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也像大多数人一样喜爱社交,就像吸血的水蛭碰到任何血液充足的人;我也会用我的方式,紧紧抓住别人不放。我不是一个隐士,要是有什么事情让我进一个酒吧去,在那里坐得最长久的人也不一定坐得过我。

我的屋子里有三把椅子,孤独一人时用一把,来了朋友用两把,交际时用三把。要是来的访客太多,多得出乎意料,也还是只有三把椅子给他们使用,他们一般都站着,很节省地方。令人惊奇的是我的小房间里竟可容纳这么多的男人和女人。有一天,我的屋子里来了二十五至三十个灵魂以及他们所依存的身躯;然而,我们分手的时候似乎不觉得我们彼此如此接近过。我们的许多房屋,无论公共的或者私人的,有几乎数不清的房间、有巨大的厅堂,以及贮藏各种酒和其他和平时期军需品的地窖。我总觉得对住在里面的人说来反而是不适当的。它们如此宽敞又奢华,住在里面的人仿佛是一些寄生虫。有时令我深感惊异的是:当那些大旅馆如特里蒙特、阿斯特或米德尔塞克斯的服务员大声通报有客来了,却只看到一只可笑的小老鼠,偷偷爬过游廊,随即又慌忙钻进人行道上的一个小洞不见了。

我也曾感到我的这样小的房间有不方便的地方,当客人和我用生僻辞藻谈着宏大问题的时候,我就难以和客人保持一个适当的距离了。你得有足够的空间,好让你的思想准备好可以起航,并在入港前打两个转身。你的思想的子弹必须克服它的横跳和跳飞的动作,稳定而笔直地前进,才能到达听者的耳内,要不然它就会从听者的脑袋旁边穿过去。还有,在这中间我们的语句也要有足够的地盘来展开和排成它自己的队形。个人,正像国土一样,必须有适度的、宽阔而自然的疆界,甚至在疆界之间,要有一个相当开阔的缓冲地带。我发现我很享受跟一个住在湖那边的朋友隔湖谈天。在我的屋子里,我们太接近,以致无法倾听——我们没法说得很轻,又能使彼此都听清;好比你扔两块石子到静水中去,扔得太近,它们会破坏彼此的涟漪。如果我们只是喋喋不休、大声说话的人,那么,我们倒愿意紧紧地挨着,彼此能感到对方的气息;但要是我们说话很含蓄又富于思想,那我们就得隔开一点,以便我们的动物性的热度和湿度有空间散发掉。如果我们要与彼此分享内心深处一些不可言传只可意会的东西,若要最亲昵地享受我们的交流,我们不仅要保持沉默,还得让彼此身体的距离远一点,要彼此在任何情况下都几乎听不见彼此的声音才好。根据这个标准,大声说话只是为听力不好的人提供方便;可是有很多美妙的事物,要是我们大喊大叫,那就无法言传了。谈话时的调子越来越崇高、越来越庄重,我们就得渐渐地把椅子往后挪动,越挪越后,直到我们碰到了后面的墙壁。通常这时候我就会觉得我的房间不够大了。

然而,我“最好的”房间,当然是我退隐的那间屋子。它随时准备招待客人,但太阳却很难得照到它的地毯上。它就是我屋后的那片松林。在夏天,来了贵宾,我就带他们上那儿去。有一个难能可贵的管家已打扫好了地板,擦拭掉了家具上的灰尘,一切都井然有序了。

