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洛伊战争[46]结束后,成为英雄的奥德修斯[47]返回家中,绞死了迎接他的十二个婢女,因为他怀疑她们在自己离家期间品行不端。
在当时,那些婢女是属于他的财产,就和现代人处置自己的财产一样,只要是你的私有财产,怎么处置,全凭主人乐意,并无对错之分。
在奥德修斯时代的希腊,并不缺少对错观念。在他的舰船重返家园之前,他的妻子在漫长岁月中保持的贞洁便是一种见证。那个时代的伦理范畴只涵盖夫妻血亲,并未延伸到奴婢。此后的3000年里,道德标准不断延伸至很多行为领域,与之前不同的是减少了一些与自身权利相关的行为而已。
伦理的演化历程
目前为止,只有哲学家参与研究的伦理学扩展,是一个生态进化的过程。对于伦理的演化顺序,可以站在生态学的角度描述,也可以站在哲学角度描述。从生态学的角度看,伦理是一种为生存而斗争的行为的限制;而从哲学角度来看,伦理反映了社会行为和反社会行为的差别。它们是对同一事物的两种不同定义方式。个人和团体相互依赖,并在相互合作的模式中共同发展,生态学家称之为共生。政治学和经济学是更高层级的共生,政治学和经济学中的最初的自由竞争机制,已经被具有伦理学的合作运行机制所取代了。
随着人口不断增长,新工具不断提高效率,增加了合作运行机制的复杂性。比如,古乳齿象时期[48]的棍子和石头可以定义为反社会行为,在现代却不能把子弹和广告牌定义为反社会行为。
摩西十诫[49]代表的最初的伦理观念是用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随后的伦理观念中,才增添了处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个人逐渐融入社会,而后来的民主政治,则是将社会融入个人。
现在,人与土地关系的伦理还没有人研究,也没有伦理用来处理人与土地、动植物之间的关系。因此,土地仍好比奥德修斯的婢女一样,只是一种财产。经济在主导人与土地的关系,人只想享受特权,却躲避该承担的义务。
那么,伦理规范延伸到人类与环境中去,在生物进化上具有可行性,在生态发展上也具有必然性。在伦理顺序中,这是第三个步骤,前两个步骤已经完成。以西结和以赛亚[50]时代的思想家就曾预言,对土地的掠夺行为不仅不明智,而且十分错误。只不过,当时的社会并没有认同他们的预言。我且将目前的自然保护运动视作认同这种信仰的萌芽。
伦理是一种行为指导模式,它既新颖,又复杂,改变起来也很缓慢,以至于不能在短时间内被大众接受。动物的伦理是个体认知复杂情况下的指导模式,而人类伦理却是一种尚在发展中的群体指导模式。
何谓群体
迄今为止,所有伦理的形成都有一个前提:个人是群体的组成部分且与之相互依赖。他的本能,促使他为了在群体中获取地位去竞争;而他的个人伦理观,又促使他跟群体中的其他成员合作,这合作的目的是创造对其自身更为有利的竞争环境。
土地伦理只是将群体概念扩展了,把土壤、水、植物、动物涵盖进去。我们可以把这些要素统称为土地。
听起来好像很令人费解。我们不是早已表达过对土地和家园的热爱和担当了吗?我们的确这样做过,但问题是,我们所爱的是什么?土壤,正被我们推入河流;水,它除了运输船只和冲走污秽之外,简直一无是处;植物,即便在我们眼前消失也没有感觉;动物,最大最美的物种早已被我们赶尽杀绝。土地伦理并不能阻止我们去改造,却能证实它们有在自然状态下继续生存的权利。
简单来说,土地伦理的目的是扭转“人类是万物的征服者”的观念,让我们认可人类是“土地—群体”的其中一位公民。这意味着对群体其他成员的尊重,也意味着对群体本身的尊重。
