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时中
醉颜酡[1],太翁庄上走如梭[2]。门前几个官人坐,有虎皮驮驮[3]。呼王留唤伴哥[4],无一个,空叫得喉咙破。人踏了瓜果,马践了田禾。
[注释]
[1]酡:饮酒脸红的样子。
[2]太翁:本指祖父或曾祖父,这里是对年老长者的尊称。
[3]虎皮驮驮:虎皮,虎皮袋子;驮驮,装满财物的沉甸甸的样子。
[4]王留、伴哥:元曲中泛用的农民姓名。
[赏析]
这支小令辛辣地讽刺了元朝官吏践踏、鱼肉百姓的罪恶。元代农民受官吏掠夺、骚扰可谓司空见惯。《元典章》卷五四刑部十六“擅科”载:“郑州达鲁花赤纽怜,系蒙古人氏,状招占破军民人氏耿顺等,令各户供送讫小麦二十七石一斗,粟一十九石八斗,白米五升,大麦一石,稻谷一石,大纸一千五十张,柴四百五十斤,草七百七十斤。”“益州路军户王让告本司达鲁花赤忙兀歹,隐占张骡子等三户,每月供送油三斤,柴三驴,菜二筐。”这是“达鲁花赤”(地方长官)在法定赋税之外任意勒索百姓的事例。
本曲生动地再现了元朝官吏下乡,百姓遭殃的情景:一群如狼似虎的胥吏(或禁卫军)喝得醉醺醺、满脸通红,他们在太翁的庄子像穿梭般横冲直撞。太翁的门前坐着几个趾高气扬、骄横不可一世的官吏,旁边放着装满财物的沉甸甸的虎皮袋子,不用说,那是从农民那儿搜刮来的财物。他们指挥那些喝醉了酒的吏役,挨家挨户吆喝呼叫“王留”“伴哥”,要村民们赶快缴纳钱粮或供应食宿之类,但村民早已闻风而逃,任官差喊破了喉咙,也无一人响应。官差们恼羞成怒,气急败坏地进行抢掠,人马把农民田地里的瓜果、庄稼践踏得一塌糊涂,弄得鸡犬不宁。从游牧民族使用的虎皮袋子的用具看,这里描绘的也应该是达鲁花赤纽怜这类蒙古特权人物在法外肆意掠夺农民的情形。小令把笔锋直接对准气势嚣张的官吏,他们来到村庄就像一群蝗虫,吃肉喝酒,吆五喝六,横冲直撞,践踏庄稼,为所欲为。有法律在背后为他们撑腰,他们无恶不作,肆意殴打百姓还不准百姓还手,甚至抢占民女,而百姓避之如恶虎,畏之如毒蛇,形象地揭露了统治者贪得无厌、鱼肉百姓的残暴本质,他们不过是一群合法的强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