如果只来了一个客人,有时要分享我的简朴的饭食;一边煮一顿玉米糊,或者看着面包在火上膨胀、烤熟,一边同访客说话,而不间断。可是如果一次来了二十个人坐在我的屋子里,关于吃饭这个问题就不好提了。虽然我所有的面包还够两个人吃,可是这会儿吃饭好像成了一个大家都已戒掉了的习惯;大家都禁食了,但这算不得失礼,反倒被认为是合情合理的、考虑周全的办法。向来急迫的肉体生命的消耗,现在却被拖宕了,而生命的活力仍然能持续下去。像这样,要招待的人如果达到一千而不止二十个的话,我也可以招待;如果来访者看到我在家,却饿了肚子带着失望的情绪回去,他们至少可以肯定,我是同情他们的。建立起新规矩、好习惯来代替旧规矩、旧习惯是容易的,尽管许多当家的对此怀疑,因为你的名誉并不是靠你请客吃饭挣来的。至于我自己,哪怕看管地狱之门的三个头的怪犬也不能阻挡我去别人家做客,而大摆筵席请我吃饭却一定会吓住我。我认为这大约是客气地兜圈子暗示我以后不要再去麻烦他了。我想我从此绝不会再去这种地方了。我会自豪地用几行斯宾塞的诗来做我的陋室铭。这几行诗是一个访客在一张当名片的黄色胡桃叶上写下来的:

来到这里,他们挤满了小屋,

不寻求那些本来就不会有的欢娱;

休息就是飨宴,一切顺其自然,

最高贵的心灵最善于知足常乐。

担任过普利茅斯殖民地总督的温斯洛,曾带着一队人穿越森林去拜访印第安大酋长。他们到达酋长的棚屋时又疲倦又饥饿。这位酋长热情恭敬地接待了他们,可是这一整天却没有提到吃饭的饮食。夜晚到来,引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吧——“他让我们睡到他自己和他夫人的**。他们睡在一头,我们在另一头。这张床其实就是一块离地一英尺的木板,上面只铺了一条薄薄的席子。他手下的两个头目,因为房屋空间不够,就紧紧挤在我们身旁。这样,我们住了一晚后觉得比前一天的长途跋涉还累。”第二天一点钟,大酋长“送来两条他打的鱼”,每条有三条鲤鱼那么大;“鱼烧好了,至少有四十个人要分享它。总算大部分人都吃到了。这是两夜一天的时间里我们吃到的唯一一顿饭:要不是我们这边有人买到了一只鹧鸪,那我们这次旅行无异于绝食旅行了”。温斯洛他们担心既缺少食物又缺少睡眠——这是因为“那种野蛮人的野蛮的歌声(他们总是唱着歌为他们自己催眠)”,这样可能会使他们晕倒。为了在自己还有力气的时候回到家里,他们就告辞了。他们在住宿方面确实没有受到好的招待,虽然使他们深感不便的,倒是印第安酋长的那种礼遇。至于食物方面,我觉得他们未必比印第安人做得好。印第安人本来没有东西吃,但印第安人真是聪明,他们懂得道歉代替不了食物;所以他们就勒紧自己的裤带,对食物只字不提。温斯洛后来还去过一次,那正好是印第安人食物很丰富的季节,所以在这方面就没有感到先前的那种不足。

至于人,哪儿都有人。到森林里来拜访我的客人比我这一生中的任何时期都要多;也就是说,我还是有不少客人的。我在那里见到几个客人,比起别的场合来,在那种环境下见到他们要好得多。不过,很少有人是为小事而来找我的。在这方面,我的住处离城镇较远,这一段距离就把客人们先行筛选了一下。我退入寂寞的大海深处,社会的河流一条条汇入海洋。就我的需要而论,落在我周围的大多是最美好的沉积物。而且还有一片在大海彼岸尚未被发现和开发的大陆,也似乎有漂移到这儿来的趋势呢。

今天早晨来到我住处的,不就是一位真正的荷马式或帕夫拉戈尼式的诗意的名字,很抱歉的是我不能在这里写出来。他是一个加拿大人、一个伐木做柱子的人,一天可以在五十根柱子上凿出洞。他刚刚吃了一顿他的狗所捕获的一只土拨鼠。他也听说过有荷马这个人,并且说“要不是我有书本”,他就“不知道如何打发下雨的日子”,虽然好几个雨季以来,也许他还没读完过一本书。在他自己那遥远的家乡,曾有一个懂希腊文的牧师教他读《圣经》里的诗篇。现在,他手拿着那本书,我必须给他翻译阿喀琉斯责怪普特洛克勒斯不该满面愁容的那段:“普特洛克勒斯,干吗哭得像个小姑娘?”