纵观人类历史,我们已经知道的所谓征服者,最后都是自掘坟墓,自食苦果。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对征服者而言,隐含着这样一层含义:征服者即是权威,在群体生活中,唯有他才知道如何使群体运转下去,他来确定群体中哪些是有价值的,而哪些是没有价值的。可事实上,征服者对此一无所知,于是,他最终也败给了自己的权威。
在生物群落中也有类似的情况。亚伯拉罕知道土地能让他享用牛奶与蜜糖。但现在,教育程度越高的人越对生物群体没有信心。
普通民众认为,科学知道如何让群体运转,然而科学家却说,他们什么也不知道。生物运行机制具有复杂性,以至于他们对其运行机制永远也不可能理解。
历史生态学表明,人类仅仅是生物群体中的一员。迄今为止,许多历史事件都是靠人类的进取精神推动的;实际上,土地的特性决定了事件的发生,人类和土地之间的相互作用才是导致历史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它的特性也决定了在上面居住的人类的特性。
我们以密西西比河峡谷地区的居民为例。在独立战争后,有三个群体争夺着那里的控制权:当地的印第安人、法国和英国的贸易商以及美国的拓荒者。历史学家们都想知道,假设当初在底特律的英国人支持印第安人,就会直接决定殖民地居民向肯塔基的野藤条地迁移的结果。如今,那些野藤条地被拓荒者征服后,改变成了蓝草地。假设这些土地上的植物被莎草、灌木丛或者是杂草替代,那布恩和肯顿会坚持下来吗?那些移民会涌向俄亥俄、印第安纳、伊利诺伊和密苏里吗?美国购买路易斯安那[51]的交易还会发生吗?还会有横贯新大陆的国家联盟吗?还会发生美国内战吗?
肯塔基只是美国历史戏剧中的一小部分。通常我们会被告知在这个戏剧中,人类演员要做些什么,但演出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自所占有的土地。在肯塔基的案例中,我们甚至不知道蓝草是本地的物种,还是来自欧洲的偷渡者。
西南部地区与野藤条地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拓荒者占据西南部后,越来越多灌木丛和野草占据了这里,这个地区回到了一种不稳定的状态。植物种类衰减了,人类就侵占土地,而这会导致植物种类的进一步衰减。于是,今天不单植物和土壤,就连在那里生存的动物群落也开始退化了。早期的拓荒者并没有预料到这个问题。在新墨西哥,有些人在沼泽地挖壕沟来加速这种恶化。但当地居住者很少意识到是他们导致的退化,旅行者更是视而不见。对于旅行者,被毁坏的景色依然是丰富多彩的,而事实上,当地的景色与1848年相比已逊色太多。
这里的景观并不是第一次被“开发”,却有不同的结果。在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以前,普韦布洛的印第安人曾定居在西南部,他们是不养殖家畜的部族。虽然他们的文明灭绝了,但土地并没有恶化。
在印度,人们是在不毛之地定居的,他们让牛在地上找草吃,并没有大力开发土地。这让我怀疑,他们是故意这样做,还是碰巧而已?总而言之,植物的衰亡和兴盛左右着历史的进程,并且真实地表现在土地之上。这些能让我们从历史教训中得到反思吗?如果能够让“土地—群体”的观念深入人类的认知,我想是可以的。
生态良知
保护自然资源,是为了人类与土地之间实现和谐发展。近一个世纪,人类不停地这样宣传,进展却非常缓慢,保护自然资源依然停留于纸面和辩论上。
加强自然资源保护教育,也许是走出这种困境的办法。但是我们确定我们仅仅需要增加教育吗?在教育的内容方面,我们是不是缺失了什么呢?
