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锄地之后,我也许还读读书、写写字,然后,我通常去湖水中洗个澡,游过其中一个小水湾——这是我体力的最大限度了,洗去身体上劳动时留下的尘垢,或者使阅读形成的一条皱纹变得平滑,到下午我就很自由了。每天或隔天,我散步到村子里去,听听那些永无止境的闲话,这些闲话有些是口头传播的,有些则是报纸上互相转载的,如用顺势疗法的小剂量去接受它们,这些闲话也的确很新鲜,有如树叶瑟瑟抖动的声响,有如青蛙呱呱的鸣叫。正像我在森林中散步时,爱看鸟雀和松鼠一样,我在村中散步,爱看一些大人和孩子;我听不到松涛和风声,却听到了马车辚辚的声响。从我的屋子向外眺望,河畔的草地上有一个麝鼠的聚集之地;而在另一面的地平线上,在榆树和悬铃木底下,却是一个满是忙碌的人聚集的村子,这使我大感怪异,仿佛他们是大草原上的狗鼠之类,不是坐在他们洞穴的入口,就是跑到邻居家去闲谈。我时常到村子里去观察他们的习性。在我看来,村子像是一个巨大的新闻编辑室,站在它这边支持它的,就像州政府街上的雷丁出版公司那样,他们出售坚果、葡萄干、盐和玉米粉以及其他的食品杂货。有些人对于前一种的商品,即新闻,胃口很大,消化能力很强,他们可以永远一动不动地坐在街道上听那些新闻,让这些下文像地中海的季风吹过发出沸腾和私语的声音,或者说他们像是吸入了一些只产生局部麻醉作用的乙醚,因此意识还是清醒的,苦痛却被麻痹了——否则有一些新闻听完后是会使人苦痛的。每当我散步经过那村子的时候,每一次都看到这些自以为是的人物一排排坐在石阶上晒太阳,身子俯向前面,他们的眼睛时不时地带着心满意足的神情东张西望,要么就是身子倚在一个谷仓上,两手插在裤袋里,像一根根女像柱在支撑着谷仓一般。他们通常都待在户外,一有点什么风声他们都能听见。这些是干粗活儿的磨坊,一切飞短流长的闲话都经他们粗加工,然后,进入户内,他们将这些闲话倾倒入更精细的漏斗中去。我观察到村中最有生机的是食品杂货店、酒吧、邮局和银行;此外,像机器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零件,还有一只大钟、一尊大炮和一辆救火车,都放在适当的地方;为了尽量适合人类的特点,房屋都面对面地排成巷子,任何旅行者都不得不受到夹道鞭打,男女老少都可以揍他一顿。当然,有一些安置在最靠近巷子口上的人最先看到的别人,也最先被别人看到,是第一个动手揍陌生旅客的,所以他应当付最高的房租。而少数稀稀落落散居在村子外围的居民,在他们那儿开始有很长的间隙,于是旅客可以越墙而过,或拐上小路逃走,所以,这些居民自然只付很少一笔地租或窗户税。四面挂起了招牌来引诱旅客,有的抓住他的胃口,那便是酒馆和食品店;有的抓住他的嗜好,如纺织品店和珠宝店;有的抓住他的头发、他的脚或者他的衣裙,那便是理发店、鞋店和服装店。此外,还有一个更可怕的危险,就是要你挨户逐屋地拜访,而且这种场合里总有不少人陪着。总的来说,我通常能够很巧妙地逃避这一切危险,我的办法是勇往直前、毫不犹豫地直奔我的目的地,我推荐那些遭到夹道鞭打的人采取这个办法,或者我一心一意地想着崇高的事物,像俄耳甫斯那样,“弹着他的七弦琴,高唱诸神的赞美诗,把海妖的歌声压下去,置身于危险之外”。有时候我像箭一样快速溜走,谁也不知道我在哪里,因为我不大在乎那些理解,篱笆上如果有个洞,我会毫不犹豫地钻过去。我甚至习惯于闯进一些人的家里去,在那里得到很好的招待,就在获知了一些重点事件和最后一些精选的新闻——一些刚平息下来的事情、战争与和平的前景、世界还能够合作维持多久等之后,我就从后面几条道路溜掉,又跑到我的森林中间了。