你是否从毕蒂亚那儿得到了什么秘密消息?

阿克托耳的儿子墨诺提俄斯还活在人世,

埃阿科斯的儿子珀琉斯也活在人世,就在迈密登人当中;

除非他俩有一个死了,我们才应该感到悲痛。

他对我说:“这诗好。”他手臂下夹着一大捆星期天早晨收集来的白橡树皮,这是给一个病人的。他说:“我想,今天去找这样的东西应该没什么关系吧。”他认为荷马是一个大作家,虽然荷马写了些什么他并不知道。再要找一个比他更单纯、更自然的人是很不容易的。罪恶与疾病,使这个世界变得阴沉忧郁,对他来说却几乎是不存在的。他大概二十八岁,十二年前他离开加拿大和他父亲的家来到美国找工作,计划挣点钱,将来买一个农场,应当在他的故乡买吧。他是从最粗糙的模型里铸造出来的,有一副强壮而笨拙的块头,但态度却非常文雅,一个晒得黝黑的大脖子,一头浓密的黑头发,一双没有神采的昏昏欲睡的蓝眼睛,偶尔也闪烁出带着表情的光亮。他头上戴着一顶灰色的平顶帽,身穿一件肮脏的羊毛色厚大衣,脚蹬一双牛皮靴。他常常用一个铅皮桶来装他的饭菜——他吃肉的胃口很大——走到离我屋子两英里外的地方去工作。他整个夏天都在伐木。他吃的冷肉,常常是冷的土拨鼠肉;咖啡则装在一个石头罐子里,用一根绳子系在他的皮带上。他有时还请我喝上一口。他来得很早,穿过我的豆田,不过,他并不急着动手工作,像所有的那些北方佬一样。他不愿意伤害自己的身体。如果收入只够填饱肚子,他也不在乎。要是他的狗在半路上咬住土拨鼠了,他就把饭菜放在灌木丛中,往回走一英里半路把土拨鼠弄好,放在他借宿的那所房子的地窖里,但是在这之前,他要考虑半个小时来决定是否能把土拨鼠安全地浸在湖水中一直到晚上——他经常要花很多时间来考虑这类问题。早上,他路过的时候总说,“鸽子飞得多么的密集啊!如果我不需要每天都工作,那我仅仅打一下猎就可以得到我所需要的全部肉食——鸽子、土拨鼠、兔子、鹧鸪——老天!一天下来就够我吃一个星期的了”。

他是一个熟练的伐木工。他陶醉于自己的这门手艺。他能齐着地面把树砍下来。这样,从根上再生的新芽就更加强壮,而运木料的雪橇也就能从树根上平滑地溜过去;而且,他不是用绳子来把大树拉倒,而是把树根处砍削成细细的一根或者薄薄的一片,最后,你只用手轻轻一推,树就能倒地了。

他让我产生了兴趣是因为他这样安静、寂寞而又内心愉快。他的眼睛里溢出许多幽默感和满足的神情。他的快乐并没有掺入其他的成分。有时,我看到他在森林中劳动、砍倒树木,他用一阵无法形容的满意的笑声和加拿大腔的法语向我问候。他的英语其实也说得不错。我走近他,他就会暂时停止工作,克制住自己的喜悦,躺倒在他砍下的松树旁边,把树枝里层的皮剥下来卷成一个圆球,笑着说话时,一边还咬着它。他如此朝气蓬勃,有时遇到一些使他想起便心里痒痒的事情,他就倒在地上大笑不止,笑得直打滚。他环顾四周的树木,大声叫喊:“真的!在这里伐木真有意思,再也找不到更好的消遣了。”闲下来的时候,他带着把小手枪在林中整天优哉游哉,走一会儿就向自己鸣枪致敬。冬天他生一堆火,中午在一个壶里把咖啡加热。当他坐在一根木头上吃午饭的时候,偶尔有鸟雀飞过来,歇在他的胳膊上,啄他手里的土豆。他说他“喜欢身旁有这些小家伙”。