简明扼要地概括教育的内容,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根据我的理解,它应该是:遵守法律,行使投票权,参加一些专业化组织,并在自己的土地上去做有益于自然资源保护的事情。除此以外的工作,应交给政府去做。
是不是概括得太简单,没有提出实现任何有价值的目标?这里没有区分对与错,不是义务,也不需要牺牲,也就是说,你的利益没有发生任何改变。就土地使用而言,我们倡导的是开明的利己主义。这样的教育会带给我们什么呢?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可能会找到部分答案。
在1930年,除了一些忽视生态的人之外,所有的人都知道:威斯康星西南部的地表土壤正在向大海流失。1933年,农民们被告知,如果他们连续5年对自家土地采取补救措施,那么民间护林保土队会给予他们帮助并提供必要的物资。这个提议被广泛地接受并执行,但5年过后,除了那些能产生经济效益的措施继续实施下去,大部分补救措施都停止了。
这次失败却产生了另一个想法:让农民们自己制定规则,那他们会更积极地实施。于是,1937年威斯康星的立法机构通过了土壤保护区法令,实际上是在告知农民:
您可以自主制订土地规则,政府提供免费的技术服务,并为您所需的机械提供专门的贷款。每个县自行制订的土地利用规则,皆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
几乎所有县都响应了这条法令,并接受了政府的帮助,但整整十年过去了,却没有一个县制定出属于自己的规则。在法令推行的过程中,有些方面取得了进步,比如条带耕种、牧场更新和撒播石灰改良土壤方面。但人们依然无序放牧,也从不将耕牛和犁头赶出坡地。从以上可看出,农民们只选择对个体有利的补救措施,不会考虑群体利益。
有人会说,可以再制订相关规则。但政府的回答是:还是需要先教育公众了解这些规则的目的吧。但实际上,在教育过程中,除了利己主义思想外,并未提及对土地的义务。于是:我们接受的教育越多,拥有的土壤和森林就越少,像1937年那样的洪灾依然频繁出现。[52]
令人困惑的地方在于,人们理解的利己主义之外的义务,是为社区捐建道路、学校、教堂,以及赞助棒球队这一类事情,但是,在改善水土或是保留农场动植物多样性方面,却认为不是自己的义务。土地使用的伦理,仍然完全受制于经济上的利己主义,跟一个世纪以前的社会伦理没有两样。
总之,我们希望农民为挽救土地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贡献,而他们回应说只能做这么多了。一位农民砍倒了山坡上大部分的林地,给牛群腾出放牧空间,却任由雨水将石块和土壤带进当地的小溪,但他仍然能获得同乡的尊重。如果他在农田里撒播石灰,采用等高线种植法,那么,他仍然可以得到保护区中的特权和薪酬。因为我们过于保守,只考虑以利益驱使他们,而没有告诉农民们真正的义务是什么。没有良知的义务毫无意义,而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就是将社会良知推广到土地保护上。
伦理学没有进步,就是因为我们在思想上,在信念上,没有从内在发生改变。实践证明,自然资源保护之所以没有将伦理学作为基础,是因为我们在哲学和信念中不承认它的存在。我们试图让自然资源保护变得简单,结果却无功而返。
土地伦理的托词
当历史需要面包时,我们却递给它一块石头,还说石头和面包长得差不多。下面,我描述的就是那些取代了土地伦理的石头。
将资源保护系统搭建于经济动机基础之上,有一个缺点:土地共同体中的大部分成员都是没有经济价值的。野花和黄莺就是例子。威斯康星的22000种高等动植物中,只有5%的动植物可以用来出售、食用,或做其他经济用途,不过,植物的整体性维护着生物群落的稳定,没有经济用途的生物也是群落的一员,它们是有权利存在下去的。
