞争力,这既是国企改革在世界范围内追求的实力标准,也是从我国“一带一路”战略和新一轮对外开放提出的要求。
国企改革的第三个标准便是通过国企改革的全面深化,增强国企的控制力,使国企做大做强做优。
“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指的是通过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增强国企的价值力、竞争力与控制力,使国企做大做强做优。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市场化、混合所有制明明是手段和方法,却被当作标准夸大,很多地方出台改革意见定下混改目标,有攀比之风。总书记指出价值力标准,也是生产力标准,是终极标准,将扭转这种攀比风气。
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重要方式是通过混合所有制,在竞争性国企中引入民间资本,用少量的国有资本和尽可能多的民营企业合作,而国企处于相对控股的地位。不是放大外国资本或私人资本,增强外资私资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我举个例子,中国建材吸收70%以上的民营资本参与,成为世界范围内最大的水泥企业,在国内外两个市场形成控制力,就是实现了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
央企“做大”并非简单合并重组
把“做大”放到前面,是国企发展基调的一个变化。在做大的基础上再做强做优,做不大也很难做到做强做优,这是从世界范围内配置资源的需要出发。2015年将是国资国企改革逐步落地的一年,央企整合是其中重要一环。
国企早期发展的目标一直是做大做强做优,后来随着形势的变化,不再强调单纯的做大规模,更加侧重发展质量,于是一度去掉了“做大”这个提法。如在2013年底召开的国资委年度工作会议上的提法是“不断推进企业做强做优”,到了2014年底的国资委年度工作会议,口径微调变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而在习总书记最新的表态中,“做大”又被重新放在了首位。这说明“做强做优”是一个自然发展过程,也是一个历史过程,不可一蹴而就,“做大”在先,与当前的改革局势密不可分。随着“一带一路”以及央企“走出去”等战略的提出,央企在规模和发言权上还存在差距,需要进一步提升。目前,央企产业集中度不高、核心竞争力与国际同行业的大型企业存在一定差距,存在恶性竞争或者严重产能过剩的外向型行业,央企出现重组整合的急迫需要。
截至7月,央企基本完成了一轮人事调整,为下一步央企整合奠定基础。央企高管调整是重构央企内部秩序、扫除改革障碍的重要举措,央企“换帅”有利于推进央企合并重组。如今,中国企业正在迎来与全球企业接轨的重组时期,兼并、分立、剥离等各类重组动作的频率都会升高。而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在国家战略、市场规律双轮驱动下,具备竞争对手国际化、产业发展有潜力等条件的央企之间的强强联合将会适时出现。南车北车合并就是为了在世界范围内增强我们的竞争实力,形成更大、更充分的话语权。而在前几日大盘连续下跌时,国资委在7月8日的“维稳”声明中称:“国资委将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深化改革,加快企业重组整合步伐,提高市场化资源配置效率。”也说明了加快企业重组整合步伐,是可以期待的。
但央企做大并非简单地合并。目前已有的央企合并多多少少存在一些问题。“做大”需要新思路,与做强做优同时进行。以后的重组,要从着重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和功能分类出发。
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的披露
习近平总书记在6月份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提出的“三个有利”标准,即对全局有利,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利、对本系统、本领域形成完善的体制机制有利,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正是从企业自身、国家范围与长远的制度体系三个角度提出了要全面深化改革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性,这也是提出了为什么要改革的问题。而7月17日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是指改革要达到什么效果,也有极强的针对性,这两者一个是起点,一个是终点,一个是动机,一个是效果,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再加上中间改革的着力点,就变成三点一线,粗略地形成了一个改革体系的主线。深刻认识两次“三个有利于”,对我们理解整个国企改革的规律性、理论性及操作性都有重要意义。
应该说,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出台的条件已经成熟。从发展轨迹来看,5月5日的十二次深改组会议提出了“三个有利”的标准问题,6月5日的十三次深改组会议提出了“加强党的领导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企改革的制度保障问题”,就像先提出了路线,确定了目标,修好了保障安全的栏杆,国企改革的汽车即将驶向高速公路。而习近平总书记此次到东北进行调研,力挺国企改革,为搞好国有经济吹风,不仅指出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内容极为丰富,表明对于国企改革的一些发展思路大局已定,推出的条件也已经成熟。
可以这样预料,在资本市场稳定后,搞好以国企改革为标志的实体经济的时期已经到来,全面深化国企改革,成为2015年下半年经济改革的主调,是确定无疑的事了。
附 为什么认为“三个有利于”是国企改革之“魂”
今日,新浪网头条新闻发表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有利于”标准是国企改革之“魂”的文章。连日来人民网、新华网、搜狐网、中国经济网等相继在首页头条发表我的访谈,都是围绕习近平“三个有利于”标准论述的解读。
习近平总书记7月中旬在吉林省考察调研期间对国企改革进行深刻论述,提出“三个有利于”标准,首次为国企改革确立了价值判断标准。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三个有利于”标准为国企改革提供目标指向和检验标准,是国企改革之“魂”。
“魂”,是比喻事物中起主导和决定作用的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就国企改革提出“三个有利于”重要论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第一次为国企改革确立了价值判断标准,为国企改革立“魂”。
“三个有利于”标准既是国企改革的指导思想,也是目的,为深化国企改革提供目标指向、实践依据和检验标准,意义重大。
首先,国企改革的第一个标准是国有企业的保值增值。这是一个价值力标准,也是生产力标准,是三个标准中首要的、基本的标准。国企是以管资本为主,而衡量其价值的标准便是资本的增加与减少,保值增值是一个基本要求。因为国企改革就是要改掉亏损,通过转方式、调结构等多项改革措施使国企盈利。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是共产党的执政基础,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经济源泉,所以国企增值是基本的也是最为重要的标准。
其次,国企改革的第二个标准是加强国企竞争力,这既是国企改革在世界范围内追求的实力标准,也是从我国“一带一路”战略和新一轮对外开放提出的要求。这种竞争力表现为国企在世界范围内是否居“中高端水平”。
国企改革的第三个标准“扩大国企的功能”,便是通过国企改革的全面深化,增强国企的控制力,使国企做大做强做优。例如,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用少量的国有资本和尽可能多的民营企业合作,而国企又处于相对控股的地位。过去曾经简单地把国企改革有多少实现混合所有制作为标准,出现刮风现象。其实那只是手段与途径,不是标准。这种理解非常容易导致私有化的泛滥。“扩大国企的功能”的要求,使这个问题有了结论。
国企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如果没有起主导和决定作用的思想,就容易陷入无谓争论。因而,在国企改革进程中,非常有必要确立一些基本的价值取向。国企改革不管怎么改,其核心都应当是解决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融合的问题,而不是危害到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