在他身上,有一股彪悍的个性。论体力上的耐性与满足,他可以跟松树和岩石有得一拼。有一次我问他,整天做工,到晚上会不会觉得累。他目光真诚而严肃地回答:“老天做证,我这辈子就从没觉得累过。”但他的智力,即一般所谓的身体的灵性却还在沉睡着,跟婴儿一样。他所受的教育,纯粹是以天然的、低效率的方式进行着,就像天主教神甫用来教育土著人所采用的方式。用这种方式,学生不可能有自主的思考意识,而只有信任和遵从的意识:一个孩子并没有被教育成人,他依然还是个孩子。大自然这样养育他:给他一副强壮的身体,使他满足于自己的命运,在各方面用敬意和信任支撑着他。这样他就从可以像儿童一般,一直活到七十岁。他是这样单纯,一点也不虚伪,以至于不需要介绍他,正如你不需要向你的邻居介绍土拨鼠一样。他需要慢慢来认识自己,跟你需要慢慢认识自己一样。他不需要扮演什么角色。人们因为他的工作而给他钱,这让他得到了衣食;可是他从来不跟人们交换意见。他这样单纯、自然,以至于谦卑的性格——如果无所欲求可以称作谦卑的话——在他身上反而并不明显了,甚至他自己也不觉得。在他看来,稍有见识的人简直就是仙人。如果你告诉他这样一个人就要来了,他似乎觉得这么隆重的事情肯定与他无关,事情会顺其自然地朝着好的方向发展,还是让人们忘了他吧。他从来没有听到过赞美他的话。他特别尊敬作家和传教士,他认为他们的工作神气得很。当我告诉他我也写过很多东西时,他想了一会儿,以为我说的是书法,因为他也能写出一手好字。有时候,他在公路旁的积雪上很秀丽地写着他那家乡的教区的名字,并标上了法文的重音记号。我一看到就知道他曾打这儿经过。我问过他有没有想过把自己的想法写下来。他说他曾经给那些不识字的人念过信、写过信,但从未试过写下自己的思想——不,他不能,他不知道应该先写什么,这会让他伤透脑筋的,而且他写的时候还得留意拼写!

我听到过一个杰出的聪明人兼改革家曾问他是否希望这世界改变,可他却惊讶地笑了笑。他还从来没有想过这问题呢,于是,他用一副加拿大口音回答说:“没有必要,我很喜欢它。”如果一个哲学家跟他谈话,可以从他这儿得到很多东西。在陌生人看来,他对许多问题一窍不通;可是,我有时候在他身上看到了一个我从未见过的人。我不知道他究竟是像莎士比亚那样聪明,还是像小孩那样幼稚;也说不明白他是个富于诗意的人呢,还是过于笨拙。一个市镇上的居民告诉我,他曾看到这位老兄头上扣着一顶又紧又小的帽子优哉游哉地穿过村子,一边自在地吹着口哨,不禁让他想起了微服出行的王子。