当某一种没有经济价值的植物濒临灭绝时,我们就会虚构一些理由,说明它对经济的重要贡献。
20世纪之初,黄莺即将灭绝。鸟类学家们为了保护这个物种,不得不对公众说,如果昆虫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那么,昆虫会把农庄毁掉,而黄莺具有的经济意义就是可以大量消灭昆虫。
今天,读到这些牵强的借口还是觉得很痛苦。虽然土地伦理还没有为人所理解,但我们逐渐接受这样的观点:鸟儿有继续存在的权利,无论它们是否有经济上的价值。
肉食动物、猛禽类和食鱼鸟类也有类似的问题。很长一段时间里,生物学家们不断强调说:这些生物为农民控制了啮齿动物,保护了农作物。这再一次证明,必须提出具有经济价值的证据才能有效。最近的几年,我们才听到了比较诚实的论点:肉食动物是群落中的成员,不能用任何理由损害它们的生存权,不论是否影响经济。不幸的是,这种观点仍然停留在纸上。捕杀肉食动物的行为还在大肆进行;而国会法令、自然资源保护部门和许多州立法机关却还在沉默,眼看着灰狼被赶尽杀绝。
有些树种成材缓慢,不能迅速地带来经济效益,林业工作者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希望把它们从森林中赶出去:白杉木、北美落叶松、柏树、山毛榉和铁杉木都是这种情况。在欧洲,林业生态学是比较先进的,他们承认非营利性树种的合法性,将它们保护了起来。人们还发现山毛榉对土壤肥力的增强有突出的贡献。欧洲人普遍认为,森林与树种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地表植物与动物群之间同样存在相互依存的关系。
缺乏生态价值,是生物物种和动物群落的普遍特点,甚至是整个生物群落的特点。沼泽地、泥淖、沙丘和“沙漠”都存在这样的特点。我们的建议是把它们作为避难所、遗迹或者园林,由政府出面进行保护。但这些群落散布在一些具有较高价值的私人土地,政府没有权利征收。因为不能付诸行动,这些群落仍在大面积地消失。如果私人所有者具有生态学意识的话,他就会主动承担起责任来,他的农场和社区也会更多姿多彩。
在有些情况下,这些“无用之地”绝不缺乏经济价值,而人们意识到这点时,大部分土地已经被毁掉了。现在人们抢着往麝鼠沼泽地里注水,就是最好的例子。
在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出现一个明显的趋势:凡是私人土地所有者没有能力做到位的事情,由政府统一管理。如今,森林草原管理、土地和流域管理、公园和荒野保护、渔业和候鸟管理等领域,都由政府管理运营,政府补助金在这些领域广泛地使用。目前来看,这些政府措施都是适当、有效的,我本人为此也投入了大半生的精力。不过,我们还是要提出这样的问题:这项事业的最终目的是什么?目前的税款能否维持各方面的正常运转?政府的自然资源保护工作,会不会因为铺的面太大而导致机构臃肿呢?我想最好的答案就是,让土地伦理深入每一个私人土地所有者心中,让他们自觉地承担更多的责任。
林场主和畜牧业者,这些工业社会中的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他们指责政府不该扩大土地所有权和管理权,但又不愿采用政府倡议的自发保护森林和土地资源措施。
很明显,私有土地所有者反对政府要求他们去做对群体有益但对自己无利的事情。不过,如果做这些事情让他们损失钞票,倒也可以理解,但这类工作仅需要把眼光放得长远些就行,他们依然满腹牢骚,就很值得争论了。
近几年,政府为自然资源保护教育设立了国土局、农学院和扩展的服务机构,并大幅增长了土地利用补贴,但在土地伦理教育方面却乏善可陈。