当我在城里待到很晚的时候,重新回到黑夜之中,真是很令人愉快,特别在那些漆黑的、刮大风的夜晚,我从某个光亮的村店或演讲厅那儿起航,背上带着一袋黑麦或玉米粉,驶进林中我那温暖舒适的港口,把外面的一切都捆扎得牢靠了,然后就带着愉快的思想退回到甲板下面,只留代表我外表的那个人把着舵,而如果航行很平稳,我就索性用绳子把舵也捆绑起来。当我航行的时候,在舱中烤着火炉,我脑子里尽是许多愉悦的思想。在任何气候中我的船都不会失事,虽然我遇到过一些猛烈的风暴,但我没有忧虑,也不会感到悲伤,就是在平常的晚上,森林里也比你们想象的要更黑。在最黑的夜晚,我常常要抬头看树叶空隙间的天空来认路,走到一些没有车道的地方,我还只能用我的脚来探索那条我自己走出来的道路,有时我用手摸出几棵记忆中熟悉的树来辨别方向,比如,从森林中两棵距离不过十八英寸的松树中间穿过,而且总是在非常黑的夜晚。有时,很晚了,我回家去是在漆黑而闷热的夜晚,我的脚探索着眼睛看不到的道路,我的心却一路都心不在焉,像在梦中,突然我不得不伸手开门了,这才清醒过来。我记不得我这一路是怎么走过来的,我想要是我的身体被灵魂遗弃了,它也还是能够找到回家的路,就好像手不需要任何帮助总可以摸到嘴巴。好几次,当一个访客一直待到夜深,而这一夜凑巧又是墨黑的时候,我可不能不从屋后送他到车道上去了,同时也把他要去的方向指点给他,他呢,当然是靠他的两条腿而不是靠他的眼睛摸索前进。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我这样给两个到湖边来钓鱼的年轻人指点道路。他们住在离森林大约一英里外的地方,还是熟悉道路的呢。一两天后,他们中的一个告诉我,他们在自己的住所附近兜圈子兜了大半夜,直到天快亮了才回到家,夜间还碰上了几场大雨,树叶都湿淋淋的,他们给淋成了落汤鸡。我听说村中有许多人在街上都能走得迷了路,那是在黑暗最浓厚的时候,正如老话说的,黑得你可以用刀子把它一块一块切下来。有些住在郊外的人,驾车到镇上来办货,却不得不留在村里过夜;还有一些绅士淑女,出门拜客,离开他们的路线不过半英里路,由于只能用脚来摸索人行道,路什么时候拐了弯他们也不清楚。任何时候在森林里迷路,都会是惊险而难忘、宝贵的经历。在暴风雪中,哪怕是白天,个人走到一条走惯了的路上,也会迷失方向,不知道哪条路能到村子。虽然他知道他在这条路上走过上千次了,但是仍然不认得,对他来说,这条路就跟西伯利亚的一条路那样陌生了。如果是晚上,困难自然还要大得多。日常散步时,我们经常地——虽然是不知不觉但像领港的人一样,依照某个灯塔,或者某个熟识的海角来辨别方向,向前行进。如果我们走的路线不在熟悉的航线上,我们依然能在脑中浮现出一些邻近海角的印象,只有当我们完全迷了路,或者转了一次身——在森林中你只要闭上眼睛,转一次身,你就会迷路——到那时候,我们才感觉到大自然的宽广与奇异。不管是从睡眠还是其他心不在焉的状态中清醒过来,每一个人都应该在清醒之后就经常看看罗盘上的方向。不要非得迷了路,换句话说,非得要等到我们失去这个世界之后才开始发现我们自己,认识我们的处境,以及我们与大自然无穷无尽的关系。

有一天下午,在我的第一个夏天将要结束的时候,我进村子里去找鞋匠拿一只鞋子,结果被抓起来,送进了监狱,原因是——正如我在另外一篇文章里面说明了的——我拒绝纳税,也不承认政府的权威,因为就在这个政府参议员的门口,男人、女人和孩子被当牛马一样地买卖。我本来是带着其他目的到森林中去的。但是,不管一个人走到哪里,人们总用那套肮脏的机关体制来缠住他,伸出手来抓住他,如果他们能够办到,就总要强迫他回到属于他们的那个古怪的社会中。真的,我本以为猛烈地抵抗一阵,或多或少也会有点作用,我本还可以疯狂地反对社会,但是,我宁可让这社会疯狂地来反对我,因为社会才是孤注一掷的一方。然而,第二天我就被释放出来了,还拿到了那只修补过的鞋子。我回到林中,在费尔港山上吃了很多越橘。除了那些代表这国的人物之外,我从没有受到过任何人的骚扰。除了那张放我稿件的桌子之外,我连锁都没有,也没有门闩,在我的窗子上也没有一只钉子。我白天黑夜都不锁门,尽管我可能好几天都不在家;在第二年的秋天,我到缅因州的林中去住了半个月,我也没有锁门,然而我的房屋比周围驻扎着大兵还受尊敬。疲倦的漫游者可以在我的火炉边休息、暖暖身体,文学爱好者可以翻阅我桌上的几本书,或者某些好奇的人打开了我的橱门,也可以看我午餐后还剩下什么饭菜,知道我晚餐将吃点什么。虽然有各种各样的人跑到湖边来,但没有带来多大的不便之处,我没有丢失过什么,只少了一本小书,那是一卷荷马,大概因为封面镀金镀得过分了,我想这是兵营中的一个士兵拿走的。我确信,如果所有的人都生活得跟我一样简朴,偷窃和抢劫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是因为社会上有的人得到得太多,而另一些人却得到得太少。蒲伯所译的荷马应该尽快得到适当的传播……

Nec bella fuerunt,

Faginus astabat dum scyphus ante dapes.

当人们所需的只是山毛榉碗,

这世界就不会有战乱。

“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