他只有两本书:一本历书和一本算术书;后者他很精通,而前者在他看来则好似一本百科全书。他认为那是人类思想的精华,事实上,在很大程度上来说,也确实如此。我喜欢探问他对一些现代变革的看法,他没有一次不是回答得简单又实际。他从未听到过这种问题——没有工厂他能行吗?他说他穿的是家庭手工织的佛蒙特州的灰布衣服,他说这很好嘛。他可以不喝茶也不喝咖啡吗?这个国家除水之外,还供应什么饮料呢?他说将铁杉叶浸在水里,在天热时喝起来比水好。我问他没有钱是否可行,他就向我说明有了钱是多么方便,说得仿佛是有关货币起源的哲学探讨一样,正好符合pecunia [15]这个字的字源——如果一头牛是他的财产,他现在要到铺子里去换一点针线,那么,他要一部分一部分地把这头牛拿去抵押很不方便。他能够替许多制度辩护,比哲学家要强得多,因为他说出的理由都和他的生活息息相关。他说出了它们之所以存在并发展的真正理由,他可不会想出任何间接的理由。有一次,他听到柏拉图给人所下的定义——没有羽毛的两足动物。于是有人拿来一只拔掉羽毛的雄鸡,称之为柏拉图的人。他却说出这两者的重要区别:膝盖弯向不同的方向。有时候,他会大声喊道:“我多么喜欢闲谈啊!真的,我能够谈上一整天!”有一次,我有几个月没见到他,我问他夏天里可有了什么新的想法。“老天爷,”他说,“一个像我这样必须工作的人,如果他总有一些想法保留在脑子里那就好了。如果跟你一起耕地的人打算跟你来一场比赛,老天,你的心思就全都在这上头了:你想到的只是除掉杂草。”碰到这种情况,有时他会先问我是否有什么进步。有一个冬天我问他是否这时很知足,希望在他的内心找一样东西代替外在的牧师,也就是所谓的有崇高的生活目的。“知足!”他说,“有的人满足这些东西,有的人则满足另一些东西。也许有人什么都不缺了,他就会整天背烤着火,肚子向着饭桌,这是真的!”不过,我挖空心思还是不能让他关注于事物的精神方面。他能想出的事情的最高境界就是“绝对有利”,这跟动物差不多;事实上,这一点也是大多数人的最高原则。我建议他在生活方式上做一些改进,他则回答说,已经迟了,可他并不感到一点遗憾。不过,他完全信奉诚实以及与之类似的美德。

从他身上可以察觉到他确实有相当的创造力,不管这创造力如何弱。有时我还发现他在思考如何表达出自己的意见,这是少见的现象。所以无论何时我都愿意跑十英里路前去观察他,这等于重新见证许多社会制度的起源。尽管他时有犹豫,也许还不能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思,但他内心深处常常有一些很不错的思想。然而,他的思想如此原始,和他的肉体的生命息息相关,虽然比起许多有学问的人的思想要有活力得多,但还没有成熟到值得加以报道的程度。他让我想起身处底层的天才人物,他们总是有自己的见解,从不假装他多么博学;他们像这瓦尔登湖一样幽深,虽然他们可能只是黝黑而混沌的存在。

许多旅行家绕路来看我和我屋子内部,他们往往借口要一杯水喝。我告诉他们我是从湖里弄水喝的,我用手指着湖,表示愿意借给他们一把水勺。尽管我住得偏僻,但我想,每年四月一日左右,人人都出外踏青访友,我当然也就沾了好运气,得到人们的访问,虽然访客中会有一些古怪的人。从济贫院或别处出来的一些弱智的人也来看我,我会尽力让他们施展出全部才智,对我畅谈一番。在这种情况下,智慧常常成了我们谈话的主题,这样,我也就有了很大的收获。事实上,我觉得他们中有些人比济贫院的管理员,甚至比市镇行政委员会的委员都要聪明。我觉得应该把他们的位置互换一下了。关于智慧,我觉得在愚昧和普通之间并没有多少分别。特别是有一天,有一个并不讨厌的单纯的贫民来看我,他表示愿意像我一样生活。过去我常常看到他和别人一起站在田野中或者坐在一个筐子上,起着篱笆一样的作用,不让牛和他自己走丢。他告诉我他“智力非常低”,他是用超乎寻常的真诚跟我说的。这种真诚超出或者说比所谓的谦恭更高一层,确切地说是更低一层。他自己说自己智力低。上帝把他造成这个样子,可是,他认为,上帝关心他,像关心别人一样关心他。“我一向如此,”他说,“从我童年时代起,我的脑子就不大好。我跟别的小孩子不同,我的智力比不上他们。我想,这是上帝的意志吧。”他就站在那里,证明他这话的真实性。他对我是一个玄而又玄的谜。我很少碰到一个人是大有希望的——他说的话全都这样单纯、诚恳,而又真实。确实如此,他越是自卑也就越是高贵。起先我还不知道这就是一个聪明行为带来的效果。在这个智力不高的贫民所建立的真实而坦率的基础上,我们的谈话反倒比和那些哲人谈话更深入。