总之,以经济利己主义为前提,自然资源保护体系是不会长久的,也难以做到平衡。缺乏商业价值的政策迟早要被这个体系忽略掉,虽然它们是健康的运行机制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这个体系假定,一切具有经济价值的部件,在不能转换成经济效益的情况下仍能继续运行,而我认为个体会将这类复杂且琐碎的事情甩给政府,政府也会力不胜任。
这个问题的补救措施就是,私有土地所有者能够自觉自愿地分负起一部分土地伦理义务。
土地金字塔
用于补救和指导土地经济关系的伦理观,首先需要理清人与土地的关系,并将其上升为一种生物机制。只有当我们能察觉、感知、理解、喜爱或者信赖某件事物时,我们才能建立伦理道德观。
自然资源保护教育经常普及“自然生态平衡”的观念,但观点却过于难懂,导致推广起来收效甚微。生态学上,有一个观点叫“生物金字塔”。首先,我将简要地介绍一下这个观点,随后再阐明它在土地利用方面给我们的启发。
植物吸收阳光中的能量,能量在植物区系的环路里循环流动。我们可以把植物区系想象成一个多层的金字塔,最底层是土壤,上面是植物层,植物层依赖土壤,植物层上是昆虫层,昆虫层上是鸟类和啮齿动物,以上还有各种动物群体层,最终到由大型肉食动物构成的金字塔的最顶层。
每个层次上的物种具有相似性,当然,并不是说它们长得相似,而是它们所吃的食物相似。上面的层的食物和其他服务,下一层负责提供;反过来,上一层为下一层提供水和其他服务。每向上一层,物种的数量便会大量地减少。因此,最高层的肉食动物就有足够的猎物供其捕食,而它的猎物把下一层的动物作为捕食对象,到了昆虫层,数以百万计的昆虫可以去食用不计其数的植物。这种金字塔式的生态体系,展现了从最顶端到最底层之间的层级数量。人类与熊、浣熊、松鼠一样,属于杂食性动物,共享中间层。
这条生物之间相互依赖、共存的线路,被称为食物链。只是,原本由“土壤—橡树—鹿—印第安人”组成的食物链,现在已经被“土壤—玉米—牛—农民”这一条所取代。每一个物种,包括人类,都只是众多食物链条中的一环。鹿除了吃橡树,也吃其他的植物;牛除了吃玉米,也吃其他的植物。所以,各条食物链是紧密联系的关系。食物链看起来极复杂,却始终保持稳定,因为它具有高度组织化的结构。它的稳定来自各个部分的相互合作与竞争。
最初,生命的金字塔上存在的食物链又短又简单。随着物种的进化,金字塔的层级不断增加,食物链环不断延伸。进化使生物区系变得更加复杂和多样,人类就是生命金字塔中无数种物种中的一员。
因此,土地是土壤、植物以及动物组成的食物链环的能量源泉。食物链是引导能量向上运动的通道,而生物在死亡和腐烂后向下重新回归土壤。能量不断在线路中循环,有些能量腐烂后,补充到空气中;有些藏在土壤、泥炭和生命周期较长的森林中。这个环路就像一支生命周转基金,有些能量被损耗掉,又有别的能量补充进来。岩石被海水冲刷,它的能量沉积在海底,经历过若干个地质时期后,将重新形成新的大陆和金字塔。
能量向上流动的速度与植物和动物群落的复杂结构相关,就像树液的流动和树干上细胞组织的复杂结构有关。土地的复杂结构是以土地为能量中心,为各种依赖关系提供顺畅运行的保障,这就是土地的基本属性。
当线路的某一部分发生变化,其他部分也要相应调整以适应变化。进化本身就在不断地变化,最终的目的,就是通过能量流动机制延长它的线路。进化是一个缓慢的变化过程,相比之下,人类不断发明的工具,却大大加速了变化的速度。
动植物群落的结构发生了一个变化。顶端的大型肉食动物被砍掉了,食物链第一次变短了。驯养的物种正逐步取代野生物种,野生物种被迫转移栖息地。从世界范围来看,动物和植物区系的联合阵营中,有些物种在别的栖息地变成了有害生物,导致原生物种灭绝。这种结果在这个结构中是难以预知、难以捉摸的。在农业科学的发展过程中,人们不断运用新技术与入侵物种进行较量。
另一个变化,出现在动植物间的能量流动及能量回归的方式上。肥力是土壤接受、储存和释放能量的能力。农业以过度透支土壤肥力的方式,或以驯养物种取代本地物种的方式,打乱了能量流动通道,耗尽了能量储存。当土壤耗尽肥力,失去固定它们的有机物质时,很快会加速水土流失。
水是能量线路的一部分。工业化通过排污系统和水坝拦截的方式,将维持能量循环所需的动植物也清除了。
交通业的发展,很容易地将一个地方的动植物带到了另一个地方,回归到了一个新地方的土壤中。人们汲取岩石和空气中的能量,将其运输到其他地方。我们用的氮肥就是从鸟的粪便中得来的,而鸟却在赤道另一端捕食。因此,以前那种小范围的、相对独立的线路,已经链接到世界范围的联合阵营。
由于人类的介入,金字塔的能量循环发生了改变。在拓荒年代,这种改变会使所有动植物呈现出一种生机勃勃的假象。这些假象会掩盖或者延缓一些由于人类介入所带来的惩罚。
我将土地作为能量循环线路的中心,有三个基本观点:其一,土地不仅仅是土壤;其二,当地的动植物能够保持能量线路的正常运转,外来的动植物也许会改变这种运转;其三,与进化相比,人类所带来的改变产生的影响,远远超乎我们的想象。
基于以上观点,我们提出两个根本问题:面对新秩序,土地能否自我适应?人类能否在改变中使用较为和缓的行为?
对于改变时的过激行为,生物群系的忍受能力是不同的。比如在西欧,同样有一些大型动物消失了,森林、沼泽变成了耕地,新的植物和动物被人为引进,有些变成了害虫,导致当地动植物在数量和分布上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然而只要土壤还是肥沃的,河水就能正常地奔流,新的结构仍在有序运行着,循环线路中并未表现出故障或紊乱。
可见,西欧的生物区系具有很强的抵抗力,内在运行自身具有抵抗力。不管变化有多么剧烈,西欧的金字塔总能发展出新的应对方式,为人类和大多数的本土生物提供安全的居所。
另外,日本也经历了激烈的改变,却没有出现混乱状况。
其他大多数区域,都在生态改变中经历了程度不同的混乱。在小亚细亚和北非地区,我们判断是因为当地气候变化引发了混乱状态,而气候变化,会进一步引发其他损耗。在美国,不同地区的混乱程度也不一样,西南部地区最为混乱,其次是奥沙克及其南部,新英格兰和西北地区情形好一些。而一些比较落后的地区,由于没有过度开发土地,反而没有出现混乱。在墨西哥的部分地区、南美洲和澳大利亚,一场激烈的土地损耗正在进行中,我还无法判断最终的结果。
全球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混乱局面,就像一只染了病的动物,好在这种混乱并没有完全达到死亡的地步。但就算土地得以恢复,层级中的生物数量也会降低,土地的承载能力也因此降低。当前许多生物区系,看起来欣欣向荣,实际上当地农业过于发达,土地肥力已经超过了可持续的承载能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美国南部的大部分地区,人口太过于稠密了。
在干旱地区,我们通过再利用的技术手段补充土地损耗,但发现这种技术手段不能获得长期的成功。在西部地区,就连最好的再利用工程也不会持续一个世纪。
历史学和生态学的证据,都指向一个结论:人工干预得越少,金字塔在重新调整过程中获得成功的概率就越大。而且,人工干预的程度与人口密度相关,人口越多的地方通常需要越为激烈的干预。如果北美洲能够控制人口密度,那么,它的金字塔将更稳固持久。
这个结论与我们现有的哲学信条相矛盾,哲学认为随着人口密度加大,人类的生活会变得更丰富;那么,假若人口密度无限增长,人类生活难道会无限丰富?生态学却认为,任何一种环境都无法适应无限增长的人口密度,通过人口密度增长获得不了长久的收益。
我们不可能完全了解人与土地之间的全部关系。最近,人们在研究矿物质和维生素营养学中发现,有种极其微量的物质决定了土壤对于植物的价值,从而也决定了植物对于动物的价值。那么它对向下的循环过程又意味着什么?对那些消失的、被视为美学上的奢侈的物种又意味着什么?它们为土壤形成提供过什么帮助,对土壤的维持又有哪些特别的重要意义?韦弗教授提议,我们应该让草原的野花去拯救那些因风沙而荒芜的土壤。谁又能知道,我们不会将鹤儿、秃鹫、水獭和灰熊利用起来?