还有一些访客,一般不被列入城市贫民的群体,但实际上他们应该算是城市贫民,无论如何应该说是世界贫民。这些客人对你的需求不是好客,而是你的善心。他们殷切地期望得到你的帮助,但开口就告诉你,他们下定了决心绝不帮助自己。我要求访客不要真的饿着肚子来看我,尽管他们也许有世上最好的胃口,且不管他们是如何养成这样好的胃口的。慈善救助的对象不是客人。有些客人不知道他们的访问已该结束了,我已经在做我自己的事,回答他们的话就越来越漫不经心了。几乎有各种不同智能的人在候鸟迁徙的时节来访问过我。有些人的智能都已经超过了他们的运用能力;一些逃亡的奴隶,带着种植园里的习性,不时留心听听周围的声响,好像寓言故事里的狐狸,时时注意追踪它们的猎犬。他们用恳求的目光看着我,好像在说:“啊,基督徒,难道你会把我送回去吗?”

其中有一个真正的逃亡奴隶,我帮他朝着北极星的方向逃跑。有些人就只有一个心眼儿,就像只带着一只小鸡的母鸡,或者带的是一只小鸭;有些人多谋多虑,脑子里一团糟,像那些带着一百只小鸡的老母鸡,都在追逐一只小虫;每天在黎明的露水中总有一二十只小鸡会走丢——结果是它们把羽毛弄得又乱又脏;还有一些用脑筋而不是用腿走路的人,像一条有智力的蜈蚣,会使你全身发抖。有人建议我用一本签名本把访客的名字记录下来,像怀特山的“总统群峰”一样;不过,很可惜,我的记忆力很好,没有准备签名本的必要。

我不能不留意一些访客的特征。女孩、男孩和少妇,一般都喜欢待在森林中。他们看看湖水,看看花,就会觉得很愉快。一些商人,甚至有些农民,却只会感到孤独,想着他们的工作。他们只留意我的住处离别处太远,尽管他们有时说他们偶尔也喜欢在林中漫步,但实际情况显然不是这样。这些浮躁的人,他们的时间都用来谋生或者维持生计了。牧师们总是在谈论上帝,好像这话题是他们的专利品,他们也不能接受各种不同的意见;医生、律师、爱管闲事的女管家则趁我外出的时候查看我的碗橱和床铺——否则,某夫人不会说我的床单没有她的干净。有些已经不再年轻的年轻人,认为按照老路来选择自己的职业是最稳当的办法——这些人一般都认为我的生活没有什么好处。唉,问题就在这里!那些年老的、体弱的、胆小的人,部分年龄性别不同的人,他们想得最多的是疾病、意外和死亡。在他们看来,生命充满了危险——如果你不去想它,有什么危险可言呢?他们认为谨慎的人应当小心地选择最安全的地方生活,在那里,医生可以随时赶到。在他们看来,乡村就是一个社区、一个共同防守的联盟。你可以想象到,他们连采集蓝莓时也要带着药箱。换句话说,一个人只要还活着,就一直面临可能会死亡的危险。事实上,这样的死亡危险,由于他已经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而相对地减少了。一个人在家中闲坐,跟他出外奔跑是一样地危险。最后,还有一种自认为是改革家的人,所有的访客中,他们是最让我讨厌的。他们以为我一直在唱歌呢——

这是我造的屋子;

这是生活在我所造的屋子中的人;

可是他们不知道接下来的两行却是——

而正是这些人,烦死了

那生活在我所造的屋子中的人。

我并不怕捉小鸡的老鹰,因为我不养小鸡,可是我最怕捉人的鹫鸟。

除了上述的最后一种人,其他访客大都让我感到愉快。小孩子来采集浆果,铁路上的工人们穿着干净的衬衣来散步,渔夫和猎人、诗人和哲学家,总之,一切真诚的朝圣者,为了自由的缘故而到森林中来。他们真的把村庄抛在后面了。我曾经和印第安人打过交道,因此,我很乐意像印第安人欢迎早期移民那样欢迎这些访客:“欢迎,英国人!欢迎,英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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