土地健康和A、B争论
土地伦理反映出了生态良知,生态良知则反映出人类为了土地健康所负的责任。土地有自我修复的能力,而自然资源保护是我们为保护这种能力所付出的努力。
自然资源保护主义者之间存在分歧而被大众所知。从表面上看,这些分歧会导致混乱,然而我们观察发现,实际上在众多专业领域里普遍存在某种分歧。专业领域中的A组认为,土地就是土壤,它的主要功用就是生产产品;而B组则认为,土地是一个生物区系,它的功用很广泛,但是究竟广泛到何种程度,现在还没人完全了解。
以我自己所在的领域——林业为例,A组认为,种树和种卷心菜一样,他们觉得没有必要抑制那些过激的行为,他们还是站在了农业经济的立场那边;B组则认为,林业和农业经济有着根本不同,林业一边在维系自然物种,一边也在管理着自然环境,而不能再造一个环境。相比较下,B组更崇尚于按照自然规律生产。他们从生物群系和经济学角度,为栗树物种的消失以及濒危的白洋松而感到担忧。同时,他们也提出对目前一系列次生林的功能运转担心:野生动植物、户外休闲娱乐、水域和荒野地区。我从B组体会到一种生态良知意识。
对于野生动物也有两种不同看法。对于A组来说,肉类是以其产量作为衡量标准的,标准就是所捕获的野鸡和鳟鱼的数字的多少。如果单位成本允许,人工繁殖是可以依赖的手段。另一方面,B组则更担心整体生物群系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人工抚育的猎物会对原生肉食动物产生怎样的影响?我们如何管理外来动物?如何恢复日益衰减的动物,譬如濒临灭绝的草原松鸡?如何拯救稀有的黑嘴天鹅和高鸣鹤?这些管理原则,是否可以复制到生物管理上?和林业领域存在的分歧一样,在动物学界,同样有A、B两种分歧。
我必须承认我的农业生产领域知识匮乏,但这个领域同样存在分歧。在生态学诞生之前,科学农业发展速度很快,因此,生态学概念要进入农业领域需要一个渗透的过程。此外,农民们比护林员和野生动物管理者更了解大自然,他们会更彻底地去改造生物区系。不过,即便现代农业正在进行“生态耕作”,但仍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可以改善。
生态耕作中最重要的地方是:现代农业不以产量作为衡量农作物价值的唯一标准,而参考土壤肥力对于农产品在质量和数量上的附加值。我们可以使用进口肥料,以提高贫瘠土地农作物的产量,却不会增加附加值。这个观点有可能还有人提出质疑,我还是让更专业的人去研究分析吧。
那些主张“有机农业”的不满者,虽然带偏激的情绪,但他们毕竟倾向于相信生态学。特别是他们赞同土地和动植物群系的重要性。
农业生态学的基本原理很少被公众所熟知,即便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也几乎完全不了解。最近几十年来的技术进步,不仅体现在改进水泵上,也不时体现在改进水井上。这种技术进步意味着向土地更多地索取,直接导致土壤肥力下降。
在以上几个有分歧的意见领域中,我们看到的基本上是同一种分歧:作为征服者的人类与作为生物群体一员的人类之间的对抗;作为工具发明者的科学与作为未来引路者的科学之间的对抗;作为奉献者的土地与作为有机体集合的土地之间的对抗。在这个时候,罗宾逊对崔斯特瑞姆的忠告[53],这个告诫对于我们仍有思考价值:
不论你想或是不想,
你都是一个国王,崔斯特瑞姆,尽管你已离开了世界,
但因为你是经受住了考验的少数人,
当他们都走了,这里就不再一样,
他们会在你所留下的东西做上标记。
结论
我觉得,如果人们不热爱土地,不去尊重和赞美它,或者它的价值没有得到重视,这样的土地伦理关系将难以维系。当然,我所说的价值,绝不单是其经济价值,更在于它更深层次的价值。这种价值,就是我们常说的哲学意义上的价值。
土地伦理发展中遇到的最严重的障碍,就是我们的教育体制和经济体制,它们没有积极引导人类具备强烈的土地发展意识。那些数不清的新的生产工具,将现代的人类跟土地对立起来。人类与土地之间再不是唇齿相依的依赖关系,对于人类而言,土地就是城市之间的长着庄稼的那块地方。他们甚至不愿去那里待一天,他们认为高尔夫球场更好玩。倘若溶液培养能够比传统耕作获得更多的农业产品,他们一定会选择前者。对他们而言,人工合成的替代品,比木材、皮革、羊毛和其他天然土地产品这类原始产品要好得多。总之,他们觉得土地早就已经是“过时”的经济了。
还有一种严重的障碍,从土地伦理的角度看,农场主将土地视作对手,或者将土地视为奴隶。理论上来讲,农业机械化可以减轻农民负担,但实际上,这一点是否正确还存在着争议。
如果要理解土地生态学,就必须了解生态学,这些年,生态学并没有和“教育”共同发展,事实上,有些高等教育甚至刻意地回避生态学观念。生态学知识的汲取,并非只能从有生态学标签的课程中获取,你完全可以从地理学、植物学、农业经济学、历史学或者经济学课程中获得它们。从当今的教育上看,无论学习哪种课程,我们目前所接受的生态学知识还远远不够。
如果不是少数人勇敢地站出来表达对“现代”潮流的反感,推动土地伦理的普及几乎是不可能的。
想要推进土地伦理发展,最关键的一步就在于:绝不要再将土地利用问题仅仅看作一个经济问题。我们不光要从经济学角度审视问题,同时,也要从伦理和审美学的角度去看待它。如果是为了保护生物群落的完整性、稳定性和美感,那么我们就认为它是正确的;否则,它就是错误的。
我们毫不怀疑的是,我们为土地做的一切,都必然会受到经济条件的牵制。不管是过去,还是在未来,这种制约机制一直存在。经济决定论的错误观点已经根深蒂固,经济左右土地的使用方式。我们现在需要纠正这种观点。大部分的土地关系、土地使用的方式和态度,都是土地使用者的偏好和态度来决定的,而不是取决于他们的财力。绝大多数的土地关系跟投资时机、深谋远虑、技能和信仰有直接关系,而不是取决于现金。土地该如何正确使用,可以反映出农场主是不是一个有思想的土地使用者。
我有意将土地伦理视作一种社会推动力,是因为没有什么事情会像伦理这般重要,却又出于自动自觉。肤浅的历史系学生会认为,伦理就是摩西所记下的“十诫”。“摩西十诫”取自群体的共同思想,而摩西不过作为这场“研讨会”的书记员,暂时性地做出总结而已。之所以说“暂时”,是因为发展无时无刻不在继续。
土地伦理演进的过程,同时具备知性和感性演进。出于良好意愿所希望的自然资源保护主义,已被证明是无用的,甚至是危险的,因为它缺乏对土地及其经济性的批判理解。在我看来,当伦理的边界从个体扩展到社会时,它的知识内容也要随之增加。
无论何种伦理,运行机制都是相同的,都包括社会对正确行为的认同,和对错误行为的反对。
总的来说,我们今天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是态度和工具的问题。我们正在用蒸汽挖掘机改变着阿尔罕布拉,我们对我们的创造力引以为傲,我们很难放弃机械的帮助,它的生产力是其他工具的几十倍。然而,我们也应该用更温和的手段和更客观的标准,对它的功过做出评价。